源自: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文标题:台安县:下足“绣花功夫”构筑“铁案工程”
“被审查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收集不全面,笔录中有错别字……”这是鞍山市台安县对乡镇纪委移送审理案件进行“质检”工作的一个场景。案件质量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生命线”,今年以来,台安县纪委监委从审查调查到案件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份材料,都进行全面“质检”、严格审核把关,努力构筑“铁案工程”。
开展“质量评审”,推进案件质量“大体检”。年初,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评价案件质量工作程序,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等8个方面对查办的案件进行“CT”式“全面扫描”。案件承办部门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先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评价意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常委会采取“逐案评价”的方式,参考案件质量评价参考标准,就案件的质量进行评价,在案件质量评价表上作出好、较好、一般的评价;常委会议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并建档备查。截至目前,共结案145件次,全部进行质量评查,其中较好占比较高77%,好、一般占比较少23%。
严把“初核关口”,安上案件质量“双保险”。以往都是案件审查调查终结后,办案部门将案卷材料移送审理部门,由审理部门将处理意见提交常委会集体审议。今年年初以来,县纪委监委大胆探索前移“审核关口”,严把初核关,所有线索初核结束后都交由审理部门审核。拟了结处置的,经审理部门同意后,由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一同参加书记办公会;拟立案的,经审理部门同意后,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一同参加立案常委会,即审理部门不仅参加结案常委会还要参加案件了结书记办公会和立案常委会。截至目前,共审理把关464件,其中了结106件,立案213件,结案145件。
编印“模拟案卷”,开通案件质量“导航仪”。今年以来,精心编印了《谈话函询模拟卷》《初核了结模拟卷》《审查调查模拟卷》三类模拟案卷,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范本。一是办案有“参照”,将所有的办案程序和所需手续,按照规定顺序逐个列举,纪检监察干部操作起来既方便又快捷;二是行文有“依照”,《模拟案卷》中纪律审查调查的各种文书格式均有案例实例。每个环节中的表格如何填写,也都有具体标准供参考;三是装卷有“比照”,《模拟案卷》完全按照案卷的实际组装样式予以编排,卷内材料排列顺序、装订具体位置等一目了然,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新手”,提供了最实用、最直观的参考资料。
严把“审批程序”,拧紧案件质量“安全阀”。年初以来,根据党纪法规,梳理制作了《台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审批事项及相关时限要求规范》手册,在案件查办程序上突出一个“严”字,厘清责任边界、职责边界,主要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的审批程序及依据。并明确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相关时限要求,进一步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按照程序审批213起案件。
做细“乡案县审”,确保案件质量“零差错”。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乡案县审”制度为切入点,对移送审理的受理标准、报送材料、审理内容等方面严格规定。案件审理室从初核、调查、审理等办案环节逐一审查,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关口”和“出口”作用。截至目前,已审核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82件,重点对报审案件的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理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案件的审查、审理卷完整性进行点评,真正做到“一案一讲解”,让乡镇办案人员在“乡案县审”中增长专业知识,丰富工作经验,助推基层案件审查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