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1731|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6-1-25 09:09:22|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贪官被“收监”后气焰仍嚣张 日均吃喝消费千余元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韦建生 于 2009-3-2 13:45 编辑:
贪官被“收监”后气焰仍嚣张 日均吃喝消费千余元
  1.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script]null[/script]</script>
复制代码
贪官被“收监”后气焰仍嚣张 日均吃喝消费千余元
(博2006年1月25日)
新华社沈阳1月24日电一些贪官被“收监”后仍气焰嚣张,公然表现出对刑罚的蔑视。近日,记者在对“落马”贪官的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时获悉,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 “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其高消费令人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

当时,在查办“10·18”大案过程中,贾永祥、梁福全办案小组听到这样一个信息:贾永祥、梁福全的判决送达后,两人便被调到一个监室单独看押,行动比较自由。梁福全多次打出电话,要求朋友去关押地营口市看守所看他。沈阳等方面确实去了不少人到看守所去看望梁福全和贾永祥,并且每天大摆酒席。这个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 (博讯 boxun_com)



随即,专案组办案人员赶到营口市看守所,立即办理提审手续,不等看守人员将贾永祥、梁福全提出,便进入监室查看情况。贾永祥和梁福全均不在监室。看守人员带办案干警来到了看守所开设的帮教餐厅,只见梁福全和贾永祥正在酒桌上和几个朋友喝酒。梁福全喝的是白酒,已有醉意。

接下来,专案组分别提审梁福全和贾永祥。梁福全态度蛮横,拒不配合;贾永祥比较老实,很快就交待了一些情况:自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看守所便将梁福全从原来关押的监室调到贾永祥关押的监室,此后,几乎每天都有他们的亲朋好友来探视,都在帮教餐厅吃饭、喝酒。来看贾永祥的比较少,主要是亲属,看梁福全的多,什么人都有,看梁福全人的喝酒时也把贾永祥带着。

据介绍,截至办案干警到看守所提审梁福全和贾永祥当天,两人已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15天,平均每天费用超过1000元。经查会见登记记录,他们只有3天没有会见亲友。

根据当时帮教餐厅收款处的不完全统计,15天他们会见就餐共付款1.6万余元,前来会见的亲友自带的烟酒和特殊食品尚未计算在内。记者得知,贾永祥和梁福全就餐时想吃什么就点什么,餐厅没有的就打电话让外面的商贩送来,其中有一次让商贩送螃蟹就花了850元。

记者还了解到,那段时间,贾永祥和梁福全每餐都是白酒啤酒一起上,酒是前来会见的亲友自带,餐厅的费用是亲友结算,看守所的餐厅几乎成了梁福全和贾永祥亲友给他们二人压惊改善的自家饭店、食堂。最多的一次,竟摆了4桌。

通过对贾永祥、梁福全“收监”后的表现进一步调查,专案组发现二人竟将一些违规物品带入监室。包括非法出版物、香烟、打火机、剃须刀等不准进入监室的物品。贾永祥还在监室中收集女人画片,将杂志上穿泳装的美女画片和裸体女人摄影作品单独裁剪下来,夹在本子中。

两名贪官“收监”后的嚣张表现,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辽宁省政法委派人专门赴营口调查处理此事,并和营口市委、营口市公安局一同对营口市看守所进行整顿,对营口市看守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有关责任人得到处理,对贾永祥、梁福全以及其他落马贪官的关押管理也得到了加强。

贪官“收监”后的大吃大喝事件,除表明他们尚未“归位”的心理外,如何落实看押纪律,如何对贪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也十分重要。

辽宁社科院研究腐败问题的副研究员侯小丰认为,包括贪官自身在内的社会上一些人随波逐流,不以腐败为耻的心理,更需要认真审视和充分关注。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蜀之精灵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蜀之精灵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蜀之精灵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蜀之精灵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蜀之精灵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蜀之精灵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老街印象 见人争问〈古代的巴蜀〉想起了我的童先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9 19:49, Processed in 0.124800 second(s), 11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