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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6-1-17 00:45: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地域文化小说与民族文化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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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温存超/问 黄佩华/答
  地域文化小说显示了人与文化的亲和关系,“桂西北”民族文化抒写已然孕育许多优秀作家与作品。通过对话认为,作家要关注到人类共同的命运、人的本性、人的心灵,只有把本民族的命运、本民族的情感密码置于人类历史长河之中来审视,那么民族性和世界性问题就解决了,即“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温存超(以下简称“温”):佩华,你好,非常高兴与你进行关于“文学地域”与“文学地理”问题的对话。我想,我们就从你的小说谈起,因为你的小说本身就具有相当鲜明的桂西北地域文化特征。在我看来,你的小说创作一直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坚持民间文化姿态,以桂西北高地为生活背景,描绘红水河流域的自然景观和民风习俗,展示居住在这片红土地上的壮民族的生存状况和精神风貌,体现出相当明显的桂西北地域与壮民族文化色彩。我想知道的是你在这条道上一路走来的时候,是否考虑过文学的地域性和民族性问题?你是否有意识地给自己的小说创作选择定位──致力于桂西北地域文化和壮民族文化心理积淀的书写?黄佩华(以下简称“黄”):这一直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问题,非常荣幸和你一起探讨。地理或者地域对于作家抑或文学来说是一个“根”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根”,那么我们的文学作品一定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一定是没有多少存在价值的。它牵涉到作家的精神家园、精神原型以及精神动力问题,也就是理论界常说的“价值内化”作用问题。坦诚地说,你说的第一个问题我确实从一开始写作就有了思考。我最早期的作品几乎就是写我家乡桂滇边界题材和内容的,那些人物故事都是我在村寨、在圩镇、在路上耳濡目染的。那个阶段的作品,除写我本民族壮族生活之外,写苗族、瑶族的作品也有不少。不过那时候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仅限于写自己熟悉的东西,是一种自觉而已,还没有上升到文学理论的高度。真正认识到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性,时间上大至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吧,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才是我这种文学意识的觉醒。
  从1988年我发表中篇小说《红河湾上的孤屋》开始,红河(亦称红水河)、驮娘河、桂西北、云贵高原南麓、八达、平用等地理名称就频繁地在我的小说中出现,这些地名甚至成了我的道具、一个支架。当然,光有骨架光有壳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往架上挂什么物体,往壳里装什么东西。我想这也就是在地域的或民族的框架确定之后,该写什么样的人物和故事,这些人物故事该具有什么样的文化特性。温:评论家们注意到你独特的一种“坚持”,即一直坚持以自己的作品书写生活在桂西北土地上的壮民族的昨天和今天。由此,我们看到新时期边缘崛起的文学桂军中少见的一种现象,即你在同辈作家中以自己的“坚持”形成了自己所独具的关于桂西北壮民族生活多角度、全方位的系列叙事,无形中构成一部桂西北壮民族生存繁衍的形象史,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桂西北壮民族文化叙事。通读你的小说,我感觉到你在进行这一叙事时的构思包括有三个角度和层面,即人物、家族和村寨的故事。通过对桂西北地区包括人物、家族和村寨的命运叙述,反映壮民族的自然生活与社会生活,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家族关系的揭示和村寨民族文化心理的呈现,努力地从总体上反映壮民族的秉性与文化品格。不知道我的这种感觉对不对头?你是否可以从这个方面谈一谈自己在创作中对取材和构思的一些想法?黄:近些年来,书写民族、地域、家族命运的少数民族题材作品有不少成功的范例,比如《额尔古纳河右岸》《尘埃落定》《水乳大地》《藏獒》《狼图腾》等。别人能够成功,能够从写这类作品得到认可,我们为什么不追随、不能够坚持书写呢?我认为只要坚持我也一样有可能成功,这是我的文学理想。有些人原本生活在乡村,到了城市以后就不想吃玉米红薯了。我不是这样的人。恰恰相反,玉米红薯会让我的精神世界和乡村的一切保持着一种不可割舍的关系。我个人认为,一个作家能够生活在家族之中,有在村寨居住的经历,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在桂西北,由于自然地理因素的约束,城镇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几乎每个人都是乡村的孩子,这是无法回避的事情。也许这种身份对于其他人是痛楚的,不过这对作家来说却是好事情。这种乡村身份和家庭背景取决了我在创作中不会偏离自己的生命轨迹,不会丢弃我熟悉的文化,进而去选择一些自己陌生的领域来叙事。这种所谓的坚持,一方面是出自于天性和本能,一方面也可以认作是固执或懒惰。我的这种叙事态度,可能得益于我比较早就离开家乡。离开桂西北后致使我地理概念发生了某种颠倒,发生了所谓“价值内化”,让我的审美观得到了升华和积淀。这样,我的作品就自然而然地把桂西北的人物、家族、村寨纳入到自己的精神“地理”范畴了。这种与生俱有的本能让我在取材和构思作品时,会自觉地去和民族文化心理和文学地理因素保持一种血脉和根的亲缘关系。温: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看,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往往使民族作家在创作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本土地域和本民族群体的社会生活为表现对象,成为本土地域和本民族的忠实“书记”。这种现象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普遍意义,其意义不仅在于作家创作时的轻车熟路和得心应手,还在于其创作过程又是一种对本土和自身民族文化根性的一种切身体验与探索。你的小说是比较典型的地域文化小说,也是典型的壮民族小说,体现出对自己相当难得的地域文学创作素材资源的珍惜,也体现出比较强烈的民族历史感和民族责任感。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青年少数民族作家中,像你这样执著于对本民族生活和命运关注的人已经少而又少了,一些少数民族作家不再坚持甚至有意地淡化自己的民族身份。你是否一直有意地保持着自己的壮民族身份意识?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样认识的?黄:你说得完全对。我觉得一个作家不写自己熟知的东西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同时也是一种不务正业。这方面,俄罗斯作家和拉美作家是我学习的榜样,他们永远比我们中国作家做得好。当然,我也不反对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以自己的天赋与才华,去写一些普世价值和普遍人性的文学作品。但是,我总觉得,我个人热爱文学创作的成本要比好多人大得多,我不想浪费掉自己哪怕是一丁点的文学资源。你知道我20世纪80年代初就尝试写小说了,90年代初我第一次获得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奖(骏马奖前身)。那本叫《南方女族》的小说集里有很多壮族元素、女性元素,也更有南方的地域元素。我曾经尝试过写一些现代性很强的手法比较新的很都市化的东西,也都能发表在一些文学名刊上,但是回头一看总觉得写得轻飘,没有沉重感。我从来不隐瞒自己的壮族身份,我从7岁开始才接触汉语,才会讲汉话,因此我一直以自己的壮族身份为荣。这种身份让我具有一种使命感,如果我不写壮族小说,就好似有一双利眼从背后盯住我的脊梁,质问我为何不书写壮族。
  温:纵观中外小说的发展历史,地域文化小说具有强大的审美魅力。从西班牙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到法兰西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从英国的哈代到美国的福克纳和海明威,再到拉美的博尔赫斯、马尔克斯,这些成功的作家都可以说是地域小说大师;就中国现当代小说来看,从鲁迅、沈从文、茅盾、巴金、老舍等的各领风骚,到新时期“湘军”“陕军”“晋军”“桂军”的异峰突起,几乎也都可以说明地域文化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小说的美学特征和审美力量。“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曾经一度成为小说家和批评家们所公认的小说美学准则之一。但是,近些年来也有不同的声音。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黄:米兰·昆德拉说,假如一个作家,只写作只有他的民族才能理解的作品,那他是有罪的,因为他造成了这个民族的短视。我同意他的观点,有些人认为只有民族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这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在作祟。我认为世界是兼容共存的多元共生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是唯一,文学更是如此。在回答你这个问题的时候,莫言先生正以他厚实的作品《蛙》摘取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于是我想,如果莫言的作品没有中华民族元素,他能拿出去跟人家拼吗?这已经不是问题了,问题是他在写中国元素时是不是同时考虑到了普世元素,就是人类命运共性的东西,如果有了,那么这些作品就同时兼有了世界元素和民族元素。我还想,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通过文学地理学来解决。作家有好几种,有的是从出生到成长到成熟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这类作家在文学地理概念上基本没什么紊乱和模糊,他的作品可以高举民族性的大旗。有一种作家他出生成长在不同的地方,成熟在不同的地方,所以他的作品往往在地理概念上容易发生紊乱,身份也比较模糊,这类作家创作的作品往往会有反地理性,因此他们就有理由对民族性问题发生疑惑。而实际上,他们的作品往往也是有地理含义的,只不过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我个人认为,只要作家关注到了人类共同的命运、人的本性、人的心灵,只要他把本民族的命运、本民族的情感密码置于人类历史长河之中来审视,来表述,那么民族性和世界性问题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成了一个伪命题。
  温:注重小说的地域色彩,对于一个小说家而言,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往往形成一种稳态的审美价值判断标准。就小说的创作实践来说,作家们对地域特征的重视程度不一,有的作家在创作小说时进入的是“有意后注意”的心理层次,有的作家进入的却是“无意后注意”的心理层面,这就造成了小说地域特征的显在与隐在、鲜明与淡然的审美区分。你小说创作的地域色彩形成属于哪种形态?有着怎样的考虑?
  黄:如果一定要套上一帽子,我当属于小说创作“有意后注意”的心理层次,这个前面提到了。我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几乎都是中短篇小说,收入集子《南方女族》《远风俗》和当代广西作家丛书《黄佩华》卷中。这些小说已经有了比较浓重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新世纪后来写的大量散文作品以及《生生长流》《公务员》《杀牛坪》三部长篇小说,便是我有意追求的地方民族特色小说形态。有评论家称这三个长篇小说为“河流三部曲”,贴上这样的标签我基本没有什么异议,因为这些小说的背景、故事和人物命运也是桂西北的,具有深深的地域烙印。在审美问题上,我觉得有追求和无追求是不同的,有追求的作品显然更成熟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
  温:《汉书》中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 好恶取舍,动静之常,随君上之情欲。”也就是说,自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地域人种的文化心理和行为准则,即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你的小说对壮民族生活的书写是基于桂西北高地与红水河流域特殊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之上的,描绘桂西北的原生态自然环境,描写壮民族古朴而斑斓的乡风民俗,努力揭示壮民族生存状态与民族性格。作为壮民族世代生活的栖息地,桂西北特殊的地理环境构筑了壮族人独特的生命寄托和精神寄托,而桂西北的历史演进、社会变迁、乡风民俗等,则渐次形成了壮族人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我想请你谈一谈你对桂西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与壮民族文化心理积淀和民族性格之间关系的理解。
  黄:我们壮族人口已达到一千八百余万,是中国第一大少数民族。壮族聚居在北回归线附近的亚热带地区的两广和云南贵州、湖南也有散居。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壮族支系庞杂风俗迥异,语言文化也有很大差别。不过无论怎么不同,壮族共同的方面还是比差异多得多。譬如,他们都是古骆越西瓯的子孙,都一起创造了那文化(稻作文化)、铜鼓文化、歌圩文化。他们的性格忠诚老实,善良崇德,包容大度,忍辱负重,不怕牺牲,坚韧不拔,勤劳智慧……总而言之,壮族人的优点数不胜数。由于多民族杂居共生,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桂西北的壮族比其他地方的壮族更具包容性。小时候,我知道我父母亲打了很多老庚老同,有壮族的,也有汉族的、苗族的、瑶族的,他们经常往来,就像走亲戚一样。在桂西北,壮族和其他民族世代生活在这里,共同拥有河流、高山、林地,有一样的物产资源。甚至,这里的人们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都非常近似,不分彼此。这一切,构成了桂西北独特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当然,要把这种共生文化呈现在创作的作品当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为作家你要会选择,会取舍,会识别。否则,你就不能在纷繁的文化现象中找到你真正想表达的东西,你的作品就难有自己的个性。
  温:你的长篇小说《生生长流》被美国国会图书馆亚洲所收藏,该馆工作人员朱迪致信说:“因为您是中国当代著名的作家,您作品中所蕴含的丰富内容,无疑反映了地域辽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们的当代思想,所以,您的作品,对研究您同时代中国人的社会和文化专题的研究人员,以及对您以后数代进入(我们)亚洲阅览室研究汉语族的研究人员,都将是一个非常有用的信息资源。”这是对你小说的地域性和民族历史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文学是人学。好的小说要书写人的命运,体现对人生意义的终极关怀,同时,小说要书写文化,要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在创作中如何把握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黄:小说是虚构的产物,作家可以通过虚构一些人物、故事、背景,可以设置情节细节,以表达他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因此,书写文化和展现文化价值是必然的。《生生长流》写的是一个家族的百年故事,人物众多,命运各异。小说时间跨度较长,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淘洗,经过岁月的沉淀,呈现出的文化底蕴和内涵自然会显得有厚重感。小说被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还说明,我写的题材人家感兴趣,是属于中国的,中国南方的,而且是纯粹壮族的。当年长江文艺出版社愿意出版这部作品,证明他们是有远见的。当然,这种被西方评论界称为编年史小说模式的作品,其写作的难度也是相当高的。2006年,我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美国,有幸参观了美国国会图书馆,并与亚洲部主任李华伟博士餐叙。据李先生介绍,这个图书馆建于1800年,是美国的四个官方国家图书馆之一,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图书馆之一。我认为,自己的作品被这样的图书馆收藏并有这样的评价,也算是一种国际认可。
  温:你的小说作品相当明显的一个标志是以河流作为叙事的依托背景与元素。你在小说中写自己家乡的两条河流:驮娘江和红水河。这两条河流似乎是你小说创作的素材之源,也成为你的小说中民族文化性格与人文精神的核心寄托。最初那些描写女性命运的中短篇小说,多以驮娘江为背景,而其后描写男子汉命运的中长篇小说,则都多写红水河。这明显有一种象征意味:驮娘江委婉迤逦,富有女性意味,红水河雄奇险峻,极具雄性色彩。同时,还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在这些小说中,给读者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女子和老汉的故事与形象。两条河流,女子和老汉,这二者联系起来,是不是更能体现一个民族的生存状态与民族精神文化意蕴?
  黄:滇黔桂边界壮族有个民间故事,说是在洪荒时代,滔天的大水淹没了桂西北高地。造物主布洛陀挥斧开辟了两条大河排洪泄水,一条叫公河,一条叫母河。其中公河引到了大石山区,被称为红河。母河则被引入平地,称为驮娘河。不知经过多少年,洪水逐渐排干了,大地现出了原貌,桂西北两条河畔就成了世世代代壮族的栖息地。我认为,河流承载的文明远比山地深远厚实得多,历史文化随着河水的流淌而源远流长。流过我家门前的驮娘河不仅以鱼米养育了我的生命,更因为在我最初的认知里她是我心目中最大的河流。河上的独木舟让我对河下怀有无限的遐想。长大后,我才知道这条河边上曾经发生了许多大事情。这河边曾经出土了西汉时期的铜棺古墓,曾经发生过震惊中外的马赖事件,曾经走出清代岑氏父子一门三总督。我还知道这里曾经出现过长达四百年的古句町国。由此,你完全可以知道我早期的作品为什么多是写驮娘河了。雄性十足的红河距离我们村只有几十公里,小时候我只是有所耳闻,后来下乡来到河边,那种震撼让我难忘。在我看来,红河给我的想象空间更加广大而深远。所以每当想起红河我总是心潮起伏,写起来更是得心应手。至于你提到的两条河流、女子与老汉之间的联系问题,在我的小说中呈现的既是一种寓意,又是一种民族精神。雄性的红河与老汉代表阳刚,阴柔的驮娘河与女子代表婉约,这也是一种写作的意境,文学作品的意境。在桂西北壮族生活形态中,女子与男子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是男人和女人共同撑起了家庭、村寨和民族的天空,在创作地域文化小说时,这个文化符号不应该被忽略。
  温:文化是地域文化小说内涵的矿藏,应充分显示出人与文化的亲和关系。作为地域文化小说,其不可或缺的正是对色彩斑斓的文化内涵的揭示,使之成为小说的“形”中之“神”与“魂”。如果,在地方色彩的表现中,仅仅是为营造环境而去描写自然环境,未能揭示丰富的文化内涵,其效果也就不过是一种地域“标签”,作为“风物志”“地方志”似的介绍。所谓“地域文化小说”,应该具备地域人种、地域自然、地域文化三个要素。地域文化小说不仅应描写现实自然地理,同时,也应描摹历史文化地理,揭示由于地理环境或风俗禁令等因素所形成的地域民族文化心理。或者可以说,地域自然是地域文化小说形成的外部审美因素,地域文化则是地域文化小说的内在因素,地域人种才是地域小说表现的根本。请你谈谈这个方面的体会。
  黄:所谓地域文化小说中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形”和“神”必须兼备。山川、河流、人种、道具等一般被称为“形”,而“神”则是飘荡在“形”上空的“魂”,它包括历史、宗教、习俗、风物、故事传说等等。西藏的小说可以说是我们国家最具地域特色的小说,如果它缺少了藏族、寺庙、高原、宗教、藏经、青稞等文化的元素,那么就不能算是地域文化小说。在我家乡红河、驮娘河沿岸,聚居着汉、壮、苗、瑶、彝、仡佬、布依、傣等多种民族,他们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共同创造了属于桂西北高地的文明。桂西北这片广阔的地域所富含的文化元素是异彩纷呈的,比如多民族杂居、河流、高山、风物、民俗、气候等等都是独有的。很难想象,谁要是写一个桂西北题材的小说抛开当地的民俗风物、舍弃掉那里独有的文化符号,那么他肯定不是犯傻就是有意而为。在桂西北的土地上,“形”和“神”是浑然一体的,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从来就不缺少文化的熏染。我在创作桂西北题材小说时,就是不刻意地去用文化包装作品,文化也会随时出现在人物和故事之中,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个人还认为,作家书写地域文化小说更能忠实于自然与人的原貌,也更能反映地域文化的原生态,有利于人们鉴别什么是伪文化、伪风俗。
  温:“文学地理学”是一门有机融合文学与地理学研究、以文学为本位、以文学空间研究为重心的新兴交叉学科。文学地理学理论认为,“地理”之于“文学”存在“价值内化”作用,所谓“价值内化”,就是经过创作主体的审美观照,作为客体的地理空间形态逐步积淀、升华而为文学世界的精神原型、精神动力和精神家园。浙江师范大学梅新林教授认为,文学地理学中的“地理”应该包括作家籍贯地理、作家活动地理、作品描写地理和作品传播地理等四个层面。研究者通过对这四个层面的综合分析研究,了解作家的生态环境,复原经过作家重构的时空场景,揭示隐含在作家意识深层的心灵图景,由此探究文学传播与接受的特殊规律。我觉得从文学地理学的角度研究你的小说创作,应当是有意思的,或许也是很有效的。你是否可以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黄:我记不起是谁说过,去过一次的地方你甚至可以说上一辈子,但住了一辈子的地方,反而连说它的一句话也讲不出来。我理解这话的意思是,前半句是外延意义上的“地域”也就是作家的活动地理和作品描写地理。后半句应该属于内涵意义上的“地域”,就是你说的籍贯地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的时间长了,往往容易对这个地方产生某种忽视,就是重视不够,甚至对这个地方也缺少足够的理性思考。这个问题在20世纪末我写完长篇小说《生生长流》时就感受很强烈。我觉得,我离开了桂西北来到城市生活以后,那片土地的一切反而在脑子里变得愈来愈清晰,愈来愈有一种要去表达的冲动。这种现象绝不是个案,桂西北的不少作家因为离开自己出生成长的家乡,来到他们陌生的城市生活,不仅作品多了,而且作品的品质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而一些留守在故乡的作家因为没有在这方面获益,创作上也难有明显的进步。这种“地域”意义上的转换使得我在创作中有如神助,之后写的两个长篇小说《公务员》和《杀牛坪》都很顺手。我想如果我还在西林居住,情况可能就大不一样。因此,我觉得作家的写作姿态很重要,回望、记忆、记录、寻根、反刍都是很受用的。
  温:随着时代的发展,原先那种凝固的民族文化形态被骚动的反文化因子所破坏,由此在地域文化中所形成的亘古不变的稳态文化结构已经面临着巨大的裂变。今天的桂西北正在丧失原貌的不仅是河流、植被、飞禽走兽,还包括原生态的古朴之风,作为一位少数民族作家,不仅应意识到对于即将消失的原生态地域环境和民族生活记写的历史责任,也应意识到新的写作姿态的重要性,这就必然存在一种两难性,需要思考,需要探索。实际上,你在长篇新作《杀牛坪》中对于这种思索已经有所体现。在这里,能否展开来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
  黄:如果我不写作或许就不会有这方面的疼痛感。写《杀牛坪》只是我某种意识的延续,其实我在1990年就写过一篇叫《弃族》的短篇小说,说的也是牛事。事实上,人类的贪婪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短短几十年间,我们桂西北的河流上筑起了无数的大坝,农田被肆意侵占,水和空气被大量污染,地沟油和劣质食品、转基因食物无处不在。我今年暑假去青海,亲眼看到人们在疯狂地进行冬虫夏草的采掘、交易,当地人说他们也知道破坏植被,但是当一斤虫草卖到20万元时谁还去管什么植被呢?在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代,人类文明遇到的挑战已经接近到了底线。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但是所有的人都不能自已了。然而,写了《杀牛坪》后我的这种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重了。为什么会这样,需要我去作更深层次的探讨和思考。这方面,也希望得到你们评论家的帮助。在此我申明,作家并不是唯我独醒,唯我独痛,而是他们手中有笔,就如同摄影家手里有相机一样。因此他们必须记录,必须书写。这是良知,也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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