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理信 文/李成忠 在“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旧社会,百姓惧怕打官司。讼师、贪官狼狈为奸,“吃了原告吃被告”,故意拖起不结案,弄得诉讼双方倾家荡产也没讨回公道。百姓视衙门为虎口,遇民事纠纷大多不愿诉讼公堂,求助社会舆论仲裁,从而在川西一带民间形成了“讲理信”习俗,茶馆是“讲理信”的场所。 “讲理信”就是“讲清道理,辩明是非,化解纠纷,信守仲裁”。纠纷双方约定“讲理信”的时间、地点后,各自邀请能说会道的亲友参加,届时好为自家说理辩解。为了使“讲理信”的评理仲裁具有权威性,必须特邀社会贤达、族中耆老和码头上的袍哥大爷等头面人物出席。“讲理信”人员到齐,泡上盖碗茶后,由德高望重的主持者宣布诸如“君子动口不动手”、“有理不在声高,说话不带刀刀”、“好言三冬暖,恶语六月寒”之类的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各述事情原委,然后展开辩论,双方亲友踊跃发言,有的列举证据说明己方有理,有的引经据典批驳对方胡闹。特邀人物老成持重,有的劝说双方和解,有的拿出折冲意见,尽量保持公正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当据理方占据上风,另一方理屈词穷,盖碗茶也喝得淡无茶味时,主持者与特邀者耳语征求意见后宣布结果。赢家兴高采烈,输家垂头丧气,还要负责清付全场人的茶资,丢尽面子,理、财两亏。如果双方是因误解导致纠纷,不存在谁是谁非,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则茶资各付一半。 特邀人物即使同哪一方的关系特好,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下发表偏袒言论,以免自掉身价,所以“讲理信”作出的仲裁透明、公开、公平、合理,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谁也不敢推翻它,否则要遭舆论谴责,被万人唾骂抬不起头。60多年前,为朱姑儿解除婚约进行的“讲理信”,就是最好的例子。 上世纪30年代,洪雅县柳江镇商人徐华轩的儿子得了肺痨病(肺结核),在当时算是绝症。徐家救子心切,遍搜切方、土方服用,广找和尚、道士、相士、巫婆寻求救治良方,最后听从了算命匠杨瞎子“冲喜治病”的馊主意,由徐华轩的妻子熊大嫂在比邻柳江的花溪乡农村中,物色到一位年方十七,健康、漂亮的村姑朱姑儿。熊大嫂泼辣能干,是柳江镇上有名的女强人,丈夫开的偌大一个铺子,是她过门后起早贪黑搞多种经营,一点一滴挣出来的,经她的手没有办不成的事。她花钱请刘媒婆去朱家说合,闪电式地定下了朱、徐两家的亲事,不久就一乘轿子抬朱姑儿到徐家拜堂成亲。婚后徐家儿子的病不但没见好转,反而日趋严重,不到三个月就一命归西,可怜朱姑儿年纪轻轻就作了寡妇,每日以泪洗面。 朱家父母此时才知上了刘媒婆花言巧语的当,断送了女儿一生幸福,后悔不已。他们每次去看望女儿时,朱姑儿都要责怪父母把她朝火坑里推,希望尽快离开徐家,去寻找她自己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