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4445|回复: 0

[纪实·新闻重庆疾控提醒:市民居家隔离期间请做好这些事

 [复制链接]
  11月7日,重庆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35场)。重庆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罗飞介绍了市民居家隔离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一,原则上要求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房屋内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房间内准备好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以及带盖的垃圾桶。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同住人员也须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非单独居住的居家隔离人员,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双方均需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其他人员与隔离人员有任何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都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第三,居家隔离和同住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上门核酸检测。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因就医等确需外出,需经所在社区批准后,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第四,居室内保持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1次30分钟以上的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可用排气扇等机械设备通风。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消毒密封后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第五: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老、幼、病、残等需要照顾的人员,须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
⊙记者:石亨 ◎摄影:刘力

⊙编辑:邓晞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水仙百荷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水仙百荷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水仙百荷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水仙百荷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水仙百荷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水仙百荷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梧桐转黄芦苇飘荡 江岛初冬美如画 重庆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率逐年上升 这几种亚型感染人群较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3 06:34,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