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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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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3:03|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诸葛亮《自表后主》考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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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良啸 
  
  诸葛亮曾向后主刘禅上过一篇表文,谈及自己的开销、家产和对财产的态度。这篇表文,现在人们称之为《自表后主》。全文如下:
 
  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这段话译为白话文是:
 
  为臣最初事奉先帝,一切开支全靠官府俸禄,不自己治理生计。如今在成都有桑八百株,微薄的田地十五顷,子弟的衣食,已经有富余。至于为臣在外面任职,没有另外的财物征调收取,随身的衣服食品,都依靠官俸开支,从不经营产业,以谋取丝毫私利。如果为臣有一天死去,将不让家中有多余的布帛,家外有多余的财产,从而辜负陛下的厚望。
 
  这篇表文,是诸葛亮一生中最重要的文章之一,内涵十分丰富。不过,对其名称和字数的多少,历来存在分歧;对其内容,如诸葛亮家产和收入的具体情况,他的财产观反映出的价值取向等问题,长期来也缺乏翔实、深入的研究。因此,笔者拟逐一考证分析,以期凭此进一步挖掘诸葛亮的精神世界和思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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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汉字背后的古蜀历史 迁徙的蜀人
2# 四姑娘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3:16|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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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于诸葛亮此表的名称,明代诸葛羲、诸葛倬辑《诸葛孔明全集》一书中名之曰《遗表》,清代张澍辑《诸葛忠武侯文集》一书则名为《临终遗表》。中华书局在1960年整理校点张澍辑本,出版《诸葛亮集》时,将此文改为《自表后主》,并加注说:“按《蜀志》本传,似并非遗表,今据严可均《全上古秦汉三国六朝文》改。”此说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同。如1988年巴蜀书社出版的《诸葛亮文译注》、1997年齐鲁书社出版的《诸葛亮研究集成》等书都用的是《自表后主》这一名称。不过,李伯勋先生在他的著作《诸葛亮集笺注》中则认为:“后主”为史家所称,非亮所宜,当作“皇帝”是。所以他将此文改名为《自表皇帝》。其实,“皇帝”也不一定为诸葛亮所言。诸葛亮上此表之时,有无名称,或者叫什么名称,后人已不可得知,就如《隆中对》和《草庐对》一样,名称之异对其内容实质没有多大意义。我们还是依从中华书局《诸葛亮集》所言,称之曰《自表后主》吧。
 
  关于此表的文字多少,有几种不同的版本。笔者所引用的表文出自中华书局《诸葛亮集》,而《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却没有“臣初奉……今”这14字,原文如下。
 
  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以下同,略)……”及卒,如其所言。
 
  明清时代的诸葛亮文集中,此表的全文又比《蜀志》本传中多出71字,即:
 
  伏念臣赋性拙直,遭时艰难,兴师北伐,未获全功,何期病在膏肓,命在旦夕。伏愿陛下清心寡欲,约己爱民,达孝道于先君,布仁心于寰宇,提拔隐逸,以进贤良,屏黜谗奸,以厚风俗。臣家(以下接“成都有桑八百株。”)
 
  对于多出的这71字,中华书局在整理校点《诸葛亮集》时,于《自表后主》下加注说:“严辑《全三国文》,谓‘伏念’以下69字见张采(明末人)《三国文》,而未知所本。胡赞猷本载李云生曰:自‘伏念’起至‘厚风俗’止,系范忠宣(北宋大臣,范仲淹之子)遗表语。按检《范纯仁集》,其遗表云:‘伏望皇帝陛下,清心寡欲,约己爱民,达孝道于精微,扩仁心于广远,深绝朋党之论,审查邪正之归,搜拔幽隐,以尽人才,屏斥奇巧,以厚风俗。’其词略同。或系后人改写羼入,加于篇首,故删。”
 
  中华书局经考证,在删去这71字时,又据《北堂书钞》卷三十八补入14个字,形成了现在的《自表后主》全文。应该说,这是可信的。因此,巴蜀书社的《诸葛亮文译注》、陕西人民出版社的《诸葛亮集笺注》、齐鲁书社的《诸葛亮研究集成》等今人专著均加以采用。
 
  关于此表文于何年上奏后主,《蜀志》本传中没有明确,不过,一般都认为是在他病重时的234年,这一点没有分歧,从《资治通鉴》到今人的著作,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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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3:36|只看该作者

 
  诸葛亮的《自表后主》共79字,分为四段,四层意思。首先,讲他追随刘备转战时,生活费用的来源和经济状况;其次,讲现有的家产和家庭生活状况;第三,追叙他出征在外期间的收入和开销;最后,表达自己对财产的态度和对朝廷的赤诚。
 
  现在,我们来具体深入分析这篇表文。首先,了解诸葛亮所说的他的家产。
 
  “有桑八百株”即有一桑园,内有桑树八百株。三国时蜀锦织造业发达,诸葛亮为了鼓励百姓植桑养蚕织绵,在自己的田庄内辟一不大的桑园,以起示范作用。这桑园的大小,不见诸记载,不过可以推算出来。如一棵桑树占地10平方米,那么,桑园占地8000平方米,也就是说才十几亩地,最多不超过二十亩。
 
  “田十五顷”是个什么概念呢。汉代一顷为100亩,十五顷即1500亩。汉代每亩折合今亩为0.69亩。十五顷合为今亩约为1035亩。魏晋的度量衡标准较汉代稍大,但相差甚微。诸葛亮的田产达千亩,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土地,在阶级社会中,是私有财产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和最重要的体现。拥有上千亩的田地,对于一个庶民百姓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对于封建社会的一位丞相,则又当别论了。西晋初年,为了限制官吏过多占有土地,朝廷颁布了“占田法”。《晋书·食货志》载其内容曰: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四品三十五顷,第五品三十顷,第六品二十五顷,第七品二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关于“占田”的涵义,学者们都主张是限田,而不属于授田。授田,是皇上赐予官吏将领的田地;而限田,则是朝廷限制官吏占有更多的田地,制定出的一个最高数。朝代不同,所限田的数量也有所不同。如隋唐时,官居一品的宰相占田数限定为100顷。
 
  通过上述比较得知,作为一品丞相的诸葛亮,他家整个田产的数量仅与八品小吏的占田数相当。因此,在封建社会的官吏中,诸葛亮的田产是比较少的。正基于此,他能坦然向后主和盘托出自己的产业。从陈寿在《三国志》中对表文加以载录看,诸葛亮的廉洁在当时是甚受赞许的。我们可以推断,这表文还在朝廷或社会上作过公布,并流传了下来,否则,《北堂书钞》不会有辑录。一个丞相,能够坦诚而毫无愧色地公布自己的家产,这在封建社会中可能是空前绝后的。
 
4# 金佛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3:48|只看该作者
 三
 
  人去物在。诸葛亮的家产作为他廉洁奉公的象征还一代一代被保留了下来。
 
  唐代《元和郡县志》《剑南道·双流县》卷三十一载曰:
 
  双流县本汉广都县也,隋仁寿元年避炀帝讳改为双流,因以县在二江之间,仍取《蜀都赋》云“带二江之双流”为名也。皇朝因之。龙朔三年,又别立广都县。
 
  诸葛亮旧居在县东北八里,今谓之葛陌。孔明表云“薄田十五顷,桑八百株”,即此地也。
 
  又据今天的《成都市志·文物志》:
 
  诸葛亮“葛陌”遗迹位于双流县金花乡,系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的故居所在地。《元和郡县志》载:“诸葛亮旧居在双流县东北八里,今谓之葛陌。”唐代的双流县,即今治所,“东北八里”为现金花、九江两乡交界处的葛陌村。千百年来,来此瞻仰先贤故居遗迹的人连绵不断。……葛陌,即指诸葛桑园和田间的小路。村中有井一口,乡人呼为诸葛井。
 
  葛陌,已载入了今人编写的《文物志》。作为诸葛亮家产的历史遗址,它记录着一位忠臣贤相的廉洁,还将受到人们的保护,一代一代传下去,给后人以警示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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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4:00|只看该作者

 
  在《自表后主》中,诸葛亮反复强调他任职期间,“不自治生”,“不别治生”;谈及他的日常开销,又反复说“资仰于官”,“悉仰于官”,全靠官俸和赏赐。那么,他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呢?关于诸葛亮的俸禄,《三国志》中没有记载,只有两处提到他的“禄赐”。一次见载于《蜀志·张飞传》:“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张)飞及关羽金各五百斤,银千斤,钱五千万,锦千匹。”这一记载明确,且所得赏赐数量不菲。一次见载于《蜀志·李严传》引《诸葛亮集》。李严劝请诸葛亮受九锡称王,诸葛亮断然加以拒绝。他在给李严的回信中有这样一段话:“吾本东方下士,误用于先帝,位极人臣,禄赐百亿。”
 
  关于“禄赐百亿”,后世都认为是一个概数,不是实指他的俸禄和得到的赏赐。不过,李伯勋先生在他的专著中加注说:“古代亿之数有大小二法,其小数十万为亿,大数万万为亿;汉代多以小数计。此百亿为概数,盖指刘备定益州后,赐给诸葛亮的五千万钱(合五百亿)。”其实,将“禄赐百亿”如此考证坐实反而不妥,因为同时获得赏赐的除了钱五千万外,还有黄金五百斤,白银千斤。如三者相加,会是多少亿呢?诸葛亮在这里怎么会少说他得到的禄赐呢?我们综观全文,诸葛亮是在强调他的禄赐已经非常丰厚,不应该再向皇上提出任何要求。
 
  还有一段谈到诸葛亮受赐的话,是《诸葛亮集》从《北堂书钞》卷三十八中辑录出来的,很多专著都加以采用。原文是:“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这段话的意思很明了:“我受到八十万斛的赏赐,现在家中的蓄财不多,连妾也没有与其身份相称的衣服。”但这段话有些令人困惑不解:受到八十万斛的赏赐,为什么还在叫穷。那么,“八十万斛”是个什么概念呢?
 
  《诸葛亮文译注》在解题说明中说:“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三国时成都的绵、雒地区亩产谷物30斛至50斛。按亩产50斛计,诸葛亮受赐80万斛,相当于一万六千亩土地的年产量。”一年亩产50斛的是高产田,若一年亩产10斛,则80万斛又相当于八万亩田的年产量。这是一个多么惊人和庞大的数字。因此,有人对此置疑。
 
  台湾的蔡瑞乡先生在《诸葛亮》一书中说:“在他写给李严的书中提到:“吾受赐八十斛,今无余蓄,妾无副服。”月八十斛是为中级官吏的俸禄,有些书上误写成八十万斛,这样写有点夸张。也有写成八千斛的,这还差不多,较为可信。”
 
  李伯勋先生在《诸葛亮集笺论》中说:“今考,《书钞》张氏本及陈、俞本皆脱‘万’字,而陈、俞本‘十’又作‘干’(可能为‘千’之误),故疑《影宋书钞》‘八十万斛’为‘八千斛’之误。假如是,……作为蜀汉首辅,诸葛亮受赐八千斛(合427680市斤)是不多的。”不过,一次受赐42万多斤谷物,我们认为,还是算多的。
 
  李先生说,八千斛合今42万斤谷物,不知如何折算的。笔者曾在《木牛流马考辨》一文中引资料说,汉代一斛(石)合今30市斤谷物。而刘琳先生在《华阳国志校注》中考注得更明白:“汉代容量单位有大斛(石)、小斛二种。大斛一斛约当今二市斗,小斛约当今一、二市斗……一市石稻谷重约一百五十斤。”如此,按大斛,一斛等于30斤,小斛一斛等于26斤。80斛按大斛折,约为今2400市斤,8千斛约合今240000市斤,8万斛则约为今2400000市斤。如果一次接受到24万斤或240万斤谷物的赏赐后,还说“蓄财无余,妾无副服”,是不可理喻的。按小斛折,八千斛和八万斛也分别不少于20万斤、200万斤,这也不是一个小数。因此,对于《北堂书钞》这段文字,我们认为,还是存疑为好。
 
  关于诸葛亮的俸禄,他任军师中郎将和军师将军时,无从落实,因为这两种职务不是常规职务,是因临时需要所设置,俸禄不清楚。任丞相后,其俸禄多少可以从汉制中获得。汉制,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为三百五十斛,钱六万。蜀依汉制,诸葛亮的俸禄不会超过这个数目。
 
  除了一次明确的赏赐外,还有这样多的俸禄,诸葛亮奉行节俭,开支有限,除了购置十五顷薄田外,他的钱肯定是用不完的。有学者推断,他把大量的钱财封存于府库和拿来赏赐了他的下级。关于这一点,史书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我们从他对赵云的一次谈话中可以得到佐证。《蜀志·赵云传》注引《云别传》曰:
 
  “亮曰:‘街亭军退,兵将不复相录,箕谷军退,兵将初不相失,何故?’(邓)芝答曰:‘云身自断后,军资什物,略无所弃,兵将无缘相失。’云有军资余绢,亮使分赐将士,云曰:‘军事无利,何为有赐?其物请悉入赤岸府库,须十月为冬赐。’亮大善之。”
 
  诸葛亮既然都在吩咐赵云赏赐手下的将士,那么,我们可以肯定他也是这样做的。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诸葛亮获得的赏赐是丰厚的,他的俸禄也是可观的。对这些,我们不应该回避,去力图缩小。我们应该做的是,分析他是怎么对待和处理个人财产的,在临终时为什么只有不多的家产,从而对他淡泊于私产的态度加以分析肯定。
 
6# 青城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7-4-1 21:34:17|只看该作者
 五
 
  短短79字的《自表后主》,内涵极其丰富。它不仅告诉世人,诸葛亮有多少家财;重要的在于它把诸葛亮对财产的态度,对朝廷的忠诚都一一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诸葛亮高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笔者曾在《诸葛亮与传统价值观散论》一文中说:诸葛亮是一个具有浓厚伦理道德思想的人,他追求完善的人格,强调内心世界的宁静、淡泊,以道德来节制个人的利欲和物欲。因此,他在物质生活上自律节俭,不需要他人来要求。虽然“位极人臣,禄赐百亿”,由于“讨贼未效,知己未答”,所以,他不企求一丝一毫过分的荣华富贵,自觉把个人及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平降低到普通官吏的水平上。其出发点和价值取向,是伦理道德观所作出的对人臣本位和义务的规定。这种自觉的廉洁奉公行为,是由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决定的。
 
  因此,这篇《自表后主》不仅仅是在谈收支和家产,而且也表现了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备受后人称颂。宋·胡寅在《致堂读史管见》中议论说:“孔明身都将相,手握强兵,专制一隅,势通四海,亦何所求而不得。纵不外取,全蜀之富皆可以充牛刃其家。而三十年间,止有桑八百株,田十五顷,以为子弟衣食之奉,不别治生,增长尺寸。逮其死也,内无余帛,外无赢财,其灵台湛然,不累于物如此,贤哉远矣!亦何愧于伊尹、周公耶!”
 
  清·毛宗岗在《三国演义》中评论说:“曹操、司马懿之为相,与诸葛亮武侯之为相,其总揽朝政相似也,其独握兵权相似也,其神机妙算为众推服,双相似也。而或则纂,而或则忠者,一则有私,一则无私;一则为子孙计,一则不为子孙计故也。操之临终,必嘱者丕,懿之临终,嘱师昭。而武侯不然。其行丞相事,则托之蒋琬、费祎矣;其行大将军事,则付之姜维矣。而诸葛瞻、诸葛尚曾不与焉。自桑八百株,田十五顷而外,更无一事以增家虑,……呜呼!有人如此,尚得于功名富贵中求之哉!”
 
  余明侠先生在《诸葛亮评传》中说:
 
  这一点田产,以他的地位和权力,揆于三国时期的许多达官显宦以搜括民脂民膏增加私产为能事来说,就是相当廉洁和“不贪”了。
 
  曹东海先生在《诸葛亮的人生哲学》一书中说:
 
  “一个位居相国、功勋卓著的人,家财只有八百棵桑树,一点薄瘠的田地,真叫人钦敬他廉洁奉公、淡泊财利的风范。”
 
  因《自表后主》,诸葛亮“不累于物”思想和情操得到充分的显示,获得的好评如潮,笔者就不再赘述和转录。我们要强调的是:诸葛亮的《自表后主》,是与他的《隆中对》、《出师表》和《诫子书》一样重要的著作,内涵丰富,从另一侧面展示了他的人格魅力,是一篇光彩照人、与世长存的廉洁自律宣言。
 
 
 
  谭良啸,成都永陵博物馆,研究员
 
  源自:《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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