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文化所处的地域主要在现在的四川盆地东部嘉陵江流域,川东北山地和川东南长江上游一带。从地貌看,属盆东平行岭谷,由30多条山脉组成,其基本特征是:背斜山地陵而窄,向斜谷地宽而缓,为方山丘陵和单斜丘陵散布,间有平坝。其地水系发达,除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等著名河流外,大小支流尚多,形成格状水系。北部边缘是泰巴山地,东南有巫山、七曜山和湘鄂山地一脉相承,形成自然屏障,气候温暖潮湿。巴人的活动环境大多是背山靠水。根据考古发掘材料,巴地较早地出现了农业,但只是一种粗放农业。《华阳国志·巴志》说杜宇时期“巴亦化其教而力农焉”,化其教而力农,当然只是在原有农业自然是平原农业,巴人受其影响也只能是山间平坝地区或河谷两岸比较宽敞的地方。至于高山之地,则一如从前,直到唐代仍是刀耕火种,农耕技术相当落后。但山区动植物资源丰富,众多的河流渔业资源充足,因而其粗放的农业和渔猎经济模式,应该说是与之相适应的。同样,其文化结构要素也是与此环境适应的结果。比如禀君部落善于渔猎,巫蜑部落习于水上生活,賨人擅长射猎等都是实证。既便后来组成部落联盟,其文化结构要素仍沿袭传统。当然,经济生产模式除了地理环境的直接限定外,还由于“自然资源的丰富,一方面减少了集团成员与其它社会成员的联系,另一方面,阻碍了获取资源的技术向更加精巧和有效的方向发展,使简单的适应趋于长期的稳定”。正是这种传统经济模式的制约,与这相邻的异质文化如楚文化、中原文化等对巴地的影响程度不深。因为这些文化是比较发达的农业文明,与此相关的文化结构要素,尤其是观念层和行为更无法融入进巴文化中。同样,祭与戎的结构模式也是环境适应的结果。因为纵观世界文化史,渔猎经济的社会,其凝聚的动力主要是宗教和军事。巴人的情况也是如此。由于其生存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其宗教更多的是自然崇拜及祖先崇拜且缺少系统性,因而宗教的整合力也并不强。臂如禀君部落的崇虎与賨人的射虎,就没有互相融合、统一,但却能以此两部落为主体部落联盟。因此用宗教来作为整合动力是不适宜于巴文化结构模式的解释,唯一只有用战争来加以解释。事实上,从禀君建立部落联盟是因投剑高明而获统治权,到协助周人的“勇锐”,到青铜兵器的普遍,无一不是尚武精神和战争的作用。尚武精神并非是随意产生,它同样跟居于水边、狩猎发达有关。虽然其资源很丰富,但地理环境却十分恶劣,需要勇气和较好的体能。而且随着较长历史时期的资源索取(据发掘材料,巫山发现有远古人类),生存需要的空间增大,只有不断迁徙,战胜非自己原有空间内的其它部族,方能生活得更好。自然,尚武或以战争为兴奋点就成为一种环境下的通常规范。尚武或战争结构模式确定之后,社会组织、价值观念等结构要素也就被排列组合在结构模式之中。我们知道巴文化从禀君时代直到巴文化衰弱,基本上都是氏族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这除了社会组织发育是由平原向丘陵向山区依次减弱的地理环境因素制约外,更主要是受制于文化系统的结构模式。也就是说,由于巴地地理环境,人口大多分散居住在可以生存的环境之中,自给自足,与外界联系少,只有战争方能成为一种向心力,把分散的点组织进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甚至国家之中。反过来,氏族或部落组织又是战争所需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因为氏族部落组织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通过血缘或婚姻联系起来的。彼此是同血缘的人,婚姻中的人,同为亲属,同一血缘,而不是权益的获取,分配的多寡上。它可以通过亲情关系,增强凝聚力,且以亲属组织形态为主要的指挥形式,简单且又极为有效,战争一旦结束,又回到各自的亲属关系中,战争并未损毁原有的社会结构。其次,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如果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既无经济条件,也不能适应其环境,况且战争可能阻止本土经济的发展,从而社会组织发育的不充分。这也难怪中国历史上山区部落虽然利用氏族组织取得战争的胜利,但最终还是要通过走出山区来冲破氏族组织传统。同理,巴人最终要向成都平原或楚人邻近疆域拓展,一方面是为了争夺资源空间,同时也是力图冲破原有惯性。当然,处于异质文化邻近的社会环境中,巴地的社会组织不得不变迁,以收适应之效,但变迁也只是选择跟战争相关部分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