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584|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飞翔 发表于: 2016-11-10 09: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浅析侗族传统生态知识

 [复制链接]
源自:红网新晃站  : 郭鹏
  本文从生态民生着眼,以农村生态保护立题,以田野调查为平台,以文献统计资料集整为基础,对侗族传统生态知识进行了涵义揭示,通过对当代侗族传统生态知识的生存处境和在推进农村生态保护的发掘运用现状、问题分析,努力挖掘侗族传统生态知识在新晃农村生态保护中的生存之道和传承机制。
  分布在湘、黔、桂三省毗连区的侗族是我国南方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以地域、水系分界为依据,可分为南部侗族聚居区和北部侗族聚居区。其中侗族人口占83.5%的新晃县就处于北侗中心区,历史上曾是北部侗族文化地区的典型代表。侗族传统社区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系列本土本民族特有的操持技术、生产经验和生态智慧,在当代田野调查中可以发掘到这些大量的潜在的地方性知识和民族智慧。
  前些年,湖南省被纳入全国“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市委相继提出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口号,县委、县政府当前提出了“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面对当代后发地区社会生态日益滑坡、环境严重破坏的现状,相对现代科技知识而言,努力挖掘和运用侗族传统生态智慧与技能,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在大量文献参考和实地经验体验的基础上,以新晃侗族地区为例,初步探讨了侗族传统生态知识在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中的发掘和运用。

一:侗族传统生态知识构成及现实意义
  侗族传统生态知识是指侗族传统部族和传统村社在自我封闭的生态领域内创造的,在长期历史实践中传承并因自身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的知识生产和知识活动,是由非西方、非现代性知识规则所孕育和传承的本土原生产物。主要包括生态传统文化心理、传统生产技术和传统制度规约。
  (一)侗族传统生态崇拜与禁忌的主要形式
  崇拜、禁忌文化是一个民族在不同的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和社会交际中自发地、逐步形成的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据史料记载,新晃侗族是先秦时期东南沿海“百越”分支遗裔迁徙至今天湘、黔、贵三省毗连区的山区民族,由于是移民民族,先民们对山区地理、气候特征缺乏认知,出于生存安全考虑,对自然现象和事物具有依赖、寄托和恐惧崇拜心理,由此产生了本民族特定共有的文化心理。
  1、水崇拜
  作为水稻民族,由于水资源对于水稻生产的特殊作用产生了水崇拜。侗族相信有井神,各个侗寨水井边均设有祭坛,逢年过节都会祭井;禁忌触犯水神,井水混浊时,要烧香祷告,祈求井水清澈,才能饮用;禁忌在井上方建造住房,放养牲畜、家禽等;山上口井需用稻草编的草标祭井,通过这种方式提醒路人:饮水思源,饮水来得不易,禁忌污染水源。至今,新晃县中寨、扶罗一带侗族仍保留有“敬水”仪式,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人们用糯米和一些可食的野生植物做成粑粑,祭祀神灵后分食,这种粑粑象征着以黏土和草堵塞田埂和沟渠,人们以此仪式提醒自己,及时修田修沟,以防漏水毁坏生态。
  2、森林崇拜
  在侗族地区,侗家人不管是在山坡、路旁还是在寨头屋边,人们相信古树有灵魂,是树中的权威长者。每逢年节或每月初一、十五都有人到古树下烧香化纸,请求树神保佑;为了解决林木利用问题,侗族人民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习俗:在森林之中有意识地开辟少量的林窗,作为“放牛坡”,将牛群限制在“放牛坡”中,避免进入森林,尤其是幼龄期的林地,从而减少因牛的啃食活动造成对森林的破坏;有女儿降生的时候,家人会为女儿种上一片杉木,俗称“十八杉”,等女儿出嫁的时候作为嫁妆;在许多重要仪式中都有植树一项,这些方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土地禁忌
  侗族对生产能力提高的祈求,主要表现在萨崇拜、祖先崇拜等方面,由此产生了多种禁忌形式,如在萨坛周围禁忌乱扔东西,禁忌破坏山岭等。在中寨、贡溪一带侗民当中还存在这样的观念:有些山岭,特别是侗族村寨后山不能动土挖掘,山上的林树、动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谁侵犯了它们,则认为损伤地龙神,破坏风水,认为会给村寨带来灾难;坟场被视为是与祖先直接相关联的宝地,在周围的小环境内禁止各种活动,包括伐木、采集和狩猎。
  (二)侗族传统生态技能
  在历史的长河中,侗族人民对本族群的生存有着自身的逻辑,对民族的生计与发展有着独特的操持技术。目前,仍在新晃侗族地区民间传承的传统生态技能主要如下:
  1、稻鱼并生。为适应侗族地区自然生态背景气候温湿,地表起伏大这一环境特点,侗族居民逐步养成了均衡取用不同生物物种产品的生态适应办法。稻田本该主要用于水稻种植,但在他们观念中,单一种植水稻导致量低质劣,因而在稻田中开辟深沟甚至挖深塘放养家鱼,提供循环利用的无机养分,让鱼同水稻一向产出。为了防止鱼类逃走,稻田出水口装了鱼栅栏,他们甚至在农田中修建了鱼舍,既保证鱼类在冬天也能继续生长,来年还能在田中顺利产仔,实现鱼类的自然繁殖。
  2、人工林“特植”。过去,新晃地区种植的人工林并非单一林,在林地更新中会有意识地培育经济价值并不大的阔叶树,目的在于形成人工混交林,支持多种动植物的生长与繁殖。这样可以有充足的天然动植物产品,可供狩猎与采集,实现以短养长,均衡获取;在轮植杉树时,用火焚地表,将浮土堆成小丘,在土丘上定植杉树苗。这种植树技术在局外人眼里看似荒唐,然而苗木成活率却很高,郁蔽期提前一至三年,平均积材量提高15%。
  3、粮林间作。在人工林郁闭前,侗民们还混合种植多种旱地农作物,务必保持山地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确保他们在不同时段均能获取一定的生物产品。看似有违常理,实则间作粮食作物不仅不会妨害人工林的成林,还能防范人工林的各种病害,提高人工林积材量,改造林地土壤结构,防止山洪导致的水土流失。
  4、循环利用。在一些其他民族看来毫无疑义的废物也被侗族居民加以了有效利用。过去,杉木主伐时修剪下的枝叶,其他民族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作为废物集中焚烧,但他们则将其作为屋顶的覆材,或者作为稻秧或树苗的蔽荫材料,或者作为稻田中鱼舍的覆盖材料;再如,人粪尿的处理也十分别致。他们将厕所修建在稻田和水塘上方,人畜粪便成了水生动物的饵料,而不会污染环境;再如,燃烧木材留下的草木灰,也足作为肥料或是食品加工佐料使用,而不轻易抛撒。
  (三)侗族传统生态规制
  为抵抗外来侵略、规范生产生活行为、保护生境,侗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规范约法和制度模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侗族款制。迄今,部分史料记载了过去新晃县传统款约规制村寨生态保护的历史痕迹:
  1、《侗款》记载了新晃中寨明清时期一款约,其中关于生态保护一条写到:“山坡树林,按界管理,不许过界挖土,越界看树。让得三杯酒,不让一寸土,各管各业,各用各的。倘有哪个用火不慎,烧毁杉山柴林,除了赔偿罚银外,还要杀猪打平火。”
  2、60年代《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了新晃贡溪与贵州交接地带的清初一款,其中关于林业生态保护写到:“吾村后有青龙,林木葱茏,四季常青,乃天工造就之福地也。为子孙福禄,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全村聚集于场坪砍生鸡血酒盟誓,凡我后龙山上一草一木,不得妄砍,违者,与血同红,与酒同尽。”
  3、中寨后山石明清碑上碑文记载:“向来正月带刀斧上山砍柴,二月斗笠蓑衣,三月用钉耙,四月用犁耙,五月有茄豆、黄瓜,六月禾抽穗,七月莫坐仓恋爱,八月莫留伴玩耍。这些规矩,家家有男要教,养女要训,哪人不听,四村不许,六洞不容。”明确地规定了当地的生产月令。一、二、三月为林业的操作期,林间的间伐和疏伐安排在一月完成,而林间的中耕安排在二,三月完成,四月以后才开始大田农作。
  综上所述,无论是意识层面的传统生态崇拜禁忌,还是技术层面的传统生态技能、制度,在历史很长时期对侗族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传统生态禁忌客观上为我们构建了一个自然和谐的生态秩序,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行为上是我们更明晰把握“有所不为”;传统生态技能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降低资源能耗、减小环境污染、促进生物链常态循环具有重大借鉴意义,某些千百年来的传统技术与当前提倡的资源节约、生态循环利用有异曲同工之妙;传统生态规制以习惯法的资源形式为我们当代立法保护农村生态提供了历史经验和可循之式。

二:当前新晃县农村生态保护及本土侗族传统生态知识的运用现状
  随着近年来国家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的全面推进以及各级政府围绕生态建设提出系列生态环境命题和作出重大生态战略部署,新晃县的生态建设取得了许多可圈可点的成绩。近年全县GDP在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国家和省考核该县的两项污染物总量明显下降,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区在二级标准内。全县植树造林建苗圃,坡耕地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配套工程已完成或接近完成计划任务,完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多处,占计划的60%;建沼气800余座,完成计划96.2%。通过这些工程实施,全县共治理水上流失面积100余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由工程前的50%上升到工程后的64%,经国家、省、市验收,实现消灭宜林荒山和全面绿化达标。森林覆盖率由48.2%上升到66.2%;水土流失面积由37.7%下降到35.7%。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晃农村生态建设的薄弱面和潜在隐患。随着县城扩容提质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向城乡结合部的延伸,必然会打破原有农村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秩序,如目前在建的兴隆境内的柏树林食品加工小区、前锋工业园等;主要矿山、造纸等企业的生产行为会不定期造成周边、沿线农村环境污染;现代农技知识向农村地区的植入、传播,会引起由于操作不慎或经验缺乏导致的农村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等等。目前新晃县对农村生态保护存在以下局限性:
  (一)重政府主导,轻民间参与
  政府是国家的主体,而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在国家和社会建设中尤其是生态保护中不能偏其一而行。目前各地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一种生态建设思维是:政府定战略—部门出规划—财政拿资金—老板做项目—生态出问题—政府再治理,这一过程自始忽略了民间愿望的表达和所涉及群众的利益参与,民间在自我生态保护中存在主体缺位现象。
  (二)重财力资源投入,轻智力资源发掘
  一是重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一定比例增长,近年每年预算安排环境保护经费200余万元,同比增长15.8%,同时把分散在各线的环境建设资金进行集中整合,统一调配,分线奖励补助,如专门出台环保专项行动奖励补助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考核奖励和生态创建补助。二是重生态项目资金投入。林业方面,据统计,今年来,全县共造工业原料林23336.9亩,投入造林资金总计300余万元;农业方面,从去年起,大力实施五项生态工程:沼气能源工程、沃土工程、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生态农业工程和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工程斥资不下于500万。即使资金投入再大的生态领域最终还需要建设区群众来维护,否则无异于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目前政府在生态建设的侧重点在于建设财力资源投入,而忽略了本地传统生态智力维护资源的采掘。
  (三)重现代科技知识引入,轻传统生态知识使用
  目前大众意识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等,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新技术、农村新能源和新产品的开发,在新晃,前年提出了600亩大棚蔬菜基地建设目标和逐渐形成以“麒麟西瓜”、“红将军”番茄等外地农业新品种的产业化引进趋势;又如,新晃去年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契机,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县农业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与乡镇农技站工作人员一道开展测土配方,为乡镇绘出施肥分区图,并制作施肥推荐表和施肥建议卡,力争实施测土配方的农田土地每亩节本增效25元以上。新技术知识的引进固然对农村发展有重要意义,但是也有技术难于掌握、因操作不慎导致生态污染、过度施肥导致土壤日趋贫瘠化的弊端等。相反,传统生态技术知识可以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以前文所说的新晃侗族地区“杉树特植”技术为例,如果对该地区作一次全面的土壤、微生物、杉木免疫数据测定与资料搜集,最终将会肯定上述地方性技术的正确性和操作的合理性。为了这片有限地段的林业生产,耗费巨大的科研投入并不重要,直接验证或使用地方性生态技术知识将更为可取和省事。
  (四)传统本土生态知识在民间自身运用的障碍
  其一,年轻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对传统生态知识的冲击。打工流动摇了传统生态知识生存的社会根基,他们大多背离了故土的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人员的流出某种程度导致了知识的减损。由于外来文化的传入与扩散,许多传统习惯已经不为人知,有的语言甚至已经失传。其二,社会缺乏对传统生态知识的正确评价与尊重,由于许多传统知识无法通过现代科学来解释,导致对其价值缺乏真正的理解。如传统生态崇拜、禁忌在外人看来是一种原始落后思想,带有迷信色彩;传统生态规制中存在一些超越现代法律规定的内容等。

三:侗族传统生态知识在当代新晃农村生态建设中的运用策略和建议
  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说过:“中国社会实质是乡土社会,长期以来是一个静态不流动的社会。”新晃作为一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在国家主流性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中,从农村面貌、农业生境和农民素质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由于环境封闭,导致本土农民文化心理由于很少受外来影响,农村地方生境变迁幅度不大,因此,当代新晃本土原生性侗族传统生态知识仍然具备理论上的发掘和运用潜能。笔者认为,要加大传统生态知识在新晃生态建设中的运用主要应从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 转换观念,客观对待侗族传统生态知识
  摒弃对传统生态知识愚昧、狭隘的主观论断。从文化人类学的立场出发,一个民族的文化只有放在特定的时空领域内才有真正的功能意义。侗族传统生态知识是我们侗家人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生存环境中发挥着保护生产、降低污染、促进生态平衡的作用,直至今天对我们构建“两型社会”仍然广泛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尊重和正确认知传统生态知识,使它在新晃境内以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浮出水面”,发挥其潜在功能。
  (二)努力让传统生态知识在挖掘中发掘,在提炼中提升
  至今,传统生态知识绝大多数是以一种经验惯性或家族、村寨习俗的形式掌握在民间百姓手中,因为是经验惯性,所以多数人无法以现代语言和知识形式来做出有效解释,加之农村打工潮流的涌动,年轻人的外出,导致传统生态知识在十几年或几十后有灭失的危险。因此,在目前民间无法有效实现知识自我保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建立有效的县域传统生态知识保存机制。建议政府抽出部分生态环保经费,县民宗局、民政局和环保局组成新晃传统生态知识联合调查小组,负责本县各乡镇传统生态知识挖掘工作,形成专题调研综述。对保存完好、价值量高的知识技能进一步深入调研,通过资源整理形成以传统数据库和知识档案为主的特色材料,由县档案局进馆保存。对民间无法解释而又具实用性的传统生态知识技能,由相关部门以现代技术知识形式组织多方考察论证,使其在现代知识体系中站稳提升并广泛运用。
  (三)强化传统生态知识的教育传承
  目前,新晃外出打工人员主体是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占到打工人员总体比例的70%以上,由于现行教育体制影响,他们外出前既不学习了解本地的传统生态知识,外出归来后也不从事相关农业职业。针对这一传统生态知识民间自我传承断层的现状,建议提早教育年龄。我们的中、小学校教育也应该把一些基本的生态内容纳入到教材当中,以本民族的传统生态文化教育来激发他们的民族文化自觉性,让学生树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认识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职业中专和相关劳动技能培训学校应开设专业课程,拓宽传统生态知识的教育面和覆盖面。
  (四)借鉴侗族款约,强化传统生态规制对生态立法的指导作用
  侗族款约是侗族历史上的习惯法,其中关于传统生态规制的条款不胜枚举,历史上其以惩处的方式为侗族地区的生存环境保护起到了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当代,这种传统生态规制对立法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借鉴款约中的合理合法成分,充分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立法权。比如通道县人大颁布的《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就有借鉴侗款中关于山林、河流等生态资源保护的相关演变条款。在新晃,我们可以根据传统生态知识调研成果,通过立法研究验证,借鉴通道先例制定关于农村生态保护的单行条例或自治条例;二是借鉴款约的合理精神内核,更新村民自治规约。款约历史上产生于款组织,款组织是集政治、经济、法律、军事于一体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与当代的村委会组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农村生态保护中,村委会可以根据“老祖宗”规定,与村民协商契约,形成继承传统的特色性村规民约。比如,2000年在通道县上团村,有一村民滥伐生态林木2方,村委会和寨老组织得知后,根据村规民约由寨老在村部坎坪实施惩戒,罚其“三个三十”(三十斤米、三十斤肉和三十斤酒),全村人一起吃罚。据调查,该村规民约上还有类似关于山塘保护、森林防火的惩戒内容,相关处置方式还有放电影等。在新晃,兴隆镇是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乡镇,每年山林火灾不下于百余起,去年十一月,紧一个月火灾数量就达30起,面对如此重大的森防任务镇、村、组三级联动,反复宣教但是成果甚微。试想,倘若有传统生态规制技术的介入,有基于传统款约制定的村规民约的诫勉与处置,那么就不止是防火包袱的抛弃,其它农村生态都会置于一种和谐有序的保护状态之下。
  (稿源:凳寨乡)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飞翔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飞翔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飞翔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飞翔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飞翔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飞翔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从建筑内涵对民族精神的深刻解读 公安机关提醒:双11狂欢节 5招教您安全购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9 06:20, Processed in 0.078001 second(s), 9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