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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益阳回应交警使用山寨测速仪:将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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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交警被指用山寨测速仪 称通过政府审批
源自:央视
  对益阳市民徐真建测速的那款雷达测速仪,铭牌上的“生产厂家”否认系其生产。
  湖南益阳一市民因开车超速被罚款扣分,不服告到法院。随着证据的提交及后续调查,他发现,这台用于交警执法取证、自2013年以来一直使用的雷达测速仪,竟然是“山寨”的。
  让人惊讶的是,这台“山寨”测速仪经过了当地财政局、质监局和省计量院的层层把关。这样一台出厂不明的“山寨”测速仪,是如何躲过多个环节上路执法的?

受罚市民:交警用“山寨”测速仪执法
  2016年1月4日,湖南省益阳市民徐真建因超速接受行政处罚。他随后向处罚他的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上级益阳市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警方维持了原行政行为。
  之后,徐向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徐真建发现了一些可疑情况。
  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其移动测速设备是由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通公司”)生产的测速系统,采集时该测速仪在湖南省计量院检定合格的有效期内。
  徐真建及其诉讼代理人张彦据此在网上查阅,相关部门公示信息显示,恒通公司没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雷达测速仪属于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2016年12月8日,张彦向厂家所在的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公司非法生产。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6年12月26日,该局向张彦寄来了“行政处理告知书”,称经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销售雷达测速仪的行为”,也未发现该公司“与湖南省益阳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有过业务来往”。无锡恒通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表明,该公司实际未销售过,也从未生产过雷达测速仪。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给张彦的回复

交警:通过政府审批采购,获权威部门检定
  徐真建惊呆了,“交警用一台‘山寨’测速仪执法取证!这台冒牌设备到底哪儿来的?”2017年1月4日,益阳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袁卫回应了部分疑问。
  他介绍,2013年,该大队通过长沙一家代理商购买了“无锡恒通公司”的雷达测速仪。当时他们不知道生产雷达测速仪的厂家没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也不知道需要这张许可证。
  “厂家可以提供湖南省计量研究院的检定证书,我们咨询了同行,听说只要取得了省计量院的检定证书,到时候有什么问题也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只是使用单位,该设备存在的其他问题,责任不在我们。”
  为搞清这台设备的来源,1月4日,记者前往益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了解情况。
  相关材料显示,2013年6月27日,交警支队一大队与长沙文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价为197600元,合同签订人甲方代表为袁卫,乙方为刘有文。

卖家:公司地址登记在民房,称不清楚有无许可证
2017年1月5日,媒体探访与益阳交警签订供应安装“雷达测速系统”的企业,该企业在工商登记的地址是住人的出租屋,住户称不认识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1月5日,记者前往合同上卖方提供的地址:长沙市八一路信息大厦吉祥苑1303室,但这里根本没有开公司,而是一户人家。
  开门的女士表示,她自2010年收房以来一直住在这里,她非常惊讶自己家被登记为公司地址。该大楼物业公司也表示,1303室一直就是自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长沙文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刘有文,公司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曙光北路96号人民新村27栋606房。
  然而,记者找到这个地址时,开门的同样是住户,且为租户,房屋极为破旧。
  记者随后拨打了刘有文的手机,他称自己确实销售过雷达测速仪给益阳市交警支队,具体厂家名是“无锡的吧”。对于无锡厂家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那我不清楚”。在问到是否能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时,他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及发短信,亦不理睬。

检定方:我们只对技术性的计量数据负责
  1月4日,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回复记者的提问:“厂家是否有许可证,这个没注意,我们注意的是这个设备是否通过了省计量院的检定。”姚健敏说,“我们认为,只要通过了省里的检定,我们的测速就是有效的。”
  湖南省计量院是获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授权、全省唯一一家对测速仪进行检定的事业单位。1月5日,记者采访了该院客服中心的汤灏。汤灏此前在该院力学计量科学研究所任副主任,曾在徐真建诉益阳交警案中出庭作证,同时,他也数次批准了益阳交警送检的“无锡恒通公司”生产的雷达测速仪。
  汤灏介绍,整个益阳交警平均每年有四五台上述移动雷达测速仪送检。他记得2013年,“无锡恒通公司”的雷达测速仪初次检定,是长沙一个叫刘有文的人送来检定的,委托单位写的是益阳交警。此后每年年检由交警送来。
  “我们的工作只对设备的技术性的计量性能负责,至于厂家真的还是假的,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畴。我们不是行政机关,不做行政方面的审查。”汤灏说。
益阳交警被告上法庭后,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到益阳把这台标着“生产厂家: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雷达测速仪拆开。

质监局:“山寨”测速仪从来没有备过案
  《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规定,测速仪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国家对于交警部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益阳交警的这些山寨测速仪,就算通过了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的检定,但他在质监部门有没有备案呢?它申请检定的机构是否是备案单位指定的?”徐真建曾向益阳市质监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交警支队的测速仪备案情况。
  2016年12月27日,益阳市质监局答复:“2015年,益阳市交警支队及各直属大队在我局无计量器具(雷达测速仪)备案记录”。
  “原来认定我超速的冒牌无锡厂家的测速仪,压根就没有备过案。为什么备不了案?因为他是‘山寨’的。”徐真建不解,“交警作为执法部门,怎么能用一台出厂不明的‘山寨’设备取证,然后来合法处罚我们呢?”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央视新闻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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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修改边境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 享安保险成立8个月就注销 贵人鸟急于求成适得其反
2# 四姑娘山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7-1-9 10:48:0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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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警方回应用山寨测速仪执法:自己无责

源自:中国新闻网
  央广网益阳1月8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益阳交警疑似使用“山寨”雷达测速仪执法。而该事件的由来,竟然是一起看似普通的超速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涉嫌行车超速的湖南益阳徐先生称,测速仪“生产厂家”所在地执法部门发函确认,当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销售过该雷达测速仪,与益阳交警部门也没有过业务往来,换句话说,测速仪可能就是一个“山寨品”。
  对此,湖南益阳警方回应称,该雷达测速仪获得了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的检定证书,交警部门仅仅是使用单位,“测速仪”山寨与否,他们无法判断,也没有相应的责任。
  拿到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书面回复之后,湖南益阳市民徐真建才知道,当时抓拍自己行车超速的“测速仪”可能是一个“山寨品”。
  徐先生质疑,“当地的政府部门也出具过公函,答复说从来没有生产过,这就肯定是山寨的。你公安机关本来就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你怎么能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你还购买。”
  2015年12月底,益阳市民徐先生驾驶汽车因超速被执法测速仪拍下,并且在2016年1月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并扣分。徐先生不服,向处罚他的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上级益阳市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警方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于是,徐先生向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就在诉讼过程中,徐先生从警方出具的行政诉讼答辩状了解到,拍下自己超速记录的是由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生产的测速系统。警方还提交了湖南省计量院出具的该测速仪的检定证书。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然而,经过徐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查询无锡市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并没有查到恒通公司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之后徐先生向厂家所在的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公司非法生产。但是得到的回复却是:经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销售HIT-CQ/GQ雷达测速仪的行为”,也未发现该公司“与湖南省益阳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有过业务来往”。而徐先生给记者发来无锡恒通公司向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也显示,从未生产过上述雷达测速仪。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负责人电话,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生产厂家不承认生产过该测速仪。那么,这样一个疑似“山寨”的测速仪,是如何最终被交警当做执法仪投入使用的?益阳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警部门通过市政府采购审批后,购买了这台设备,他们仅仅是使用单位,所以对于该设备存在的其他问题,责任不在他们。益阳市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告诉记者,测速仪只要通过了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并且取得了检定合格证书,测速结果就是有效的。
  而湖南省计量院负责人汤灏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的工作只对设备的技术性的计量性能负责,“至于厂家真的还是假的,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畴。我们不是行政机关,不做行政方面的审查”。此外汤灏还透露,整个益阳交警部门平均每年有四五台上述移动雷达测速仪送检,益阳市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不过,对于测速仪是否为“山寨”的问题,姚健敏称需要咨询质监部门。依据《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使用测速仪,需要登记造册并且报当地行政部门备案。但是,徐真建向益阳市质监局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益阳市质监局的书面回复是:“2015年,益阳市交警支队及各直属大队在我局无计量器具(雷达测速仪)备案记录。”
  徐先生介绍,“因为我被处罚是在2015年12月29号,我就申请看交警的(测速仪)在2015年的备案情况,质监局的答复就是2015年的根本没有备案。”
  对此,益阳市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需要对测速仪进行备案。
  徐先生认为,“山寨”测速仪所采集的车辆交通违法信息电子监控记录,不能够作为合法证据证明其超速。姚警官透露,目前徐先生的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源自:央广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1-9 14:28:00|只看该作者

湖南益阳交警被指用“山寨”测速仪执法

源自:北京晨报
原文标题:湖南交警用“山寨”测速仪执法

  湖南益阳一市民因开车超速被罚款扣分,不服告到法院。随着证据的提交及后续调查,他发现,这台用于交警执法取证、自2013年以来一直使用的雷达测速仪,竟然是“山寨”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执法部门发函确认,当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销售过该雷达测速仪,也未与益阳交警部门有过业务往来。当事市民追问的是:这样一台出厂不明的“山寨”测速仪,是如何躲过多个环节上路执法的?

市民超速罚款上诉
  2016年1月4日,益阳市民徐真建因超速接受了罚款100元、驾驶证扣3分的行政处罚。徐真建说,他平时开车很小心,没有过超速行为,便提起行政复议。警方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之后,徐向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9月5日一审败诉,案件目前在二审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徐真建发现了一些可疑情况。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其用于迎宾路上的移动测速设备是安装在制式警车上,由民警驾驶和操作的。其采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电子监控记录证据照片的,是由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通公司”)生产的。

市民投诉非法生产
  2017年1月5日,记者探访与益阳交警签订供应安装“雷达测速系统”的企业,该企业在工商登记的地址是住人的出租屋,住户称不认识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徐真建及其诉讼代理人张彦,据此在网上查阅无锡恒通公司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雷达测速仪属于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这个厂家有生产许可证吗?”张彦问。而张彦、徐真建查遍无锡市相关部门公示信息,竟然没有查到恒通公司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交通队通过代理商购买
  2017年1月4日,益阳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袁卫接受了采访。他介绍,2013年,该大队通过长沙一家代理商购买了“无锡恒通公司”的雷达测速仪。当时他们不知道生产雷达测速仪的厂家没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也不知道需要这张许可证。
  据澎湃新闻
4# 金佛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7-1-9 16:28:01|只看该作者

湖南益阳回应交警使用山寨测速仪:将全面调查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湖南益阳回应“交警使用山寨测速仪”:将全面调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湖南益阳警方就“山寨测速仪”一事公开发声。1月8日晚间,益阳市公安局公开回应称,对网传当地交警使用山寨测速仪执法一事,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进行全面调查。
  据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湖南益阳市民徐某因超速被交警罚扣,因对处罚结果不满,将益阳交警诉至法院。经向生产厂家取证后,徐某发现,益阳交警用于执法取证的雷达测速仪系“山寨”产品,厂家并未生产、销售过该款产品。
  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不少网友对益阳警方取证的权威性作出质疑。针对此事,8日晚11点左右,益阳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称,目前已成立由益阳市公安局纪检组长担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对设备采购、测速执法等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涉事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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