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3230|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思娴 发表于: 2017-1-11 07:53:05|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资阳食品店售一袋过期鸡柳 挣了1.5元被罚款5万

 [复制链接]
源自:成都商报
  昨日下午,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食药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称,资阳市安岳县一家冷冻食品店因卖出一袋售价3.5元的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被重罚5万元。
  去年1月,安岳县李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实名举报,举报者称,在景鑫冷冻食品店内买到1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随后,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核查,查明该店冻库内尚有“黄金香辣鸡柳”(标示生产日期2014年11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一袋未予销售。经查,该店销售过期食品“黄金香辣鸡柳”货值金额共3.50元,违法所得1.5元。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安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终认定该店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该局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景鑫冷冻食品店实施没收其销售的过期食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食药监局提醒,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处罚起点从之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0元。“因此,虽然景鑫冷冻食品店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仅有3.5元,却应受到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王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思娴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思娴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借同治皇帝上位 温江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 宜宾网民苏小美被抓 引诱群成员下载淫秽图片牟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10 20:28,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