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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徐显明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已任国家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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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源自:新华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举行闭幕会。闭幕会经表决,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委员不得兼任“一府两院”职务。(杨维汉)

  徐显明,男,1957年4月生,汉族,山东莱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武汉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曾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研究。
  2001年9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10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04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简历源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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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红星 发表于: 2017-3-16 12:48: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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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已任国家大检察官

源自:新华社
原文标题:(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简历:
徐显明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生,山东莱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山东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2017年2月任现职。
  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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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显明等3人被最高检授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一眼 发表于: 2017-3-15 22:28:00|只看该作者

徐显明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

源自:央视
  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
  《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 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宣读完毕。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赞成2749票,反对27票,弃权47票。宣读完毕。
  通过。
2# 四姑娘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7-2-25 06:08:00|只看该作者

曾是京城名校中最年轻校长的他 仕途再上台阶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曾是京城名校中最年轻校长的他,仕途再上台阶

  2013年10月,被称为“人权学者”、“平民法学家”的徐显明,卸任山东大学校长一职,转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
  今年是徐显明转入仕途的第四个年头,生于1957年4月的他,也迎来了步入官场之后的第四次履新,出任最高检副检察长。
  “政事儿”注意到,进入仕途以来,至此番履新最高检副检察长之前,徐显明已历三职。
  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也由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转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年4月,徐显明走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岗位。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官网中国长安网显示,中央政法委现有4位副秘书长,徐显明排在第二位。
  目前,最高检共有6位副检察长,分别是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两人均为正部级,以及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李如林等副检察长。

学者徐显明:曾走上中南海讲台
  “政事儿”注意到,最高检副检察长这个职务,更接近徐显明儿时的理想。
  2002年,徐显明曾接受《东方时空》采访,自述幼时因为家境遭受了一系列的不公正的待遇,曾想做一名警察。
  “我从小是一个双亲不全的家庭,父亲去世得早,后来母亲改嫁,所以我从小在我随我母亲改嫁到了这个村子以后,这个村子留给我的有许多的苦难,所以改变那种不公正大概是我比较早的产生的一种愿望”,他说,“改变不公正,就是一旦有机会的话自己应该去做一个警察。当然现在想是非常可笑的,所以那时候认为警察可能在人们心目当中就代表着法律,也代表着公正”。
  不过,当警察的理想随着阅历的增长逐渐消散,“到了大学以后,视野一打开,这种想法(当警察)立刻就消失掉了。那么一个人要改变所有的不公正,这是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但是理论上要对它进行探讨。这可能就是引发我后来走向学术道路的一个原因。”
  “政事儿”注意到,走上学术道路的徐显明,表现得引人注目。
  他是吉林大学法律系1978级学生,拿下法学硕士学位后,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在山大,他两度破格晋升,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之后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等职。此后,接连掌舵两所名校:2001年至2008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至2013年,任山东大学校长。
  在高校工作期间,徐显明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研究,出版了《人权研究》、《生存权论》等多部人权理论著作。《人权研究》被纳入国内首套《人权理论》丛书;《生存权论》也被评为青年社会科学一等奖,被国外政治家和学者视为对《中国人权现状白皮书》的理论说明,引起国际人权领域的关注。
  据报道,2003年修宪时,徐显明作为课题组首席专家,为推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主持课题组提交了3种方案,表示“希望宪法能在序言、总纲或具体公民权利篇章中涉及此条。”
  徐显明还曾走上中南海讲台。
  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题,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徐显明是这次集体学习的两名讲师之一,谈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见和建议。

校长徐显明:京城名校中最年轻校长
  “政事儿”发现,与学术成就相比,徐显明执掌中国政法大学和山东大学时展现出的锋芒,同样引人注目。
  其卸任中国政法大学之后,自述“我来法大的时候,徐公晚我几天方来”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高佳胜,写了一本书《徐显明校长和“法大”的这七年》;其卸任山东大学校长之前,有人自称是“山大威海分校的一位学生”,写了《十议徐显明》一文,在网上快速传播。
  由此看来,校长徐显明曾经是个标准的“网红”。各界之所以关注他,主要在于担任两校校长期间,徐显明曾力推多项改革,有的改革令他陷入质疑旋涡。不过,有媒体评述说,“无论反对声音多大,最终还是改了”。
  走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岗位时,徐显明年方44岁,是京城名校中最年轻的校长。
  担任该校校长7年间,他曾砍掉自考培训班,接受采访时表示“未来的非正式法学教育都将被取缔,因为这些学生没有经过法学殿堂的熏陶,对法学没有神圣感,没有崇拜感,把法学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来对待,这是非常危险的。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正式的法学教育没有司法伦理的训练和法律技巧的训练,接受这种非正式法学教育的人不具备法律工作者所需的职业素质。”
  他还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力推招生改革,按生源比例分配招生指标,以北京为例,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市投放的招生指标从前一年度的185名,削减到160名。他对此解释说,“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而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绝不牺牲教育公平”。
  当年,招生改革引发了激烈讨论,有人力挺,认为是对高招比例进行了一次真实的纠偏;但也有人质疑。
  担任山东大学校长5年间,徐显明依旧推动一系列改革,以“大部制”改革为例,山大正副处级干部减少了20%。身为校长的他还退出了学术委员会,因为他要推行“教授治校”。他还将山大标志性的中心校区“山字形”校门变成了“环抱形”。

官员徐显明:低调做事
  接受《东方时空》采访时,徐显明曾表示,自己立志做一个“平民法学家”,做一个最一般的公民的人权维护者。
  但2013年10月,他走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步入仕途,出任原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政事儿”发现,与担任高校校长时相比,官员徐显明显得更为低调。中国长安网的“徐显明活动报道集”专栏显示,3年多来,该专栏只有5条他参加各类活动的报道,如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研讨会上作报告等。
  不过,徐显明依然经常写文章。3年多来,他先后在《求是》、《人民日报》等媒体发表了《坚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推动我国进入法治强国行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等文。
  2013年3月,徐显明当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因此,“政事儿”经常在各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见到他。“政事儿”注意到,审议法律草案时,徐显明仍旧经常展示出法学专家的锋芒。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徐显明对于其中的民事权利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这部法是权利法,现在列举权利的数量,还不如宪法中列举的多。保护力度也不够,比如对于人格权,只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应采用排他性条款、禁止性条款保护人权,明确写明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方式侵犯人的 尊严。”
  他认为,“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精神应在民法典立法中体现,“我建议,把宪法中列举出来的权利尽可能民事化,尽可能在民法中体现出来。同时,应该增加一个权利的兜底条款,即‘法律保护本法未列尽的其他民事权利’。”
  “政事儿”撰稿/新京报记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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