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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哥 发表于: 2017-3-12 09:51: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女子上千元大衣拿去干洗被染色 获赔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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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川区宝峰镇的邓女士,把价值上千元的羊毛大衣送往干洗店,哪知后来,洗衣这件事闹到了重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

红色大衣染上蓝色斑纹
  前年底,邓女士花1280元,买了件红色羊毛大衣。今年1月12日,邓女士想着春节走亲戚要穿,当日将大衣送到镇上李双菊干洗店清洗。
  邓女士说,出于信任,1月18日,从店里取回大衣时跳过检查环节,3天后,发现大衣口袋、衣领、后背,均出现不同程度蓝色斑块。
  “很显眼,我认为就是洗染上去的!如果擦不干净,这件大衣只能在家穿了。”邓女士气得不行,随即提着衣服赶到干洗店。

按五折折旧赔 额外再赔300元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干洗店老板李双菊。她喊冤:“顾客收货没有仔细检查,这个事情我只有自认倒霉!”
  李双菊承认,自己也有责任,当初邓女士把大衣送来清洗,收货时没有检查衣服是否存在不易清洗的污渍。
  “后来事情发生了,我一看衣服确实有斑块,就主动提出重新洗一次。”李双菊说,按行规,离店是不认的,她却主动弥补。邓女士当时接受了她的建议。
  “最后斑块还是没洗掉,顾客要求原价赔偿,我怎么可能接受?”李双菊认为,这件大衣穿了一年,原价赔偿明显不合理,她最多赔偿100元。
  李双菊提出,向重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反映。市消委会、永川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及时介入调解。重庆晚报记者得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调解结果显示,干洗店按照邓女士大衣原价1280元,五折折旧赔款640元,并再多赔付300元,共计赔偿邓女士940元。
  重庆晚报 首席记者:李琅 实习生:王艺

记者调查
11家干洗店一致回复:离店不认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随机走访观音桥、南坪、解放碑三大商圈附近11家干洗店。
  店家接待顾客,有的会提醒注意事项,说明部分衣物不能干洗处理的某些情况,有的店内购置了衣物成分测试仪器等。
  但提到邓女士的经历时,店家的回答很一致:取货时有问题当场提出,离开店面理当不认。这是行规。
  江北区聚金花园小区门口的干洗店老板称:“如果衣物污渍难洗,店员会说明,只是尽量洗,洗不干净不负责。我经营干洗店6年了,只要提前打好招呼,就不会产生纠纷。”
  距渝中区中兴公交站200米处有一家干洗店。老板说:“洗不干净不是我们的责任,有污渍也是衣服本身脏得洗不掉。”
  在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下行500米处,一家装修精致的干洗店沿街开设,大门玻璃上贴着一张纸,写明:所有赔偿必须在交衣时提出,否则概不负责。此外,干洗店柜台桌面上,也摆放着类似内容提醒。
  “这么小心,以前出现过纠纷吗?”重庆晚报记者问。工作人员脱口而出:“对呀,以前吃过亏,取衣回去就不认账。老板说,不想为这种事扯皮,贴个提醒提前说好。”
  “干洗店就是洗衣服的,把衣服弄脏的几率很低。”该工作人员认为,倘若取衣后发现有污渍,多半是顾客自己弄脏的。

追问1
离店不认在理吗? 属格式合同违反合同法

  九龙坡区消委会秘书长陈涌认为,干洗属于特殊行业,容易引发纠纷。对于干洗店离店不认的说法,陈涌认为,这无疑是干洗店单方面的主张。
  “不管是口头要求,还是书面表示,离店不认一说均属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陈涌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干洗店离店不认的做法显然不公平,消费者仍然可以提出索赔。

追问2
店家怎样避免纠纷? 服务前要与顾客协商一致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所律师徐兴权认为,店家要想合理规避责任,应该将“离店不认”的约定,注明到每张洗衣收据或凭证上,并且在提供服务前与顾客协商一致,达成约定,而不是单方面硬行要求。也就是说,白字黑字双方都要乐于接受才可行。另外,店内提示很可能被顾客忽视,从而达不到提醒效果。
  有关洗衣行业内部行业标准,徐兴权认为行业标准欠缺,只能按照消法来规范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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