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主汛期,我市近来雨水频繁,全市各区县均达到暴雨。据绵阳水文局对涪江最大洪水趋势预测,今年涪江中高洪水,涪江流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非常大,局部暴雨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加之我市城区地理位置特殊,居于涪江中游,且涪江河道障碍较多、堤防标准较低、险工地段较多。为此,市政府办日前重新修订完善了《遂宁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简称《预案》),进一步规范了防汛抗洪的方案和步骤,落实了各级防洪单位的责任,确定了四级应急响应,保证九部门联合抗洪抢险。
新修订的《预案》指出,我市将充分利用气象、水文等汛情监测手段,依靠广大群众密切监控,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并预测洪灾发展趋势。按洪灾分级由各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受灾区域的政府分别落实专门力量,先后采取预警、清场、警戒三道防线,组织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万无一失。汛情、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资源共享,做到快速、准确、翔实。按照早监测、速报告、早准备、快应对的原则,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洪涝信息。
四级应急响应是新修订《预案》的最大特点。防洪应急对策主要是根据洪灾的标准分级制定,我市防汛抢险这次分为四级应急响应。当洪灾发生后,各级各部门成员必须按照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洪涝灾害的应对、处置。
当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50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流域性大暴雨,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我市中型水库发生垮坝,城区内涝面积超过城区面积20%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在国家防总的统一指挥和省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区、县政府应做好防汛抢险先期处置工作,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和应急救援计划。当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20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流域性暴雨,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在省防汛指挥部的指挥下,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和应急救援计划。当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10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区域性暴雨,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低于保证水位,城区内涝面积超过城区面积5%时,市防汛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统一指挥各区、县防汛工作。当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5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区域性暴雨,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低于保证水位,启动Ⅳ级响应。
《预案》对城市内涝、水库突发性洪水的处置也有相应的要求和部署。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根据水利、水文、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迅速分析当前汛情、雨情趋势,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重要汛情信息;组织堤防抢险队伍巡堤检查、上堤防守,排查险情,消除隐患,确保堤防安全;组织受威胁乡镇的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群众疏散转移;对被困、受威胁群众实施救援。
市建设和规划局负责城市内涝排除、灾害处置工作;按照防汛指挥部指示,各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易涝地区各单位、居民做好防涝应对并转移受威胁人员及物资;驻遂部队、武警、消防部门应组织机动排涝队伍,采取有力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灾害的消除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立即实施防汛抢险,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必要时通知下游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地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转移。
《预案》严格规定防汛结束后,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洪涝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每年各级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