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大春收购即将开始,法律要求收购户必须要有收购许可证,必须要公示价格和质量,收购户不能代扣一切费用,不能打白条。粮农在售粮过程中若发现上述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831-4623044。”近日,长宁县粮食局粮食执法大队负责人在该县电视台向全县粮农正式承诺。
粮食局工作人员检查粮食质量
长宁县农业发展基础良好,历来是农业主产区,也是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点区域。随着大春粮油收购旺季的来临,为确保即将展开的大春粮食收购工作有序开展,连日来,长宁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规范粮食市场专项整治,规范粮食购销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长宁县粮食局是全国32家县市级粮食依法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之一,也是全市唯一一家。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清理了市场上无证收购、不亮证收购、不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价格等不法行为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缺斤少两、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截止目前,该县已对辖区内的18家粮食收购、加工、存储企业及54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清理,落实整改4家,有效地维护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工作人员在整治粮仓
同时,长宁县已为大春粮食收购准备好仓容2万吨,组织到位粮食收购资金8000余万元。该县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和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民营企业入市收购,并帮助企业合理布局收购网点,积极做好收购器具设备检测、人员培训等工作,保障今年大春收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杨容 宜宾新闻网记者杨艳 编辑:张洋 责任编辑: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