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侄儿关于老人颐养天年的问题,希以亲情为重不要因为财产不顾及亲情
XX:我今天给你开个玩笑,要状告你妈妈干涉我家庭内政、利用我与他毫不相干的“欠条”3万敲诈未遂。我当初买房子从和你姨婆签协议、写借条“欠她3万块钱”开始,房子就是我买断了的,并且只等产权证下来过户换钱,不存在供养你姨婆的问题,并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有权力不供养你姨婆,我们不存在血缘关系,不存在她赠送遗产关系。只存在现钱3万块的债务问题和我们该不该毫无条件供养她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讲亲情随时随地都可以把姨婆请出去,而不存在儿子青春受损失,不存在你姨婆敢在我们面前说房子有她的分。其中,我们有2006年3月16日把房子买断的协议,我们有很厚一大摞打官司的材料,欠3万块钱是没能把房子过户,与我有心意供养不供养没有法律依据。
任何人买房子都会选择买一个一辈子高兴,而我们从签订买断房子协议之日起就官司不断,如果我们不积极打官司把房子弄过手,陷进去的钱一分钱也要不回来,你们姨婆又找那个“供养”?我们的损失又找那个赔?话也说回来,你妈妈也就可能不会犯“欺诈未遂”罪! 大家都是鬼摸脑壳,我当初为啥子不买别人的房子,去看好了的房子都不买偏偏要买一个让亲情受伤的房子? 我是一个低收入的外来打工仔,工作不稳定,收入不可靠,而你们和你们妈妈一家都是有可靠收入而且薪资比我们高出很多的人,你们把所谓供养问题推得干干净净,平心而论,看看你们妈妈的“狼心”到底在哪里(狼也是很讲人性和亲情的)?而且,姨婆的工资卡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在你妈妈那里我们从来没见到过。平时你姨婆口袋里没有钱,我不知道她的钱会到哪里去。我们供她吃住用看病和日常服侍,她的工资会到哪里去了? 因为这个事情,从过年的时候就弄得我一直失眠难以入睡。事情是你妈妈问九孃拿原来欠房款3万和另加2万一共五万,要拿给她保管的事情引起的。九孃没有答应,给我说了,就弄得我一直考虑到现在要不要公开,要不要随时随地把你姨婆请出去。有你妈妈撑腰,你姨婆经常提起我们应该养她而且要养到死,房子是她买的。在娃儿面前我们从未提起过,怕的是娃儿晓得了闹起来让你姨婆难堪在我家住不下去。所以,房产证拿下来我也不去过户,我想让娃儿耽误青春也不要让老人担心,可是你妈妈因此逼了我们几年(所谓逼是从侧面或者正面提及此事让我们不得安心,如果她真要敢明目张胆要我们非拿钱不可的话,你姨婆或许早就该和你们生活一起了)…… 我之所以要在这个房子里,就是要这个房子成为我的纪念,我买房子花了太多精力有太多心酸。 我不经过任何人完全可以拿手续通过法律程序过户,让你们妈妈背着诈骗未遂的罪名(如果我把钱交给了你们妈妈),她就是诈骗罪!与她毫无相干的事她为什么要通过这样的事来让你们姨婆受罪?我们明明没有供养你姨婆的法律依据,你妈妈为什么要处处咄咄逼人?她以为我们老实好欺负,其实是亲情让我们默默承受供养毫无关系的老人之痛,为的是儿子做个榜样,也给你们做个榜样! 如果你妈妈、你姨婆当初要反悔,他们就是违约。我也完全不必要等产权下来去过户,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过户。而且,你一定要记清楚,我还可以另外买房子,那个时候的房子只有十来万。我们老板在2006年3月卖掉的多余的房子在通锦桥筒车巷25号是单体别墅带车位,卖价是10万,并且马上过户给对方。2005年10月我在青龙场致祥路看的房子买价是8万元,现钱过户。就在那个时候,你们姨婆的房产本本在小区内只卖1万,买家和卖家成交后协助现场过户。我看的房子买过来之后就可以搬进去住,房子是卖家原来装修过的二手房,并不存在破烂,稍有破烂的价格更低,更不存在被骗和打官司…… 我们买你姨婆的房产本本花的是3万块(欠款)高价买的,按规矩你们姨婆应该和我们成交后协助现场过户,但是你们姨婆没有本事去过户,我们肯定就不会把欠房款给她。而是什么时候能过户就什么时候给,这个问题天经地义。并且,还不能出现其它问题。按照规矩,买房过程中卖方存在其他问题让买方蒙受损失卖方是要赔偿损失的。你们姨婆的房子要打官司,是我们不知道的,你们妈妈当时知道乔家要介入但并没有说明。因此,在协议签订之后出现问题不但要你姨婆赔偿损失,更不存在我仅凭心意的“供养”。 当时你们九孃看中了买你姨婆的房子要节约点钱,因此和我吵了不少架。我开门见山的说,我们买那个等到过户的房子,二天要和你妈妈反目成仇扯破脸,有你妈妈沾染过的事情给她扯不抻。现在看来,她以为时机到了,可以勒索敲诈了…… 当初你们九孃坚持说不会,还说不像我家弟兄姊妹,现在,看来你妈更凶。我们买房子就打了10个月官司才结束,所有打官司的证据都在你们妈妈手里,每次去拿证据都只给一点不拿完。我们需要你们姨婆的结婚证是一次,拿乔如水的工作证是一次,拿乔如水租住单位交纳房租的手续一次,如此等等,九孃光跑你们们那里拿手续就不止7、8次,还不要说我们跑单位请律师……其中,你妈妈还经常打电话来说房子是单位的,我们拿不过来,你们妈妈和爸爸来耍谈到这个事情也说我们拗不过单位。我们装修,你们妈妈阻拦,打电话和我吵架;我们和牛儿搬家到新房子住,你们妈妈晓得了也打电话和我吵架,所有意思都是房子我们拿不过来,乔家的人要争。 我们请律师,白贵全律师说官司我们打不赢,要出钱给乔家,很多问题都摆在我们面前。如果我花最多10万块现钱买了房子过了户,会存在凭自己心意去供养别人吗?绝对不会。会存在打官司吗,也绝对不会,而且在2005年8万块就可以买到的房子,这样我多省心! 在打官司的10个月里,我通过网络直接告成都铁路局房管所,让最高检察院插手、让中纪委插手、让所有的大网站论坛有帖子支持、并动用了其他很多关系。在所有材料中,我要求乔家四姊妹赔偿我的一切费用1500万元,因为和死人一起卖房子的精神伤害超过了一切伤害,我那时正在从事很有意义的工作,正面临着巨大机遇…… 同时,乔家企图绑架你姨婆,我们报了两次案;费尽心机把你姨婆找回来;乔家四五姊妹和我面对对吵架闹得整个小区轰动…… 我们要面对官司,更要应付你们妈妈让我们放弃的电话阻拦和他们来家里见面后的劝阻…… 不但如此,我们心灵更受伤害的是:房管所还在手续上写了买房的买家不但有乔家活着的四姊妹,还有死了的父亲乔如水,死了的大姐……让我们和死人一起卖房子。 我要抽时间把所有买房经历写进博客告诉世人,并把所有给中纪委等等关系的一切材料中提出赔偿1500万的依据供所有网友参考。 这期间,房管所杨所长又说房子她有权力收回去不卖给王功珍要收回去,这事情是你们妈妈亲自打电话告诉我的。她吓坏了,没得主意了。 我在给给杨所长的答复中说:你可以收回去,但你必须得付出三套房子的代价,按照消协第XX条款,商家违约必须对消费者赔偿三倍…… 房管所被震住了,不敢提收回的话了。 打官司期间,你姨婆完全神经兮兮的了,还说要从窗户上跳下去了此残生,为此,有和她要好的老太婆来家里,我当到你姨婆就说了这件事,并说你跳下去死了没事情是我们有事情,别人也劝他说,这样要不得,你不要害了你的侄儿侄女婿…… 和你姨婆住一起我们承担了所有压力,让娃儿牺牲了好几年青春…… 现在你们妈挑拨娃儿是我们不还钱害了他,既然如此,这件事迟早都要被一个与他无关的外人揭穿,我们不如早点揭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