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支持
在主要证券市场首发上市
最高奖励500万
为了满足总部企业融资需求,成都还将加强政银企合作,着力扩大金融供给。
根据《意见》,成都将筹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总部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征信等服务。
此外,成都还将每年筛选一批总部企业列入拟上市挂牌企业库,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首发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成功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按照发行金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中介服务支持
建立品牌中介库
购买其中服务有补助
《意见》还提出,成都将鼓励优质中介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高品质多元化商务服务。
成都将建立一定数量、涵盖门类较全的品牌中介服务机构库,满足总部企业专业化个性化商务服务需求。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购买品牌中介机构库内中介企业提供的会计、法律、审计、咨询、设计、科技成果转化、人力资源等服务,按当年购买服务实际支付金额给予10%补助,每个总部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家企业连续补助不超过三年。
落实税收优惠支持
对鼓励类产业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根据《意见》,总部企业还将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既包括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还提出,对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特别支持
迁营支持
“一事一议”支持
迁营支持。建立有利于产业跨区域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达到成都市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的省内市域外企业因发展需要,总部迁入成都市或在成都市设立第二总部的,在成都产生的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可与原企业所在地政府协议共享。
“一事一议”支持。对特定的总部类型、新型业态的企业,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对本地经济增长贡献大的分公司(机构),或对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可“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一事一议”支持与前述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解读
打造“总部成都”品牌
聚合各方资源 共建共投共享
市商务委主任郭启舟介绍称,成都本次重点发展的总部企业类型共分四种,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功能型总部企业三种类型,同时将成长型总部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和扶持范围。
市投促委副主任张平表示,成都下一步要开展精准招商,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医疗健康等领域,成都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引进更多上下游配套企业。成都还要强化营销打造“总部成都”品牌,聚合各方资源共建共投共享,实施面向全球的国际化城市投资营销战略,增强境内外客商来蓉投资信心和动力。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赵健表示,接下来要全方位支持总部经济生态圈建设,将财政支持贯穿于总部经济生态圈建设的各个环节,既鼓励支持各区(市)县基于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引进法人总部和区域总部落户成都,又引导和鼓励推动本土总部企业做大做强。
⊙ 记者:邹悦
原文标题:三大奖励七大支持 加快发展四类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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