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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君 发表于: 2013-9-23 12:23:07|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历史文献对《亡命闯千关》一文的几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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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英 岷啸

  近读李维嘉回忆录《亡命闯千关》篇(未刊稿)(以下简称《亡命》),感到有不少令人质疑之处。现将笔者所了解的相关史实提出,以就教知情者,避免讹传。
  众所周知,1948年4月由于重庆《挺进报》事件,使四川的中共地下党组织遭到大破坏;据统计,前前后后受此牵连的中共川东特委、川康特委及下属组织被捕达133人。其中被害53人,下落不明35人(大多牺牲)。由中共川东特委下属的重庆市委直接领导所办的《挺进报》本是党内刊物,主要刊登党的方针政策,解放战场消息。以起到在党内向基层党员指出斗争方向和方法,在对于团结群众进行反蒋斗争起到重要作用。但是,1948年春,《挺进报》突然改变宣传方向。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指示,以“攻心战”为主,刊登分化瓦解敌人的消息和文章。由此,相关领导人决定把《挺进报》直接寄给重庆国民党军政首脑和特务机关,由重庆市委提供名单和地址。1948年4月2日国民党重庆行辕主任朱绍良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挺进报》。对此,朱十分恼怒,立即向行辕二处处长徐远举(保密局西南特区区长)下了“限期破案”的手令。徐远举奉命立即组织人手进行破获行动。
  这时,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部长李维嘉直接领导《挺进报》工作。当然,上述行动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亲自指示部署的。在他写的《亡命》中,他对“《挺进报》事件”发生后是这样写的。他是重庆市委三名常委之一,“现在刘(国定)已被捕,冉(益智)又多次避而不见,只得由我一人处理市委的日常工作。”这种形势只能说明他此时工作之重要和责任之重大。而他是怎样处理市委日常工作的呢。我们还是从事件发生后他的行为亦即实际所作所为来看吧。
  首先,4月17日市委副书记冉益智应约到北培与李维嘉和萧泽宽见面,未及见面即被捕,次日叛变。然而,在这样危急的时刻,李不是考虑如何迅速通知疏散有关同志,特别是他直接领导的《挺进报》的同志,而是考虑自己如何先逃命。他只给《挺进报》支部书记陈然写了一封落名“彭云”的信。陈然收到了信后,但全然不知彭云是谁,因为事前组织内并无以此约定的联络暗号。因此,陈然认为“组织上不会用这种方式联系”,以至延误了转移时间而导致其被捕牺牲。从李撤离到陈然被捕有三四天时间,李无论如何也应千方百计通知陈然。4月18日晚李维嘉在重庆一家客栈下榻,还和交通员林友梅在一起。此时的李维嘉即使自己不便行动,也应该让交通员去观察,设法示警或通知,陈然就有可能逃过此劫。
  近年来与李维嘉一样硕果仅存的原四川地下党马识途著《在地下》被视为是当年地下党的“行动指南”。该书“在应变措施”中写道:“领导人员在上级或同级出了叛徒,特别是高级领导机构中出了叛徒,波及面极其巨大又极其快速的情况下,要坚守岗位,实行应变措施。”①“一切决定于不怕死,要坚决反对和批评慌乱及逃跑主义”还特别强调“未被捕的同级领导同志有责任及时通知上下级组织,及时组织疏散,绝对不能自己惊慌失措,只顾自己隐藏和疏散。不负责任,这是犯罪行为,自己哪怕有极大可能被捕牺牲的危险,也要坚持作完通知和组织疏散工作后,才能撤退或隐蔽起来。”②40年代成都突发“抢米事件”,时任中共川康特委代理书记的程子健,就是亲自跑步通知有关同志转移后,才撤到近郊隐蔽。而李维嘉没有采取任何应变措施,只给陈然写了一封不起作用的信,也未通过川东特委,就慌忙逃跑到成都。说是为了“请川康特委书记蒲华辅火速向在上海的南方局组织部长钱瑛大姐报警,后知川东特委也采取了同样行动。”
  怪就怪在李维嘉何以舍近求远,不是给直接上级川东特委报警和请示,而是长途跑到成都去向川康特委报警。地下党是严格按照纵的单线的领导方式,不容许同级之间发生横的关系。《在地下》的作者认为,发生事故后,“主要领导人应到上级那里去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及应变处置办法,进行检查,接受新的指示。”③对李维嘉来说,显然其 “上级”应是川东特委,何况他至17日还和上级川东特委委员萧泽宽有联系。一般党员撤离,都由组织安排,何况领导同志的撤离,绝不应是自行撤退。即使非常情况必须及时撤离,当时川东特委书记王璞尚在华蓥山领导武装斗争,李完全应该也可以可撤去华蓥山,是根本就无需亡命跑到成都去“闯千关”的。这一切,只能有一个答案,就是李维嘉完全置市委的工作和同志的安危于不顾,只考虑自己如何脱离险境。对照马识途的说法,显然,李维嘉的上述行为是严重地违反党的地下工作纪律的错误甚至是非常严重地渎职行为。
  第二个疑点则是李维嘉是如何在成都接上组织关系的。地下党都是严格按照纵的单线联系的领导方式,不允许同级组织之间发生横的关系;即使在非常情况撤离的党员,按规定也是转地不转党。因此,川康特委不可能接李维嘉的组织关系。据《亡命》所说是因为“蒲是我的老上级。因此,蒲要我到大邑任川西南武工委党的副书记。”这说明川康特委不仅违反组织原则接了李的组织关系,还安排了职位。由此看来,李维嘉不是亡命闯千关,而是逃命遇福星,福星就是违反组织原则的川康特委书记蒲华辅。但是,值得质疑的是:㈠蒲华辅是否接了李的组织关系,蒲在未被捕叛变前,作为省一级地方组织的一把手,不可能违反组织原则,接上李维嘉的组织关系;㈡这时,川西南武工委只有几名党员,只成立了党支部,支部书记是由党员选举,而不应是上级指派。但蒲华辅了解李的经历,给以工作倒有先例,如任白戈在山东失掉组织关系后,1935年参加“左联”,“左联”领导层的人都熟悉任白戈,但不能给他恢复组织关系,只接工作关系,让他当了“左联”的秘书长。胡春浦1936年由上海中央保卫局派会四川,因被捕出狱后,张曙时也是只让安排工作而不接组织关系。李维嘉仅凭与蒲的老关系,就能接上组织关系,在地下党内尚未见先例。原川西南武装工委委员陈仕英近年谈到此事时,再三强调李维嘉到川西大邑县是“避难”的。并指李维嘉在“挺进报”事件发生后,就“一趟子跑到大邑县”,而且“根本没有组织关系”。陈仕英的看法是李维嘉因会搞“拉关系”一套做法,因此,在原川西南武装工委副书记陈俊卿被捕后,影响和操纵了川西南武装工委党组织的改选,才得以当选为副书记的。对此,陈仕英、杨太德等大邑县早期的游击队党员颇有看法。当然,李维嘉与陈仕英、杨太德等人相比,其党龄、能力是明显强于后者的。
  第三点质疑是川西边临时工作委员会的组建时间。1949年1月蒲华辅被捕,后来以马识途和李维嘉等为主的人称“蒲叛变,出卖所知全部关系。”令人费解的是,持蒲华辅“出卖所知全部关系”说的李维嘉,却无视蒲为什么没有出卖他自己这个老下属的矛盾。现已查明,交出李维嘉是另有其人。但蒲华辅、华健、吕英等被捕后,栖身大邑县三岔乡的李维嘉从此被迫四处躲臧。4月邹玉琳(时为雅乐工委委员,后为川西边临工委副书记)接上级老张【或为张乐山。待查证】的指示,要他掩护李维嘉。老张是这样交代的:“特务已拿到了李维嘉的像片,他不能出来工作了,你要负责掩护他,一定要解放后才准他出来工作,”这段话的意思明确阐明了组织上停止李维嘉工作的指令。邹玉琳按照组织安排,把李维嘉东躲西藏,直到春末邹自己都无立足地,才“把李维嘉交给周鼎文去掩护了。”④
  李维嘉在《亡命》中写:“夏季(笔者注—1949年夏)武工委领导层在成都近郊商议后,我潜返大邑,蛰居龙泉乡山谷,关注局势发展。”这说明他一直是在潜伏蛰居,关注局势发展,并未参加任何实际工作。到了10月全国解放已成定局,不准出来工作的李维嘉,却急忙出来召集大邑县游击队的陈仕英、周鼎文、李安澜等领导人,成立了中共川西边临时工作委员会,武工队则改名为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大肆招兵买马。李维嘉自己任川西边临工委书记,游击纵队政委。这样重要的大事,在《亡命》中却只字未提。而1981年3月在省党史工委召开的老干部座谈会上发言,他却特别提到这件大事,而且把所谓“川西边临工委和川西边游击纵队”建立时间加以提前。在发言中,李维嘉说1949年夏就成立了川西边临工委和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⑤
  同为当事人的邹玉琳的回忆是:“我们曾于六月在成都西郊朱家村讨论过党和武装的统一和机构问题。”直到1949年10月,在成都栅子街开会决定中共川西边临工委和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的负责人⑥。无论是6月或10月都属于自动筹建,因为川康特委领导成员已于2月奉命撤至香港。川西南武工队的党组织只是支部,一下升级为辖川西边的临工委,应由上级党组织指示或批准。以后,虽然1984年8月马识途在成都市委党史工委召开的解放战争时期成都籍田地区农民运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承认川西边临工委这一组织和他们进行的工作。”大邑县委党史办在《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武装斗争纪实》中也写“李维嘉、邹玉琳、周鼎文等集会成都经研究决定组建中共川西边临时工作委员会及川西边人民游击纵队(均经川康特委追认)。”但1949年1月中旬后,原川康特委机关的领导人仅剩马识途一人撤离香港,直至同年12月底才随贺龙回到成都。其时,马识途能够代表已经不复存在的川康特委,且不经已经接管川西诸事的中共川西区党委和经过组织原则的审查、甄别等程序就照单对“川西边临工委”进行追认吗!?在1950年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西南局批复《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给中共中央西南局的报告中,称“尚有中共川西边临工委及所辖武装数百人,目前没有联系上”。而李维嘉所报其游击纵队拥兵5000余众。这就引出了下面的又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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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王君 发表于: 2013-9-23 12:26:2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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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亡命闯千关》一文的几点质疑 二

      钟英   岷啸
第四是集中游击队,打出旗号的问题。
1949年春川东特委副书记邓照明和刘兆丰同志先后从香港返重庆,传达了上海局分管西南党组织工作的钱瑛同志的指示,全国解放已成定局,不需要再搞大的武装斗争,而应以武工队形式为主,去骚扰和牵制敌人。随着战略形势的转变,要求把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9月,江伯言、张君平又带着钱瑛的指示回四川,分别向川东、川西党组织传达,大意是西南解放为期不远,党的地下工作方针,要从发动武装斗争, 破坏敌人后方,牵制敌人力量,转变到保护城乡,迎接解放,调查研究,配合接管。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加强政策宣传和策反工作。总的要求是保存组织,保存实力,迎接解放,配合接管。照此指示精神,重庆停止了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保持武工队的形式。而在由李维嘉所掌握的“川西边”恰恰相反,在人民解放军即将解放全川之时,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间,川西边临工委决定尽快将游击队的主力向邛崃、大邑、名山交界一线集结,并公开打出“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的旗号。而这时人民解放军正以排山倒海之势逼近成都,将国民党几十万军队,全部包围在成都地区,国民党部队纷纷投诚起义。马识途在《在地下》也写:“大军将至,打倒敌人是毫无问题的了,我们再向敌人冲锋,对打倒敌人已不起大的作用,而敌人如在灭亡之前,穷凶极恶,对党员和群众采取疯狂的血腥镇压,带来组织的损失是不值得的。这时要紧的是为党保存解放后熟悉本地的接管干部”⑦充分说明在这种情势下,有无游击队的配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量的城市接管工作,这才是邓小平寄希望于四川地下党需大力配合的重点。
据李维嘉在上述老干部座谈会上的发言中讲,钱瑛两次派人回川传达中央指示精神,他们都不知道。所以他们在临解放时,还拉大旗集中队伍,不断发展党员。为什么他们得不到中央指示呢,笔者认为,不外乎是如下三种情况:一是这个自动组建的临工委,尚未列入川西党组织系列;二是可能他们和地方党组织没有联系;三是可能他们自己头脑有些发热,对形势错误估计,而不是有意和中央指示对着干。事实证明,前述“川西北历史军政委员会”的报告和李维嘉领导的“武装斗争”足以证明这三种情况同时存在和发生才是真实的事实。
同样在川西地区长期从事上层统战和情报工作,组织关系由南方局直接领导的以及受蒲华辅委托请求于1947年即参与组建、领导大邑、灌县、剑阁等川康特委领导的武装斗争工作的胡春浦,19495月从重庆渣滓洞获释后,受狱中同志所托,设法与川康边游击纵队负责人周鼎文(此情节也说明至被捕的19491月,川康特委相关领导并不知李维嘉在领导川西边工作)联系。了解到他们这些举措后,直觉有些不妥。胡感到“即将胜利之前,地方党中存在一股虚浮躁动的情绪,在表面的浮躁和幼稚的背后,还隐藏有更多的东西。”⑧“他认为刘文彩是统战对象,根据刘文辉的情况,⑨也没有必要在他的后院放火,过早公开旗号,不如蓄势待发。”⑩       不难看出,胡春浦所说的“蓄势待发”是符合中央指示精神的。因为川康边游击纵队在各地的支队,其实是地下党经营多年的据点,各据点的领导人,不少是四川各大学撤退到各地的学生。他们是学生运动的骨干,善于作宣传和发动群众的工作,不长于搞军运。故而应该让他们监守阵地,等待配合城市接管,肯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川康边游击纵队在各地的支队,正是钱瑛同志强调的小型武工队的形式,无需集中打旗号,完全可以就地积极作好迎接解放的工作,在人民解放军到来之前,可作为对敌骚扰和自卫的工具,在临解放前后,则成为保护群众生产、维持社会秩序、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接管的重要力量。至于颇有以“拉山头抢功劳”为目的而匆匆打起“川西边游击纵队”旗号四处以“承认、发展”手段招兵买马的这支队伍,客观上看也是鱼龙混杂,良莠难分。其中故事毕竟早已人去物非,本文不愿深究细析。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李维嘉的《亡命》一文基本上是在编造历史,为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极少数人骗取名誉,争功诿过。
注释:①②③⑦见马识途著《在地下》P.213,208,212,113,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2月出版。
④⑥邹玉琳回忆录P102108(内部赠阅)。
⑤李维嘉在省老干部座谈会的发言《解放战争时期的川西农民运动和武装斗争》载《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资料选编》。
10月刘文辉、邓锡侯、潘文华在成都起义已成定局,按周恩来指示相机配合,于129日通电起义。
⑧⑩《历史的棋局中》P154152,载胡春浦百年诞辰纪念文集。
11 陈仕英讲话系根据笔者采访录音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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