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4995|回复: 8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2014年H7N9禽流感谣言蔓延 多名散布者被拘留

 [复制链接]
北京晨报
  近日,有关H7N9禽流感的谣言在全国各地蔓延,山西省太原市和忻州市及辽宁省沈阳市警方抓获了有关谣言散布者,并将其行政拘留。国家流感中心有关专家表示,因无证据显示H7N9会在人和人之间大规模传播,预判春节人员流动不会造成疫情暴发。
  山西处置两起谣言案
  “昨天凌晨4时21分接诊一例H7N9患者”“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已有多人感染”……1月23日起,在山西省太原市和忻州市不少市民的微信、微博中,除地名外,内容几乎完全相同的信息被大量转发。日前,这两起扰乱公共秩序的H7N9禽流感谣言案快速告破。
  经公安部门查明,忻州市所传微信谣言来自一名为“无拘无束”的网民,实名张某某,忻州市忻府区高城村人,在网上看到上海川沙发生禽流感疫情的报道后,为开玩笑,将其篡改为忻州发生,并在微信上发布谣言。
  太原市小店区微博谣言来自小店区黄陵街办北营村村民石某。1月24日22时30分许,石某在家中转发其同村微信好友李某关于“太原市小店区有人感染禽流感”的微信信息。李某的信息来源是其微信好友“猫猫”,实名穆某,太原市杏花岭区人。
  目前,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张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石某、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穆某由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另行处置。
  辽宁一男子造谣被行拘
  28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证实,辽宁一网民李某因在微博散布“辽宁出现首例H7N9病毒流感患者,因食入携带病毒的泡椒凤爪所致”谣言,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几日前,李某在网上散播微博,“经专家确诊,沈阳已发现辽宁地区的第一例H7N9病毒流感患者,病情是关于个人饮食问题,经专家确诊是其食入的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H7N9病毒。”几天内,该消息在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载,引发众多网友的恐慌情绪。
  27日,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近日,网民李某(辽宁省喀左县人)在微博上散布‘沈阳已发现辽宁地区的第一例H7N9病毒流感患者,病情是关于个人饮食问题,经专家确认是其食入的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的H7N9病毒’的信息。经我局调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目前李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

☆ 相关资讯
  人感染H7N9新增8例
  28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增加情况为:江苏新增1例、广东新增3例、浙江新增4例。
  江苏省卫生厅28日通报,江苏新增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患者马某,男,53岁。27日夜被淮安市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在淮安某医院治疗,病情较重。元旦以来,江苏已确诊7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分别是南京3例、苏州2例、无锡1例、淮安1例。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1月28日通报,深圳市新增报告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据通报,曾某,女,43岁,籍贯广东深圳,1月27日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患者病情稳定。蔡某,女,41岁,籍贯广东化州,1月27日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林某,女,31岁,籍贯广东汕头,1月27日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患者病情危重。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8日通报,浙江新增4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至此,浙江本年度累计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53例,确诊人数超过去年春季。这四位患者均是在27日被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王某某,女,农民,43岁,杭州萧山区人,现病情为轻症。沈某某,男,农民,81岁,湖州长兴县人,现病情危重。夏某某,女,农民,63岁,湖州德清县人,现病情为重症。王某某,男,退休,57岁,宁波鄞州区人。现病情为轻症。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妮爱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妮爱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妮爱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妮爱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妮爱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妮爱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清人对“封建”的两种评议 北京除夕不适宜燃放烟花 春节仅初五适宜
2# 四姑娘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7-31 15:47: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黑龙江出现H7N9病例被确定为谣言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哈尔滨7月31日电(史轶夫)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31日对外正式发布消息称,近日有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黑龙江省内部分地区出现H7N9病例的信息,经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监测显示,今年年初至今,黑龙江无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该信息属不实言论。
  人感染H7N9禽流感属国家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通过分布全省13地市和部分县区20个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以及省市两级疾控机构的14个网络实验室,主动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监测工作,目前未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报告病例。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年初成立了防控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中医救治三个专家组,确定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5个省级定点医院,加大了医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病例早期诊断与危重病例的救治能力。
  下一步,黑龙江将继续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做好医院感染控制,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医疗救治工作;出现确诊病例,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建议宣传和公安部门对散布不实言论的责任人及时查处。 ●
原文标题:黑龙江出现H7N9病例被确定为谣言)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1 11:27:00|只看该作者

上海陕西等多省辟谣医生感染H7N9死亡传闻

源自:人民网

  广宁县宣传部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田雪)近日,有关“人感染H7N9”的消息被多地反复传播。对此,黑龙江、陕西、上海等地官方纷纷辟谣澄清。
  7月31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对外正式发布消息称,近日有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黑龙江省内部分地区出现H7N9病例的信息,经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监测显示,今年年初至今,黑龙江无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该信息属不实言论。
  同一日,广东广宁县和浙江仙居县也分别辟谣,避免群众恐慌。广宁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表示,“7月30日,网民发布‘广宁县人民医院昨日凌晨四时二十一分出现因感染H7N9死亡的病人,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的帖子,引起网民关注。经查,上述帖子纯属谣言,公安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浙江仙居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称,7月28日,仙居县卫生局发表声明辟谣,称网传消息纯属谣言。目前,仙居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前,7月29日,宝鸡市公安局已对散布当地H7N9谣言的网民予以处罚,据通报称:“近期在微信朋友圈中散播的关于‘宝鸡市人民医院一名已孕医生因感染H7N9死亡’的传言纯属虚假信息,请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此消息今年5月我市己有人传播,经公安机关侦查对传播者鹿某、祖某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7月22日,上海市卫生局官方微博也对近期“上海第十人民医院医生因H7N9死亡”的消息作出澄清,称“上海近期没有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更无死亡病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今年1月,上海市卫生局曾通报,上海浦东某医院普外科医生张某某因患H7N9于1月1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介绍,患者1月4日曾住宿父母家中,隔壁邻居饲养鸽子;患者所在医院斜对面有一家设有活禽交易的菜市场,患者发病前10天内无流感病例直接接触史。而此事之后,曾有多地被传谣“医生感染H7N9死亡事件”。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H7N9的消息备受人们关注与担忧。因此,相关谣言不断滋生,“求真”栏目再次提醒广大网民,切勿道听途说,传谣散谣,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1-2 22:47:00|只看该作者

武汉医生感染H7N9病毒死亡消息是谣言

源自:人民网

  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消息,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2日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日一则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疯传的“28日,武汉某医院一医生感染H7N9病毒死亡,武汉市也有多人被感染,猪肉也发现有寄生虫”消息经证实属谣传。据湖北省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监测结果表明,截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原文标题:“武汉某医院一医生感染H7N9病毒死亡”系谣言)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17 21:07:00|只看该作者

男子因转发“产妇因H7N9死亡谣言”被拘留5天

源自:楚天都市报
  (记者:碧云 通讯员:郭子华)前几天,一条“某产妇因H7N9死亡,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的谣言通过微信朋友圈满天飞,团风县一网名为“香飘飘”的年轻人正因为转发此谣言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1月7日晚,网民“香飘飘”在新浪微博发帖称:“昨天凌晨4点21分,湖北省人民医院,一产妇因H7N9死亡,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还称“潜江市到武汉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
  正在网上巡查的团风县网警发现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发现发此微博的是团风县80后李某。
  9日上午,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交待,看到朋友圈里好友发表的关于H7N9病毒感染的这一信息,当时抱着好玩的心态将这则消息复制并转发到他的个人新浪微博上。
  李某因在网络上散布虚假疫情,被团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虚假信息的来源,警方仍在深挖中。
6# 青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2-2 09:07:00|只看该作者

小伙造谣“宁波有人因H7N9死亡”被拘留五天

源自:钱江晚报
  1月11日,H7N9一事似乎有了“新进展”,一则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在宁波蔓延开来:一宁波人昨天凌晨4点21分,因H7N9死亡,28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感染。此人是因为偷鸡吃感染上了H7N9病毒。
  什么,已经有人因此死亡?宁波人的心都被高高地吊了起来。
  当晚,事情出现了转折。宁波市卫计委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辟谣,称鄞州区已确诊H7N9病例2例,都在抢救治,全市并没有H7N9死亡病例发生。
  那么,有人因H7N9死亡的消息是哪里来的?此人又为何唯恐天下不乱,要散布谣言?

有人偷鸡吃,得H7N9致死?
政府部门辟谣:假的

  十天前,宁波市卫生局确认,鄞州区有人感染上了H7N9。
  官方消息发出不到一周,1月11日,宁波人的朋友圈热闹了起来。有人称,宁波已有人感染了H7N9死亡,感染原因是偷鸡吃。
  是不是真的?消息在朋友圈像病毒似的迅速扩散,连同记者在内,不少朋友收到了这条“好心提醒”。
  当晚,画风一转,以正视听的消息出现了。
  鄞州云龙镇政府通过微博表示,鄞州区4日确诊1例人感染H7N9病例,患者为云龙荻江村人,有活禽接触史,目前仍在医院治疗中。
  紧接着,鄞州农林局和宁波农业部门也出来辟谣:近日来网络传播的云龙镇550只家禽已感染H7N9为不实消息,经专业人员检测,目前该镇家禽养殖场未有发现阳性结果。
  宁波市卫生局也在其官微上发布,鄞州区已确诊H7N9病例2例,其中1例危重,正在全力抢救,1例病情轻。截止目前,宁波无H7N9死亡病例发生。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均未感染。
  看到这里,大家总算吃了定心丸。

制造谣言的是个19岁小伙
初衷是为了提醒大家重视H7N9

  宁波有人因H7N9死亡的消息被坐实是谣言。那么问题来了:消息是从哪里传出来的?造谣者又是出于何种目的?
  随着事情的发酵,警方介入调查。很快,警方查到这条谣言的始作俑者,是19岁的安徽小伙陈某。他暂住在鄞州中河街道,是一家酒店的厨师。
  1月13日晚上11点,陈某刚下班,民警迎面而上将其抓获。
  “我是一片好心哪,想让大家引起对H7N9的重视。”陈某一脸不可置信,不明白民警为什么“小题大做”因为几句话要抓他。
  原来,陈某从一朋友处听说,鄞州区云龙镇一带出现了H7N9,便“善心”大发,想借此也提醒下其他朋友。
  他上网查到,之前广东曾出现过类似事件,就将信息中的“广东”一地改头换面成了“云龙”,同时又自行编写加入了“550只家禽死亡,一人得病死亡,同时医生隔离”的消息。
  随即,他将此信息群发给微信里的127名好友,又发到了朋友圈。
  谁也没想到,陈某会散播这种谣言,朋友们纷纷相信并转发。一传十、十传百,这条假消息瞬间开启了刷屏模式,影响愈演愈烈。
  民警告诉陈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要行政拘留五日。
  这下陈某傻了眼。

朋友圈为何成谣言之地
  近年来,和陈某一样,因造谣被拘留的人不少。其中的多数人,都将朋友圈当成了散播谣言的首发站。
  为什么?结合之前的案例,民警从中发现了一些原因。
  首先,微信的火热,给谣言带来了先天土壤。
  其次,朋友圈里大多都是熟人,相互间的信任感较强。当大家看到假消息时,尤其是涉及到健康、财产、食品安全一类的,心中自然缺少了辨别度。
  再者,人性本善,很多人看到自认为有用的消息后,想着分享给亲朋好友,成了谣言的无意识传播者。
  民警想借本报提醒大家,看到各种信息时,不要盲目相信,不要“随手转”,只要到网上搜索一下就可快速辨识真假。确认是假消息后,也欢迎大家举报。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7#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2-20 04:08:00|只看该作者

江西瑞昌回应市民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假消息

源自: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辟谣】网传瑞昌出现H7N9禽流感患者 市卫计委:这是谣言!

  关于对网络传播瑞昌市有人感染H7N9禽流感消息的声明
  今日(2月18日),在微博、微信网络平台出现“江西省瑞昌市高丰镇郝爱军,因在乌石街饭店吃大盘鸡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胡海兵已经被隔离,瑞昌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的消息。
  经市卫计委、公安局和畜牧水产局核查,此信息为虚假信息。第一,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第二,我市高丰镇没有乌石街饭店,也没有郝爱军这个人名;第三,我市卫计系统没有名为胡海兵的医生;第四,我市未发现家禽感染H7N9禽流感。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十分重视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市卫计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市监局等部门一直在密切监测禽流感疫情,积极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制造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瑞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8日
8#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7-3-9 09:07:00|只看该作者

2名学生发布H7N9谣言被处罚 称开玩笑恶搞同学

源自:中国搜索网
原文标题:周口两名学生发布H7N9谣言 称开玩笑想恶搞同学

  3月7日,淮阳县一名网友通过QQ发布“淮阳某校学生马某某感染H7N9禽流感,领导们正在申请封闭学校”;3月8日,又一名网友通过QQ发布“淮阳某某中学学生封某某感染H7N9禽流感,因抢救无效死亡”。这两条消息迅速在QQ、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这两条信息后,淮阳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应对机制,网警大队联合西关派出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对消息内容进行了核实。经查,两条信息均为网络谣言。为防止虚假信息进一步传播,引起市民恐慌,淮阳县公安局立即利用“平安淮阳”微信公众号发布辟谣信息,同时组织网警、治安等部门警力成立专案组,对两起造谣案件同步展开调查。经查,专案组迅速锁定谣言发布者张某某(男,17岁,淮阳某某中学学生)、黄某(男,16岁,某高中学生)。3月8日,专案组依法将两名违法行为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了解,张某某、黄某均为在校学生,因同学之间开玩笑,想恶搞同学,就故意编造同学感染H7N9禽流感谣言信息,发布到自己的QQ空间。得知自己的恶搞造成了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张某某、黄某十分后悔。
  3月8日,张某某、黄某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分别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因两人系未成年人,均为在校学生,并且都能认真悔过,公安机关未对他们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淮阳警方提醒广大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现在是信息化时代,学生思维相对开放,喜欢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是网络的常客,好奇心强,辨别力弱,极容易被网络谣言所欺骗,甚至会做出不利于自己、不利于社会的事。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身体走向成熟、心智走向成熟的关键年龄段,青少年如果长期生活在一个被网络谣言包围的社会中,将非常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为此,家长、老师不仅要进行防谣言教育,更要进行反谣言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强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正确认识传播谣言的社会危害以及造谣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达到不信谣、不传谣的目的。
源自:周口晚报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9#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4-10 09:07:00|只看该作者

网民传播“吃大盘鸡染H7N9死亡”虚假信息被拘

源自:央视新闻
原文标题:网民传播“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虚假信息被拘留

网络图
  日,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甘肃省玉门市有两名群众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看到,群发扩散!”的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信息为谣传。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7日,依法严厉查处。

真实新闻是怎样的呢?
  据新华社消息,4月7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确诊1例H7N9病例,患者高某为男性,年龄82岁,家住酒泉市肃州区,4月3日因“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入院治疗,当日甘肃省疾控中心、酒泉市疾控中心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实验室检测为H7N9流感病毒弱阳性。4月6日,国家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为H7N9流感病毒阳性,省、市、区三级专家依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诊该患者为H7N9病例。目前,患者病情较重。
  截至目前,当地和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9名人员均未出现临床异常表现。
  [警方提醒]在互联网上捏造并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谎言,或者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对此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6-5 09:41, Processed in 4.274407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