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省民政厅】政策大力支持 生态安葬渐成我省民众新选择
7月31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自2018年6月1日起《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我省各经营性公墓逐步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西山公墓建成壁葬区、颐宁公墓建成草坪安葬区、千鹤陵园建成树葬区域,生态安葬逐渐成为人们的新选择。
生态安葬是指通过树葬、花坛葬、海葬、壁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全程不烧花圈、不烧纸。传统的墓地安葬方式,占用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弊端日益凸显,而生态安葬多以“不留名、不留碑、不留灰”的形式,将逝者骨灰放置在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罐内,深埋于花坛之下。花坛上种植花草,骨灰坛自行降解后,让逝者回归自然。
例如连续两年推行免费生态安葬的海东市平安区,已有12名逝者安息于海东福寿人文纪念园的鲜花绿草之中,为全省节地生态安葬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和宣传引导作用。纪念园生态葬葬式有塔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深埋、骨灰撒散等多样式生态葬法,后续还会推出壁葬等葬式。
近年来,青海在各类公墓建立生态园区,加快生态安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加大生态安葬奖补力度。自我省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以来,全省各地积极发挥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作用,利用春节、春分、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群众传统集中祭扫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横幅、大型宣传活动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使绿色、生态、环保殡葬理念深入人心,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已然形成。(周建萍 王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