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新疆政府网
原文标题:“天价药”降了!新疆新增67种国家谈判药品
日前,新疆启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简称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74种,其中国家谈判药品新增67种,平均降幅61.71%,最高降幅93.73%。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多为大病药、罕见病药。新增的67种国家谈判药品主要涉及恶性肿瘤、罕见病、特殊疾病、糖尿病、精神疾病、麻醉用药等,价格大幅降低,进一步满足了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举例说,今年国家新谈判成功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药品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一针近70万元降低到3.3万元左右,该药品第一年一般使用6针,未纳入医保前患者仅该药品一年医疗费用约420余万元,现经医保报销,患者一年需承担不到4万元。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降价的还有18种抗癌药,覆盖肺癌、肝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多个常见癌种,诸如治疗肝癌的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原每月治疗费用近2.5万元,现每月治疗费用为7776元,医保报销后,每月只需支付1500元左右。
为提高参保人员用药可及性、便利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时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和特殊疾病的,适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国家谈判药品、特殊药品纳入“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此次新增39种药品纳入我区医保“双通道”。目前,我区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药品累计达157种。
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后,参保患者不仅能在医院购药,也可在药店购药医保报销。目前,参保患者在全区109家医保“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都可购药,进一步扩大了特殊药品保障范围,确保参保人员“用得上、买得到、可报销”。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我区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赵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