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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从林 发表于: 2004-7-5 17:57:59|只看该作者|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中国人为什么暂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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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班回到宿舍,经过莲塘商业街,几个人拖着一个已经几近瘫倒中年妇女,嘴里还大叫着:“再跑就打死你。”那个妇女惊恐的眼神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心里有想流泪的感觉。后来知道原来是她没办暂住证。回到住处后,我拼命的翻原来的资料,翻原来记载的一些东西,希望能找到一些答案。下边把这篇文章发在这里,希望大家能看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一个农民等于几分之几个城里人?为什么在自己的祖国我们只能暂住?同是祖国的花朵为什么要厚此薄彼?为什么我不能流浪要饭?我们的自由和权利就可以这样被轻*?法律规定的平等就业权难道只是一句戏言?到底是谁之过?  亲爱的同胞,不妨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场面:来自城市和乡村的两个孕妇不期而遇,一位未来的母亲对另一位未来的母亲说:我的孩子比你的孩子要高人一等。  面对此情此景,你一定会说,这是一位没有教养的妇女。孩子还没有出生,凭什么说,一个相对于另一个就是人上人?  不幸的是,你错了。不是这位妇女缺乏教养,而是法律确实赋予了她和她的孩子与生俱来的特权。中国的户籍制度使一位母亲对另一位母亲可以这样夸耀。  如果林肯的母亲是在中国,面对这样趾高气扬的羞辱,她也无言以对。因为她是农民,因此林肯也只能是农民。农民的儿子也是农民,这是法律的规定。未来的林肯不能在北京找工作,因为他连小学文凭都没有,这位伟大的美国总统就是想当垃圾清运工、尸体接运工也不行,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要干这两种工作就必须有初中文化程度。尽管有限的教育也会使他念过“我爱北京天安门”,可北京不欢迎他,这样,他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也就没有了正当生活来源,因此也就租不起房子,窘困不堪的林肯偏偏还祸不单行,因为按照《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他的这种生活状态本身就已经是违法,他将随时被抓进收容遣送站,然后驱逐回原籍……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农民,他没有北京户口。如果另一个人和他的处境完全一样,仅仅凭北京户口,就能够得到政府的关爱,领到一笔救济金,更不会因此失去自由……  在中国,我不知道还有哪一个城市不是这样对待没有该市户口的农民。  当然,它们这样做都能够找出政策甚至法律的依据。这样的法律或者政策针对着世界上六分之一的人口。但我想说,人人生而自由,并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  我不想引用什么玄妙的理论,但我要告诉那些主张隔离的人,农民也是人,也是中国人,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理由被解读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农民除外”!  对农民的理解,人言言殊。我这里指的是,没有城市户口的中国公民。它代表一种身份,而不是意味着一种职业。职业可以选择,而身份却是不但与自己生死相伴,而且还要子孙世袭。如果不是考上大学、当了公务员或者军官,农民就只能子子孙孙是农民。在北京,如果你来自天山脚下的农村,同样是在卖羊肉串,你是农民,而那位有北京户口的小伙子就不是;如果你来自甘肃六盘山下的村庄,同作一家公司的录入员,你是农民,而有北京户口的那位小姐却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如果你来自雅鲁藏布江畔的小寨,已经腰缠万贯,当着几家公司的老板,可你是农民,而你手下拥有北京户口的职员却是工人…… 对于这一切颠倒的情形,我们几乎闻不到来自街头的呐喊,听不到飘自山川的呻吟,鲜见硕学鸿儒的批判。一切似乎都无声无息。每当我看到和想到这些现象时,总是不免要深思:自由和平等为什么这样容易被践踏和遗忘?  六十年前,当那些泥腿子们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前仆后继地“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时,他们当初是“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他们是在为一个自由的新中国献出他们的生命、献出他们的胳膊、献出他们的腿、献出他们的青春和鲜血。这些怀着美梦,向往自由中国的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流出的血汗,淬着的却是未来的枷锁,不仅自己被禁锢在土地上,遭到强制役使,而且还搭上了世世代代子孙的前程!“社员”就是“集体”的农奴。他们彻底丧失了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和自由,那被毛泽东称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实际上就是没有铁丝网的集中营。  这才是历史上真正的史无前例。  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了!那砸烂铁锅办食堂的声音,那饿死前想尝一口米饭的渴望,那要饭时低三下四的哀求,那几千万饿死鬼的冤魂……难道当轴诸公睡梦中还在回味茅台熊猫的余味时,就从来没有为中国存在过这样的问题而困扰片刻?当那些衣衫褴褛带着汗臭味进入你们善于审美的双眸时,在日理万机中就不能给他们留出一闪念的空间:九亿农民还要忍受隔离和歧视多久?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了!有的人已经尸骨无存,他们的梦想也早已随风而逝,可他们还有子孙后代。五十年了,今天的农民和他们的祖先一样渴望自由和平等……五十年的隔离和歧视,并没有摧毁他们的憧憬。他们悄悄地走来,城市粗暴地驱赶;他们哀求,城市无情。他们喊不出声,可我们难道都没有看到他们那含泪的眼睛这是一笔巨大的历史欠帐,它无法用金钱去计算:亿万农民的自由、幸福、尊严和人权。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迁徙自由;  1948年,中国投了赞成票的《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肯定了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截然不同的制度,却有着不约而同的规定,这不是谁偶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中国人民发自内心的呼声:中国需要自由和平等。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户口登记条例》。农民就在国家的名义下,有了法律的笼口。农民成了世袭的身份。昔日,他们遇到天下荒年的时候,至少还可以去逃荒要饭。如今,他们开始承受比要饭还悲惨的命运。  遗憾的是,这个当年违宪的条例,今天还在生效。面对过去,我只想说五个字:早该结束了!  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的中国里,宪法和法律能够给所有的公民平等保护,这既是政府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文明社会的起码要求。一个农民等于几分之几个城里人?中国人向来不缺乏博爱的胸襟和悲天悯人的情怀。马丁.路德.金们向华盛顿进军,中国认为那是正义的事业;洛杉矶出现骚乱,中国认为那是对种族歧视已经忍无可忍……浩瀚万里的太平洋一点也不妨碍中国对那个陌生国度的隔离和歧视发出怒吼和抗议。饱学之士也奋笔疾书,在书籍中、报刊上、电台里,一桩桩一件件践踏人权的事例,列举起来不厌其烦。所有这一切都告诉中国人一个道理,那就是肤色没有理由成为低人一等的证据。歧视黑人,那是美国的耻辱,也是世界各国的镜鉴。美国宪法曾经可耻地规定,联邦众议员名额按照人口比例在各州进行分配,而各州人口数却是按自由人总数加上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这就意味着一个黑人只能折算成五分之三个白人。如果让你站在黑人后裔的角度,面对这样的政治算术,请你告诉我,心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我知道,教科书告诉中国人:《独立宣言》所许诺的“人人生而平等”,对黑人来说,不过是一个弥天的政治大谎。1963年8月28年,二十五万美国人聚集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周围,就是要求政府兑现共和国创建者们签署的这张政治支票,实现美国黑人自由的梦想。让我们暂时放下对美国自由平等之虚伪的抨击,把关注异国人民命运的博爱精神和高尚品格,带回到自己的国土,思考一个也许你从来就没有想过的问题:一个农民等于几分之几个城里人?我,一个农民的儿子,愿意将法律的规定原封不动地抄录下来,请你和你的亲人,无论是来自穷乡僻壤,还是通衢大邑,放下手头的活计,抽几分钟时间,来做一次小学生就能够做的算术题。  首先让我们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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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周从林 发表于: 2004-8-30 12:56:3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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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现在我居的地方不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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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阳公子 发表于: 2004-8-20 14:47:37|只看该作者
为楼主作某些方面的注

原创]艰难北上:一个人的风景,一个人的古城 错位的时光带来了异样的生活,这不能说他对当下的现实熟视无睹,至少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每每要让现实中的世俗变得更合乎情理,是缘于他自己抛弃了老一辈常说的一句话。老一辈人常常说“你要现实些!”但是最致命的是,为他的心灵提供安妥居所的要么是往昔,要么是未来的图景。 阆州城南,天下稀──放下了对理性有着习惯性的那种苛求,他假定旧有的一页连同它的诗意永远地翻过去了,包括里面夹带着的黄昏,深宵的沉寂和身影徘徊的伶仃。可是他无一例外地需要商品需要生产,需要利益和消费,在这一点上古城是什么都不缺的,他喜欢古城,他到古城的第四年也就是他在古城结婚的第一年。混迹繁华或不怎么繁华的都市生活后,他多少是知道了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的区别,他知道了城市与乡村之间既有天然的联系更存在着深刻的隔膜,他一直记着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在上海的亲戚家听到对农民进城的抱怨时说的一番话:你们是不是指望农民像《搜神记》中的田螺姑娘,要她把家务干完,把三餐做好然后回到壳里去?!他走过很多地方,他的灵魂在寻找一种安顿,他就像古人一样选择一些天高云淡气息疏朗的季节,到一些遥远的地方去,交好谐游。走了那么多的地方最后果然如愿,是因为这座古城契合了他内心里一直就不曾轻易放弃过的某种东西。 他在这座古城里,心事中彷佛就怀揣着一件精美绝伦的瓷器。很好的感觉,古城建筑的传统风水学理论设计带来了古代风水文化旅游观光热。如果出生的年代可以选择,他愿意生活在唐宋之际或者其他更适合于自己的朝代。那是不可能的,在这些唐街宋巷里穿行也行,似乎还能辨析出唐风宋雨经过明清岁月的消后遣留下的痕迹,就像时间用无情的手掌把安放的瓷器打翻在地,碎是碎了确是每一块都闪耀着锋利温婉的光芒。因而他经常要在古城街道上行游,在两列红纱灯笼微温的光里独立凝思,在嘉陵江边的黄葛树下看城南山形的起伏,层叠,逶迤,甚至有事无事来来回回过渡于南津关……最使他痴迷的是山,是水,是古城里成片成片的瓦房。 武庙街和西街那伸出街心老长老长的瓦檐无疑诱惑了他的一厢情愿,他的缺少沟回和皱褶的大脑突然就灵光闪现,奇怪地服从了憧憬的指引。真是匪夷所思啊!他以为只要人淡如菊就可以了,没想到人文背景如此丰厚的古城也是十分的与时俱进。现实生活里,灵魂飘荡也仅仅是指望自己能过得像个人,可这注定了肯定是艰难的。他记起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小故事说,未名的白居易带上作品初入长安,去拜见当时的某大家。后者一听笑着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呀!”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体面地生活下去,果然──大不易!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他该又要去办理暂住证才能暂住在这座美丽的古城,连迁徙的自由都成了问题,他感到浑身发虚。很多时候他仰面躺倒在床上,他把破电视的音量开到最小,却仍然还是有不期而至的敲门声模拟着日本鬼子进村的那种叫嚣,交房租了交房租了。房管所的房子,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然而有什么办法,限期交纳的发票都开了。我为鱼肉,尔为刀俎:不作乞丐那就只有一条路,剩下抢银行了。 据说,他在任何一座城市的人流中,通常都会被人一眼就辨认出来。因为衣衫褴褛,脊背微驼。和由于沉重,肮脏的劳动而猥琐不洁的容貌。对此,他愤怒过,他为了立足于都市而透支着体力如无根的人面向土地伸出的双手进行膜拜,充满沉痛,无奈。田园没有牧歌,那种把他抛在身后的乡村描绘成心灵乐园的行径是一种矫情,伪饰,或者根本就是出于无知。城市才是文明必须的载体,所以他忠于自己,所以他要随着民工潮涌入都市,他不相信自己不能通过第三条或者更多的途径达到叛逆,从而拒绝那“来自乡村最终仍将归于乡村”的宿命。 他留恋乡村更迷恋从未接触过的都市,因此他遵循着一种自然,真实和简单务实的行为原则,想寻找《圣经》里传说的那只杯子或者让无数饥饿的人吃也吃不完分也分不完的五饼二鱼……只有灵魂干净的人才能看见和得到。可惜是他有些执迷不悟,他选择了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像大战风车者一样自觉地陷入一个人的战争。有什么是可以提供排遣的吗?一个令人失声痛哭的角落也不会存在,他也不可能效法三国时候的那位名士每次从山阳的竹林出发一路徐行,走到无路可通就痛哭而返。这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一个人得把山水之心放到一边,主动出击。其实他也是这么做的,计从事过的营生有:文联杂役,男护理,火锅店帮工,文字枪手,广告编辑兼业务员,局座试用助理,记者等等,时间有长有短,短的长不过十天半月。频繁地变换着身份和角色,也就是说,他是在找工作的道路上不得不一次次倾听饭碗掉落到水泥地面上,打碎了。一次次饭碗还没有端稳就打碎了,使他心惊肉跳。他羡慕人模人样的小公务员坐在有空调的工作间打麻将闲扯龙门阵却不能理解那些人为什么揩着纳税人的油懈怠政府的工一个劲地还嫌事情做多了工资拿少了升慢了,跟腐败分子一道消遣着国家一边还唾骂组织一样,可恶。他愤懑,都说写运思和劳动是人类的一种正业,可自从决定把自己的行踪固守在这座有着二千三百多年建城史的古城之后,实实在在的生存现状就越来越容不得他的艰难北上了。 他一再放弃了都市打工经历在自己胸中集聚的屈辱和愤怒,他一再告诫自己不能简单地把都市人与自己放到敌对的阵营里加以声讨。一种危险的倾向依然存在,但已经被蒙蔽了,被阴翳得太久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整个既得利益者阶层的哗变了。退到后来,他仰慕起古人的不带三证就能够东南西北到处游荡,事实上哪能呢。都说是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美满,他才要逃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村庄,可是他常常要在深夜里陷入迷茫。望着古城里照临千古的一轮月亮,或者夏日里滂沱的大雨以及碧于澄的三面环城的嘉陵秋水,他强烈地感受到现实的存在和生存的刚性。古城是适合于居住的,他越来越觉得只是适合于居住而已。正如晚唐的饥饿诗人杜甫接连两度前来此城──杜甫一生中写诗最多的这座城市,适合于一颗心对一座城市的心意暗通,是一种单纯的依赖,接纳和认同,是一种精神气质上的无限慰安。看不见的相遇和遭逢是一种独特的声音,不是新城区喧嚣的市声,不是林立高楼对低矮的古城区的不屑,也不是权势者的号令,是飞檐,斗拱,窗花,秦砖汉瓦……古城有一种缄默的倾诉,故而他在古城的打拚就是一种对现实的诘难。 进入一座城市的内部就会懂得一座城市的隐忧和潜藏的征候,整座城市的忧伤其实恰好就是一个族类最迷茫无助和不倦的探问。不知是谁说过,每一座城市都有贫民窟。古城的古城区部分从更广大的范围和意义上来说就具有贫民窟的特征。他现在就居住在房管所的房子里,如果没有外力的扶持单靠自己的努力这辈子可能就只有继续这样了。写到这里他的笔尖已经自觉没有办法抵达纸面了:为了结婚花五十多元钱办理的正式身份证带在身上不足半年就又被告知要换证了,办理结婚证件时不明不白就被收取了几十元钱的费用,天然气管道安在了门口也不得不断然拒绝了三千六百元钱的初装费,儿子读的书又进入了产业化运作不兴减免和少交,清洁费,环保费,垃圾费,电费,水费,液化气罐子又空了,电话费电信已经催了几回了,人情客往紧随着时令节气来了……一个人,一家人过日子,没有哪一文银子是不该花的。他需要身份证,暂住证和上岗证,他没有地位,权势,和关系,他一出门就需要三证齐全。孙志刚被打死的那些日子他提心吊胆地受活着,他是一个概念和证据都不明的流窜犯,一个十足的盲流,他像从一个国家进入另一个国家一样从一个城市进入另一个城市,他要悄没声息地沿着城市的墙根行走,竭力躲避着那些讨厌乡下人的咄咄目光。 一驾马车正向前迅跑。车上本来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城里人,一个是乡下人。他们同是马车的主人。后来车跑不动了,乡下人下了车去照看马,去帮助加油,去帮助推车,马车又开始跑。可坐在车上的城里人只顾自己风光忘了把乡下人拉上同行。车越跑越快,城里人越来越惬意,精疲力竭的乡下人被远远地抛在了后头。乡下人努力追,可他发现车上已经没有了他的位置,城里人坐在车上往前跑,乡下人就永远在城里人的屁股后面追。时间一久,规则就出来了,乡下人要搭车必须看城里人的脸色,他成了苦力,成了一个应该呆在庄稼地里的一棵农作物,马车和马车上的座位早已经没有他的份了──这是记者卢跃刚给描绘出的寓言式的场景,而他沉浸在那寓言式的场景里觉得他自己就是那乡下人。可事实上目前的情况又有所变化,他的妻子原本是那高坐在马车上的城里人,无业已经六年多了!他没有农会,他的父辈是农民,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农民,他的堂哥堂弟表兄弟妹是农民,他的侄儿侄女是农民,这跟她妻子差不多是一样的;她脱离了工会,她的父辈是工人,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工人,她的堂哥堂弟表兄弟妹是工人,她的侄儿侄女是工人,都失了业。他想,一个是城市失业者,一个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二者的结合正好为庞大的失业大潮注入了一滴水,一个诠释。在如此美丽的古城里,他不想把这些看作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他和妻子在城市的青石板上生活着,最现实的问题是隔不上几天就有上门催款的,隔不上几天就有上门催款的! 河流的金曲,风吹过静悄悄的山梁,飞禽走兽行经无人的沟谷,初极狭才通人的谷口露出了竹林茅屋。面对自己,苍穹和胶着板结的日常中剥蚀出的美的筋脉所呈现的壮观,即使单调,可怖,空无,他也觉得还是喜欢乡村风景。乡村风景的背后同样潜藏着灾难深重的社会现实,于是他在被山水陶醉的同时心中隐隐作痛,就像北京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田歌所说的:为什么经济发达的地方环境总是要遭到破坏?为什么环境优美的地方总是和贫穷联系在一起? 说到乡村风景他想到了老观之行。那回是随了作协一行前往采访,他去的是龙泉镇。走遍了龙泉的每一个村子,他被奇山秀水所吸引,而一向对乡镇干部不甚感冒的他却被龙泉镇一些领导的工作作风所折服。那些淳朴的乡民和镇干部的融洽程度使他眼睛一亮再亮。他采访过乡民,也采访过一位叫刘雪峰的人,他很感念龙泉山水的灵杰,尽管他知道其中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维护农民利益这宏大的叙事部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这已经很好了,和他在古城中的另一段见闻相比,他觉得龙泉乡民是有福的了。据说,古城上下的机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搞一项特困户“一帮一”救助活动的民心工程。很好呀,天降洪福于斯民──据有心人查证,有些局长副局长大人所帮扶救助的对象开有金店开有麻将馆等等不一而足。哦!官员要的是形势大好易于操作和实施的锦上添花,他却偏偏叫真一语中的说出来而得到垂头丧气大煞了风景。如此看来,老家的土地已然失去了魅力和诱惑,他削尖了脑壳往城市里奔,城市里也不是净土啊!他又记起了一个关于别人的镜头:一个农村退伍兵到北京打工,一连十多天在立交桥下,没有好好睡过觉吃过一顿饭,寒冬腊月的夜里冷得不行就起来跑步取暖。经过长安街经过国际饭店的朱门酒肉经过新华门,没有人知道孤独的流浪者在路上奔跑的原因。纵然知道了,他想就算有人知道了又有谁能够从问题的症结和根子上施以援手?铭心刻骨,他不也是曾在其他的城市里不止一次遭逢过走头无路的窘境,特别是流落虎门街头自己抱着吉他凄凉地度过的那一个夜晚。不管不顾的农民肆无忌惮地涌进别人的都市,失业工人整天无所事事却依然努力着要保持那堪哀的尊严,这社会到底怎么了?心灵是飘泊的,眼神是茫然的,如今他的妻子给了他落脚点,他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再东游西晃的了,他好想放开嗓子,一遍遍发自内心地唱唱《国际歌》! 一位诗人在吟唱“风点燃荒火,冰雪温暖草棵。”他清楚,这一个时代和社会的特点就是在一再地告诫底层的人们说,这一个时代和社会是个人奋斗的时代和社会。在这里,个人奋斗是一个极端暧昧的词汇。是的,他从不曾放弃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他如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都不错的小姐向嫖客索要打炮费那样大把大把地付出自己的青春,和那点聪慧,比当年腐败无能的清政府还要迫不及待,还要积极和配合默契。很多人为了维持起码的生活都跟他一样变形得从不曾顾忌廉耻和懒惰,生活在底层不得不这样背负着固有的卑贱依循着社会所有独特而别致的游戏规则,看着别人欣赏着自己平庸地过着属于自己的每一天。 既然已经这样了,他却又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步履日日行进在古城的所有领地, 不知道该用 怎样的仪式揭开古城神秘的面纱, 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眼光审视自己所要面对的世界, 不知到该用怎样的心灵与神交已久的古城文化进行沟通和交流。毕竟一个人在社会的最底层,他的生存使他必须暂时放下精神灵魂等等高贵的字眼。就正如公元七百五十九年已经四十七岁的杜甫用了八年的时间呆在浣花溪,这期间这位晚唐诗人两次到古城,吟诗达六十多首。翻开古城志书,杜老头的写作主题离不开战争和穷愁病苦以及当时的疼痛。瘟疫已经过去,远处的战火传来无情的消息,由各种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平等如同电影中的画面和时代良心的诗篇,分不清虚构与真实。 是一座生机盎然的活着的古城,一部展现厚重文化的历史画卷在诱使着外乡人的奔赴;是形如巴阆的这方古奥地域,是如闻天籁的绿水青山,是一份坚守了千百年的等待感动着他的造访。朝拜了古老文明;走过了小桥流水,闲看了疏雨烟柳,叩响了石板路道并用手指对照路道两旁用中英文注释的招牌和洋溢着现代气息的酒吧、茶座......真的是一个人的战斗吗?难道一个人的身上就没有时代烙下的印迹?他用尽所有的胶卷和笔墨也无法传神古城这山魂水魄的美景如画, 站在楼头或者面临滔滔的江水,他长时间保持一种挺立的姿态,一株芦苇在风中的姿态。 天国的烽烟和烈火揭去了人们的冠冕,只因为有人越出了常规的界限,如果基本的生存是全然地充斥着不公和劳累,那么肯定有人将站出来仰首而问,谁将愿意存在?他期待着,他继续生活在古城, 决不动摇自己的艰难北上。十一世纪的北宋或者名士云集的东晋都踅着孤标远去了,惟独这一片风景才是他梦寐中的古城。携巨款外逃等等无数生动的例子在证实,生活在某一个时代和某一种社会制度之下只要有足够的能力就能够拥有选择的权利,而太多的人其实需要的仅仅是一个生存的平台就够了。也就是说,只要有一点点微弱的光就会照亮无数的人,那摸索在暗夜里的行走。 200408019于由兮居 赘言:面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两带四最一目标征文期限截止,却因缺少作品不能按时开赛,转向社会和文艺界广泛征稿。一朋友以此文应征,被文联头儿明确告知无法通过,理由是大赛组委会不可能把奖项颁给与之唱反调的人和文章(两带四最一目标:带着热情带着责任解决人民群众最难最盼最急最怨的事情,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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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阳公子 发表于: 2004-8-19 15:40:23|只看该作者
至于中国的选举权到底有多大作用,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即使选举权徒有其表,该轻蔑的不是选举权,而是不能使公民的选举权真正发挥作用的制度。我们应该尽力改革制度。我们必须知道,在选举权形同虚设的时候,政治家们就可以忽视甚至践踏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利益,而不会受到政治上的惩罚,因为他的政治前途并不取决于选民的选票。但是,更糟的却是那些背井离乡的农民,无论他们在城市生活了多长时间,他们都是“外地人”,这里的法律和政策跟他们的命运息息相关,无论是多么地不公正,可现有的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就是默默的忍受和无奈的呻吟。他们连二等公民都算不上,可他们一样纳税,即使想像当年的英国人那样,理直气壮地宣称无代议士不纳税,他们也难以做到!因为按照现行的选举制度,中国公民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选举和被选举!也许你和自己的妻子儿女在北京生活了半辈子,可是你却只能在塔里木河边的村庄或者五指山下的小寨,才能够投下据说是神圣的一票。等自己的儿女到了18岁,也许他们从来没有到过父亲的家乡,他们能够做的就是重复父辈的行为!是开玩笑吗?不是的,因为这是法律的庄严规定!这时,他们和城市户口的人相比,不是一个农民等几分之几个城里人的问题,而是等于零。这是户籍制度的罪孽,“离土不离乡”政策的怪胎。那一亩三分地成了农民的保留地,既是束缚他们的理由,也是变相剥夺他们权利的借口。他们只有在圈定的“农民家园” 里才能够享有有限的政治权利。

──我的离家出走就是差额“民主选举”时我400多票对方300票不足,结果对方当选我落选而愤然出走,并发誓不回家。 这些日子以来,才发现在中国目前,到处都一样。

据说,要换身份证了,我以前办的还未到期不说,这回还要回老家的公安机关办理换代身份证。社会是太有些不够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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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江阳公子 发表于: 2004-7-18 15:57:45|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好象有个叫焦国标的城市人,写杂文帮中国几亿农民说话,由农而派生出来的不公平实在罄竹难书.所以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了的,____向楼主敬礼!!!
9#
 楼主|周从林 发表于: 2004-7-9 13:34:2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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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周从林 发表于: 2004-7-6 13:23:05|只看该作者
现在呀,越来越说不清了哈.
7#
 壤塘土汉人 发表于: 2004-7-5 18:20:51|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在深圳吗???

另:我同意你的观点并深有体会.虽然我是深户,不用年年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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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楼主|周从林 发表于: 2004-7-5 18:01:09|只看该作者
马克思当年挖苦讽刺资本主义社会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因为工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这位能够设想共产主义天堂的天才思想家,却预测不到今天中国农民进城会面临什么样的境况:他们连自己人身的所有者都不是,即使想成为马克思所嘲讽的“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也不可得,哪怕是甘愿把自己当“让人家来鞣”的一张皮也不行!他们只是想用自己的血汗养活自己,又碍着了谁呢?如果一个农民到了“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时候,却连自己的皮和肉都不能卖,而且想买的资本家也不能买的时候,还有比这更悲惨的境地吗?当农民的劳动能力无处施展时,他们就被美其名曰“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拥有农民身份的中国公民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他们岂不是只能“剩”在家乡吗?!只能等着青春逝去,等着皱纹爬上额头,只能等着终老山乡?我们不是讲要共同富裕吗?为什么在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中国,一个农民身份的人,想凭自己的智慧、体力、勤劳和血汗,去自由谋求工作的权利都没有呢?那些制造歧视和隔离政策的人们,不知你们可曾想过,我们人道的法律规定了公民这样的义务:父母必须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必须赡养自己年迈的父母……倘若父母因无力抚养子女或子女无力赡养自己的父母而抛弃他们,就可能触犯了无情的法律,而且舆论也会指责他们心狠。可他们心中并不比别人少一份爱心和关怀。也许他们之中的一个人昨天还在北京或者上海打工,今天却被当地政府依照就业限制法令把他们清理出去!结果流浪街头,紧接着又被扔进收容遣送站… …钱没有挣到,却还要倒贴进一笔收容遣送费!对于不让他们挣钱的制度,又应该作何评价呢?难道他们只能用贫困无助来爱自己的高堂老母,用清汤寡水来喂自己的孩子?有人说,是农民进城抢了“城里人”的饭碗。似乎失业工人的命运是他们给弄糟的。这难道不是挑起对最弱者的厌恶和憎恨?难道农民是强盗?难道农民是一群无恶不作的混混?是从四面八方飞到城市的蝗虫?难道他们来到城市是接受恩赐,而不是靠出卖自己的智慧和劳力,挣得一分或薄或丰的收入?农民没有去强迫谁必须雇佣自己,他们是靠自己的血汗和辛劳!难道这就叫抢饭碗?难道这也是罪过?他们没有工作时,没有保险没有救济金,他们生病时,如果没有现钱,没有医院会收留他们,只能挨到油干灯尽的那一天,……与其说他们是在打工,不如说他们是在玩命!如果是你的父母,如果是你的兄弟姐妹,面临这样的处境在挣一份血汗钱,你还会认为实在是太过分吗?恰恰相反,倒是城市通过职业保留制度,对职业工种进行分类,规定某些行业只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开放,而限制其他身份的人进入,才真正是弱肉强食,抢农民的饭碗砸农民的饭碗!难道城市的主政者们都孤陋寡闻,不知道这是南非实行种族隔离时的典型做法?是美国当年隔离和歧视黑人的手法?在2000年北京市限制没有北京户口的人当录入员,这难道和1892 年美国的佐治亚州宣布雇佣自由黑人当排字工为非法,不是有着惊人的相似吗?难道中国的城市要想美国学习以南非为师?难道各级政府要继续推卸其为公民提供平等法律保护的责任?我们不是讲集体人权吗?而中国城市实行的隔离和歧视针对的是占世界六分之一的人口!政府通过强行排挤农民身份的工人,来表达对城市户口失业者的关爱!对这种挖肉补疮的做法,难道良心上能够安宁吗?我们总是喜欢称“农民兄弟”,难道这是对待兄弟的方法?也许有人会说北京已经就业压力很大,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就业变成一种特权。古有明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北京人”认为失业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为什么将有着农民身份的中国公民从工作岗位上赶走,用行政手段砸了人家的饭碗时,就能那么心安理得?难道他们是*民,不知道痛苦,不懂得尊严,不需要平等?他们就会心情舒畅得唱起“我爱北京”来?他们之所以遭到歧视性对待,不是因为他们不能吃苦,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工作能力,不是因为他们懒惰,不是因为他们违法,不是因为企业破产,只因为他们是没有北京户口!没人想到他们也是中国公民。可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法则肯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难道他们不算是“劳动者”?以户籍为依据厚此薄彼难道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允许进城农民干的,往往是为城市居民所不齿的所谓低*工种,都与脏险累毒沾边。难道农民就是天生的*种?如果是自由竞争,他们找不到别的工作,而只能干这些行当,也无怨尤可言。可这是以政府的名义强行限制的结果,难道这不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歧视和侮辱吗?由于政府随时都可能制定新的用工限制政策,因此进城谋生的农民也就随时要准备失业──不,他们连失业都不配更不配下岗,在中国连失业下岗都代表身份、等级和特权──,饭碗被砸了流浪街头又会被政府收容遣送!没有人问他们为什么没有了工作,警察只看结果:没有正当生活来源就可收容;没有人会问他们为什么租不起房子,警察只看结果:露宿街头便可收容;没有人会问他们如何才能再就业──其实他们也不配用这个词,因为他们是农民 ──,警察只看结果:盲流就应该收容遣送……难道中国的“农民兄弟”只配有这样的命吗?这一切的不公正也许他们都默默地忍受了,但是谁又能够使他们不想到自己的儿孙还是将和自己的命运一样,农民的儿子永远是农民!给他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又有多少学者官老爷们仔细思量过呢?他们因为失业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在举目无亲的城市,又有谁怜悯?他们不是到处乱窜的野狗,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是中国公民,仅仅只是因为法律强制给了他们一个农民身份!《中国革命史》告诉一代又一代青年人,中国工人阶级和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因为,很多人昨天还是农民。五十年前,工人农民只是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等级。而今天,这种天然的联系不再存在,怎么能够想象,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人连成为工人阶级一员的自由都没有啊?!似乎这样对待进城市谋生的农民还不够,许多学者官老爷和媒体还要对他们口诛笔伐,冠以蔑称:盲流!如果他们呆在农村,有人说中国农民安土重迁没有市场经济意识;如果外出寻找工作的农民又会被称为盲流,好像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着非要满世界转悠,让老爷学者们不放心似的!如果他们凭自己的能力进城找到工作又是抢城里人的饭碗!……这一切不能不让人纳闷,难道真是赵树理笔下的“常有理”再生了不成?  中国,你的良心在哪里? 自由无价对农民的隔离是中国的耻辱。我反对隔离,是因为隔离与公正相悖,与自由无缘。五十年来,中国的隔离制度用活生生的事例,时时刻刻都在把它的丑陋展示给世界:自称为文明代表的城市,却是公民自由最坚决的反对者,它们自以为有给另一部分同胞画地为牢或者驱逐出境的权利。我不相信,一个城市在自称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不会因为对农民的隔离和歧视,而在当政者们的乌纱帽上烙上耻辱的印记;我不相信,一个国家在自称要实行法治的同时,不会因为对农民的隔离和歧视,而让人感到法律是言而无信的文献虚情假意的典范。我反对隔离,是因为隔离肯定分裂。五十年来,中国因为隔离制度的存在,而被撕裂成一块块碎片。中国的城市形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类似中国王朝时代的诸侯割据。在一个连起码的居住和迁徙自由都没有的国家,怎么可能出现民族的大融合呢?这是一个表面上统一的国家,却有着分裂的人民。隔离制度时时刻刻在用事实告诉每一个中国公民,中国并不重要,对一个人来说,你出生在哪里,那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除了你的户籍所在地,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只能是“外来人口”,规规矩矩作一个局外人那是你的本分。既然如此,我怎么能够去爱一个在法律制度上把我当外人的地方呢?我反对隔离,是因为它无视尊严践踏平等。五十年来,由于隔离制度的存在,农民成了没有首陀罗之名的首陀罗。农民不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象征中国最底层的身份。农民成了世袭的等级。事实上没有平等的就业权、没有平等的选举权、没有平等的教育权……他们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微乎其微。建立在户籍管制基础上的隔离和歧视的幽灵,没有理由继续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肆虐游荡。中国不应重复美国和南非隔离制度的悲剧。我不会幻望一夜之间,隔离就会消失,歧视能够匿迹。要消除中国的隔离将是一个充满曲折和斗争的漫长过程。中国需要有自己的反对歧视消除隔离的民权理论和民权运动。我希望终有一天,从天山脚下,到东海之滨,从南海诸岛到大兴安岭,都能够听到自由的歌谣。我希望终有一天,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公民都能够呼吸自由的空气。幅员辽阔的国土是世界上最雄伟的自由纪念碑。面对子孙后代,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用自己的血汗留给了你们一座自由平等的大厦。我希望终有一天,平等之光照耀着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出身不再是决定一个人公民权利多少或者有无的标准。人人生而平等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信仰。无论出生在湖南还是上海、广东还是湖北,我们都是中国公民。四海之内皆兄弟。不再是城里人瞧不起乡下来的,北京人看不上山东来的。我们相互尊重,任何时候都能和衷共济。面对子孙后代,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留下的是一个真正的共和国。
5# 华蓥山
 楼主|周从林 发表于: 2004-7-5 18:00:42|只看该作者
也许昨天你还在工作,可是,今天却由于就业限制法令的出笼,你的饭碗就被法律砸了!自由随之也受到威胁。因为,你已经是没有了“正当生活来源”的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正是因为这样被逼到贫穷和犯罪的绝路。如果一个西藏或者云南的农民在北京打工,身份证遗失了,按照规定他只能在户口所在地补办,而没有身份证他就会被拘押起来然后遣送回去!等你下次补办后再从西藏赶回来吧!为了可怜的自由,你必须时时刻刻把所有的证件带在身上,等待随时可能出现的查验。你只能在战战兢兢中生活。如果遗失了也就丧失了自由,如果小偷偷偷走了,也偷走了你的自由。甚至有的城市还规定“民政部门认为应当予以收容遣送的其他人员”(昆明市),也可以被收容遣送。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就全由民政部门“认为”了!  那么,如果被收容遣送,一个公民最长可能被剥夺多久的自由呢?我们不妨看看几个城市的规定:《天津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收容遣送站应当及时遣送被收容遣送人员,待遣时间从查明其身份或者户口所在地之日起,本市的不得超过7日;外地的不得超过1个月,其中边远地区的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这个人一字不识,也只会说他老家人听懂的话,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查明他的身份?这就意味着被拘押的时间加起来可以超过3个月,可能超过多少?不知道!  《洛阳市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被收容人员留站待遣时间从查明身份和居住地之日起计算,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超过十五天;本省内的不得超过三十天;外省的不得超过六十天”。“已查明身份、居住地的下列人员,可适当延长留站待遣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经医生证明,需观察病情的;  (二)流浪成性,屡遣屡返,需留站教育的。”这一个“可”字就了不得,使你的拘押时间可以6个月以上!不过我提醒你一句,如果想流浪,就千万别老去洛阳一个地方!更可怕的是,它的第二十条规定“被收容人员住址不详或确实无家可归的,除继续查询外,有劳动能力的,可留站参加生产劳动和进行教育 ”。反正你不能自己回家,即使当野狗都不行;是帮你找工作吗?不是。而是留站劳动。可留多长时间?不知道!这就意味着收容遣送已经成为一种剥夺自由的严厉手段。洛阳市规定,“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市收容遣送站组织的生产劳动”。既然要组织劳动,到底是自愿,还是强制劳动?如果不愿意被强制劳动怎么办?……也许你觉得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可你要知道,这对一个被收容的人却是他当前最大的问题:人身自由和尊严!还是不把公民的人身自由当回事?而我国政府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任何人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洛阳市规定,“被收容遣送人员在收容遣送期间的食宿、医疗、遣送费用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支付,支付有困难的应予减免;参加生产劳动的,从其劳动收入中抵支。”表面上看起来这样的规定也平淡无奇。实际上这意味着你自己花钱卖不自由!自己花钱买不自由──这真是天才的构想!本来就没有钱,如果不干足活,哪来赎身钱!至于会不会借机收你每天几十块钱,其实你可能是天天吃咸菜窝窝头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是不是会看到你家里也掏不起钱,就故意延长拘押时间,强制劳动,直到把费用挣回来,甚至还有点赢余,就不得而知了!  即使违反了治安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最长也只能拘留15天;而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收容遣送却可以剥夺公民的自由6个月以上!如果你抗拒,那是妨碍执行公务,还是违法!按照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不能制定行政法规。这就意味着国务院及各大城市制定的有关收容遣送的规定都是非法的,而且是违宪的。因为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滑稽的是,北京等城市的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居然说什么被收容遣送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岂不知收容遣送本身就是非法的!真是贼喊捉贼。此外,收容遣送也与我国政府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背离。因为它不但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而且还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而收容遣送打击的就是迁徙自由和居住自由。尽管收容遣送明明是违宪的,可是它依然显得生命力特别的顽强!而且是公民权被侵犯,连司法保护的渠道都没有。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受理公民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庄严的法律,你为什么就不能让公民自由自在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呢?法律规定的平等就业权难道只是一句戏言?如果我们翻开《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它们刊登的招聘广告中常常有一条是要求“ 有北京市城镇正式户口”。  其实何止北京!中国还有哪个城市不是这样做的呢?或许人们见的多了,已经见怪不怪。没有人告这些媒体刊登歧视性广告,也没有人告用人单位进行歧视性招聘。  其实就是去告,也可能没门。因为这种广告和招聘符合北京等城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而这恰恰是法院对之无可奈何的地方!因为按照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受理公民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可是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信奉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国度啊!既然如此,为什么一个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家连劳动的自由都没有?为什么城市政府可以颁布形形色色的排外法规?它们凭什么可以剥夺和限制一个中国公民从自己的血汗里挣到面包的权利?从而使他们面临“ 不得食” 的威胁?可他们不能不吃饭不能不生存。难道我们不是老将“生存权是首要人权” 挂在嘴边吗? 到底是谁之过? 难道真的就是弱者彻底无告吗? 不是的。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法则肯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我国政府1997年10月27日正式签署的联合国《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也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 这就意味着用工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某地户口的做法是违法的,是对公民权的侵犯;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违宪的,是对公民权的侵犯。因此,当一个公民感到自己的劳动权受到侵犯时,他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幸的是,法院对政府部门那些歧视性规定却不能判决违宪。那些规定依然可以逍遥法外。对歧视的根源无能为力,最多只能抓住鸡毛蒜皮,这就是中国没有司法独立的悲剧,是司法权不能独立对立法权和行政权进行有效制约的悲剧。残酷无情的事实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中国人,没有司法独立就无法有力地保障民权。也许你根本就认为宪法和法律的庄承诺不符合国情。那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不是就应该缓行呢?是不是为了“符合国情”就可以容许出现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规定和行为呢?对此宪法规定的很明白,我没有必要再费口舌。我只想说,中国不能没有社会公正,中国不能再允许存在无法无天,中国不能没有法治。让我们去看看剥夺进城农民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将会出现什么后果。众所周知,中国还有几千万农民生活在绝对贫困之中。这是一个基本的国情。对于他们,正如亚当.斯密所说:“一个穷人所有的世袭财产,就是他的体力和技巧。不让他以他认为正当的方式,在不侵害他邻人的条件下,使用他们的体力和技巧,那明显地是侵犯这最神圣的财产。” 那些进城的人们谋生的人们,他们大都是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能力如果不能卖出去,那就等于零。也就没有面包,不能租房,没有在城市居留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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