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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7-19 15:52:56|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人物·人事云南省勐海县利用救护车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两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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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利用救护车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两人被批捕

  正义网西双版纳7月19日电(记者:何赟 通讯员:杨承福万之强)利用医院救护车帮人偷越出边境来获得“好处费”,日前,云南省勐海县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刘某。
  2019年4月,周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逃)合谋,由王某提供客源,周某负责联系人员和车辆接送,每运送一人出境到缅甸勐拉,王某就支付给周某700元,接送两人以上每人支付500元。为了做好这笔“生意”,周某便与勐海县打洛镇某医院驾驶员刘某商议,利用该医院的救护车的便利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每人由周某支付刘某200元。
  在利益的驱使下,自2019年5月份以来,刘某驾驶医院的救护车分别4次从勐海县打洛镇五分场接送偷越国(边)境人员至缅甸勐拉。
  2019年6月4日,刘某在周某的安排下,驾驶救护车到打洛镇邦洛村路口接到马某、刘某、张某3名男子,准备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勐拉。为了逃避检查,上车前,刘某专门交代他们,在路过公安检查站的时候,如果有人检查就把身份证给他们看,并谎称自己是医院的医生。当该救护车行驶至打洛镇五分场查缉点时被勐海县公安局民警识破后查获。
  据供述,在利用救护车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期间,周某非法获利5200元,刘某非法获利1800元。二人的行为,己严重妨害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为加强行业管理,堵塞漏洞,日前,勐海县检察院向该县卫生健康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全县救护车辆及驾驶员队伍进行大排查、大整顿、再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救护车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车专管专用,严禁救护车用于与医疗服务无关的活动,杜绝此类案件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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