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39178|回复: 25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刑事犯当街打老师案被告人常仁尧获刑一年半,今日递交上诉状申请改判

 [复制链接]
  河南栾川县“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2019年7月10日上午,在栾川县法院一审宣判,殴师男子常仁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他当庭表示“上诉”。针对常仁尧“当年遭受涉事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此案审判长回应称,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 相关链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午夜思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午夜思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午夜思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午夜思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午夜思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午夜思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收“水面租金” 十人团伙栽了 特鲁多:公众不要政治化或炒作加公民在华被拘事件
26#
 张各国 发表于: 2019-7-18 17:08: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20年后打老师案被告人上诉 父亲:要个公平公正结果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20年后打老师案被告人上诉 父亲:要个公平公正结果

  7月18日,河南栾川20年后打老师案有新进展。当事人常仁尧父亲称,已于18日递交上诉材料,望依法改判。去年7月,常仁尧当街拦截殴打20年前的中学老师并录下视频。他供述称20年前曾遭老师殴打侮辱,再次偶遇老师便心生恼怒。7月10日,该案一审宣判,常仁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仁尧妻子称,常仁尧常梦到被老师打,他对一审结果很绝望。她还说,此事事出有因,老师十几年前给常仁尧“造成的心理伤害太大了”。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5#
 李雪 发表于: 2019-7-18 16:53:00|只看该作者

当街打老师案被告人获刑一年半,今日递交上诉状申请改判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当街打老师案被告人获刑一年半,今日递交上诉状申请改判

  (记者:李一凡)河南“当街殴打老师”案被告人一审获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其当庭表示上诉。今日(7月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栾川县法院及男子父亲常天长处获悉,今日上午,被告人正式向栾川县法院递交上诉状,主张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可以适用缓刑,依法申请改判。
被告人于7月10日一审宣判当日签订上诉状。今日上午,其辩护律师及家属正式向栾川县法院递交。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河南男子常仁尧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某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栾川县检方提起公诉。7月10日,该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常仁尧“借故生非,并录视频传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书显示,对于“当年遭受涉事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栾川县法院未采纳。
  今日(18日),常仁尧辩护律师和家属表示,常仁尧认为量刑过重,已于7月10日宣判当日下午签订上诉状。辩护律师提供的刑事上诉状显示,上诉人认为,法院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如认定事实扩大化,把上诉人与张清林个人之间的恩怨定性为对全国老师的不恭;张清林在校经常殴打、辱骂上诉人,造成上诉人心理严重创伤是本案的诱因;现在上诉人已经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书写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等。上诉人主张,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可以使用缓刑,依法申请改判。
  栾川县法院证实,就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常仁尧已递交上诉状,待审查符合上诉条件后,会依法进行二审程序。
  校对李世辉
  新京报爆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
24#
 格桑花 发表于: 2019-7-11 07:23:00|只看该作者

当街殴打老师案被告男子获刑一年半,当庭表示上诉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当街殴打老师案被告男子获刑一年半,当庭表示上诉

  被打老师拒绝道歉。
  河南一男子“当街殴打老师”一案,7月10日,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法院供图
  当街打老师被认定寻衅滋事
  2018年,常仁尧当街殴打自己曾经的老师,他本人因此卷入舆论漩涡。视频中,常仁尧自称曾与20年前自己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有过节。画面中,常仁尧当街挥手打向张林,其间,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随后,常仁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常仁尧的辩护人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曾于今年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6月12日,本案在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庭审时,被告人常仁尧的两名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主张“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常仁尧当庭向当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此后会多做公益,弥补自己的过错。
  常仁尧当庭表示,他最在意的不仅仅是体罚,而是张老师对他心理上的伤害。因为当时自己的家庭条件不好,所以更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栾川法院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栾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上诉状择日提交老师未现身庭审
  宣判后,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7月10日下午,被告人辩护律师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看守所会见了常仁尧,“情绪变化不大,精神状态比较好”,此外,常仁尧明确要求上诉,“他一直表示,要求上诉,其认为定罪量刑是非常重的。”
  付建补充称,常仁尧已签订上诉状,将择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栾川县人民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根据常仁尧的上诉状显示,常仁尧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另外有新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上诉人主张,因为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可以适用缓刑,依法申请改判。
  此外,据常仁尧辩护律师付建称,在一审过程中,他曾向法庭申请过被打老师张林作为证人出庭,但张林始终未出现在法庭上。
  ▲追访
  被告方保留追究学校和老师的责任
  截至7月10日,常仁尧已在看守所被羁押203天。妻子洪女士此前曾表示,最希望“当庭释放”。
  洪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常仁尧以暴力方式对待老师,是极为错误的,“作为妻子,我强烈反对,还为此跟他吵过架,他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张老师,也伤害了我和孩子,两家人都饱受痛苦。”
  对于法院的量刑结果,洪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她认为,张老师本不应该遭遇这样的事情,他们曾多次登门,想当面道歉以弥补过错,但均被张老师拒绝。事发后,常仁尧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写了道歉信,通过多种渠道向张老师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人辩护律师付建表示,常仁尧的同学将视频传到网上,之后学校出具一份针对常仁尧的控告书,将舆论推向高潮。此外,张老师曾经多次殴打侮辱常仁尧,这对被告人造成巨大心理伤害。因此将保留追究栾川县实验中学和张老师责任的权利。
  审判长:无证据证明有不当教育行为
  宣判后,本案的审判长陶占省接受了采访。陶占省表示,常仁尧在初中毕业后近二十年,与张老师无任何交集,案发当天,临时起意拦下并确认身份后,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安排他人录制殴打视频,事后自己反复观看且向他人传播,“其行为具有随意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
  针对量刑,陶占省称,量刑经过反复斟酌、慎重考虑,鉴于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综合考虑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遭受涉事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陶占省称,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此外,即使常仁尧对老师教育方式不认同,亦不能成为其在二十年后随意辱骂、殴打老师并传播炫耀的理由。
  县教体局:教师问题在于与学生沟通欠缺
  今年3月,被打老师张林曾表示:“他不认我是老师,我还认他是学生”。张林还称,只要常仁尧公开道歉,自己还会原谅他。不过,张林此后拒绝了常仁尧及家属的道歉。
  常仁尧的一名初中同学小冰曾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打老师的视频,我当时哭了,是一种释怀”,小冰说,自己当年也被张林打过。常仁尧的另一名同学表示,小孩子挨打,心里肯定有阴影,那个年代大家对于“体罚”的评判还没有概念。
  6月19日,栾川县教体局在滦州县政府网站“中国栾川网”“政民互动”一栏回复了常仁尧妻子洪女士。回复中称,经过不同渠道调查,张林老师的问题主要在于与学生沟通交流欠缺,致使师生关系不够融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教师方法简单生硬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此外,20年间,没有学生及家长向学校反映张林老师的问题。
  ▲专家说法
  传播和散布打人视频情节恶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应予以治安拘留。但本案造成恶劣影响,有悖尊师重教的公序良俗。所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七项,认为被告人有“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和秩序的其他情节恶劣情形”,予以定罪处罚。此判决,有法律依据。但他同时指出,“量刑一年半,似乎没有考虑该教师曾经体罚学生情节,故刑期可商榷。”
  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法律学者朱巍表示,该案所涉及的寻衅滋事,不单纯是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还包括在网上录制、传播和散布殴打视频,这个行为不仅对现实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侵害,而且对线上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朱巍指出,按照我国刑法,本案被告人应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法律上讲,二十年前的体罚,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二十年后打人的抗辩理由。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雷燕超王清以
  编辑程磊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3#
 张各国 发表于: 2019-7-10 18:53:00|只看该作者

“栾川打老师”案 被告律师:常某已签上诉状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栾川打老师”案 被告律师:常某已签上诉状

  7月10日,河南栾川,“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1年6个月。10日下午,被告律师付建在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常仁尧。付建称,常仁尧精神状况良好,其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在管教的见证下签订了上诉状。
22#
 蓝色的冰 发表于: 2019-7-10 18:23:00|只看该作者

“20年后打老师”案 被告人妻子:将追究老师责任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20年后打老师”案 被告人妻子:将追究老师责任

  7月10日,河南栾川,“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1年6个月。常仁尧妻子称,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家人也对判决不满意,不接受。常仁尧妻子还表示,丈夫的初中同学将视频传到网上,之后学校出了份控告书,歪曲事实,夸大捏造污蔑常仁尧,将舆论推向高潮,她将追究栾川县实验中学的责任。还称,张老师多次殴打侮辱常仁尧,对其造成巨大心理伤害,将追究张老师的责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1#
 戏游 发表于: 2019-7-10 13:23:00|只看该作者

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无证据证明教师有不当教育行为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无证据证明教师有不当教育行为

  (记者: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河南栾川县“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7月10日)上午,在栾川县法院一审宣判,殴师男子常仁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他当庭表示“上诉”。针对常仁尧“当年遭受涉事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此案审判长回应称,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家属不满判决:将起诉涉事教师及学校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一起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将河南男子常仁尧卷入了舆论漩涡。视频中,男子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某某有过节。去年,常仁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后被栾川检方提起公诉。6月12日,此案在栾川县法院一审开庭。今日(7月10日),常仁尧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书称,常仁尧“借故生非,并录视频传播”。
  针对常仁尧辩护人提出的“他在就读初中期间,曾遭到张某某辱骂殴打,遂见面后产生报复行为”的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庭审后,常仁尧的妻子洪女士对该结果表示“不能接受”,正考虑上诉。此外,家属方面称,接下来会起诉涉事教师张某某及学校,追究他们的责任。
  审判长:教师不当教育行为无证据证明
  此案今日上午开庭宣判后,审判长接受媒体采访,答记者提问。
  审判长称,常仁尧在初中毕业后,近二十年,与老师张某某无任何交集,案发当天,临时起意拦下并确认是其老师后,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安排他人录制殴打视频,事后自己反复观看且向他人传播,“其行为具有随意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
  针对有声音指出,对常仁尧的量刑过重的疑问,审判长答复称,量刑经过反复斟酌、慎重考虑,鉴于常仁尧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综合考虑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法院并未采纳常仁尧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对此,审判长回应称,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他还补充表示,即使常仁尧对张某某教育方式不认同,亦不能成为其在二十年后随意辱骂、殴打老师并传播炫耀的理由。
⊙记者: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

  编辑:李劼 校对:危卓
20#
 忧忧我 发表于: 2019-7-10 12:21:19|只看该作者

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一审宣判 该案审判长答记者问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关于“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审判长答记者问

  新京报快讯 据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消息,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常某的行为为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常某的量刑出于哪些考虑?本案给社会的启示是什么?就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案审判长。
  :常某的行为为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b>
  审判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第二条第七项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有其他情节恶劣情形的,以及该解释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具体到本案,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常仁尧在初中毕业后,近二十年与老师张某某无任何交集,正常工作生活,案发当天开车与朋友去钓鱼,偶遇一人与其二十年前老师相似,临时起意拦下并确认是其老师后即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安排他人录制殴打视频,事后自己反复观看且向他人传播,其行为具有随意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常仁尧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常仁尧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及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意见不能成立。即使常仁尧对张某某教育方式不认同,亦不能成为其在二十年后随意辱骂、殴打老师并传播炫耀的理由。
  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常仁尧对张某某拦截、辱骂、殴打,引发多人围观,并录制视频向他人传播,受到网民和舆论批评后,不仅未及时悔悟、采取措施减小影响,反而在网络上发布文字为自己殴打老师进行辩解,并再次发布视频推卸责任,引发更多关注,对老师的侮辱伤害扩散范围更广,网络传播进一步升级,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从侵犯的客体来看,常仁尧的行为不仅严重侮辱了张某某,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而且严重违背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法院认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对常某的量刑出于哪些考虑?</b>
  审判长:对被告人常仁尧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是经过反复斟酌、慎重考虑的。根据刑法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常仁尧实施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属情节恶劣,应依法惩处。鉴于常仁尧是在返回栾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途中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常仁尧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常仁尧在庭审时的认罪态度,并参考公诉机关提出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综合考虑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给社会的启示是什么?</b>
  审判长:被告人常仁尧因其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本案也带来诸多启示,为我们上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
  首先,学生对老师教育方式的不同意见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报复借口和理由。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多种救济途径,如确实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公正待遇,可使用多种方法、通过多种渠道依法解决。事实告诉我们,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肆意报复、发泄私愤只会让社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相关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常仁尧以对近二十年前老师教育方式的不满作为伤害老师的理由,无论从其毕业以后工作生活一切正常的状态上,还是从时间间隔及伤害对象上,都不能为常人所理解、接受。常仁尧为炫耀和发泄不满情绪,偶遇老师即实施侮辱殴打行为、录制视频并导致网上传播,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其次,社会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尊师重教是五千年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髓之一,自古以来要求“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全社会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每一个学生都应当尊重自己的老师,感激老师对自己的培养教育。古今中外教育方式都是多种多样的,既有鼓励为主的方式,也有严格管理的方式,古语云“严师出高徒”,说的就是老师只有严格管理,及时有效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才能培养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理解老师对学生适当的严格管理,只一味地报以指责、怨恨,老师就可能会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任其发展,这样最终损害的将是学生的健康成长。当然,法律和教育部门也都禁止体罚学生,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近二十年前老师对被告人有严厉体罚的行为。常仁尧的侮辱殴打行为引发了很多教师的愤慨和不安,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对常仁尧的定罪判刑,既是对其行为的惩罚,更是向社会传递一种信息,即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美德应该得到遵守和弘扬。
  第三,教育方式要与时俱进,老师要不断改进和提升教育艺术。老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承真理、塑造灵魂的重任,理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水平。我们希望此案的处理,能够更好地促进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求学者尊崇敬重师长,如此才能薪火相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才能更加浓厚,教学相长、和谐包容的师生关系才能逐步形成。
  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9#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7-10 11:38:00|只看该作者

20年后打老师案男子被判一年半:借故生非录视频传播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20年后打老师案男子被判一年半:借故生非录视频传播

  (记者: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今日(7月10日)上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殴打老师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被告人常仁尧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图片来源:栾川法院
  经栾川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常仁尧驾车与同村的潘某某一起外出时,在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省道S328-19里程碑附近,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常仁尧事后诉称其看到该人疑似张某某,想起上学时因违反学校纪律曾被张某某体罚,心生恼怒,遂将手机交给潘某某,要求为其录制视频。
  常仁尧到公路上拦下张某某,确认后即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又朝张某某面部猛击一拳。之后,常仁尧强令张某某将电动车停靠至公路旁,继续进行辱骂、呵斥,又先后朝张某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踹翻,致使电动车损坏,引起二十余人围观。
  事后,常仁尧将所录制视频传播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常仁尧又在“常氏宗亲”微信群再次发布视频,仍声称自己的行为没错,即使打老师不对,张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等。随着该视频在微信等媒体平台的传播,相关事件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正常的工作、生活及其家庭安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记者: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

  编辑:李劼 校对:刘军
18#
 独听风语 发表于: 2019-7-7 20:21:27|只看该作者

栾川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案将再次开庭 或当庭宣判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栾川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案将再次开庭 或当庭宣判

  6月12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被告人常某最后陈述时多次情绪崩溃,反复称中学时遭体罚的阴影一直持续到现在。7月7日,常某妻子告诉记者,家属日前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案件将在7月10日上午公开开庭宣判。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4 03:06, Processed in 0.156001 second(s), 12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