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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动车西安奔驰事件新进展: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被罚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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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进一步发酵。
  汽车金融服务费在此次奔驰维权事件中被推上风口浪尖,各地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此出现汽车金融服务费到底存不存在欺诈,甚至质疑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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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菊花 发表于: 2019-9-12 12:38: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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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事件新进展: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被罚80万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西安奔驰事件新进展: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被罚80万
⊙记者:刘阳 实习生:汪林 图片来源 官网截图 编辑:张冰 校对:李铭

  (记者:刘阳 实习生:汪林)9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因“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奔驰金融公司”)被北京银保监局处以8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本次罚款,截至目前奔驰方面还未回复。

  今年4月初,西安奔驰女车主刚提车就发现发动机存在漏油,随后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协商无果便爬上引擎盖哭诉维权,该视频在网络上持续热传。随着维权事件的持续发酵,西安利之星违规收取上万元的“金融服务费”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4月中旬,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展开深入调查。随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表示,汽车金融服务费应该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5月,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奔驰,其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政策,捆绑销售,价外加价。同时,该负责人还指出,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梅赛德斯·奔驰当时发布声明表示,奔驰金融公司不会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经销商是独立经营的法律实体,与奔驰金融公司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奔驰金融公司对经销商没有制约的权限。同时,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奔驰金融公司以及授权经销商还联合推出了《服务公约》,进一步要求奔驰经销商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明令禁止捆绑销售。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6#
 卡罗门 发表于: 2019-4-20 09:51:46|只看该作者

奔驰后遗症:车主频上引擎盖 金融服务费是否合法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奔驰事件后遗症:投诉爆发,金融服务费争议,汽车三包难

  (记者:王琳琳)西安利之星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以双方和解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各地车主维权事件层出不穷,各地监管部门也开始对汽车经销商领域展开监管行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4月19日在其官方微信推出关于“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的专题研究,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武峰说法表明观点: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等价有偿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合情、合理、合法,但必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最初经多次协商,4S店的解决方案从退款、换车变为按照“三包”政策免费更换发动机,不能够换车、退车。
  目前消费者的汽车维权投诉集中在收取汽车金融服务费和汽车三包的适用条件这两个焦点问题上,各地的说法和做法也不尽相同,这让公众产生了一系列疑问,汽车金融服务费到底能否收取,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如何享受汽车三包服务?
  消协领域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4S店如果未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金融服务费于法无据;汽车三包规定应遵从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先退再换最后修。

汽车投诉各地大范围爆发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发生后,引起系列连锁投诉。有百余位车主前往涉事的西安利之星,要求退还曾经购车时的金融服务费。在场工作人员表示会解决此事,不过目前未有最新进展。
  不仅如此,还有多位车主“效仿”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汽车引擎盖上维权。4月16日,有四川成都奔驰车主投诉其买了3年、行驶6万多公里的奔驰C200L“发动机炸了”。该车主称事发前一个月刚刚在购车的4S店做过保养,材料显示保养前后发动机状态均正常。事发之后与4S店协商一直没有进展,直至4月16日双方才达成封存车辆、寻找第三方机构检测的方案。
  4月17日媒体报道,甘肃兰州安宁区的兰州之星奔驰4S店里,一名女车主“效仿西安女车主”也坐在引擎盖上维权。该女车主称提车后开出不到2公里,安全气囊报警,第一时间咨询销售被告知车辆没问题。但日前看到有其他奔驰S级车主反映安全气囊异常报警,再咨询后又被告知车辆有问题。该女车主还认为4S店在与其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购车实际金额为114.2万元,但4S店提供的购置税发票是113.2万元,3000元劳务服务费提供的是2750元的购置税发票。据了解,兰州之星奔驰4S店2015年和2016年相继因“其他合同违法行为”、“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被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此前,郑州之星奔驰4S店也出现了车主维权。车主花40万买奔驰车,提车不到24小时,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要求退换车,而4S店提出换配件解决。在舆论压力及工商部门协调下,4月15日下午郑州之星奔驰4S店才立即退还该车主全部车款。

争论未停的汽车金融服务费
  汽车金融服务费在此次奔驰维权事件中被推上风口浪尖,各地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此出现汽车金融服务费到底存不存在欺诈,甚至质疑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合法性。
  合肥市工商部门今年公布一起案例,合肥通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7年1-6月期间,通过“丰田金融”按揭贷款销售汽车100辆,向100位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总额41.74万元。经过调查,监管部门认为该4S店违法收取金融服务费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收了违法所得33万余元,并罚款43万元。4S店不服处罚,两度诉讼均被法院驳回。
  4月17日,有消息称陕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客服电话在回答退还金融服务费问题时称“可随时退款,不限品牌”。很快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予以否认,表示未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过此类消息,对汽车销售领域金融服务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尚在调查之中。
  银监会则已要求北京银保监管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在《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不过全国工商联汽车商会在与法律专家、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明确,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上表示,汽车金融服务费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此外,有法律机构分析称法院判决支持经销商收取贷款手续费,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基于委托服务协议收取的服务费、贷款手续费合法。不构成欺诈。如客户结算单上已注明有贷款手续费的,且客户签字确认的,可以收取。”
  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也允许经销商收取贷款手续费,但要求经销商需要明示收费标准。换句话说经销商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开具发票,同时不能强推贷款业务,不能引导能全款购车的消费者选用分期付款,要为真正需要贷款的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4月19日则在其官方微信推出关于“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的专题研究,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武峰说法表明观点: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等价有偿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合情、合理、合法,但必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谁提供金融服务谁收费,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名不正言不顺。“汽车4S店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需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若隐瞒事实、不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不明确告知,为收取服务费误导消费者,严重者则涉嫌欺诈。”他说,4S店如果没有跟消费者如实披露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信息,或隐瞒了真相,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消费者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支付了金融服务费,而且客观上没有享受相关的金融服务的话,就构成了欺诈,享受一赔三的赔偿。但这一系列还需要消费者举证来证明。

汽车三包的法律尴尬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最初经多次协商,4S店的解决方案从退款、换车变为按照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免费更换发动机,不能直接换车、退车。由此引发女车主强烈不满而维权。
  “目前汽车三包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着冲突,最大的冲突就在于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是修字当头,修不成的再换车,换不了的再退车。而按照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退字当头,能退的原则上是退货,包括汽车,退不了的再予以更换,换不了车的再予以修理。”刘俊海表示,“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规定除了法律或者当事人另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以外,原则上在7天之内接到商品之日起,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包括退车,商品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等。”
  实际上,按照专家观点,就算有汽车三包规定,也要遵循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刘俊海认为,“汽车三包的内容一切应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为准,出现质量缺陷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车,退车不成不具备条件无法解除合同的可以换车和修车。”
  此外,据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免去了举证的障碍。

市场监管对汽车消费领域的出手整治
  4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全省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涉嫌欺诈消费、强制性消费等6种违法行为,为期两个月。具体事项包括查处欺诈消费行为、强制性消费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和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外,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下发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会员企业诚信经营的告知书,要求在月底前各汽车经销商企业对所有经营性行为进行凡是有收费公示不清、标准不明,产品信息含糊、服务内容不透明等相关违规情形,必须限期在本月内予以纠正。如查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仅需要把违规所得的金融服务费全额交出来,还可能面临工商行政部门的巨额罚款,同时税务局也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偷逃税的罚款处理。
  4月1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约谈30余家规模和影响较大的汽车经销商代表,要求严格依法经营,坚守法律底线。
  有业内人士认为,汽车经销商领域的监管、纠察行动或延展至全国。
⊙记者:王琳琳

  奔驰未开出4S店便漏油 西安女车主维权引关注
15#
 帮5买 发表于: 2019-4-18 11:26:00|只看该作者

中消协回应奔驰车主维权:汽车金融服务应明码标价

源自:环球网
  近期,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就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汽车消费者维权难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
  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左右/年,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售后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金融服务问题等。
  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中消协还介绍了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舆情报告。报告显示,网民支持涉事车主维权,认为奔驰应予赔偿,质疑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合法性,呼吁加强监管,整顿行业乱象。
  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提出以下意见:
  一、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第八条规定,“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交付合格产品是经营者的合同义务,三包规定是后合同义务,两者不应混同。如果经营者出售的是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以按照《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二、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PDI规则)是由行业组织牵头、12家企业参与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其中涉及乘用车新车交付消费者前的检查规定。对此,有关厂家及其经销商应当对照相关内容,逐一检查落实,保障新车交付的实际质量。对于一些PDI检查流于形式,造成交付车辆存在各种问题的经营者,应加强行业自律予以规范。同时,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对消费者实体权利做出限制,应根据消费者诉求,结合有关实践争议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三、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做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四、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机动车,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消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了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的行政责任。经营者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消费者意见,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交付产品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的,经营者还负有举证责任。拖延推诿、强势霸凌,不仅要受到法律严惩,更会失去消费者信任。
  当前,消费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但是,消费者作为消费驱动型经济的重要贡献者,其权益保护还不够充分,消费者优先观念未能有效落地。近年来全国汽车投诉情况和近期发生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凸显了当前汽车消费领域维权难的现状,凸显了信用建设的紧迫性,凸显了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必要性。以人民为中心,在消费领域就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就是要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获得更好的消费生活。消费维权工作的实质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只有强化消费者保护,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好促进扩大消费,带动经济转型和升级,真正实现民生幸福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汽车消费维权难,中消协呼吁全社会共同树立消费者优先观念,携手推动问题解决:
  一、呼吁立法机关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汽车三包等规定,提升产品质量担保立法层级,明确违法追究责任到人,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呼吁各有关行政部门,关注消费者反映问题,进一步加强汽车消费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行为,规范汽车销售和附随服务,加大监督抽查范围和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三、呼吁各有关司法机关,全面贯彻和适用《消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汽车消费者保护,有力打击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示范作用,弘扬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筑牢社会诚信柱石。
  四、希望汽车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约束,重视和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则,加强服务监督、数据监控、风险管理,消除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当限制,推动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实现有效行业治理。
  五、敦促汽车领域经营者尊重消费者各项法定权利,切实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针对消费者辨识难、取证难、鉴定难、协商难、解决难,主动做好以下事项:一要强化合同警示提示和事前告知,公平合理地确定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二要保障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依法提供发票、服务单据、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等;三要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售出六个月内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六个月后主动配合鉴定,杜绝推诿塞责、设置维权壁垒;四要坚持“消费者优先”理念,高度重视、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检视自身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相关投诉;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培训,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责任,禁绝违法行为。
  中消协2018年度年主题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2019年度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均旨在解决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信用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中消协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
  第一,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中消协将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监督力量。希望广大消费者发现或遇到问题,积极依法维权,主动投诉,反映问题,共同促进汽车消费环境改善。
  第二,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中消协将深入研究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消费维权难点,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立法立标工作,及时反映消费者诉求,促进完善汽车消费维权法治保障。
  第三,拓宽、畅通投诉渠道,监督企业落实义务。中消协将探索建立汽车消费专业委员会,借助专家、律师力量,提升汽车投诉处理效能;探索建立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公示机制,公开披露故意拖延、无理拒绝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品质提升、服务改善。
  第四,对于重大、典型侵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调查、约谈、反映、建议、揭露批评、诉讼、信用公示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力遏制经营者不法行为。
  中消协希望全社会共同携手,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更好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百姓美好生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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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纪录 发表于: 2019-4-18 06:28:00|只看该作者

五问奔驰事件和解后续:其他车主金融服务费能退吗?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8日电(张旭)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有了结果。
  4月16日深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经与客户友好沟通,现已取得客户谅解并达成共识,此事已“圆满解决”。
利之星声明
  持续几天的风波让利之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利之星正被多个监管部门调查,其销售运营资格已被奔驰暂停,甚至可能被永久终止授权。
  但对于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诸多行业问题,众多网友认为不能就此“打住”,整顿应该只是刚刚开始。

车主对结果表示满意
  “此事已圆满解决。”这是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声明的表述,并在声明对中车主进行道歉。
  中新网拿到的和解协议显示,主要内容包括: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对该车主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奔驰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赠送该车主“1对1”的VIP服务;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奔驰全额支付。
谅解协议书。
  维权女车主对奔驰提出的方案表示认可。
  “奔驰这次也回应、出示了我之前提出的相关诉求的相关认证和视频资料,我是非常认可,这个车并不像别人说的是改装车或问题车。”
  维权女车主称,整个事件的过程中,自己只是一个导火索,“但对整个行业来说,对关注这件事的民众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维权车主和奔驰经销商达成和解后,“监管调查进展如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结果何时能出?如何处罚?”这些问题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新重点。

调查结果何时能出?
  目前,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正在对利之星进行调查。
  在监管机构公布调查结果之前,利之星已经开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6日宣布,暂停了利之星的销售运营,并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如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将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
涉事4S店。 梅镱泷 摄
  据了解,调查组已约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组,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
  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网民关注调查结果和后续处罚,根源在于希望这一维权事件能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
  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左右/年。

维权为何如此之难?
  奔驰女车主维权并不是个例,包括北京、郑州、深圳、宁波等多地都曾有过维权难的事件。在众多消费者看来,发生问题时,车企及经销商往往处于强势地位。
  遭遇车辆自燃的车主陆先生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汽车厂家说只认他们自己的检测结果,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怎么可能说自己产品有问题,我们去维权或者什么部门就很难。”
  根据中消协的总结,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资料图:奔驰车。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即使是法律界人士,要维权也并不是简单的事。
  2015年,律师张帅军在宁波利星4S店购置一进口奔驰S系轿车,但之后车子故障不断。4年来,他屡次与4S店协商,甚至还将投诉信翻译成德文寄给奔驰总部,但问题迟迟未能解决。之后,张律师改变方式,他将故障清单贴在车身以示不满,结果车子被4S店员喷漆。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中告诉记者,诉讼成本过高,是消费者维权的一个难点。“一场官司请律师等费用不是笔小数目,而且只要走司法流程至少就要半年才有结果,普通消费者很难承受这个成本。”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称,维权成本高,需靠行政监管部门进行行业整治。邓学平2015年买奔驰轿车曾被要求支付2万元金融服务费。

金融服务费乱象能否根治?
  除了维权难,此次维权事件还让汽车销售行业内的金融服务费问题浮出水面。
  据央视等媒体报道,西安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奔驰女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收取贷款3%服务费,利之星分得三分之二。
金融服务费由第三方收取并分成。
  16日,银保监会向媒体表示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要奔驰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银保监会还重申,汽车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收取费用要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事实上,因购车金融服务费车主与4S店发生纠纷的案例时有发生。今年3·15期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就有与汽车金融服务费有关的案例。
  合肥通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丰田金融”按揭贷款销售汽车100辆,并向100位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总额41.74万元,最终,该公司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3万元。
  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直言,“本身贷款购车存在利息,所以类似服务费均属不正当收费。”王亚中律师告诉记者,西安利之星4S店私收金融服务费转入私人账户,且未开具正规发票,除了涉嫌偷税,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违规行为。
  金融服务费问题为何层出不穷?汽车流通领域一位资深人士指出,问题的症结就是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单纯卖车不怎么赚钱了,所以经销商就会想别的办法。再加上,传统的4S店模式下,如果厂家批发价过高,经销商卖车可能赔钱,金融服务费和加价等问题就会屡禁不止。
  “所以保证经销商合理利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该业内人士表示。

其他车主的金融服务费能不能退?
  有媒体4月17日报道,陕西省12315投诉热线客服表示,商家收取金融服务费行为不合理,目前已收到通知,所有在陕西省境内购车被4S店收取过金融服务费的车主,都可找商家协商退费。
  但不久就出现反转。
  17日下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未印发此类通知,未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过此类消息。关于汽车销售领域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行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关于汽车销售领域金融服务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尚在调查之中,待终结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那么究竟金融服务费能不能退费?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军向中新网记者表示,要求商家退费属于地方性法规,所以要视当地具体政策而定。
  中新网记者拨通了杭州和天津市的12315投诉热线电话,客服均表示目前未接到要求退费的通知,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答复。
  耿军同时建议,如果政策出台后有商家拒不执行,消费者可以向12315投诉,申请仲裁以至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

汽车销售服务违法行为该如何杜绝?
  “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中消协17日表态,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上海车展首个媒体日,奔驰展位。张亨伟 摄
  针对汽车消费维权难,中消协17日呼吁,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汽车消费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汽车销售和附随服务,加大监督抽查范围和力度。
  中消协还建议,立法机关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汽车三包等规定,提升产品质量担保立法层级,明确违法追究责任到人,防止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司法机关全面贯彻和适用《消法》有关规定,有力打击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示范作用。
  “希望汽车行业组织及时修改完善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则,加强服务监督、数据监控、风险管理,消除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当限制,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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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菊花 发表于: 2019-4-17 09:53:00|只看该作者

中消协回应奔驰女车主维权:汽车金融服务费应明码标价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中消协回应奔驰女车主维权:汽车金融服务费应明码标价

  据人民日报消息 近期,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4月17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就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汽车消费者维权难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6-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汽车产品(含零部件)的投诉从1.5万件/年,上升至1.9万件左右/年,投诉解决率有所下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售后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金融服务问题等。
  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中消协还介绍了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舆情报告。报告显示,网民支持涉事车主维权,认为奔驰应予赔偿,质疑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合法性,呼吁加强监管,整顿行业乱象。
  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下一步,中消协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
  第一,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中消协将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监督力量。希望广大消费者发现或遇到问题,积极依法维权,主动投诉,反映问题,共同促进汽车消费环境改善。
  第二,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中消协将深入研究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消费维权难点,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立法立标工作,及时反映消费者诉求,促进完善汽车消费维权法治保障。
  第三,拓宽、畅通投诉渠道,监督企业落实义务。中消协将探索建立汽车消费专业委员会,借助专家、律师力量,提升汽车投诉处理效能;探索建立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公示机制,公开披露故意拖延、无理拒绝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品质提升、服务改善。
  第四,对于重大、典型侵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调查、约谈、反映、建议、揭露批评、诉讼、信用公示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力遏制经营者不法行为。
  编辑:康晰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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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财小章 发表于: 2019-4-17 09:28:00|只看该作者

奔驰女车主谅解协议全文披露 否认有私下赔金

源自:北京青年报
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达成和解协议 现场视频曝光

  奔驰女车主谅解协议全文披露 否认有私下赔金
  发酵了一周多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16日双方达成了和解。4月17日凌晨,北青报记者从西安奔驰女车主方获取了与奔驰达成的《谅解协议书》。协议书显示:
  鉴于西安利之星和女车主双方于2019年2月25日签订了编号为S-L0219-151-5的《销售合同》(“原合同”)。原合同签订后,女车主于2019年03月27日从西安利之星提取了一台梅赛德斯一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版车辆,底盘号为WDD2J4JB7KA020679(“原车辆”),女车主随后反映原车辆发动机渗漏机油,并于2019年3月28日将车辆送交西安利之星检修,西安利之星检查确认发动机渗漏机油。双方于2019年04月15日在相互理解诚信守诺的原则下,以友好协商方式达成以下谅解协议。


  一、双方同意由西安利之星在30日内为女车主更换一辆全新梅赛德斯·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版车辆。女车主应在本协议签订次日将原车辆随附文件交付西安利之星,并及时将原车辆过户至西安利之星名下。
  二、西安利之星负责敦促第三方机构免除并返还垫资服务、代办挂牌、抵押登记等服务费共15575元。
  三、西安利之星就更换的全新梅赛德斯一奔驰型号CLS300动感型轿跑车为女车主提供到店专人服务、以及不低于原车辆标准的装修。
  四、西安利之星在本协议签订后次日向乙方支付自2019年3月27日起算的交通补偿费共计10000元。
  五、西安利之星自愿在女车主农历生日时为她承办一场生日会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邀请她前往奔驰厂家参观汽车制造过程。
  六、双方同意仍按照原合同约定事项继续履行;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原车辆发动机机油渗漏问题的分歧已全部得以解决。
  女车主的家人陈先生(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更换的新车还不能及时交付给他们,所以西安利之星会在新车到货前,提供一辆同款的代步车供他们使用。“至于邀请我们去厂家参观,我们觉得很有诚意,但是不一定真的会去。不过我们还会继续在奔驰的4s店消费,做他们的客户,同时也盯着他们,继续监督。”
  和解消息传出后,不少网友提出为什么4s店没有进行“退一赔三”的问题。陈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经过PDI的检测,女车主购买的这辆车是新车,并不是事故车或者翻新车,我们也认可这检验结果,所以不存在需要退一赔三的情况。至于车辆存在的问题也会有专业的部门去检测,我们也相信专业人员的检测结果。”
  而针对有网友质疑女车主是否私底下与奔驰方另有补偿协议,陈先生表示这都是无稽之谈。“我们不会为了一笔经济补偿而损害我们的信誉,现在有那么多网友关注和支持我们,我们认为自己还是有一点价值的,不会为了那点钱把自己的价值弄丢。我们的个人信誉和价值要高于经济补偿的。我们也不太贪心,我们收获了现在这样的‘战果’已经很满足了,也在此感谢网友们的支持,他们也是我们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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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游 发表于: 2019-4-17 01:50:09|只看该作者

奔驰女车主维权:4S店与第三方协作收贷款3%服务费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奔驰4S店与第三方协作收贷款服务费


奔驰女车主维权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针对“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当地成立由质量、工商、法制、消保、市场、经检、物价等职能处室组成的执法办案专班,调查“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
  同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查处欺诈、强制性消费等问题。昨晚,奔驰方面发布声明,就“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道歉,暂停涉事4S店的销售运营,并对其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
  银保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庞雪峰表示,已要求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

利之星4S店与第三方协作
收取贷款3%服务费

  央视报道,据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
  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昨晚6时许,北京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新声明称,奔驰方面代表已经与西安车主进行了面对面的坦诚沟通,并协调其与相关授权经销商达成了谅解共识。同时,奔驰方面表示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此外,奔驰再次对此事给公众及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道歉。
  昨天,北青报记者从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处获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电子商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利之星”4S店内,现场调取了车辆销售合同、进口证明书等资料,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对。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指派执法人员在“利之星”4S店现场,督促其相关负责人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同时,和当事人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以及诉求。
  截至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成立由质量、工商、法制、消保、市场、经检、物价等职能处室组成的执法办案专班,“将对涉嫌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一查到底”。
  4月15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利之星”4S店相关负责人就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进行行政询问,执法人员继续在“利之星”4S店店内进行关于金融服务费等问题的调查取证。对于涉事车辆,已依法按程序进行检测。

陕西全省开展
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

  昨天,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陕西省将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重点查处欺诈、强制性消费等问题。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4月1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历时两个月。
  执法重点包括:重点查处销售或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性经营行为等。

多地4S店
遭顾客投诉金融服务费

  除了“利之星”,奔驰的其他4S店也收到部分车主要求解释或退还“金融服务费”的情况。4月15日,西安另一家奔驰4S店“新丰泰之星”有多位奔驰车主在店内咨询“金融服务费”问题,并拍摄了沟通现场的视频。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从西安“新丰泰之星”了解到,该视频内容属实。视频中,4S店工作人员解释,收取的“金融服务费”包含贷款咨询理财规划、金融审批、还款查询及提醒、贷款担保连带责任、贷后服务、期末产权证的存档和领取、贷款展期、老客户免月供政策申请、贷款结清车辆评估等9项服务。工作人员还称,可以补开收取“金融服务费”的相关发票,但目前已暂停贷款业务。对于能否退款的问题,车主们现场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在山东奔驰车友群里,关于“金融服务费”的讨论已经成了这两天的最热门话题。奔驰E300L车主田先生(化名)在山东菏泽市购车时被收取了贷款金额4%的金融服务费,共计10232元。“西安奔驰事件”出现后,他向销售人员咨询是否退款,但销售人员回复田先生称,“现在还不能确定究竟怎么处理,如果最后判定(收费)不合法,全国肯定都会退的”。
  在济南的一家奔驰4S店购车的牛先生则表示,当初购车花了30万,交了5000多元的“金融服务费”,4S店开具了发票。“当初卖我车的销售拉了个客户群,这几天在群里咨询的人很多,他在群里先是表示当时收费‘有告知也有发票’,是公司的正常盈利,后来又告诉我们以后购车没有服务费了,但是所有车原价销售,没有优惠”。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该4S店获悉,目前店里已经不收取金融服务费,但需要贷款的客户要自己办理。至于优惠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客户到现场咨询具体车型。

奔驰中国声明:与车主达成谅解共识
  4月16日最新消息,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发表声明,宣布已经与车主达成谅解共识。
  全文如下:
  西安车主用车经历的进一步情况说明
  我司代表与西安车主进行了面对面的坦诚沟通,并协调其与相关授权经销商达成了谅解共识。我们为此事再次向客户诚挚道歉,也感谢她继续信任梅赛德斯·奔驰品牌。
  此事让我们看到我司工作流程上所存在的问题,对此,我们吸取深刻教训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这也暴露出了相关经销商在客户服务及商务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全面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工作,同时,也将对相关经销商采取如下措施:
  1。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
  2。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
  3。将立即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并以此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流程;
  4。依照相关法规:汽车厂商不得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尽管如此,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各种场合,以书面及口头的形式向经销商伙伴强调合法合规的经营准则及品牌秉承的服务水准。我们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
  相关经销商的行为辜负了客户、广大消费者及我们自身对品牌体验的期许,对此我们非常失望。我们也将以此为教训,积极提升服务水准、完善客户体验。我们再次对此事给公众及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诚挚道歉。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揭秘
“金融服务费”暗藏哪些猫腻?

  在“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中,“金融服务费”引发了社会的关注。“金融服务费”是不是合理收费?贷款买车会遭遇哪些套路?

到底提供了什么服务
  多位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称,收取“金融服务费”已经是业内“潜规则”。北青报记者在多家银行、汽车厂家、汽车金融公司官网查询,没有看到有“金融服务费”的名目。但业内人士均表示,经销商在贷款卖车环节中都会收取这笔费用,费率各个经销商不一样,一般在贷款金额的1%~5%。“我们在市场摸底暗访中发现很多4S店会巧立名目收取额外的费用,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务费’。”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秘书长王瑛对媒体这样说。
  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提供了什么服务呢?有业内人士坦言,其实也没什么特殊服务,无非就是帮客户录一下贷款资料然后提交上去。这个钱并没有给汽车金融公司,完全就是4S店自己的收入。
  苏宁金服集团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表示,一般来说,“汽车金融服务费”是指4S店帮助车主办理汽车金融贷款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因为办理汽车金融贷款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大多数4S店提供了相关服务,并据此收取汽车金融服务费,但是现在很多汽车金融服务费里都有“猫腻”。

“金融服务费”有何套路
  陈嘉宁指出,首先,这是霸王条款。在汽车销售行业中,4S店是一些品牌汽车在很多地区唯一的销售渠道,而且涉及汽车保养等后市场服务,消费者为了提车,没有选择,只有接受汽车金融服务费;其次,有失公平。以西安女车主的遭遇为例,根据她的描述,经销商并未提供任何服务,却收取上万元费用,这个行为有失公平;再次,侵犯知情权。经销商应该在消费者贷款前,就将相应费用提前告知,并给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另外,拒绝开发票和以让客户向员工个人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费用也存在问题。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艾亚文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2017年7月1日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艾亚文认为,如果个人直接通过银行贷款或信用卡贷款,经销商原则上是没有任何理由收取这笔费用的。

法律不支持“金融服务费”
  汽车经销商为了更高的抽成以及4S店利润,通常建议客户按揭买车,再以低息吸引客户在本公司下属的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贷款,事先不告知消费者这笔费用且强制性收费诱导客户,显然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金融服务费”其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之前,全国各地已经有许多判例证明这一点。海淀法院网上至今还有一篇去年1月初刊发的题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的文章。
  原告赵先生签订合同后,按照汽车销售公司要求分别支付了订金5000元、整车销售款67 800元、购置税20 667元、上牌费1800元、金融服务费3380元和验车费410元,合计99 057元。但是,汽车销售公司仅给赵先生出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置税发票,并没有提供金融服务费发票和上牌费发票。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关于金融服务费,赵先生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其自会按照协议向银行支付利息,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购车“优惠套路”要看清
  消费者委托4S店来办理汽车金融业务,在明确告知消费者,且在消费者自愿选择分期贷款的情况下,4S店提供了相关服务,适当收取一部分代办费属于常规现象,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艾亚文指出,目前买车贷款存在的主要套路是,经销商在为消费者代办贷款过程中,绑定五花八门的服务费等,这些费用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以及重复收取之嫌;部分经销商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情况下,将这些费用加入到贷款本金中,导致消费者实际还款金额要大于合同上签订的贷款金额;此外,还有一些“免息车贷”“零首付”或“一成首付”等。
  艾亚文提醒,消费者购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购车前,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目标车辆的裸车价是多少,谨防4S店加价销售。
  不论是全款买车还是贷款买车,买车价格一般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那么就应该享受同样的裸车价格。谈价时一定要记住先谈裸车价,再去谈分期购车的优惠,而不要去谈落地价再谈优惠,因为落地价里面包含的东西太多。

买车贷款要躲哪些“坑”
  艾亚文还称,类似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消费者也需要去了解一下收费情况,部分4S店会将保险或者上牌的费用提高,消费者在购车前最好了解下本车型普遍的保险价格。
  如果选择贷款买车,最好先做一下贷款利率的比较和准入门槛。通常来说银行的贷款利率是最低的,但车子是易耗品,一些银行就不喜欢做车贷业务。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而且银行的车贷相对来说是最安全的。除此之外,是跟4S店有合作的汽车金融公司,如果是在店买,直接跟店里合作也会比较可靠些。
  此外,购车时,商家推出的买车送礼包等促销活动,不少销售往往就会在这儿下“黑手”。为了防止其中暗藏猫腻,一定要让商家明确写到合同中,并写清礼包的具体内容,标注免费赠送。消费者需要了解一些费用情况,鉴别是否存在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以及变相重复收费。仔细检查合同中有没有霸王条款、含糊不清的说法或其他猫腻,千万不能嫌麻烦草草签字,必要时可以跟4S店充分沟通更改合同或增加补充协议。

讲述
“有法律依据的裁定都接受”

  谈及维权事件的风波,女车主王静(化名)和家人表示,“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王静告诉北青报记者,引发社会广泛讨论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当地记者在采访时查看票据意外发现的,“我们一开始完全不知道被收了这个费用”。
  对于“金融服务费”引发的讨论,王静表示虽在意料之外,但既然发现了这个问题,也能给其他人提个醒,“以后消费的时候起码能留意到这一项,至于对汽车行业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就是个普通消费者,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部门去做”。
  面对如今深陷舆论漩涡的境况,王静的声音中透露出疲惫。“从视频发出去后,我就没有消停过,只有把手机关了才能稍稍休息一会儿。现在能做的就是等结果,最终的结果,就看官方的认定了。只要是有法规依据的裁定,什么样的结果我们都能接受”。
  回想起视频中的情景,王静称心情复杂。她回忆说,一方面,后悔当时的冲动。“现在想想太丢人了,而且对家人的影响很大,很多人扒出来我的老家在哪儿,跑去找我父母问这些事情”。但另一方面,王静觉得,如果没有当时的“一时冲动”,事情的发展可能与现在不太一样。“我尽己所能去寻找一个公正的结果。很多人说我是英雄,我不是,我只是个有理想的平凡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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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巡航失控”车主欲诉奔驰 否认“蹭热度”

  就在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引发热议后,4月16日,曾受到广泛关注的“奔驰定速巡航失灵高速狂奔”当事人薛立山告诉北青报记者,自2018年3月自己的奔驰车发生“巡航失控”事件后,他的奔驰汽车又出现多次故障。薛立山认为,销售公司和奔驰公司没有及时处理问题,因此考虑起诉奔驰及销售公司。
  4月15日凌晨,薛立山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一份“声明”称,在2018年3月发生疑似“奔驰定速巡航失灵高速狂奔”事件后,他多次与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销售商河南焦作鹏龙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联系,要求查明汽车故障和缺陷。“两公司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明问题、不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以更换行车电脑为由将出事车辆行车电脑提存”。
  昨天,薛立山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选择在这个时间发布这份“声明”,并计划起诉奔驰及销售商,与近期发生的“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没有太大关系,“实际上在3月份,我们就已经向奔驰方递交了律师函,不存在‘蹭热度’的说法”。
  昨天下午,薛立山的代理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李建伟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的诉求包括让奔驰方给薛先生退款或者换车、对薛先生进行赔礼道歉、对同型号车辆进行召回等。”李建伟说,“目前我们和奔驰方还在协商阶段,也已经递交了两份律师函说明了我们的诉求,我们会再等待一到两周时间,如果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答复,就会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记者:张雅

  李卓雅
  李铁柱
  程婕
  付垚
  郭琳琳
  何登峰
  张鑫
  奔驰未开出4S店便漏油 西安女车主维权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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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雏菊花 发表于: 2019-4-16 19:07:59|只看该作者

奔驰女车主维权背后:4S店金融服务费的避税猫腻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背后:汽车4S店金融服务费的避税猫腻

  近期,关于汽车4S店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引发了巨大的舆论争议。
  事件起自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发动机漏油一事尚未得到解决,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4S店相关负责人的通话录音又曝光了她曾被收取15200元“金融服务费”。一时间,“金融服务费”成了新的争议焦点。
  “金融服务费”最终流向何方?收费4S店又为购车者提供了什么“服务”?4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华东地区某市奔驰汽车4S店销售员得知,销售公司收取所谓“金融服务费”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弥补奔驰金融向购车者提供低于市场标准的低息贷款后所产生的利润空缺,一般来说这笔费用由销售、奔驰金融和提供贷款的银行三方分成。
  同时,澎湃新闻记者通过采访财税专家还发现,奔驰销售4S店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以弥补低息贷款利润空缺的做法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奔驰4S店销售员小李向记者表示,当客户选择贷款购车而非全款购车时,不但车辆总价会有优惠,还可以享受奔驰金融提供的低息贷款。
  “比如一辆官方售价60万的奔驰车,在4S店执行价可以到50万,这个价格对4S店来说已经不赚钱了。由于竞争压力,每家店都想给消费者开一个更低的售价,这时客户如果选择奔驰金融的贷款方案而非全款,总价还会再低一些,可以到48.5万。”他说。
  小李还向记者透露,奔驰金融提供的贷款方案在利息方面要远低于一般银行贷款利息。“走奔驰金融贷款的话,3年利息一共4.99%,每年算下来1.66%,远低于银行贷款3年年化4.75%的利率,有的时候奔驰金融还要贴息提供贷款。”
  既提供车价优惠,又提供低息贷款,汽车4S店和奔驰金融通过什么渠道实现盈利呢?小李介绍称,这也就是4S店向购车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和其他诸如上牌费、贴膜费等杂费的目的了。“车价已经不赚钱,利息又低,就必须收取一定费用才能保证利润。一般贷款额是车价的七成,4S店会收取贷款额的3%到4%作为服务费。”
  所谓“金融服务费”其实就是变相付补给奔驰的“车贷利息”,小李说。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也对记者表示,“这个金融服务费对借款人而言,其实实质就是利息,而且是砍头息,因为一般都是先行支付。”
  据央视报道,除“金融服务费”外,4S店还会向购车者收取上牌费、检测费、装潢费、提车费等多项费用。
  小李向记者表示,一般进店的顾客都会被推荐办理奔驰金融的贷款,要求全款购车的客户不但享受不了车价优惠,还享受不到较好的服务。“我们业内有句话,‘进到4S店里面,两条腿的都不会被放过’。”
  “金融服务费”最终又流向何方呢?小李向记者表示,就奔驰来说,各家4S销售店会选择不同银行合作贷款业务,因此,金融服务费最终销售要提成、销售经理要提成、总经理要提成、奔驰金融要提成、银行也要提成。
  4月14日,梅赛德斯·奔驰公司曾在回应央视财经时明确声明: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有相关财税专家对记者表示,4S店通过收取金融服务费来弥补低息贷款的利润空缺还有可能涉嫌偷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葛玉御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因为目前4S店收取这些费用时多数不进入公司账户而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往往不能提供发票。4S店不直接收取正常的贷款利息而是先做到低利率然后加收服务费来补齐,除了由于市场竞争压力要向购车者展示一个较低的总价外,还可以成功逃避这些利息所产生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如果是销售的私人账户收款,可能个人所得税也逃了。”他说。
  葛玉御还对记者表示,购车时4S店收取相关费用其实是行业潜规则。他本人在购买宝马汽车时就曾被诱导交了15800元的贴膜费,“其实就是4S店把车价打折的部分再赚回来。”
  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成立由质量、工商、法制、消保、市场、经检、物价等职能处室组成的执法办案专班,调查“奔驰车漏油,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
  中国银保监会也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
  关于车主反映的西安利之星4S店通过个人账户收取12575元“金融服务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刘林对媒体表示,收取金融服务费是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已进入现场,对所有收据进行核实。
  如果“金融服务费”等由4S店收取的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最终被取消那么最终车价是否有所提高呢?有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如果“金融服务费”被取消,那么奔驰金融提供的低息贷款利率肯定会恢复到市场正常水平,再加上4S店的利润,比之前肯定会有所提高。“既想不缴费又享受低利息是不可能的,如果维持低利率不动,肯定会诞生出新的其他项目收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奔驰不再提供金融服务,由客户自己找贷款公司,但我认为这绝不可能,金融业务是一个大蛋糕。”该销售人员说。
  奔驰未开出4S店便漏油 西安女车主维权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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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孽角 发表于: 2019-4-16 17:32:05|只看该作者

奔驰女车主质疑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啥?有何猫腻?

源自:中国经济网
原文标题:奔驰女车主质疑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啥?有何猫腻?

  汽车金融服务费,凭什么收?
  “购车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5万元的奔驰金融服务费,但全程未有任何服务。”
  日前,西安一位女士花60多万购买奔驰当做生日礼物,没开出4S店门就漏油却遭遇退换难,坐在奔驰车引擎盖上哭诉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
  “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件事情让我觉得,这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女车主哭诉。
  值得关注的是,该女士与奔驰4S店高管沟通录音曝光,录音中,该女士反复提出:“购车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5万元的奔驰金融服务费,但全程未有任何服务。”
  那么,奔驰女车主反复质疑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凭什么收?
  苏宁金服集团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嘉宁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金融服务费”是指4S店帮助车主办理汽车金融贷款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业界一般利率普遍为贷款额度的3%~4%。因为办理汽车金融贷款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果4S店确实提供了相关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没问题的。
  其实,奔驰女车主的“悲催”遭遇,并不是“偶遇”。在汽车4S店业界,收取金融服务费早已属于“公开的秘密”。不仅是奔驰这一家品牌,几乎所有为消费者提供金融贷款业务的4S店一般都会收取金融服务费。
  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表明,在业内看来,这样的方式本身带有一定的迷惑性,即通过低利率吸引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业务,但赚取的是服务费+利息,因此,一些所谓的服务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的利息等相关费用。一些分期业务尽管看似利率合规,但加上所谓的服务费等各种费用后其实远远超过了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因此,在2017年央行等部委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时就明确提出,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然而,收取汽车金融服务费会存在猫腻么?陈嘉宁表示,这里的问题主要包括:首先,涉嫌垄断,霸王条款,在这个汽车销售行业里,4S店是很多地区唯一的销售渠道,而且涉及到今后的汽车保养等后市场服务,消费者为了提车,没有选择,只有接受条款;其次,显失公平,根据当事车主描述,经销商并未提供任何服务,却收取上万元费用,这个行为显失公平,相应条款属于可撤销的情况;第三,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经销商应该在消费者进行贷款决策时,就应该将相应费用提前告知,并给出自由选择的权利。另外,拒绝开发票和让客户对员工个人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费用也是存在问题的。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嘉炜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针对此类金融服务费的相关规定并不明晰,因此才会发生4S店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而广大消费者被收取该项服务费的普遍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格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自主选择权,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此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有规定表明,“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针对汽车金融服务费中可能出现的猫腻,在选择汽车金融服务前,最好提前明确相关的费用,并与经销商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在服务和交易过程中,留好证据;在遇到纠纷时,能够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对于经销商的管理和规范,当地政府要更加积极作为,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对购车市场的规范更加重要。”陈嘉宁提醒消费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温济聪)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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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4-16 05:30:52|只看该作者

“奔驰金融服务费”刷屏 4S店力推贷款买车有猫腻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奔驰金融服务费”刷屏 4S店力推贷款买车背后的“好处费”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持续发酵。4月15日,陕西消费者协会表示,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金融服务费不合法,若与经营者协商未果,可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近日,西安女车主坐奔驰引擎盖维权一事引发热议,其口中的15200元金融服务费成为焦点之一。4月14日晚间,据央视财经微博的消息,就车主被迫交纳金融服务费1.5万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有律师认为,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如果4S店通过微信方式转账收取的服务费未计入企业收入,还涉嫌偷税漏税。
  据4S店人士介绍,只要购车人在购车时分期,都要交金融服务费,金融服务费归4S店,金融服务费一般不开发票和收据;但西安奔驰事件后,其所在店里15日通知:今后不再收取金融服务费。

奔驰: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网络传播的视频显示,在汽车4S店中,一名女子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引擎盖上,哭诉新买的车还没开出4S店就遭遇发动机漏油,“66万买的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机。”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后,4月13日,视频中女子王倩(化名)和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新京报记者从王倩家属处获得协商录音。
  据新京报此前的报道,录音显示,王倩称,购车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车款共60余万,她可以全额付款,在3月22日付款当天,销售人员一直以利息低劝导她使用奔驰金融贷款服务,随后她同意使用贷款服务。
  王倩回忆,她在财务室付完首付、购买保险后被带到一名男子面前,被要求“做奔驰金融确认”,询问很多问题后,这名男子要求王倩支付一笔共15200元的费用,并扫描二维码付款给个人,王倩要求到财务室支付,上述男子又叫来了销售人员协商,“销售人员让我不要为难他,扫二维码就扫二维码吧。”
  王倩称,她一直不知交这笔费用的原因,也没有拿到发票,直到网友提醒,才知道这笔费用是奔驰金融服务费。“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这笔费用,还把钱支付给个人,说明你们奔驰公司避重就轻,胡乱收费,拒不承认,不知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沟通现场,西安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则称,会对此进行调查,“包括金融服务费的问题,会在调查结束后给答复。”

经销商力推贷款买车背后:有的汽车金融公司会给费用
  西安女车主坐奔驰车引擎盖维权一事背后,暴露出汽车消费金融收费的信息鸿沟,也折射出汽车厂商与经销商“若即若离”的关系。在4月14日的声明中,奔驰称,“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奔驰金融”)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是奔驰旗下专注汽车金融服务的持牌公司。根据天眼查检索结果,戴姆勒股份、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2.2%和47.8%。
  奔驰金融2018年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一份资料显示,在2017年前三季度,其总资产已达到746.32亿元,净收入为12.87亿元。此前的2016年和2015年,净收入分别为9.57亿元和4.48亿元。经销商渠道,是汽车金融公司“跑马圈地”的重要触角,奔驰也不例外。
  “奔驰金融通过其在中国境内的授权经销商网络向购买梅赛德斯·奔驰和smart客车及戴姆勒品牌商用车(含小型货车)的客户提供零售贷款。”奔驰金融在上述资料的汽车贷款服务管理办法中表示,授权经销商负责启动贷款发放流程。经销商的销售人员向最终用户推荐奔驰金融的金融或租赁产品,并将客户转介给金融保险顾问。金融保险顾问受聘于经销商,负责开展初始核查及登记程序。
  按照奔驰金融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奔驰金融的业务网络涵盖了中国境内的254个主要城市和242个周边城市,经销商数量为577家,零售合同数量超过41万单,其中40%以上为2017年新签订的。而自2014年,其渗透率(即通过梅赛德斯·奔驰在中国的汽车贷款获得融资的汽车与梅赛德斯·奔驰在中国出售的全部汽车数量之比)显著增长,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的渗透率已达到34.9%。
  经销商对于汽车金融市场究竟有多重要?2015年才成立的东正金融和奔驰金融一样,也是持牌汽车金融公司,其提供用于购车零售贷款的豪华汽车品牌包括保时捷、宝马、奔驰等。东正金融在招股书中透露,4S经销商及合格二网经销商的销售渠道与互联网平台相比,通常拥有更高的金融产品渗透率,分别介于35%至40%及25%至30%。4S经销商及二网经销商的高渗透率主要由以直接沟通渠道接触消费者、购车周期中提供优质服务、灵活金融贷款产品所带动,而最终实现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
  为了维护和经销商的关系,金融服务供应商(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回报。“金融服务供应商于成功转介后会否向经销商提供佣金,则视双方订立的协议及业务关系而定。具体而言,部分金融服务供应商会就客户转介向经销商提供佣金、奖励或回扣,而其他则不会。”东正金融方面称,豪华品牌汽车经销商通常就转介的每笔成功贷款申请向汽车金融服务提供商收取500元至1000元的一次性费用。

焦点
奔驰官网并未显示有奔驰金融服务费

  记者在奔驰网站看到一份“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公示显示,其收费项目共有16项,分别针对所有客户和逾期客户。具体来看,针对所有客户的“出具车辆抵押文件”、“出具解除车辆抵押文件”、“车证资料/购车发票借出”、“开具还款情况说明”、“开具交易明细”、“开具抵押文件说明”、“开具每月还款发票”等7项服务均免费。而其余针对所有客户的四项服务公布了收费标准,但服务场景分别是提前结清、部分提前结清、还款调整手续费和尾款产品的还款调整。
  在奔驰汽车官网的金融计算器中,如果选购建议零售价54.58万元的梅赛德斯-AMG CLA45的一款车型,在首付30%为16.374万元分期36个月的情况下,利率3.99%,月付款11278元。奔驰官网并未显示有奔驰金融服务费。
  4月14日晚间,央视财经微博消息称,就车主被迫交纳金融服务费1.5万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业观察
4S店人士:店里通知今后不再收金融服务费

  “我们也一直在关注西安奔驰事件,今天店里通知以后不再收取金融服务费了。”在郑州某汽车4S店从事销售工作七年的业内人士小张告诉新京报记者。
  “从购车可以做分期开始就有了汽车金融服务费。只要购车人在购车时做分期,都要交金融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用归4S店。”小张还告诉新京报记者,金融服务费一般不开发票收据。
  小张说,各个店在收取金融服务费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操作方式。“有的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会给客户算到优惠和折扣中,比如买车时本来可以优惠15000元,向购车人收取金融服务费15000元,销售人员就可以告诉购车人说给优惠了3万元,这优惠的15000元抵扣了金融服务费,这就相当于没有收取金融服务费。而有的4S店确实没有把收取金融服务费算到优惠和打折中,这个钱就是4S店赚了。关键是看4S店是否将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折扣’掉。”
  如何看待行业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现在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很多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购车人。很简单,比如,本来实际可以给购车人优惠1万,收了4000元金融服务费,就可以在做广告的时候说给客户优惠了14000元。”小张说。
  对于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合规?小张直言,他并不清楚。“要严格来说,收金融服务费确实不算太合规。但有些4S店确实是给客户把这个费用优惠掉了,相当于是没有收。”
  而关于金融服务费的收取是否有标准,小张说,“金融服务费的收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店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据我了解,有的4S店收入购车人贷款总额2到3个点作为金融服务费,有的4S店会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作为金融服务费,比如我们这边一些店的金融服务费是三四千元。”
  “既然不合规,那就干脆不收了。”小张说。

律师解读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无法律依据 应退还

  对于金融服务费归4S店是否合规,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认为,购车人在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的情况下,客户需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而不是向汽车经销商交金融服务费。根据2018年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据此,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据此,4S店在收取任何费用之前均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否则即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韩骁还指出,如果4S店通过微信方式转账收取的服务费未计入企业收入,还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陈鹏
  奔驰未开出4S店便漏油 西安女车主维权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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