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关联交易将持续
招股书显示,晶科电子目前属于无实控人的状态。控股股东微晶光电持股比例虽然达到了55.5%,但是微晶光电股权结构最近两年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0%以上股份的情形。
科创板此前也有无实控人上市的情况。从公司治理角度,一方面无实控人能够平衡管理层各方意见使决策有效,但是另一方面也会使得管理决策的效率变慢。但对于晶科电子来说,无实控人可能不是本次上会审核最大的关注点。
招股书显示,晶科电子控股股东为微晶光电,微晶光电的股权结构分散,持股比例超过10%的仅4位股东,分别是Giant Power(28.65%)、APTESS(15.89%)、晶元光电(12.24%)、Nansha Technology(11.26%)。
其中晶元光电全称为“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市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外延片及芯片之研发、制造及销售,属于晶科电子的行业上游。
每年晶科电子需要向间接股东晶元光电采购大量的LED芯片,2018年这一采购数额为2.77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1.03%。2016年这一比例高达51.48%,报告期内虽然晶科电子在努力减少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逐步增加其他 LED 芯片供应商的采购,但直到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晶元光电采购比例仍为41.2%。
公司表示,行业特征和业务需要决定关联采购 LED 芯片的情况将持续发生。那么,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这其中是否涉及输送利益?以及晶元光电供应商的身份,又对公司经营产生多大的影响?是否会对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