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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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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良 发表于: 2015-3-8 19:19:22|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社会火锅店店员违禁放烟花爆竹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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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敢于碰硬,形成高压态势,让守法变成新常态。还将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

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域禁燃烟花爆竹早有明文规定,但仍有人明知故犯。3月6日晚7时许,高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有人在高新区中航国际交流中心附近街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新益州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前往现场依法查处。

  经查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系高新区奥克斯广场附近某火锅店管理人符某某。因违反《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地段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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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5-3-8 19:19:44|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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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等区域禁放烟花 成都早有明文规定

  据悉,《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4年8月26日由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并公布。根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包括在春节期间,成都市将禁止在中心城区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确“成都市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规定》同时还将车站、地铁、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列为了禁止燃放的特定区域。

  根据《规定》,违反相关禁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小孩子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有大人陪同,若违反规定,大人得承担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安民警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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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5-3-8 19:20:07|只看该作者
市民倡议:建设生态文明人人有责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其中18名市民支持“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外两名市民表示,虽然个人在春节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意愿,但是不会违反《规定》贸然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郭云龙是华西医院眼科医生,他坚决反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希望他们不要再放了,伤者确实太惨……”说起烟花爆竹伤,郭云龙很心痛。2014年1月30日,也是大年三十的晚上,郭云龙连夜手术,为4名因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摘除了眼球。那天,华西医院眼科住院部收治10名患者,其中8名都是因烟花爆竹受伤。初一到初六,共有21人住院治疗,11人摘除眼球,最小的才6岁,其余10人的视力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那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他们有没有想过别人的人身安全?有没有想过别人的财产安全?” 市民张先生坚决反对燃放烟花爆竹,他认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但有可能危害个人人身安全,还有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市民赵女士也坚决反对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她表示,建设生态文明人人有责,虽然一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但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多了,空气质量势必会下降,“我们应号召大家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 金佛山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5-3-8 19:20:27|只看该作者
保护环境

  从自己做起

  2014年年底,成都环境交出了一年的成绩单:过去的这一年,成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14天优、209天良、74天轻度污染、31天中度污染、30天重度污染、7天严重污染。同比,达标天数增加了91天。

  众所周知,成都位于盆地底部,夹在龙门山和龙泉山中间,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特殊的盆地气象特征,云雾多、静风频率高。在如此“先天不足”的前提下,2014年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能够增加91天,这凝结了我市各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拳出击,比如燃煤锅炉污染清理整顿、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专项整治等,也凝结了全市人民为保护环境作出的共同努力,比如,对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疾呼与支持。

  然而,3月6日晚,高新区奥克斯广场附近某火锅店管理人符某某,竟然在街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市上下都在为2015年成都的全年空气质量能够乘胜追击再上一层楼而努力的局面下,符某某的行为,确实有些不和谐。

  符某某之所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是出于火锅店的宣传需求。但是,商家有没有考虑过,这种陋习宣传方式,在破坏成都空气质量的同时,也伤害了成都市民的健康。如果为了一己商业利益而破坏公众生态环境招来市民反感,宣传效果是否会适得其反?

  也有少部分声音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千年传统,一纸禁令,传统文化是否将因此硬生生被割断?对此,我们可以再看另一组数据。自2013年起,成都连续两年在春节、元宵期间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倡议,其中,仅2014年,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量就较往年减少了3成。换言之,如果没有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城市不仅将增加这3成垃圾,空气质量也将付出相应代价。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城市环境和市民健康面前,燃放烟花爆竹这种所谓传统文化,其实已经是不折不扣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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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5-3-8 19:20:42|只看该作者
2015年,我们共同期待成都空气质量能够取得更优秀的成绩,期待全市人民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态环境。但是维护城市环境,不仅需要全市各部门持续重拳,也需要全市人民的支持与努力。怎么支持?怎么努力?至少,我们可以从摒弃陋习这样的小处着眼,进而为成都的生态环境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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