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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人事重庆:女歌手扛一麻袋证据状告盗歌者索赔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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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芦菲带着大包证据过安检进入法院  歌手芦菲.png  保存到相册

四川文物局女副局长盗版歌曲假唱被索赔500万
源自:华西都市报
起诉书

协议书

  【四川一#女副局长盗歌曲假唱# 原唱索赔500万】12年,一曲《江口水乡》火遍四川平昌县大街小巷,然而原唱歌手芦菲却气得不行。原来,自己的作品被改名,演唱者也变成了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对方还用她的声音假唱!交涉未果后,芦菲提起诉讼,索赔500万。目前巴中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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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社会抚养费有一些问题 但仍有存在需要 男子追尾400多万劳斯莱斯负全责 不停徘徊喝水
11#
 小生 发表于: 2016-11-13 11:51:00|只看该作者

重庆:女歌手扛一麻袋证据状告盗歌者索赔500万

11月9日,芦菲扛着证据前往法院。记者 黄平 摄
  在渝工作的女歌手芦菲录制的歌曲《水墨平昌》,拍成MTV时被改成《江口水乡》,演唱者也变成他人。事发后,芦菲一纸诉状将涉嫌盗歌的周某等告上四川巴中市中院,诉讼请求遭驳回。11月9日,此案在成都开庭二审,她扛着一麻袋证据索赔500万元。
  在万州工作的芦菲系吉林省白山市人,她曾多次参加全国的一些青年歌手大赛并获大奖。2012年10月,一名作曲家找到她称,四川省平昌县在征集城市旅游文化代表歌曲,随后让她录制歌曲《水墨平昌》。同年12月,芦菲录制好的这首歌被送参加评选。
  2013年5月10日,芦菲母女俩在北京出差时,突然在网上发现自己录制的那首歌被改歌名,原词原曲原唱原音频的格调都没有变,演唱者却成为平昌县女子周某,并以署名周某公开发表传播。
  更让芦菲吃惊的是,2014年4月,平昌县曾承办过一次大型乡村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上,周某随着播放芦菲演唱的节奏和感觉,张嘴对口型进行了演唱。后来,这首歌被上传到全国40多家网站。
  事发后,芦菲找到平昌县文化馆并签订协议,对方赔付她15万元。2014年11月8日,芦菲一纸诉状,将周某等告上巴中市中院,共索赔500万元。
  今年3月,巴中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周某当时系平昌县文化馆职工,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本人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周某实施行为的后果,应当由平昌县文化馆承担,遂驳回芦菲的诉讼请求。
  芦菲不服一审判决,立即聘请律师提起上诉。11月9日二审时,一袭黑衣的芦菲扛着包括光碟和其他纸质材料的一麻袋证据,与律师和母亲一道来到法院门口等候。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芦菲对录制的那首歌曲是否享有权利、周某等是否侵权、芦菲索赔50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等焦点问题展开。
  当天中午12时左右,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10#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4-3 02:07:00|只看该作者

女歌手状告四川女官员“假唱”案败诉:将上诉

源自:新文化报
原文标题:吉林籍女歌手状告四川一县政府侵权

  索赔500万元,一审败诉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芦菲(左)和妈妈准备上诉 芦菲本人供图

新文化白山讯(记者:卢红)3月25日,吉林籍女歌手芦菲状告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一审宣判。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3月30日深夜,记者连线身处巴中市的芦菲母女。

副局长“假唱”
  芦菲出生在抚松县松江河镇,父母是下岗工人。“芦菲小时候就特别爱唱歌,得了很多奖。”芦菲妈妈刘爱辉说。
  2012年10月,作曲家富大华找到刚从吉林艺术学院音乐表演系毕业的芦菲,请她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
  “当时富老师找到她录制歌曲的时候就说这首歌要参加评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芦菲是原唱,也是首唱,获选后平昌县会给一定的资金奖励。”刘爱辉说,可之后就杳无音信了。直到2013年5月10日,芦菲偶然在网上发现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选了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城市形象主题歌,但歌名已被改为《江口水乡》,演唱者为周莉萍。并且她发现舞台上的周莉萍,仅仅是伴随播放的音乐节奏对口型,声音却是芦菲的。

女歌手索赔500万
  此后,芦菲开始了维权之路。对于芦菲提出的侵权一事,平昌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该县是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芦菲无关;而周莉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2014年5月中旬,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中主要内容为:平昌县文化馆赔偿芦菲各种侵权费及各种损失费15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承认芦菲为歌曲的原唱,以恢复芦菲的名誉权,同时,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权利,不再追究。
  2014年11月8日,芦菲却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文化馆、平昌县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

法院:芦菲只享有表演者权
  3月25日,巴中市中级法院对歌手芦菲状告周莉萍“假唱”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原告芦菲既不是《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也不享有表演权,只享有表演者权,故本案应定性为侵害表演者权纠纷。被告平昌县文化馆与《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虽签订有《原创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享有永久使用和出版发行的权利,但使用了芦菲演唱的《江口水乡》歌曲小样,侵犯了芦菲应当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平昌县文化馆称系误播以及对歌曲小样的使用是合理使用于法无据,对其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周莉萍在拍摄《江口水乡》MTV时系平昌县文化馆的职工(后2014年1月8日由平昌县文化馆调入平昌县文物局工作,目前为副局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歌曲小样的持有者是平昌县文化馆,是播放伴奏还是歌曲小样,不是周莉萍个人能决定的,且周莉萍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周莉萍实施的行为后果,应当由平昌县文化馆承担。另一被告平昌县政府作为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的承办单位之一,也无证据证实平昌县政府在乡旅节上授意或知道平昌县文化馆、周莉萍有侵犯芦菲表演者权的行为。平昌县政府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故对芦菲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巴中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中旬,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平昌县文化馆已按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重新为芦菲拍摄了MTV。在协议第六条载明了“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在《江口水乡》歌曲演唱、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因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中已对侵权行为予以谅解,且在达成协议后平昌县文化馆已在平昌县政府网站上发表了声明,故对原告芦菲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巴中中院表示不再支持。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巴中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芦菲承担。芦菲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对话芦菲母亲:
  为维权 女歌手常驻巴中
  讨生计 曾到饭店当服务员
  新文化:既然当初已经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了书面协议,为何还要提出索赔500万的诉讼?
  刘爱辉:歌曲获评后,一直没人通知我们,是我女儿偶然间在网上发现的,便给录音师打电话,证实声音确实是我女儿的。
  我女儿给富大华老师打电话,富大华老师说确实评上了,而且这首歌在平昌县特别火,机关干部的彩铃都是这首歌。富老师说歌确实是我女儿唱的,一定会给芦菲说法,并说接下来还有个大型演唱会让芦菲上台唱,可等到2013年9月中旬仍没任何消息。
  富老师告诉芦菲,由于她是新人,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平昌县当地曾找过很多歌手演唱这首歌,但没有能超越芦菲的,无奈才盗用了芦菲的声音。
  由于一直没有说法,2014年4月底,我和女儿找到平昌县文化馆提出走司法程序,文化馆为了阻止我们起诉,一再劝说希望协商解决。他们说如果同意协商解决,不但可以拿到15万元钱,还让芦菲做歌曲代言和平昌县形象代言,并帮助芦菲发展事业。如果不在协议书上签字,不但钱拿不到,他们还要取缔歌曲的获选资格。
  无奈之下,我们才签了协议。
  新文化:网上有一些负面评论,说你们既然已经达成协议又打500万的官司,是不是有些不妥?
  刘爱辉:那是有些人故意为之,混淆了不明内情人的视线。当初是考虑芦菲未来的发展,才签的协议,但他们对外宣传说芦菲拿了15万赔偿金,大家却不知道他们除了履行赔偿金外,其余约定都没有履行,他们认为芦菲是新人,没有什么背景,又不是本地人,所以就胆大妄为地欺负人,不履行约定,反而污蔑芦菲出尔反尔、贪得无厌,我们被逼无奈才提起的诉讼,500万元的金额也是律师通过当年平昌县的旅游收入测算出来的。
  新文化:家里人支持你们打这个官司吗?
  刘爱辉:他们都说芦菲冤,但又都劝我和芦菲算了吧。但我不信,天下还是理当先,只要有一口气,我也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新文化:你和女儿现在靠什么来维持生活?
  刘爱辉:为了打官司,我和女儿已经在巴中待了2年多了,生活很艰苦,为了生计,我女儿曾到饭店给人当服务员,家里亲戚朋友也给我们汇钱,可以说这场官司让我们负债累累。
  新文化: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
  刘爱辉:继续上诉,不论芦菲的事业能不能再继续,官司一定要打到底。
9#
 染姐 发表于: 2016-3-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法院:歌手不是词曲作者只享有表演者权
  3月25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芦菲状告周莉萍“假唱”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芦菲既不是《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也不享有表演权,只享有表演者权,故本案应定性为侵害表演者权纠纷。
  法院认为,被告平昌县文化馆与《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虽签订有《原创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享有永久使用和出版发行的权利,但使用了芦菲演唱的《江口水乡》歌曲小样,侵犯了芦菲应当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 利,以 及 获 得 报 酬 的 权利。平昌县文化馆称在开幕式表演中系误播,以及对歌曲小样的使用是合理使用于法无据,对其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巴中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芦菲承担。芦菲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记者:任星旗摄影报道
8#
 染姐 发表于: 2016-3-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平昌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该县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卢菲无关;周莉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此后,平昌县文化馆和卢菲多次接触,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双方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由文化馆赔偿卢菲15万元。
  卢菲认为,这份赔偿协议仅是对《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去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

被告:曾与原告签免责协议已赔15万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中旬,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平昌县文化馆已按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重新为芦菲拍摄了MTV。在协议第六条载明了“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在《江口水乡》歌曲演唱、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
  因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中已对侵权行为予以谅解,且达成协议后平昌县文化馆已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表了声明,故对原告芦菲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巴中中院表示不再支持。
7#
 染姐 发表于: 2016-3-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吉林籍女歌手诉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一审宣判

源自:华西都市报
  3月25日上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巴中中院了解到,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原告:不服判决会上诉索赔500万
  2013年初,一部名为《江口水乡》的MTV在巴中市平昌县走红。吉林籍年轻女歌手卢菲偶然登陆平昌县文化馆官网,发现该网上传的《江口水乡》视频中,声音分明是自己的,但“演唱者”却变成了供职于该单位的周莉萍。
  早在2012年10月,卢菲受作曲家富大华邀请,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从全国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后来歌名变更为《江口水乡》。在自己不知情且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周莉萍冒名假唱,且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
6# 青城山
 思娴 发表于: 2016-3-27 08:53:00|只看该作者
被告
曾与原告签免责协议,已赔15万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中旬,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平昌县文化馆已按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重新为芦菲拍摄了MTV。
  在协议第六条载明了“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在《江口水乡》歌曲演唱、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
  因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中已对侵权行为予以谅解,且在达成协议后平昌县文化馆已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表了声明,故对原告芦菲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巴中中院表示不再支持。
  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巴中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芦菲承担。芦菲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记者:周子铭
5# 华蓥山
 思娴 发表于: 2016-3-27 08:53:00|只看该作者
法院
歌手不是词曲作者 她只享有表演者权

  昨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芦菲状告周莉萍“假唱”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芦菲既不是《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也不享有表演权,只享有表演者权,故本案应定性为侵害表演者权纠纷。
  法院认为被告平昌县文化馆与《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虽签订有《原创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享有永久使用和出版发行的权利,但使用了芦菲演唱的《江口水乡》歌曲小样,侵犯了芦菲应当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平昌县文化馆称在开幕式表演中系误播以及对歌曲小样的使用是合理使用于法无据,对其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周莉萍在拍摄《江口水乡》MTV时系平昌县文化馆的职工(后2014年1月8日由平昌县文化馆调入平昌县文物局工作,目前为副局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歌曲小样的持有者是平昌县文化馆,是播放伴奏还是歌曲小样,不是周莉萍个人能决定的,且周莉萍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周莉萍实施的行为后果,应当由平昌县文化馆承担。
  另一被告平昌县人民政府作为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的承办单位之一,也无证据证实平昌县人民政府在乡旅节上授意或知道平昌县文化馆、周莉萍有侵犯芦菲表演者权的行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故对芦菲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4# 金佛山
 思娴 发表于: 2016-3-27 08:53:00|只看该作者

女歌手状告平昌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宣判

源自:成都商报
歌手芦菲带着大包证据过安检进入法院
  3月25日上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成都商报记者从巴中中院了解到,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原告
吉林籍女歌手维权,索赔500万

  2012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29岁的吉林籍女歌手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但报送后石沉大海,没有人通知芦菲是否入选。
  2013年5月10日,芦菲偶然在网上发现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选了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城市形象主题歌评选,但歌名已被改为《江口水乡》,演唱者为周莉萍。并且她发现舞台上的周莉萍,仅仅是伴随播放的音乐节奏对嘴型,未发出声音,应属假唱。
  此后,芦菲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对于芦菲提出的侵权一事,平昌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该县是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芦菲无关;而周莉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2014年5月中旬,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中主要内容为:平昌县文化馆赔偿芦菲各种侵权费及各种损失费150000元,并公开发表声明承认芦菲为歌曲的原唱,以恢复芦菲的名誉权,同时,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
  2014年11月8日,芦菲却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文化馆、平昌县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巴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2015年11月18日,该案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18 20:08:00|只看该作者

女歌手诉副局长“假唱”侵权 要求赔礼道歉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女歌手诉文物局副局长“假唱”侵权案巴中开审

平昌县文化馆与芦菲及其代理人所签定的《协议书》苗志勇 摄
  中新网巴中11月18日电(苗志勇)11月18日上午9时,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颇受争议的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和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侵权案,引起多方关注,多家媒体记者云集巴中。
  据悉,此前,多家媒体曾报道女歌手芦菲的维权之事,一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巴中法院为此邀请多名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人员参与旁听庭审。
  2015年2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吉林省芦菲状告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和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对其原唱歌曲进行篡改、假唱等侵权案件。原告芦菲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500万人民币,歌曲使用费50元人民币。
  生于1986年的芦菲是吉林省白山市人,2011年毕业于吉林省艺术学院声乐表演专业,而后先后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剧院担任歌唱演员。她向法院诉称:2012年10月,她与聂正罡、富大华三人分别完成《水墨平昌》歌曲的作词、作曲和演唱。随后将她演唱的歌曲原唱录音传给了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的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中选后,平昌县人民政府没有如期告知其作品中选,并将她演唱的《水墨平昌》歌曲名称篡改为《江口水乡》。2013年5月10日,她在网上发现经篡改的作品以周莉萍的名义公开发表传播。2014年4月25日,平昌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上,周莉萍在台上借她的声音进行假唱《江口水乡》,该节目通过多家媒体发表和传播,给她造成了不可挽回和难以弥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害。
  开庭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庭前会议,就原被告双方分别就是否构成侵权、假唱行为是否成立、索赔依据等,进行交换证据和质证。
  针对芦菲诉称的著作权、表演权等遭遇侵权,给其名誉、精神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害一说,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和周莉萍三被告的代理人则称:事发前他们已与这首歌曲的作词作曲者签有合同,不存在侵权之说。因为歌曲是平昌县请专家聂正罡创作的歌曲,不是公开征集的歌曲。2012年初,平昌县邀请了聂正罡等专家到平昌采风创作歌曲,聂正罡来平昌采风后,回去经过一段时间的创作和修改,制成《江口水乡》歌曲小样给我们试用,当时署名词作者:聂正罡;曲作者:富大华;演唱者:菲儿。并不是芦菲所说报送的平昌形象主题歌应征歌曲,更不存在我们私自把《水墨平昌》改成《江口水乡》一说,而且在我们收到的应征作品中并没有看到《水墨平昌》。当时,征稿启事和最后获奖作品的公示,我们都是在网上公开进行的,也没有收到任何举报。
  对于周莉萍涉盗用歌声的指控,其代理人也进行说明,在当天的开幕式中,平昌县文化馆邀请周莉萍演唱《江口水乡》,周莉萍系职务行为,非个人行为,由于演唱时工作人员误播了带原唱的《江口水乡》小样版,鉴于现场观众多,为了应急处理,周莉萍只能对口型。事后,平昌县文化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向芦菲表示歉意并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向芦菲支付了各种侵权费、伤害及各种损失费共计15万元人民币。记者在平昌县文化馆与芦菲及其代理人刘爱辉所签定《协议书》上看到,在第一条显示“甲方平昌县赔偿乙方各种侵权费和伤害及各种损失费壹拾伍万元整(不包括乙方两人来平昌往返,食宿一切的差旅费费用另算)。乙方给甲方出示收据再签字确认本协议。”的字样。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庭审仍在进行中。本网将继续关注。 ●
2# 四姑娘山
 蜀猴 发表于: 2015-11-18 07:53:01|只看该作者

女歌手状告四川平昌县政府索赔500万元 今日开审

源自:华西都市报
  记者获悉,11月18日,吉林女歌手状告平昌县政府侵权索赔500万元一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2013年初,一部名为《江口水乡》的MTV在巴中市平昌县走红。吉林籍年轻女歌手卢菲偶然登录平昌县文化馆官网,发现该网上传的《江口水乡》视频中,声音分明是自己的,但“演唱者”却变成了供职于该单位的周丽萍。
  早在2012年10月,卢菲受作曲家富大华邀请,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从全国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后来歌名变更为《江口水乡》。在自己不知情且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周丽萍冒名假唱,且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
  平昌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该县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卢菲无关;周丽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此后,平昌县文化馆和卢菲多次接触,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双方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由文化馆赔偿卢菲15万元。
  卢菲认为,这份赔偿协议仅是对《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去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政府和周丽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巴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今年10月22日,原被告双方分别就是否构成侵权、假唱行为是否成立、索赔依据等焦点问题,进行交换和质证。11月18日,该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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