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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黄之锋等获释引港人不满 香港各界促严惩“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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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组织者黄之锋罗冠聪今日受审
源自:观察者网
  黄之锋与罗冠聪到香港西区警署受查。

  7月14日下午,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与学联秘书长罗冠聪,就去年6月在中联办外焚烧《“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一事,在律师陪同下到西区警署接受预约拘捕。两人分别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并获准保释,等候本周五公开审理。这是香港警方第一次正式控告学生领袖。
  香港警方证实,就去年6月11日在西区涉及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案件,警方在完成调查和征询法律意见后,7月14日于西区拘捕和落案检控22岁的罗冠聪和18岁的黄之锋,涉及分别一项和两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他们将于本周五(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黄之锋昨日称,他被控两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是因为涉及两名警员,但声言当日游行“完全合法”,没有占领堵路,是次被拘捕是“出乎意料、匪夷所思”。罗冠聪则称,他于上周获警方告知,昨日会同时拘捕和起诉他,他对是次拘捕感到“相当惊讶”。据港媒报道,黄之锋离开警署时自曝,至今已因不同事件累积十一条控罪。
  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袭击、抗拒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或在协助该警务人员的人,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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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6-8 19:48:02|只看该作者

“港独”头目无罪释放 曾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

源自:财经网

  从左到右分别是罗冠聪 黄之锋 陈伟业和黄浩铭(资料图)
  2014年,罗冠聪、黄之锋、黄浩铭和陈伟业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前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四人被控阻挠警方灭火。7日,香港东区法院判决四人无罪释放。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秘书长黄之锋、“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陈伟业2014年6月11日在中联办门外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的纸牌道具,四人行为被指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6月7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黄之锋、罗冠聪、陈伟业及黄浩铭等四人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全部不成立,但特别要求黄之锋应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恰当,又驳回其讼费申请,并为案中被黄之锋抢水瓶丢在地上的警员讨回公道,强调他“绝没有欺负小孩”。
  裁判官李绍豪认为,警员灭火需分秒必争进行,因现场狭窄人多,大纸牌有多处火头,对公众安全有即时危险。黄浩铭和陈伟业二人的阻挠令警员要分两次灭火,增加执勤难度。但因警员当时便衣执勤,虽佩戴委任证,李绍豪不排除两人未能即场辨识其身份。
  针对黄之锋及罗冠聪被指用背脊挡住警长,阻挠他前行向示威召集人了解状况,李绍豪认为,罗背对警长未有回望,不排除他并非故意挡路。与罗并行的黄则四次望向警长的方向,并移动身体阻挠,法官裁定其行为蓄意,但因警长前后用了40秒才走到召集人身边,工作好像无迫切性,黄即使令他走多几步,多绕几个圈,最多也只是“造成不便”。
  至于黄之锋在火被扑熄后,夺去警员水瓶丢在地上,李绍豪裁定只是在角落发生约五六秒的小事,若非有人叫喊“不要欺负小孩”,群众也不会起哄,与黄无关。警员虽被指骂离场,但其后又重返现场拾回水瓶“循环再用”,无须加班去完成警队物流工作。
  李绍豪强调,案中被黄之锋抢水瓶丢在地上的警员“绝没有欺负小孩”,即使他在示威者眼中不讨好,又受制于便装而执勤遇到困难,但他非为一己私利而做,而是为公众安全。相反,黄之锋应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为恰当。
  黄浩铭申请68.9元交通费及复印费获批,但因休庭后迟到两分钟被扣100元保释金,陈、罗则各获批数百元讼费。
3# 峨眉山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2-9 16:48:00|只看该作者

黄之锋等获释引港人不满 香港各界促严惩“港独”

源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
原文标题:黄之锋等获释引港人不满 香港各界敦促严惩“港独”

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等被特区终审法院“放生”。(图源:港媒)

  海外网2月9日电 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冲击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上诉维持原判,法官在判词中解释,涉及暴力的示威应当判监禁,不应有追溯力,故不能应用在此案。香港政界人士担心,若按此逻辑,“占中黑手”戴耀廷等或会获轻判,他们认为应对戴等人予以重判,以免纵容暴力冲击,损害法治,贻害未来。
  同时,香港市民团体“保卫香港运动”8日下午到特区终审示威,认为3人发起的非法“占中”,敲响了香港治安恶化的警钟,并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公民抗命”等暴行。

香港政界:3名“占中”发起者未审 量刑应重判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8日在接受港媒采访时指出,黄之锋等人本次上诉侥幸脱逃监禁,是因为特区终院以原诉法庭在裁决时,上诉庭仍未发出量刑的新指引,遂维持原判。不过,其他“占中”案件仍在审理中,他认为应当以新指引的规定判刑,才能体现法治精神,特别是违法“占领”情况严重,极具破坏力,法院更必须严肃处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坦言,特区终院的裁决给予大众十分混乱的讯息:终院既认同上诉庭的判刑指引,同时又称该指引不适用于黄之锋等冲击政府总部案,难免令人担心倘有滋事分子在指引以外采取极端暴力时,法庭也会轻判了事。
  葛珮帆批评,黄之锋等人在本案中非法集结,暴力冲击政府总部等犯罪行为证据确凿,对特区政府的执法人员以至普罗市民造成严重的伤害,很多受其煽动的年轻人更锒铛入狱,前途尽毁,特区终院应判以更重的刑罚。葛珮帆慨叹,特区终院这次判决,难免令人质疑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法院应检视本次的裁决是否合理,以维护司法公正,以免纵容违法暴力冲击的行为,贻害未来。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认为,上诉庭的新指引,量刑较旧有的严格,但估计其他涉及“占中”的“黑手”,会借特区终院指新指引“不具追溯力”的问题,称“占中”发生时上诉庭仍未颁布新指引,一旦罪成可能获轻判。他希望特区终审法院应尽快订出明确指引,以免有违法者“博乱”,千方百计去逃避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终审法院派代表(前排左二)接收请愿信。(图源:香港文汇报)

市民团体:严惩“港独”和“占中”暴行
  同时,香港市民团体“保卫香港运动”8日下午到特区终审示威,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公民抗命”等暴行。示威者在特区终院门前高呼“法院判决,全城震怒”、“姑息养奸,后患无穷”、“促请法院,严惩暴徒”、“双学三妖,入狱找数”等口号。
  示威者引述1983年香港上诉法院5位资深法官在The Queen v。Lau Chiu-Tak(1984HKLR23)一案的判决,指覆核刑罚的权力乃适用于特殊情况下,让上级法院必须更正下级法院的错误,同时法庭必须谨记过度轻判罪犯可能鼓励了其他人故意触犯同类刑事罪行。
  示威者指出,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在集会上声称“我们现在要夺回‘公民广场’”,同时煽动年轻支持者和学生冲入政府总部的广场结果在场学生齐声起哄,蜂拥越栏冲入广场,广场被霸占及造成多人受伤。
  示威者认为,黄之锋等3人明显是有预谋和配合去违法“占中”,完全不理会参与者的死活或严重受伤,以达成他们破坏社会秩序和拖垮政府之目的。上诉庭判处监禁的阻吓性刑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更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年轻人误堕法网。
  示威者批评,特区终院本次裁决,给人以“放生黄之锋等3人”的印象,与社会期望严惩暴徒的要求形成极大的落差,更令人以为暴徒行凶,破坏社会秩序与安宁将获得纵容,或会诱使更多年轻人犯法,为日后的政治事件暴乱埋下炸弹。
  示威者强调,为了香港的和平稳定,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公民抗命”等暴行,不认同“政治暴徒”口说“关心社会,不为个人利益,有崇高理想”就可轻易甩身不负责任。

林郑月娥强调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为请求轻判的理由不甚可取(截图源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不能以行使宪法权利为由犯罪
  香港特终审法院日前裁定3名违法“占中”人士冲击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件上诉维持原判,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日到立法会出席质询环节,批评反对派将此看得过分简单。她引述判词,强调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为请求轻判的理由不甚可取。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林郑月娥7日第二次出席半小时的质询环节,一共回答了十条问题,包括6名建制派议员、4名反对派议员,议题包括医疗、法治等。民主党许智峰称,终审法院裁定黄之锋等3人冲击政总东翼前地案件上诉维持原判,证明特区政府上诉完全错误。
  林郑月娥回应说,她预计有反对派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但事实并非如此,她建议议员详细阅读终审法院的裁决。
  林郑月娥表示,终审法院就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所作裁决,没有指律政司提出刑期复核做法错误;裁决为相关案件立下准则,且认同上诉法庭所做部分工作。林郑月娥引述裁决指,若涉案行为被裁定为犯罪行为,必然代表涉事者已逾越合法行使宪法权利,以及受制裁和限制违法活动之间的分界线;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包括表达自由权利为理由请求轻判,都是不可取的。
  林郑月娥继续指出,终审法院认同上诉法庭所指,在香港目前情况下,有相当必要对涉及暴力和大规模非法集结案件判处具有阻吓性的刑罚,上诉法庭做法十分适当,也符合上诉法庭须为将来判刑事宜作出指引的职责。
  据了解,香港终审法院本月6日对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等“占中”分子冲击特区政府总部案上诉作出维持原审判刑,黄之锋及罗冠聪分别被判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判缓刑1年,即三人毋须入狱。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认同上诉庭指面对有暴力成分或非法集结案件,法庭有需要以更严峻方式处理,即使有较低暴力成分;以“公民抗命”等作为动机,都不应在判刑上起着太大(抵消刑事判决的)作用。但马道立说,此次案件在上诉庭覆核刑期时,明显不恰当引用判刑指引,以大幅度及更严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据了解,曾组织和参与非法“占中”的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2014年闯入特区政府总部广场,于2016年7月21日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犯有“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和“参与非法集会罪”。特区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后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监禁,香港高等法院去年8月17日对此作出判决,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周永康被判监禁7个月、罗冠聪被判监禁8个月。而后,3人获批终审上诉许可,3人向终审法院就刑期提上诉。(海外网 侯兴川)
4# 金佛山
 李雪 发表于: 2019-8-7 18:22:20|只看该作者

“港独”头目会美领馆人员 美乱港幕后黑手疑曝光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港独”组织头目会美领馆人员 美乱港幕后黑手疑曝光

  中新网8月7日消息,据香港文汇网报道,有网民6日下午约5点半,在香港金钟万豪酒店大堂无意间发现,“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罗冠聪等人,与一名外国女性在商议事情。
黄之锋(左二)、罗冠聪(右三)等人正与Julie Eadeh(右二)密谋。图片来源: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摄
  目击者表示,当他们见到她“looks very American”时,便表现得非常恭敬,好像见到自己的“大老板”那样。
  经记者查证,这名外国女人是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组主管(The political unit chief of USCG)Julie Eadeh,有分析指他们的密谋与近期香港局势发展有直接关联。
  聚焦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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