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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关于清代藏史及驻藏大臣研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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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藏学  : 祁美琴 赵阳
  [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清代藏史及驻藏大臣研究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就学术界在“驻藏大臣”概念厘定、人数统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从“驻藏大臣”的职官性质、任官来源分析其权威问题,以期对“驻藏大臣”的执政效果予以重新评价。
  关键词:清朝;驻藏大臣;权威,评价
  一、关于研究现状的调查
  任何学术研究,都需要在总结中继续前行和向上攀登。藏史的研究亦不例外。张永江先生在《近年来清代边疆民族史研究的进展和新趋势》一文中(《清史研究》2008年第2期)曾就“西藏地区与藏族”部分进行总结,指出“清代藏史的研究,关心点依然集中在清朝在西藏的政策与施政过程、达赖班禅系统与喇嘛教等老问题上,重复研究不少”。这段话,笔者十分赞同。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国内清代藏史的研究状况,笔者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图书馆”永巴所辑的历年“全国藏学研究论文资料要目索引”进行了初步统计。统计结果表明,近10年来(1998~2007)清代藏史研究学术论文共计170余篇,其中与治藏政策及其实施过程的考察有关的论文共计100篇左右;达赖喇嘛、班禅系统及其与宗教有关的研究有12篇;从西藏地方史的角度探讨西藏及藏族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研究占有相当的分量,共35篇;此外研究近代以来英国侵略西藏及西藏反抗入侵的战争方面的文章有9篇;其他为文献、史实考证方面的成果。①(注:历年《全国藏学研究论文资料要目索引》分别刊登在《中国藏学》翌年的第1~2期上,本文所作的统计以“历史”部分为基本来源,并参照了其他相关部分。)总体来看,在170余篇论文中,政治史的研究占据绝对的多数,约有140篇左右,经济史的研究有14篇,其他为社会、灾荒、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值得重视的是,相关论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水平均未能突破或超过已有的专著,也印证了张永江先生提出的“重复研究不少”的观点并非虚妄之谈。目前的这种研究现状说明,在清代藏史研究中,由于国内外的“藏独”等分裂势力的干扰,国内的研究者大多受政治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自己的研究,不断回答“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的问题,这就使他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清朝治理西藏以及西藏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等史实的研究上,因而使政治史成为学界关注最多的研究领域。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国外的研究情况正好和我们相反。《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是中国藏学专家王尧、张植荣、陈庆英、王启龙等主持编辑的一套专门介绍国外藏学研究成果的不定期论文集,从1983年至今已经出版了18辑,从所选编的历史文章来看,主要集中在两个时间段,即五世达赖喇嘛之前和近代以后;从研究内容看,主要涉及西藏社会、宗教、文化、文献调查等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一篇专门介绍清代治理西藏以及与驻藏大臣有关的文章。从有关学者对国外的藏学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现状的分析来看,与《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一致。国外的藏学机构和研究者,更多的研究课题集中在宗教学、文献学领域,而社会学等现代学科领域关注的对象,主要为国外藏民居住社区和国内清以后乃至现代藏区的调查研究,几乎看不到反映清代藏史的研究计划和成果。①(注:索珍:《德国主要涉藏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现状分析》[J](《中国藏学》2008年第2期)、《美国主要涉藏研究机构和藏学研究人员现状及其分析》[J](《中国藏学>2006年第2期)、秦永章:《当代日本的藏学研究机构及出版物》[J](《西藏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谢继胜:《国际藏学研究新动向──第九届国际藏学研讨会论文综述》[J](《中国藏学》2001年第l期)等。)中外学者对待有清一代藏史的研究取向和明显的“为我所用”的政治倾向,既不利于国内外学者的对话和交流,对清代藏史研究乃至藏学学科的健康发展也会有阻滞作用。这种状况应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与此同时,笔者就近30年来有关驻藏大臣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统计,见下表。
除了过去萧金松、吴丰培及曾国庆的专著之外,上表中相关的学术论文共计35篇,其中近10年间以驻藏大臣为题的成果有17篇,占据一半,说明在政治史的研究中,驻藏大臣的研究仍然是吸引研究者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是,与清代藏史研究的现状相同,驻藏大臣的主要研究成果依然集中在少数发表研究专著的学者中,其他学者的研究虽不乏佳作,但研究重点仍然停留在补充和完善已有的成果层面,很少发掘新的研究领域,且成果的学术水平难以超越已有专著所取得的成就。驻藏大臣制度无疑是清代治藏的关键,所谓“由驻藏大臣撰写的一部近二百年的驻藏大臣制度史,实际上就是清代西藏的政治史”。①(注: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J],《中国西藏》1998年第2期。)驻藏大臣的角色和地位如何,是解开清代统治西藏方式、过程乃至效果的锁钥所在,这是吸引几代从事藏学研究的学者专门致力于“驻藏大臣”问题研究的原因。但是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相关研究大多依然局限在史料耙梳和史实描述以及就藏事论藏史的层面上。具体而言,目前学术界有关驻藏大臣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驻藏大臣设置时间、衙署位置、遣官人数等基本史实的考察方面 关于驻藏大臣设立的时间,观点基本上趋于一致,认为康熙四十八年、五十九年、雍正二年、三年、四年虽有派人驻西藏办事,但是这些人均属于临事任命,并无固定的任职期限和明确具体的履藏职责,亦无相关衙门机构的设立等,因而只能视为是驻藏大臣的酝酿、试办阶段。而从雍正五年正式任命内阁侍读学士僧格和副都统玛拉驻藏办事开始,设立驻藏大臣衙门,驻藏大臣任期、员额、职责等方面逐渐明确和固定下来,直到清末。②(注:国庆:《关于驻藏大臣设立的几个问题》[J],《青海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张羽新:《驻藏大臣政治地位和职权的历史考察》[J],《中国藏学》1998年第2期。)
  关于衙署位置的考察,主要是欧朝贵的研究成果,认为驻藏大臣驻地及衙署曾经变动,先后于大昭寺东北方向的通司岗(即双忠祠所在地)、甘丹康萨(珠尔墨特那木扎勒私宅)、扎什城(拉萨以北7里处、前扎什衙门兵营的前面)、拉萨正街商上官房,以及大昭寺西面的鲁布地方为衙署办事。③(注:欧朝贵:《清代驻藏大臣衙门考》[J],《西藏研究》1988年第1期。吴丰培、萧金松的著作亦吸收了他的研究成果。)
  关于驻藏大臣从雍正五年正式设立以来,在有清一代的派驻人数,有不同的说法。有张云侠的138任说①(注:张云侠:《略论清代驻藏大臣的设置、职权及有关问题》[J],《社会科学研究》1985年第3期。);有欧朝贵的160余任说②(注:欧朝贵认为从雍正五年“直到清王朝灭亡的宣统三年(1911),共一百八十五年间,派驻藏大臣一百六十余任”(《清代驻藏大臣衙门考》,《西藏研究》1988年第1期;《清代驻藏大臣的衙门》[J],《中国西藏》1994年第5期)。);有顾效荣的169任136人说③(注:顾效荣根据《清实录藏族史料》一书的附表“清代驻藏大臣年表”所作的统计,“统计此表,得正大臣共八十四任,副大臣共八十五任,总共为一百六十九任。其中复任者三十三人,扣除次数,即清王朝先后向西藏派正副驻藏大臣总计为一百三十六人”(《清代设置驻藏大臣简述》[J],《西藏研究》1983年第4期)。);有百科全书的135任106人说④(注:《中国大百科全书》[Z],“驻藏大臣”,记载办事大臣83任,计57人(包括再任及三任),帮办大臣52任,计49人。);有萧金松172任136人、实际到任121人说⑤(注:不包括清末宣统年间增置的2名驻藏参赞。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M](台湾:唐山出版社,1996年)附录一“清代驻藏大臣一览表”。但是笔者经过对该表的仔细核算,曾任驻藏大臣并非136人,而是131人。);有国庆的173任136人、实际到任114人等观点⑥(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年;国庆:《关于驻藏大臣设立的几个问题》,《青海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国庆在《清代驻藏大臣一览表》[J]后的说明中,记为171任、132人,实际到任114人,看来后来的著作又有修正(《西藏研究》,1986年第3期)。)。不过只有国庆、萧金松的统计有“表”可以作为考证的依据,其他的观点只看到统计结论。
  从萧文、国文的统计数据分析,两者的共同点有二:其一,他们都认为驻藏大臣始于雍正五年,且初无定员,多则4、5人,少则1人;职掌也不明确,有总理、协理等多种称谓,乾隆十四年起复为2人,皆称办事大臣。乾隆四十五年起始有协办和帮办之名。驻藏大臣终于宣统三年,这是第一个关于内涵界定的共识性认识。其二,他们都认为帮办大臣74人次(任次)。
  国文和萧文的不同之处,举其大端,亦有二:其一,国文认为驻藏办事大臣凡“97任次”,萧文认为驻藏办事大臣凡“98人次”。其二,他们关于重任及转任的统计次数大相径庭,国文认为实际到任114人,萧文认为实际到任121人。国文和萧文统计不同的原因:第一,国文和萧文关于驻藏办事大臣的选任标准是完全一致的,即乾隆四十四年之前驻藏的大臣,不分协理大臣还是总理大臣,一并入选。乾隆四十四年后只选驻藏办事大臣,帮办大臣不选。两表的出入在于对庆麟的界定,萧文中认定庆麟为“办事大臣”,国文中认定为“帮办大臣”。查《清史稿·疆臣年表》“召庆麟驻藏办事大臣”⑦(注:《清史稿·疆臣年表十》[Z],第8089页。),可以推定国文误,少算1人。另,国文将光绪朝的“色楞额⑧(注:《清史稿·藩部传七》[Z],第14554页。)”误作“额楞色”。所以,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按照国庆和萧金松共同采用的标准计算,清代驻藏办事大臣任次应该是98次,帮办大臣任次74次。第二,关于实际到任人数的考订比较复杂。萧文认为驻藏办事大臣实际未到任4人次,国文认为5人次;萧文认为未到任帮办大臣11人次,国文认为14人次。
  除了国庆、萧金松的“驻藏大臣表”之外,《清代驻藏大臣传略》《清朝驻藏大臣大事记》二书亦列载了驻藏大臣事迹和史料,其名录与二表也有差异。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前辈学界对驻藏大臣的内涵界定不同。《清实录》第一次出现“驻藏大臣”一词是在雍正六年,“驻藏大臣马腊、僧格,即往布达拉地方,守护达赖喇嘛”⑨(注:《清世宗实录》[Z],卷71,雍正六年七月。)。当时的驻藏官员有“总理”和“协理”之分,“其藏内事务,着玛拉、僧格总理:迈禄、包进忠协理”⑩(注:《清世宗实录》卷72,雍正七年六月。)。雍正九年又出现了“西藏办事大臣”一词,“谕大学士等……尔等已行文与总督鄂尔泰及西藏办事大臣等”⑾(注:《清世宗实录》卷109,雍正九年八月。)。但更多的情况下,上谕甚至连派遣的名分都没有,只有一句简单的“办理事务”,比如雍正十二年“驻扎西藏镶黄旗满洲都统青保、大理寺卿苗寿,缘事革职。以散秩大臣伯阿尔逊、镶白旗蒙古副都统那苏泰,前往西藏,办理事务”。⑿(注:《清世宗实录》卷140,雍正十二年二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史料中也有同时出现“驻藏大臣”与“驻藏办事大臣”两个“任命”,说明当时二者尚有区别,比如乾隆五十四年“西藏办事大臣巴忠、驻藏大臣舒濂、普福奏”①(注:《清高宗实录》[Z],卷1339,乾隆五十四年九月。)。到清中后期,又出现了“驻藏帮办大臣”一词,比如道光十三年“命西藏办事大臣兴科来京,以驻藏帮办大臣隆文为西藏办事大臣”②(注:《清宣宗实录》[Z],卷229,道光十三年正月。)。按光绪朝《清会典事例》记载:“西藏。办事大臣一人;帮办大臣一人。雍正五年,西藏设驻扎办事大臣二人”③(注:《清会典事例·兵部一·西藏》[Z],卷543。)。又载:“西藏官制。驻藏大臣二人”④(注:《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官制》[Z],卷977。)。按照《清会典事例》的记载,“驻藏大臣”就是“驻扎办事大臣”,而依照《清实录》的说法,“驻藏大臣”不同于“西藏办事大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分歧呢?笔者经过考订发现,有清一代,“驻藏大臣”使用并不很规范,或者说并不是一个专有名词,有时候它仅仅指驻藏帮办大臣,有时候它指驻藏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有时候它指的是驻藏总理事务的大臣。而今人做概念界定的时候,把“驻藏大臣”作为一个规范的概念,预设它有一个明确的内涵,而这种预设的前提其实是不存在的。在清朝的语境下,“驻藏大臣”是一种非规范性词汇,内涵缺乏明确预期,今人研究语境下的“驻藏大臣”是一种被重新赋予内涵的历史词汇。
  经过比对,可以看出统计中有争议的人选主要集中在驻藏大臣设立伊始和晚清改革期间,如在吴丰培、曾国庆编纂的《清代驻藏大臣传略》中,传主136人,包括了雍正六年间入藏的“协理”大臣迈禄、周瑛、包进忠,但是《清代驻藏大臣一览表》(包括国庆发表在《西藏研究》1986年第3期及后来出版的专著附表)中此3人未入表,而“一览表”中道光年间的鄂顺安,清末的左右参赞罗长椅、钱锡宝则没有入传。笔者经过对萧金松、吴丰培、国庆等人的“表”以及“传略”、“大事记”等材料的梳理,将各处记载的驻藏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办事大臣、帮办大臣以及驻藏大臣全部计算在内,包括参赞罗长椅、钱锡宝、代理钟颖在内,共有141人以大臣身份驻扎西藏办事。这141人的姓名如下:雍正时期的玛拉、僧格、迈禄、周瑛、包进忠、青保、苗寿、李柱、阿尔殉、那苏泰、周起凤;乾隆时期的杭奕禄、纪山、索拜、傅清、拉布敦、同宁、班第、那木札勒、多尔济、舒泰、兆惠、萨拉善、伍弥泰、官保、集福、福鼐、傅景、阿敏尔图、玛瑺、托云、莽古莱、常在、索琳、恒秀、留保柱、恒瑞、保泰、博清额、庆麟、雅满泰、佛智、舒濂、巴忠、普福、奎林、鄂辉、额勒登保、成德、和琳、和宁、松筠;嘉庆时期的英善、福宁、成林、策巴克、文弼、玉宁、隆福、阳春保、庆惠、丰绅、瑚图礼、祥保、喜明、珂什克、玉麟、灵海、文干(宁);道光时期的那丹珠、保昌、松廷、敦良、广庆、惠显、盛泰、兴科、隆文、徐锟、文蔚、嵩濂、那当阿、庆禄、鄂顺安、关圣保、讷尔经额、孟保、海朴、讷勒亨额、钟方、琦善、瑞元、文康、穆腾额、斌良、崇恩;咸丰时期的额勒亨额、宝清、海枚、谆龄、赫特贺、毓检⑤(注:毓检于咸丰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病故于赴任途中,见录副奏折《山西巡抚恒春奏为新任驻藏大臣毓检由京赴任途中在介休县境病故事》,咸丰五年正月初六日:档号03~4106~017,缩微号277~0845。)、满庆、安诚(成)、恩庆、崇实、景纹;同治时期的福济、瑞昌、恩麟、德泰、承继、希凯、松淮;光绪时期的桂丰、锡缜、色楞额、维庆、鄂礼、崇纲、文硕、尚贤、升泰、长庚、绍缄、奎焕、延茂、讷钦、文海、裕纲、庆善、有泰、桂霖、凤全、联豫、张荫棠、赵尔丰、温宗尧、钱锡宝、罗长椅、钟颖。
  2、驻藏大臣的职权和地位的考察 目前关于驻藏大臣职权和地位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强调驻藏大臣身份的特殊性,认为历任驻藏大臣是“钦差”,直接受皇帝指挥,禀承中央政府政令办事;其奏章直陈,不隶属中央部院。⑥(注: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中国西藏》1998年第2期。)虽然驻藏大臣的政治地位和职权,有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即从雍正五年至乾隆十五年的大约20余年的监督藏政时期、从乾隆十六年至乾隆五十八年的大约40年的与达赖喇嘛共理藏政时期、从乾隆末年到清朝灭亡的130余年的主持藏政时期。但是其地位和职权却是一贯的,即“驻藏大臣既是‘钦差’,又是西藏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其法定地位和职权,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总揽事权,主持藏政”⑦(注:张羽新:《驻藏大臣政治地位和职权的历史考察》,《中国藏学》1998年第2期。)。
  二是与达赖喇嘛、班禅地位进行比较,认为驻藏大臣主持一切政要,在理论上,虽与达赖喇嘛、班禅地位平等,但在实际权力的实施上,则远超其上,位高权大,凡是包括达赖喇嘛、班禅在内的西藏地方各级重要官员,都要遵其指示、受其挟制。①(注: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中国西藏》1998年第2期。相关的成果包括刘丽楣:《关于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相见礼仪问题》[J](《中国藏学》1997年第1期)。)尤其是《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制定,“标志着清朝政府的西藏政策已发展到比较完备的阶段……至此,驻藏大臣的政治地位已远在达赖喇嘛之上,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统治和管理已通过驻藏大臣得到充分的体现”。②(注:刘丽楣:《关于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相见礼仪问题》,《中国藏学》1997年第1期。)针对晚清驻藏大臣权力有所削弱的情况,有些学者强调指出,从鸦 片战争到清末的70余年间,驻藏大臣地位并未受到动摇,依然“代表清朝中央督办西藏地方的行政、吏治、司法和财政事务,并直接掌握外交及防务大权。西藏地方无论是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得尼,还是噶厦政府的僧俗官员,仍然和过去一样‘禀命驻藏大臣办理’地方事务,仍然以臣属和属员身份执行清朝中央的各项管理政策”。③(注:余长安:《论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治理政策》[J],《中国藏学》1992年第3期。)
  三是从法律规定的驻藏大臣的职权范围和实施情况进行考察,认为驻藏大臣是代表中央政府治理西藏的全权代表,是清政府治藏政策的实行者和贯彻者。尤其是《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以法律手段对驻藏大臣应有的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包括行政人事权、宗教监管权、兵权、司法权、外事权、财税权等,而且与以前相比大为提高,并采取各种措施,以保障其权力的实施。从而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代表中央政府治藏的西藏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由此进一步确立了自元朝以来,中央王朝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地位”④(注:彭建英:《试论清朝的治藏方略》[J],《西北史地》1997年第2期。)。同时强调“我们不能因为驻藏大臣中有几任庸才,出现了一些失误、腐化和民族压迫,就根本否定驻藏大臣制度”。⑤(注:曹育明:《从西藏封建社会结构的特点看清代驻藏大臣的设置》[J],《中国藏学》1992年第3期。)
  就以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而言,凡是涉及史实考证和史料发掘方面的问题,即使观点有所差异,也不会影响整体的研究结论。凡是涉及领域敏感、历史过程本身较为复杂的问题,要得出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和结论却不容易。所以,笔者以为,目前应该突破“就藏事而论藏史”的研究局面,从清代职官制度和治边政策的总体方面予以考量,或许能深化我们对驻藏大臣的职权和地位的认识。
  二、关于驻藏大臣的权威问题
  众所周知,清代对今天的蒙古、西藏、新疆等边疆地区的统治,实行的是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建立基于两个条件:一是统治基础薄弱,即清朝的统治缺乏对前朝的继承性,而是在所谓的“新疆”上进行新的统治;二是新的统治又要充分体现中央政府的绝对统治权威。在此基础上,为了不使统治遭遇更多的阻力,清朝统治者在统治思想上继承了历代中原王朝治边政策中的羁縻思想,在统治方式上采取了“因俗而治”,即在尊重本民族传统习俗、制度及情感需要的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在主要事务上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的所谓的军政合一的方式。当然,这是就蒙、藏、回三地的共同特性而言,实际上,由于纳入清朝统治的过程不同,各地区、民族、民情的不同,清朝在不同地区实行的军政合一统治的方式和实施效果亦有差别。这里,我们将通过对西藏驻藏大臣的职官性质、品级和选派标准的考察,分析清朝驻藏大臣的权威,进而揭示清朝对西藏的统治方式以及实施进程的演化。
  (一)驻藏大臣的职官性质
  有的学者将清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以统治方式的差异,分为直省制和军府制两大类型。其中军府制实施的地区主要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朝廷派将军、都统、大臣等,负责镇抚事宜”;“将军和都统是代表皇帝全权处理该地区镇抚事宜的,不只是军事长官,也兼具行政职能,有时还负有外交使命。大臣主要是指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和领队大臣,亦系军职。他们或佐助将军,掌划机宜,也有独领一方,通筹全盘事务的”。①(注:郭松义等:《清朝典章制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181页、第199页。)
  其实“军府制”的实质,就是将“钦差”性质的边疆大员制度与内地实行的军政分离的督抚制度相区别。“边疆大员”中的“主角”是手握军权的边疆各地的驻防将军及驻防大臣。钱实甫在《清代职官年表》中设有“驻防大臣年表”,其“例言”称:清代“驻防大臣数量颇多,故只列入高级的将军,都统、副都统等均不备载。西宁和西藏的办事大臣既不完全同于其它一般的办事大臣,也同驻防将军并不一样。为了便于适当明确清政府对于青海和西藏等地的控制,特附列于此。”②(注: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例言》[M],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即将“西宁办事大臣”、“西藏办事大臣”附于驻防将军之列,说明编者看重的是其兼具“驻防将军”的军事职能。但是,编者同时亦声明二者的区别。而台湾新修《清史·职官志四·武职、藩部土司各官》一书,则将“各省驻防将军等官”和“各处驻扎大臣”分列,在将绥远城将军、伊犁将军置于“各省驻防将军”下的同时,又将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库伦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西藏办事大臣置于“各处驻扎大臣”之列,说明编者注意到二者在兼具行政官员这一点上的差异。③(注:《清史》[Z],第二册,台湾国防研究院印行,1961年。)
  不过,从以上不同的分类就可以发现,所谓的“边疆大员”制度之下,又有将军、都统、大臣等不同官称、不同品级、不同隶属关系、不同职能等的区别,因此用“军政合一”笼统概括清代统治边疆的方式,虽然容易与内地的统治方式相区别,却掩盖了清廷在边疆治理中追求不同的统治目标和统治进程的客观存在。台湾萧金松先生对驻藏大臣制度的研究有深刻的见解,亦指出驻藏大臣与清廷对内地、甚至对新疆等地的统治方式,有很大的差异。
  实际上,在清代的各种记载官制的官书中,均无各类“办事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的官衔和品级的记载。清代在新疆、青海、西藏、蒙古地区所设办事“大臣”一职,计有驻藏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青海西宁办事大臣,蒙古库伦办事大臣,新疆科布多参赞大臣、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乌鲁木齐亦初置参赞大臣,复改设都统,下辖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八城办事大臣,除乌鲁木齐因时间短不计在内,合计各类“大臣”共15种类。清制,凡武职官之任,有兼任,有协任,有派任,而“西宁、库伦办事各大臣,驻藏大臣,皆由钦派。”④(注:《大清会典》[Z],卷46,“武选清吏司”。)虽然“大臣”与将军、都统的任命都属于皇帝特授官职,但是“将军”、“都统”均属专职,而“钦差大臣”则属于带缺“专任办事”。关于这些“大臣”的职官性质,有两条资料可以说明:
  乾隆二十九年奏准,现在职官奉特旨赏给侍郎、副都统等职衔,除仍在原职上行走者,毋庸开缺外,凡奉旨赏给职衔、差往各处驻扎经年办事者,吏部即将该员原缺奏明,另行补放,其非驻扎办事,若原缺果系紧要,听该衙门自行奏明,开缺另补。
  五十一年谕:凡差往新疆大臣在京职任既不开缺,嗣后驻藏大臣,亦不必开缺。⑤(注:《大清会典事例》,卷33,“满洲铨选”。)
  可见,所有的“大臣”一类官员,均为“奉旨赏给职衔、差往各处驻扎经年办事者”,办事期间,他们原有的官缺职任仍在(除乾隆二十九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有变化外),这是因为“钦差”不是官职,因而要保留原有的官缺和品级。这就是各类“大臣”在职官体制中的特殊所在。其实“大臣”的有官无品,体现了“皇权”的延伸和皇权对官缺的剥蚀。但是,在官僚制度垄断社会秩序的封建时代,官职本身的不确定和模糊,体现出驻藏大臣制度的缺陷,造成官员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个人因素。进而在中央与地方、皇权与地方官之间彼此实力发生消长甚至产生利害之争的时候,“钦差”的地位受到质疑和动摇,这也许是一直以来驻藏大臣的地位因时事变迁而发生变化的原因。
  (二)驻藏大臣原官职及加衔的品级
  关于驻藏大臣的权威问题,主要是在与达赖喇嘛地位的对比中引发的争议。以往的研究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上或者制度规定上;二是在相见礼仪上;三是实际权力的行使上。学者们的研究表明,在这些可对比的方面,均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政治背景下,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或变化的过程。影响这种过程或变化的因素有很多,其中通过分析驻藏大臣原任职官品级的变化或许能够帮助我们对这种历史事实作出更加客观的辨识。
  从驻藏官员所涉及的品级来看,文官主要有从一品的尚书,有正二品的侍郎,从二品的内阁学士、巡抚,正三品的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奉天府尹、太常寺卿、按察使等,从三品的太仆寺卿,正四品的道员,从四品的内阁侍读学士、知府,正五品的郎中。武职主要有从一品的将军①(注:清代旗兵的最高长官为将军,从一品,与加尚书衔的总督品位相同。清代在全国设将军13人,分别驻扎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等地。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十三将军中以盛京将军所统辖官兵最多,有17000多人;以成都将军所统辖官兵最少,只有1900多人。定边左副将军(乌里雅苏台将军),从一品。)、都统②(注:八旗兵满、蒙、汉军共24旗,每旗设都统1人,副都统2人,下设参领、副参领、佐领等。都统的官阶与将军同,也是从一品。全国仅设都统2人,分驻于张家口与热河。)、提督③(注:提督为各省绿营的最高长官。),正二品的副都统④(注:都统驻守之地区若有将军者,则由将军兼辖。若无将军者,则独立行使权力,其防务可直达兵部,甚至可向皇帝奏事。全国能独立行使权力的副都统有4人,分别驻防于直隶密云、山海关、山东青州、甘肃凉州等处。属将军兼辖的副部统有29人。)、总兵⑤(注:总兵为武职正二品官,管辖本标及所属各协、营,镇守本镇所属地区,受本省总督与提督节制。总兵也分为陆路与水师两种,全国有陆路总兵70人,水师总兵13人,共计83人,分布在内地19省,只有东三省不设绿营总兵。);从二品的西宁办事大臣;正三品的一等侍卫、正四品的二等侍卫、正五品的三等侍卫、正六品的蓝翎侍卫等。
⑥根据国庆:《驻藏大臣一览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附表》、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附表》《清朝驻藏大臣大事记》《清代驻藏大臣传略》等。本表只统计乾隆朝至光绪朝驻藏官员126人的情况,其品级以初次派驻西藏为准,无诊武官、文官凡知有加衔者均以加衔为准。
①(注:出处、原则同“武官”表。此处为未加武职衔的来自文职的驻藏官员。)
  从以上武官与文官统计表可以看出,驻藏大臣一般来自武官或文官加武职衔,只有少数人是以文职身份直接出任的,由此可看出驻藏大臣的军事职能。
  下表则是对驻藏大臣来源职位的统计,可反映驻藏大臣职位在选派官员中的规律和个人为官经历方面的要求。
②(注:根据国庆:《驻藏大臣一览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附表》、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附表》《清代驻藏大臣大事记》《清代驻藏大臣传略》等统计。本表只统计乾隆朝至光绪朝驻藏官员130人的情况,以任前实际任职为准。)
  从上表可知,在130人的驻藏大臣中,约71%的驻藏官员来自二品以上的官职,说明驻藏大臣虽然为“钦差”,但是清廷在选择人选的时候是有原则可循的。同时,来自驻防八旗副都统以上武官有40人,来自宫中侍卫的9人,来自边疆地区的大臣20人。相反,来自文官的职位较为分散,最多的内阁侍读学士和内阁学士加起来只有11人,其他均为1至2人。来源品级从一品至六品不等,相差较大的事实,又说明这种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是打了折扣的。具体各个时期而言:
  乾隆年间41位驻藏大臣的来源职位,主要有几个层次:一为八旗都统、副都统,二为部院尚书、侍郎加副都统衔,三为从各地抽调,如有5人曾有出任青海西宁办事大臣的经历,还有来自绥远城将军、成都将军、库车办事大臣、伊犁参赞大臣等任上者。乾隆五十五年五月,时任驻藏大臣舒濂因故被革去副都统,只赏给三品职衔,乾隆帝以其“职衔既小,其驻藏办事大臣关防著普福执掌办事”。随后七月,普福因办事姑息,又被革去侍郎,降为三等侍卫。则被开缺。①(注: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M](上册),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第345页。)说明当时对出任驻藏大臣的品级有明确的标准。
  嘉庆年间,仍然坚持了乾隆时期的选调标准,同时,增加了不少来自头等侍卫、御前侍卫者,或为内阁侍读学士赏头等、二等、蓝翎侍卫者,还有从和阗、叶尔羌、阿克苏等处的办事大臣中抽调者。嘉庆六年,福宁出任帮办大臣时,嘉庆帝以“驻藏大臣职任紧要,升三等侍卫福宁为头等侍卫”②(注: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上册),第354页。),说明此时的人选条件有所放宽,已经不像乾隆年间那样严格了。道光时期,与之前比较,较大的变化是有来自内地的革职巡抚赏蓝翎侍卫、来自陕西潼商道等道员任上者,还有库伦办事大臣赏三等侍卫头衔者,说明对选任者的标准与嘉庆年间的情况类似,变化不大。
  光绪年间,驻藏大臣的职衔和出身又较为整齐,除来自副都统者外,均加副都统衔,且多位来自内阁侍读学士或内阁学士,即使有选自地方州县官者,均来自与西藏邻接的川、贵两地,温宗尧虽调自江苏,然因其精谙法律,乃为赞赏藏卫交涉,被赵尔丰所荐用。
  综上可知,除乾隆和光绪时期驻藏大臣的选派基本上具备副都统以上职衔外,嘉庆、道光、同治、咸丰各朝的驻藏大臣队伍在身份和地位上缺乏稳定性。又因驻藏大臣身为“钦差”,不属于正式的官职,其来源职位的品级就成为判定其身份和地位的一种主要的标准。清后期驻藏大臣地位受到质疑,显然与这种来源职位的不稳定和降低是分不开的。我们的分析也表明,嘉道时期是驻藏大臣来源职位最混乱的时期,也是清廷在西藏的统治真正受到挑战的开始。光绪时期,虽然来源职位并不完全稳定,但是任职官员本身的为官背景和加衔的标准方面相对稳定,这与晚清加强边疆内地化的趋势和出现了一些强势的驻藏大臣的历史实践是相一致的。
  与此同时,我们再将驻藏大臣原职官品级和西藏地方官员品级进行比较,问题会更加清楚。驻藏大臣的地位和职权无疑来自皇帝的授权,你可以说“钦差”等于皇帝本人的“替身”,但是“替身”毕竟不同于皇帝“本人”,所以“钦差”本身的地位和身份必然影响到其权力的运作。驻藏大臣的“品级”加衔后最高品级为从一品的将军,最低时为正六品的蓝翎侍卫,而藏地僧俗官员的“品级”如噶伦、孜本等为三品、四品官员。用“四品”、“五品”甚至“六品”的驻藏官员领导“三品”、“四品”的噶伦、孜本等,其权威受到挑战和质疑或许是可以解释的。所以“钦差”官员来源及本身职衔的不确定性,无疑也是清廷治理西藏的过程充满争议和不确定的原因所在,希望这一点能够引起学术界就清朝治边中“边疆大员”制度重新思考和评价。
  三、关于驻藏大臣执政效果的评价
  关于驻藏大臣执政效果的评价,是说明清代治藏政策和治藏效果最为关键的问题,而驻藏大臣执政效果如何,又与驻藏大臣的职权、实际作用等联系在一起。
  学术界的研究证明,从整体来看,治藏大臣的职权有一个不断扩大和完善的过程。关于驻藏大臣职权的变化,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1、吴丰培、曾国庆的五阶段论,认为驻藏大臣的职权经历了雏形(1727~1751)、明定(1751~1789)、扩大(1789~1794)、完善(1794~1845)、松弛(1845~1911)五个不同的阶段;2、萧金松的三阶段论,认为驻藏大臣的职权经历了初期的确立(1727~1792)、中期的扩张(1793~1843)、后期的演化(1844~1911)三个阶段;3、张羽新的三时期论,即认为驻藏大臣的职权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监督藏政时期(1727~1750)、与达赖喇嘛共理藏政时期(1750~1793)以及主持藏政时
  期(1750~1911)。
  实际上,驻藏大臣职权的确立和实际运行是两个问题,张羽新的文章重在考察前者,回答了驻藏大臣的职权从无到有、从间接参与到直接主持的发展过程,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驻藏大臣在清代管辖西藏中的重要地位;而吴、萧的观点,主要建立在对驻藏大臣实际权力的运行上,反映出作者重在考察驻藏大臣职权行使的结果,为我们评价驻藏大臣的执政效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相对而言,吴、曾的观点虽然明确具体,然而将鸦 片战争以后驻藏大臣的执政效果笼统用“松弛”来概括,显然有些片面,从上文驻藏大臣选派的情况看,至少光绪年间的情况是在加强。萧文的论述则关照到了其中复杂的状况和变化。
  此外,以下一段评论基本上可以代表国内学术界对有清一代100多位驻藏大臣执政效果的“盖棺定论”:
  “纵观有清一代百余位驻藏大臣,良莠不齐,贤愚各异,臧否互见。驻藏前期(雍乾时期),清王朝鼎盛强大,驻藏大臣中出类拔萃、政绩卓然者众,个别甚至奋不顾身,为国捐躯。如僧格、玛拉、青保、苗寿、傅清、拉布敦、和宁、松筠等等。而驻藏中后期(嘉庆朝至终清)虽有文硕、张荫棠、赵尔丰、联豫等奋发有为者,然误国偾事者、庸庸碌碌者也有之。”①(注: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中国西藏》1998年第2期。)但是,随着历史资料和档案文献的不断丰富和挖掘,以及学者们对驻藏大臣的个案研究的深入,使我们对驻藏大臣的执政效果的整体评价也将更加的客观。笔者以为,驻藏大臣前后期的不同表现,固然与其个人的素质有关,但是关键还是时代和统治者的决策在发挥主导作用,有清一代的不同时期,统治者根据时势的变化,赋予驻藏大臣的任务、目标有所不同,驻藏执政效果如何,关键还要看历史赋予了其什么样的使命。
  从前文对驻藏大臣的选派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驻藏大臣设置之初,雍正皇帝要求驻藏大臣“尔等须妥为恭敬优待,倍加宠爱,尽随其愿,使之欢悦。年轻之人,倘有悖理之处,将不顺从,务以善言抚慰,尽力勤慎”。①(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事务类》[Z]转引自马林:《雍正帝治藏思想初探》[J],《中国藏学》1988年第3期。②《清高宗实录》卷186。)乾隆皇帝亦指出驻藏大臣的职责是“照看达赖喇嘛,镇抚土伯特人众”,②(注:《清高宗实录》卷267。)“原於照料之中,寓以防守之意”③。但是随着统治秩序的逐渐确立,乾隆帝开始要求驻藏大臣对达赖喇嘛“亦应稍加优礼,固不可过于崇奉,俾擅事权,亦不可微露轻忽,致失众望……总之,外貌不妨稍示优隆,而遇事则斟酌妥办,仍勿稍存迁就”。④(注:《清高宗实录》卷317。)并多次指出“钦差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系属平等,不必瞻礼,以宾主礼相接”,明确“不准与达赖喇嘛叩头”。在此背景下,必然要求驻藏大臣必须是强势人物,能够有斗争经验,所以其时派驻西藏的官员不仅本身社会地位较高,且来源较为稳定。嘉庆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守成、维持,正如瑚图礼赴任时嘉庆帝旨言:“西藏为极边要地,二大喇嘛住锡之所。汝才非肆应,切勿任意更张,惟谨守成宪,以俭持躬,以严御下,兵宜练习,民宜抚恤,勿滥赏刑,恩威并济。勉之。”⑤(注: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上册),第356页。)
  道光时期,是中国历史的转折时期,在鸦 片战争中偾事误国的琦善出任驻藏大臣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清廷派出“庸劣”官员的典型事例而受到批判,但是正如有学者的研究表明,琦善的改定“藏事章程二十八条”是对乾隆五十九年的卫藏章程的重要补充和修正,从总体上扩大和坚持了驻藏大臣的地位和权力。⑥(注:邓锐龄:《关于琦善在驻藏大臣任上改定藏事章程问题》[J],《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而近代以来西藏所遭受的外来侵略和因此引发的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关系的疏离,不但与驻藏大臣个人因素、地位下降以及清政府的措施失当等密切相关,同时也是晚清以来边疆危机所引发的直接后果。
  也有学者从清代驻藏大臣的执政效果反思清朝的用人政策,认为驻藏大臣中良莠不齐,贤愚各异,臧否互见,昏懦无能、颟顸误国、弱于斯职者不乏其人,而为国效力、政绩卓著、出类拔萃者甚少的原因之一是清政府用人制度弊端颇多:“一味任用满蒙旗人,而贤达有才干之汉人,则往往不为重用;派遣缘事革职者或中材谨饬人员‘罚边效力赎罪’,而‘才堪办事之人,多留京供职’,如此安谈治理巩固边陲哉?”⑦(注:曾国庆:《论清季驻藏大臣张荫棠》[J],《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的确,驻藏大臣141人中,有据可查的出身汉军八旗者有道光年间的徐锟、孟保、钟方,光绪年间的延茂、庆善、联豫、赵尔丰,共计7人;只有张荫棠、温宗尧二人为汉人,其他均为满蒙旗人。
  应该说,清代边疆大员以满蒙大臣出任,并非驻藏大臣是特例,这是统治者的集团利益决定的。不过,归根结底,用人不当的本质也在于驻藏大臣任官制度的不健全,“钦差”性质的“边疆大员”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边疆地区的特殊性,但是从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出发,“因俗而治”的结果,必然助长地方集团势力的培植和增长。

⊙ 作者简介
  祁美琴,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赵阳,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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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西藏历史研究的起源和发展 文化认同与唐代西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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