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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稻心 发表于: 2005-10-29 19:11:23|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民国民国时期成都警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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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演变
  1911年11月27日(夏历辛亥年十月初六日)成都宣告独立。大汉四川军政府改巡警道为警视厅,任命商会会长舒巨祥为厅长,而实权仍操于原警务公所提调兼总稽核兼巡警教练所所长路广钟之手。12月8日,省城发生巡防军索饷掠城的骚乱,路广钟借机煽动警兵谋反。军政府军政部长尹昌衡率新军自凤凰山进城平乱,并借保路同志军之力迅速控制局势,次日重建军政府,尹昌衡被推为都督,警视厅改名军事巡警总部,由同盟会员杨维出任总监,路广钟被处决。原巡警教练所溃散之警兵,经收容教育后改编为巡警营;原警务公所人员大部留用。军事巡警总部属于都督府直接领导的一个部门,除维持社会治安外,同时担负军事警备之责。
  民国元年(1912年)3月11日,重庆蜀军政府与大汉四川军政府合并,正式成立四川军政府。军事巡警总部改名军事巡警总监部,仍由杨维任总监。同年12月,军事巡警总监部更名四川巡警总厅兼省会警察厅,北京政府任命戴鸿畴为厅长;翌年5月,四川都督胡景伊为适应袁世凯翦除异己和镇压国民党人的需要,又咨请北京政府以佘司礼取代戴鸿畴,并兼清乡军司令官。1914年2月,两厅又改为四川全省警务处、省会警察厅、军事巡警厅三位一体的机构,隶属于四川巡按使(民政长)公署,承中央政府内务总长及省民政长之命办理全川及成都、华阳城郊地方警察事务,由稽祖佑任处长兼厅长。1916年后,由于护国战争和继之而起的军阀混战,全川实行防区制,政局变幻无常,警政多受制于驻军首脑,警察机关的名称、职权范围、隶属关系以及负责官员,往往随着政局的变化而变更。
  1922年3月,成都成立市政公所,省会警察厅划归市政公所指挥、监督,厅长一职,仍由省警务处长兼任。
  1925年4月,因省长公署改设重庆,省警务处长相应由重庆市警察厅长兼任,成都警察机关乃改名四川省会警察厅、四川省会军事巡警厅。1928年9月1日,市政公所改名市政府。其时,刘文辉、邓锡侯、田颂尧三部合驻成都。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的规定,撤销军事巡警厅,省会警察厅改名市公安局,名义上隶属市政府,实际上受二十四军、二十八军、二十九军派员组成的四川省会军警团联合办事处指挥节制。
  1933年,四川省政府主席、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军军长刘文辉在内战中失利,败退雅安,成都即由四川善后督办、“剿匪”总司令、二十一军军长刘湘部控制。8月,市公安局更名四川省会公安局,受成都警备司令指挥节制。
  1936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省会警察局组织规程》,省会公安局改名省会警察局,直属于省政府民政厅。1946年11月,曾一度改名市警察局,由市政府指挥、监督。一个多月后,由于市财政无法承受庞大的警费开支,1947年元月乃又恢复由省民政厅指挥、监督的领导体制。
  国民党四川省会警察局是国民党四川地方政府维护其反动统治,镇压人民的重要支柱和工具。该局组织机构庞大,设有督察处,总务、行政、外事、司法、户政、卫生等六科(处、科下设股),秘书、会计、统计等三室,保警、刑警、消防等三个直属大队,车务管理、游民习艺、疯人治疗等三所和13个分局,52个分驻所及派出所。全局当时在册员警人数为2701人,其中官佐502人,长警1042人、差夫257人。省会警察局名义上归省政府民政厅管辖领导,实际上早在1936年,该局尚由四川地方军阀主宰时,军统特务即开始秘密渗透,抗日战争爆发后进入的日渐增多。自1940年至1949年底,历任局长的戴颂仪、方超、徐中齐、刘崇朴、何龙庆、李范章都是军统高干分子或与军统有密切关系的国民党要员,省警局各部门、单位的主管人员,除总务科与消防大队之外都由军统特务担任,部分要害地段(如大学集中的望江楼、华西坝)的分局长、分驻所长亦都由军统特务任职;军统在省警局的力量,压倒来自国民党中央军官学校、警官学校及四川警察训练所等派系人员的力量。至刘崇朴任局长时,军统在省警局任职人员已达四十余人之多。督察处是完全由军统掌握的部门,自1940年起督察长皆由军统分子充任,该处下设考勤、校训、调查三股。调查股是以警察身份作外衣的特务组织,行政隶属督察处,人事、业务直接受军统西南特区和蓉站的指挥监督。该股设有情报、行动等组,其内外勤工作人员皆由军统蓉站任免和考核。调查股的业务,在公开活动方面是调查全局员警的思想言行和查缉烟毒;在秘密活动方面,也是其活动的主要方面,则是搜集社会政治、经济动态和我党情报,侦察监视革命人士与组织的活动,有时直接出面指挥武装或便衣警察参加破坏或镇压行动。如1947年“六二”、1948年“八二○”先后两次镇压学生民主爱国运动的大逮捕,都是由调查股负责人代表省警局出席省特委会会议,提出黑名单,并参与指挥执行的,其他如1949年破坏中共地下组织川西解放组,逮捕彭代梯、刘仲宣、龙世正等人;同年又逮捕华大女生毛英才,皆是调查股一手所为。彭、刘、龙、毛等人都在1949年12月7日被残杀于成都十二桥。
  军统局为了统一领导指挥在省警局的特务分子,加强情报搜集整理、侦察监视等反动活动,1940年秋即在省警局秘密成立直属组(以后先后改名警政组、警局组、川康区第二通讯组),先后隶属于军统川康区、西南特区,组长以局长或督察长担任。1947年5月,改为警务组,直属于保密局,人事与业务由西南特区监督,并同蓉站密切联系,凡在省内警察系统任职的军统人员,统由该组节制、领导。1949年初淮海战役胜利结束后,以局长兼任警务组组长的刘崇朴对日益高涨的民主革命活动的镇压变本加厉,同时加紧了对省警局内部员警的控制,向各分局、所、队派出军统特务担任“生活指导员”,“考核”员警的思想言行;在各分局、所、队设立“防谍小组”,调查监视革命人士、进步群众的活动,并对所有员警重新“查保对结”;督察处下属的调查股也由保密局蓉站派人任主任,其工作活动改由蓉站直接指挥;原已划归市政府负责的户籍管理工作也争回由省警局管理,并实行所谓“勤务户口段”制,每个警士分段负责,掌握监督三至五百户居民的各种情况。1949年秋,西南解放的形势日益逼近,刘崇朴向保警大队和各分局增派特务骨干,准备在成都解放前率员警追随省主席王陵基退到凉山地区打“游击”。1949年12月,解放大军正向成都挺进之际,由川东撤退来蓉的军统特务武装交通警备旅正副旅长何龙庆、李范章继任省会警察局正副局长,何龙庆首先改组保警大队,配发大批新式武器,作为基本武装力量,混合全局员警编为“战斗总队”,并编制了行动计划,准备上山打“游击”。11月下旬重庆解放前夕,毛人凤急飞成都布置“游击”,成立“西南反共救国军”六个纵队,第一纵队由交警第四师、四川省会警察局和部分流散特务的人枪组成,以李范章任司令,划定成都南路总岗山一带为其“游击”区域。李范章受任后,将所部扩编成两个总队,计划以总岗山区为“初步基地”,然后推进雷马屏峨,再向滇缅边区发展,与此同时,李又被西南第一路游击总司令王缵绪任命为新一军军长。12月下旬,解放军从南北两面逼近成都,何龙庆仓皇飞逃台湾,李范章命令以交警武装为骨干的第一总队携电台先行出发,约定自己随即带领以省警局武装为骨干的第二总队开到邛崃会合,一同进入总岗山地区。但此时成都已陷入人民解放军四面包围之中,第一总队刚到邛崃便被解放军击溃,李范章在成都走投无路,被迫宣布起义,将省警局全部员警交我公安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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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格萨尔文化开发 成都解放初期军管会公安处接管国民党四川省会警察局记实
2# 四姑娘山
 楼主|陈稻心 发表于: 2005-10-29 19:11:49|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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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辛亥革命后,成都警察机关编制及分支机构的设置,大体和清末巡警道(警务公所)相似。民国2年,军事巡警总厅下设秘书、督察长和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以及消防、护卫、防卫、司法、稽查等队;东西南北门和通惠门设正副探访员;归各科管辖的有拘留所、济良所、迷失所、惩役场、教养工厂和警察教练所;另有一支武装警察性质的警卫营归厅长直接指挥。分支机构的设置,先是1911年12月杨维率先恢复宣统元年设六总区的旧制,改名为六个军事巡警支厅,改二十七分区为三十三个军事巡警分厅。民国2年(1913年),又改六个支厅为十六个警区,每区设署长;改三十三分厅为十八个分驻所,每所设所长。民国3年,又恢复六区旧制。此后,全省警察厅(局)之下设分署(分局),分署之下设分驻所、派出所的体制未再变更,但数目时有增加。抗日战争时期,机构、编制有较大扩充,民国30年(1941年)8月,局本部下设秘书室、会计室(下设会计、审核二股)、统计室(下设研究、技术二股)、户籍室(下设调查、登记二股)、总务科(下设人事、文书、出纳、业务、装械五股)、行政科(下设政务、保安、外事、交通四股)、司法科(下设审讯、收解二股)、卫生科(下设诊疗、保健二股)、督察处(下设考勤、校训、文书、调查四组)、车务管理所、拘留所、游民习艺所、妇孺救济所、疯人治疗所、保安警察大队(下设三个中队,每中队三个分队)、消防警察大队(辖六个分队)、侦缉警察大队(辖三个分队)以及一支编制20人的音乐队。分局增至八个(城内外各四个),共辖分驻所四十四,派出所七。1943年,官警总数扩充至3000人。民国34年(1945年),行政科下的外事股升格为外事科,户籍室改户政科,分局增至12个,原属市政府指挥的一个警察队也纳入警局系列,改编为保安警察大队第四中队。1949年,分局增至13个,侦缉大队改名为刑警大队。全市警察(包括夫役)编制增至3900多人,以当时人口72万计,警力的配备为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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