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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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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文发 发表于: 2008-7-17 14:17:23|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西汉唐蒙、司马相如通西南夷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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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熊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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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郎中将”与“中郎将”
http://www.phoer.net 3 v" P5 P  i7 ~0 }5 W2 n( F% R  《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唐蒙、司马相如都是以“郎中将”官职出使西南夷:“乃拜蒙为郎中将,将千人,食重万余人”、“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而《喻巴蜀檄》却称唐蒙为“中郎将”:“故遣中郎将往宾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又明载:“乃拜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史记》明显矛盾,《汉书》也依然如故。' Y+ b+ B, m) k/ `; J2 \ http://www.phoer.net
  汉代“郎中将”与“中郎将”官阶、待遇、权力差别很大:“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
http://www.phoer.net ! Y& t, x8 `6 Q2 i+ Z& S  此歧异汉末以来已注意到了,《汉纪》所载唐蒙、司马相如皆为“中郎将”“:乃拜蒙中郎将”“、以相如为中郎将往喻意”,其注引钮永建校云:“《荀纪》(《汉纪》)是,《史记》、《汉书》误倒。”《华阳国志》“:司马相如官至中郎将……文学:中郎将司马相如,字长卿。”《资治通鉴》:“乃拜蒙中郎将”、“乃拜相如为中郎将。”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刘曰:郎中将,当作中郎将,后使相如以郎中将往谕,同。周寿昌曰:‘《华阳国志》作中郎将。’”
http://www.phoer.net ( x9 j9 ?6 u- R) ?4 |0 p7 B+ D* b  以上歧异,皆当缘自《史记》自身之疏忽。考《史记》之《西南夷》、《司马相如》二传,其中叙“通西南夷”事多含混之处,如事件年月、涉及郡数等皆未明了,后人也颇难清理。名家之作如《汉书》、《汉纪》、《华阳国志》、《史记三家注》、《资治通鉴》、《汉书补注》等皆有所疑误,此“郎中将”与“中郎将”之歧异便是其一。; {& g7 E* q  [0 y/ f, ? http://www.phoer.net
  金国永先生不赞成“中郎将”之说:“按,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将秩比千石,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今蒙以令出使,疑当从二《西南夷传》(《史记西南夷列传》、《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以郎中将为是。本文作‘中郎将’,秩比二千石,蒙并无奇功,又系外臣,其擢升不至如此之速,疑系传抄之误。”
http://www.phoer.net 1 i9 G: U: G) H% m$ J& T. y8 r  “郎中将”与“中郎将”之歧异不止是“传抄之误”,事实可能有更复杂之处。唐蒙以番阳令“风指晓南越”,是奉大行王恢之命,非直接奉朝命,完成使命后也当回到番阳,后文“归至长安”,已在数年后,非因“风指晓南越”事。“蒙以令出使”南越事,与“上书说……通夜郎道”事既非同时,则应无直接关系,即“上书说……通夜郎道”时当已非“番阳令”旧官秩。再者“,汉代禄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秩次是从属于职位的,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从其秩,官员此前达到的等级一般不能带到新职上去。”同理,新任官职也不一定按部就班逐级提升。按《史记》、《汉书》所载,汉代擢升职务禄秩并无一定严格的程序,常有因皇帝喜好其一时之言而升迁者。如张释之因四段对话就从“比三百石”的“骑郎”四次升迁,“顷之,至中郎将”。晚于唐蒙、司马相如的主父偃,一年四次升迁:“於是上乃拜主父偃、徐乐、严安为郎中。数见,上疏言事,诏拜偃为谒者,迁为中大夫。一岁中四迁偃。”更有甚者,外戚田“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仅比较张释之奏对的内容,唐蒙、司马相如所从事者无疑更为重大。唐蒙在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就已经是“秩千石至六百石”之“令”,至元光四、五年(公元前131、公元前130年)出使西南夷时,又经过了五、六年,而且是建策出使,如果还是“秩比千石”、低于“令”之满秩“千石”的“郎中将”,反倒奇怪了。所以,唐蒙此时获得“中郎将”官秩,应当属于职事需要,升迁速度也并不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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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7-17 14:17:3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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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史记》、《汉书》出使外国、外藩的使节,多以“中郎将”遣发,多至数十人,集中在《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等篇。著名者如苏武、张骞:“汉遣中郎将苏武厚币赂遗单于……拜骞为中郎将……使遗之他旁国。”唐蒙、司马相如使命正与此辈相同甚至超出,其官秩当也不至为低。至于多以“中郎将”遣发,当是因“中郎将”本天子宿卫之官,出使外国、外藩,以之代表天子,以示尊信。( d6 Y6 i+ u* M3 \7 X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j' |) U! x! a4 f- @; w9 E1 @唐蒙“将千人,食重万余人……还报,乃以为犍为郡。发巴蜀卒治道……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当是时,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唐蒙既可以征发“巴蜀四郡”,甚至能使“郡又擅为转粟运输”,相如又“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如果不是和“太守”官秩大致相当的“中郎将”、而是低于“太守”“秩两千石”之数级的“郎中将”,在征发“巴蜀四郡”、“为置一都尉,十余县”时,必然多有不便。两人事权之重,和“秩皆比千石”的“郎中将”官秩比较,正属“轻重不相准”。. i! P. O0 S; R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 D0 Z# M/ t; K9 Y司马相如第二次出使西南夷,礼仪隆重,《司马相如列传》大肆渲染:“乃拜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副使王然于、壶充国、吕越人驰四乘之传,因巴蜀吏币物以赂西夷。……”对此处“中郎将”的解释,《史记索隐》引张揖曰:“秩四百石,五岁迁补大县令。”张揖之误自不待言,《史记会注考证》又引王先谦、沈家本之说申论。王先谦曰:“此及上文‘中郎将’,与《汉书》同;《西南夷传》并作‘郎中将’,《汉书》亦同,未知孰是。《汉书·百官志》‘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非四百石也。”沈家本曰:“是时相如至蜀,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其非五岁补县令之郎可知矣。”岂止其非“郎”可比,以“副使王然于、壶充国、吕越人驰四乘之传”的仪仗衡量,副使的地位也当比“郎”要高。既然“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则司马相如官秩当不至是与“太守”“秩两千石”差数级的“秩皆比千石”的“郎中将”,更不是张揖曰“秩四百石,五岁迁补大县令”的“郎”官,而应该至少与“蜀太守”官秩相当,否则就是所谓“失位次之序”,“蜀人以为宠”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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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相如出使西南夷有两次,官秩是否都是“中郎将”?《史记·西南夷列传》载“郎中将”:“蜀人司马相如亦言西夷邛、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馀县,属蜀。”从叙事看,应该是指第二次,即写作《难蜀父老》这一次。而此次官秩,《司马相如列传》明言为“中郎将”,则《西南夷列传》载司马相如“郎中将”有误。第一次出使,《司马相如列传》没有提到其官秩,或许是以原“郎”官秩出使,或者就是“郎中将”。第一次出使时,司马相如已“为郎数岁”,应该升迁;“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虽仅宣谕安抚,但既出为天子使节,也当有升迁;“郎”官秩较低,最高者不过“比六百石”,甚至比大县成都县令的“千石”还低,即便此次职事不重,仍显过低,当在“郎”的基础上晋升。“郎中将”与“中郎将”字同,传抄易误倒。按《西南夷列传》所载“郎中将”,当为司马相如第一次出使之官秩,而《司马相如列传》失载;按《喻巴蜀檄》,唐蒙此时官秩应是“中郎将”,而《西南夷列传》误倒“中郎将”作“郎中将”。郎中将“秩皆比千石”,不算高秩,从《司马相如列传》对司马相如第一次出使未作刻画看,与第二次的“蜀人以为宠”当不同,其官秩当低于第二次的“中郎将”,同时也就反证本传载第二次的“中郎将”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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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7-17 14:17:52|只看该作者
从职事、惯例、仪仗等考察,《喻巴蜀檄》、《难蜀父老》两文涉及的“郎中将”与“中郎将”的歧异,可以这样论列:《西南夷列传》载“乃拜蒙为郎中将、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之“郎中将”是“中郎将”之误倒,《喻巴蜀檄》所载“中郎将”不误;“郎中将”应指司马相如第一次出使之官秩。《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第二次出使“乃拜相如为中郎将”不误。而司马相如第一次出使当为“郎中将”,本传失载。
4# 金佛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7-17 14:18:14|只看该作者
二、巴蜀、蜀、四郡、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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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3 x' t9 a! r2 C5 u+ l$ F# h通西南夷所征发涉及的巴蜀之郡,《史记》所载不一,《西南夷列传》前说“巴蜀”:“发巴蜀卒治道”、后说“巴蜀四郡”:“当是时,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司马相如列传》于《喻巴蜀檄》及之前皆称“巴蜀”:“发巴蜀吏卒千人”、“巴蜀民大惊恐”、“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告巴蜀太守”、“发巴蜀士民各五百人”、“与巴蜀异主哉”。于此后《难蜀父老》又称“巴、蜀、广汉”──“发巴、蜀、广汉卒”;“蜀”──“蜀民及汉用事者多言其不便、邛冉者近蜀、至蜀,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蜀人以为宠、蜀长老多言通西南夷不为用、籍以蜀父老为辞、至于蜀都”;“巴蜀”──“因巴蜀吏币物以赂西夷、则是蜀不变服而巴不化俗也”;“三郡”──“今罢三郡之士”。这些歧异不见诸讨论,尝试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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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称郡数不一,有两个原因:一是因地域;一是因阶段。" z, U/ Y5 }4 M9 I6 x5 p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4 K  d) x, {) o上述地名、郡名,在《史记》中《西南夷列传》和《司马相如列传》里有泛指、特指两个含义。泛指地名,即春秋战国以来巴国、蜀国地域,作为这一地域的代称。特指郡名,即这一地域各郡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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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蒙、司马相如通西南夷时征发巴蜀各地一事约略可分为两个阶段,司马相如第一次出使即作《喻巴蜀檄》时为第一阶段;之后第二次出使至司马相如作《难蜀父老》时为第二阶段。/ S6 R0 g, b0 p, ^0 }8 a+ g" S http://www.pho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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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所谓“第一阶段”之“巴蜀”,考其“告巴蜀太守”、“发巴蜀士民各五百人”之含义,必然是特指巴郡、蜀郡;“当是时,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之“巴蜀四郡”,特指此时所有“汉中、巴、蜀、广汉”四郡;上文所谓“第二阶段”的“巴、蜀、广汉”,自然是指巴郡、蜀郡、广汉郡,亦即下文“今罢三郡之士”之“三郡”。第一阶段,《西南夷列传》、《司马相如列传》皆称“巴蜀”,无一例外。当是此阶段仅以巴蜀二郡之力通西南夷,所以二传明言“发巴蜀卒治道”、“发巴蜀吏卒千人”、“巴蜀民大惊恐”、“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汉书·武帝纪》也仅言及巴蜀:“发巴、蜀治南夷道”,不及它郡;《喻巴蜀檄》也仅及巴蜀:“告巴蜀太守”、“发巴蜀士民各五百人”、“而与巴蜀异主哉”。第二阶段,因二郡力不能胜,先后增加征发广汉、汉中郡。司马相如作《难蜀父老》时,已增发广汉郡,与巴、蜀共三郡,所以有“发巴、蜀、广汉卒”、“今罢三郡之士”之语;此后再增发汉中郡,共巴、蜀、广汉为四郡。《西南夷列传》于“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之后紧接着说“当是时,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即是《难蜀父老》成文之后方增发汉中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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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6 ]: F6 K! P/ o, H: b. D1 j以上是巴蜀、三郡、四郡称名歧异的阶段性原因。% W. ~3 }& _. I# I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8 c7 `& z  N& P! U0 g( c通西南夷既然先后涉及二郡、三郡、四郡,而《难蜀父老》及其前言又有仅言“蜀”、“巴蜀”之处:“蜀民及汉用事者多言其不便”、“蜀长老多言通西南夷不为用”、“籍以蜀父老为辞”之蜀是蜀郡,代巴蜀地区发表意见者,蜀民是蜀郡人;邛冉者近蜀,近“邛冉者”自然仅指蜀郡。“至蜀,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蜀人以为宠、至于蜀都”之“蜀”是指司马相如足迹所到之处,自然也是蜀郡,具体地点就是“蜀都”,即成都。“因巴蜀吏币物以赂西夷、则是蜀不变服而巴不化俗也”之“巴蜀”,泛指地域,非指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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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7 s- v% q9 }& K6 k以上是“蜀”“、巴蜀”名称歧异的地域性原因。# G3 X' R% d$ H+ J+ N http://www.pho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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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郡、四郡具体包括哪三郡、哪四郡,历来注释意见不同,这也直接关联通西南夷之年代的歧异。金国永先生以“三郡”为“巴、蜀、广汉”,是;李孝中先生引《文选》五臣注以“三郡”为“蜀郡、广汉、犍为”,又:“或谓‘三’乃虚数;三郡,泛指蜀地”,即《文选》五臣注李周翰曰:“三郡,三蜀也”,非是。“三蜀”之说,最早见于《华阳国志》:“益州以蜀郡、广汉、犍为为‘三蜀’。”按“益州”之名,本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才有:“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则已非复汉武元光之间初通西南夷时之说,并且不称巴郡,明显与《司马相如列传》、《西南夷列传》不合。《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亦云“:四郡,蜀郡、广汉郡、犍为郡、巴郡也”,也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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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 c% e% k6 \* z: U1 }按“犍为郡”初设年代,《汉书》虽明言“犍为郡,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开”《汉书·地理志》,但又与《史记》和《汉书》相关记载不合(此事复杂,兹难详述,笔者另撰《西汉唐蒙司马相如通西南夷年代辨正》试论之),应以“犍为郡”在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开设为是。况且此时“犍为郡”不过是勉强开设,实际上仍由当地土著酋长统领:“蒙厚赐,喻以威德,约为置吏,使其子为令。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帛,以为汉道险,终不能有也,乃且听蒙约”,并未按内地行政方式管理,此后两年即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尚不至于、也不可能征发。《平准书》可证:“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所以,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所作《难蜀父老》所称“三郡”,不应包括“犍为郡”,而应以《司马相如列传》“发巴、蜀、广汉卒”所称三郡为准。既有明确“三郡”之名称数目,即“三郡”自然是特指,非泛指蜀地。所以彼“三蜀”并非此“三郡”。同理,《西南夷列传》所称“四郡”也不应包括“犍为郡”,而应以《史记》三家注引徐广曰“汉中、巴郡、广汉、蜀郡”为准。“汉中郡”之地语言、风俗、物产与巴蜀相同,秦汉以来原本长期就属“巴蜀”:“汉中郡,本附庸国,属(蜀)……其分野与巴、蜀同占……厥壤沃美,赋贡所出,略侔三蜀。”《史记·高祖本纪》载,项羽封刘邦为汉王,所辖之地即巴、蜀、汉中为一体:汉元年(公元前206年)“正月,项羽……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并且汉中也是长安通往巴蜀、西南夷的必经之路,在“通西南夷”过程中和巴、蜀、广汉一并征发也在情理之中。! o5 k& `) ]+ V/ _! ?# t* b7 O http://www.phoer.net
$ @# I% b2 ~7 j2 P. D http://www.phoer.net
★本文属于作者主持的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巴蜀辞赋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A06112): ~9 X/ S/ M0 I$ l" B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 G4 m) S; c# u% g: C. a熊伟业,四川文理学院中文系讲师,四川大学文学新闻学院博士9 j/ A1 D! J. h3 \ http://www.phoer.net
+ X8 o( f5 R6 ] http://www.phoer.net
源自:《兰台世界》2008年第2期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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