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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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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文发 发表于: 2008-9-22 15:40:13|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转帖]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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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毓华  



    羌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包括藏汉两民族在内的中国很多民族都与羌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说“:羌族是一个向外输血的民族,许多民族都流着羌族的血液。”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过程中,羌族为中华民族内部的其他亚文化族群提供了新鲜的血液,形成了各族群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为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做出了卓越贡献。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羌族人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又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羌族的物质文化遗产相比,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更深的层次展现出羌族族群厚重的历史记忆。它们体现了羌族族群的民族记忆,负载着羌族族群从古到今在诞生、发展、延续过程中的集体记忆,是探究羌族历史文化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中华民族内部其他族群的历史文化,理清中华民族发展脉络所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



    一、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在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间文学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传统戏剧类、曲艺类、杂技与竞技类、民间美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等10个类别。我们在对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时将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为标准。凡是属于《公约》规定范畴的,我们就将其纳入研究范围。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展开研究时也考虑到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并将其纳入《公约》的规定之中。



    二、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羌族没有文字,只有本民族的语言,其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羌族的民族文化是通过口耳相传的形式代代相传的,因此,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我们认为,对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理论上的分类研究非常必要,搞清楚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将它们对号入座,然后再进行深入调查、展开研究,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在实施保护时防止走弯路,走错路,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逐步确立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下去。





(
)口头传说和表述





1
、神话



    最著名的有叙述宇宙来源的神话《太阳和月亮》;叙述世界起源的神话《开天辟地》;叙述人类起源的神话《造人种》、《人神分居的起源》;叙述羌族起源和祖先神的神话《木姐珠与斗安珠》;追忆和赞颂羌族形成和发展历史的神话《羌戈大战》;讲述羌族民族英雄的《赤基格补》;叙述盗火神话的《燃比娃取火》等等。





2
、传说



    羌族传说中最著名的是关于大禹的传说,羌族认为大禹是自己的祖先,传说大禹出生于羌族地区的石纽山刳儿坪。从古至今,羌族地区一直流传着很多关于大禹王的神话传说,已经形成了本民族的大禹神话传说体系。这类传说主要有:《大禹王的故事》、《石纽投胎》、《刳儿坪出世》、《洗儿池血石》、《禹床》、《望崇山》、《途禹山》、《禹背岭》、《采药山》、《夏禹王治水》、《杨雄探禹穴》、《李白拜禹穴》等。除此之外还有人物传说:《赵金玉的故事》、《杨贵妃初浴飞沙关》、《陈昆救难》、《黑虎将军》;史实传说:《羌族立地根据》、《计杀高土司》;地方传说:《太子坟》、《撂官岩》、《萝卜寨》、《卧龙》;动植物传说:《羊角花的传说》、《吉祥鸟的传说》《荞麦的来历》;风俗传说:《羌笛的传说》、《云云鞋的传说》、《背弯刀的来历》、《吊狗节》、《口弦的来历》等。





3
、歌谣



    羌族的歌谣在羌族文学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其数量不计其数,是羌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反映了羌族人民的历史、文化、生产、生活、习俗、宗教、道德和思想感情,表现出羌族人民的价值观、审美观和艺术情趣,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羌族的歌谣题材广泛,按其内容可分为劳动山歌、情歌、生活歌、仪式歌、时政歌、古歌、历史传说歌、儿歌等八类。羌族民间歌谣与羌族人民密切相关,产生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他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不断创造、累积、检验后传承下来的灿烂诗篇,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通过了解羌族歌谣就能理解羌族传统文化的社会功能,能够抓住其文化内部的深层内核。





4
、民间故事



    羌族的民间故事繁多,是羌族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比较著名的有:《火的由来》、《白石神》、《荞子和麦子》、《打酒》、《董家九老爷》、《凤凰鸟与胡豆鸟》、《吊狗祭山》、《云云鞋》、《萝卜寨的传说》、《索桥的传说》、《两口子馍馍的来历》、《石头娃娃》、《神仙包》、《周仓背石塞雁门》、《周仓扫岷江》、《羌族文字失传》、《獐子、鹿和金丝猴》、《熊家婆》、《山燕池》、《穷人王老幺》、《自讨没趣的头人》、《姜旺灭鬼》、《苦命的牧羊娃》、《父行子效》、《伊碑莫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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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沙河铺的人文风景 无言的城市
2# 四姑娘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9-22 15:40:44|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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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演艺术

羌族民间音乐非常丰富,现在仍然在羌族民众中广为流传,并不断创造出新的音乐。主要有羌族多声部、羌族古歌、情歌、赞歌、酒歌、祭奠歌、山歌等丰富多彩的歌谣,羌笛、羊皮鼓、口弦、小锣、手铃等乐器的演奏。

1、羌族歌舞

羌族民歌以演唱本民族历史的歌和礼仪歌最多,并且保留着原始古朴的风貌。千百年来,羌族的民歌曲调经过无数歌手、“释比”的不断加工改进,使它的曲调越来越完善丰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吉农吉刹》是羌族祭祀山神、庆贺丰收等活动中所演唱的风俗歌的总称。一般有两套演唱曲目,一套有12首,由十几位50岁以上的老人坐唱,一领众和,前后呼应,曲调平稳。一套有14首,边唱边跳,载歌载舞,节奏鲜明,旋律流畅、简洁。羌族“多声部”唱法以二声部为主,有四声部、多声部、男女混合唱法。曲调由低到高(由一个小二度音程向大二度音程呈阶梯形上行),直至演唱者的嗓音无法再高时,突然来一个四、五、八度音(不固定)的大弧度降落。演唱时不受场地及时间的限制,无论男女,均可演唱。演唱时分领唱、轮唱、重唱。其音乐古朴典雅,激情奔放,抑扬顿挫,体现了羌民族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

《萨朗舞曲》在羌族乐曲中最为著名,是羌族音乐的代表性作品。这些曲调音域宽广、声音粗犷、旋律优美、感情奔放、豪壮有力,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是羌族民俗不可分割,也是最为生动的部分,充分展现了羌族人的精神面貌。

羌族的舞蹈主要分为两大类:祭祀性舞蹈和自娱性舞蹈。“铠甲舞”是羌族民众世代相传的一种古老的祭祀性舞蹈,主要在祭祀祖先时跳。舞者人数一般在8-12人,身穿用生牛皮制作成的铠甲,头戴插有锦鸡翎子的头盔,腰扎红色布带,手持长 枪、长矛、刀、剑等武器,身背弓箭和猎 枪,由长者领头,先排成长蛇阵,发出“嘿哈、嘿哈!”的吆喝声,后转为圆圈舞,再转为两阵作厮杀状,有2-3名长者用唱词的形式向人们诉说先人的丰功伟绩,叙述与其他民族的战争历史,一时间,铜铃声、吆喝声、低沉的歌唱声、武器的碰撞声不绝于耳,营造出一种悲壮苍凉的战争场面。表现了羌族先民为了保卫家乡而和敌人展开激烈斗争的英雄气概,告诫后人要牢记历史,缅怀先人,团结一致,保卫家乡不受侵犯。

“哈日”是羌族先民征战、演兵的舞蹈,由各寨寨首带领羌民在“议话坪”举行。主要做冲杀状,口中不断发出吆喝声,并且不断变换队形,是古羌人在出征前演习、操练、祭祀、祈求胜利、鼓舞士气的舞蹈。由于参加人数众多而显得气势恢宏,场面异常壮观。

“巴戎”是羌族妇女过领歌节时所跳的舞蹈,参加者均为女性。中老年妇女领头,手持铜铃,边唱边舞,其他女性随后,一人唱,众人和,舞蹈频率由缓到急,不断变换歌词、队形,最后要由年老女性祝酒,致词,并相互敬酒。

“羊皮鼓舞”羌族释比做法时的舞蹈。羊皮鼓是羌族“释比”的主要法器,相传古时候羌族人是有文字的,写在树皮上,后来在人们睡觉时,一只白山羊偷吃了经书,羌族从此没有了文字,醒来后,人们就杀了白山羊作成皮鼓,只要敲动它就能回忆起羌族的经典并演唱出来,从此形成了跳羊皮鼓舞的习俗,为羌族“释比”所专用,并形成了一定的套路。

“萨朗舞”就是羌族的锅庄,意思是又歌又舞。舞蹈时人数不限,是羌族人民最常用的抒发感情的娱乐形式。“萨朗舞”分为两种,在喜庆时跳的是“喜事萨朗”,在丧葬时跳的是“忧事萨朗”。届时人们围火塘或篝火饮酒唱歌,然后在善舞者的带领下手拉手围火起舞,男女或分开或混合跳舞,边跳边唱。

2、羌戏

羌戏的戏种主要有与信仰活动相关的“释比”戏,喜庆欢快的“花灯戏”。“释比”戏有72出之多,内容涉及羌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颂祖先》、《唱婚嫁》、《招财进宝》、《求雨》、《求女儿》、《纳沙》、《不奢川》、《莫初阿》、《火里亚济》、《斗旱魁》等,它的剧目数量可谓古老剧种之冠,其演出地点不限。《木姐珠剪纸救百兽》、《羌戈大战》、《赤吉格补》等著名戏剧都是在羌族神话传说的基础上演化而成的。

除“释比”戏外,还有“花灯戏”。主要剧目有:《元宵观灯》、《夫妻赶会》、《采莲船》、《五歌放羊》、《山伯送友》、《杨三姐说媒》、《二郎神镇妖》、《安安送米》、《樊梨花》、《上山打柴》、《鸿雁传书》、《兰桥戏水》、《湘子渡妻》、《二十四孝》、《七仙女下凡》、《薛仁贵征东》、《孟姜女哭长城》、《天宫赐福》等。至今仍在流传的《狮子舞》的唱词分为两种,一是《花灯十二月》、一是串户《拜年》。

如前所述,羌族只有本民族的语言而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此羌族的“释比”戏“、花灯戏”都是没有文字记载的曲本,其剧目全凭口传心授,一代一代地不断传承。

(三)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1、羌族的人生礼仪

羌族的人生礼仪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等。随着历史的发展,羌族的诞生礼和成年礼不断弱化,而婚礼和葬礼却极度膨胀起来,在羌族人的一生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羌族的年节习俗

在年节习俗方面,羌族除了过我国传统的春节以外,还有本民族的年节──羌历年。羌历年,羌语称为“日美吉”。羌族民间把春节叫做“过大年”,把羌历年叫做“过小年”。一般在农历十月初一举行,持续三到五天,具有欢庆丰收,向神还愿,祈求来年平安的意思。届时,要封山,不能上山砍柴、打猎,不能下地劳动,全寨男子身着新衣,在神林前杀牛宰羊祭祀神灵,举行大型的祭礼,然后走家串巷,载歌载舞,举族共庆。

祭山会,是羌族祭祀山神、祈求神灵保佑六畜兴旺、五谷丰登、林木茂盛、地方太平的大典。届时由“释比”主持,跳神作法,演唱历史传说、史诗,教育后代团结一心,共同维护家族利益。祭山会一般以村寨为单位,由全寨的成年男丁参加,寨中年满12岁的男孩要带祭品、礼物参加并行冠礼,禁止女性在场。祭祀活动一年举行一次或几次,各地不一。

“瓦尔俄足”即领歌节。在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只准女性参加,是羌族的妇女节,从初五开始的三天中妇女们不用干活,身着节日盛装,走进山林,尽情高歌、跳舞,享受节日的快乐。如果当年寨中有女性凶死,就不举行领歌节,顺延至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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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9-22 15:41:08|只看该作者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1、羌族“释比”的宗教经典

羌族“释比”是羌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也是羌族原始宗教的执行者,他们世代传唱的宗教经典是羌族重要的精神财富。羌族的宗教经典分为《上坛经》、《中坛经》、《下坛经》。《上坛经》用于神事,在祭祀天地神灵时用。《中坛经》用于人事,在人们的婚丧嫁娶等仪式上用来祈福迎祥。《下坛经》用于鬼事,在驱鬼辟邪时用。《上坛经》有:《息》、《笛》、《罗细》、《戴细》、《出》、《日补》、《吉》、《壳》、《日不合格》、《木姐珠》、《苦涅巴》、《索》等,共12部。《中坛经》有:《息》、《笛》、《日》、《缔》、《蔑》、《叶》、《日莫》、《日佐》、《日布》、《萨》、《厄》、《巨泽》等,共12部。《下坛经》有:《质》、《迟》、《鄂》、《德》、《则》、《米亚》、《遮》、《蔑》、《里依》、《模》、《尔》、《司》等,共12部,三坛经总共36部,但“释比”的基本经典为24部。上文说的神话传说大都是以“释比”经典的形式流传的,例如《赤吉格补》、《羌戈大战》是中坛经,《木姐珠与斗安珠》是上坛经,后人将它们整理出来,归为少数民族民间叙事诗的范畴。

2、羌族“释比”的图经

《刷勒日》是羌族“释比”的宗教经典,是一部无文字说明的图像经典。该图经为折叠式两面绘图,长176公分,宽16公分,有图108张,分为九个部类,主要有《祭祀图》、《大葬图》、《婚配图》、《幸运图》、《箭位图》、《蛇神图》、《驱邪图》、《生肖图》、《属相图》等,包含着极其丰富的羌族原始宗教内核,羌族的所有宗教经典均在此经上展开诠释,被“释比”视为圣书,是羌族的文化艺术瑰宝。

(五)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1、羌族挑绣艺术

挑绣是羌族传统的民间工艺。羌人从头到脚都被羌绣所包装,羌族妇女心灵手巧,人人能刺绣,从小就学会了挑绣的手艺,挑花时不打样,不画线,用五色丝线或棉线,凭娴熟的技巧在蓝色、红色或黑色的棉布上绣成绚丽多彩的图案。挑绣方法有扎花、什字挑花、盘花、帖花四种。图案以动物、植物纹为主,除此以外,还吸收了如字纹(寿、贵、万)、云纹、夔纹等图案样式,大概有一百多种图案。

2、羌碉的修建技术

碉楼是羌族最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质民俗。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羌族就以其精湛的建筑技术著称于世。《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了今岷江上游一带羌族先民的伟大创造:“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这种充分利用当地石头砌石为室或垒石为碉的技艺,经过羌族人民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羌族建筑艺术的代表。羌族的碉楼具有抵御外敌、保护家园,贮存物品、保护妇孺、压龙脉、民族象征等功能,更具备很高的人文价值。羌族修碉楼时,充分考虑到地形地势,一般选在沿河谷的高山上或半山腰有耕地和水源的地方依山而建,数十家聚居为一寨,然后分台筑室。选材时充分利用河边取之不尽的石块和山上的黄土,施工时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全凭经验修建。羌族的这种建筑技术被周围的其他兄弟民族所学习,形成了川西北藏东南的高碉文化圈。

3、羌族“千年木锁”的制作技艺

历史上,羌族地区在大门上普遍使用木锁而不用铁锁,现在有的羌寨还在沿用木锁。精巧的木锁质地坚硬、不易损坏、不易腐烂、用时长久,由于木锁的使用寿命能和碉楼相始终,而碉楼往往能伫立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而不倒,因此木锁就被冠以“千年木锁”的美誉。

(六)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指的是某种集中举行流行的与传统的文化活动的场所,或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过去羌族人凡有大事都要召开由村寨全体成年男丁参加的会议──议话坪大会,共同商议解决,参加大会的每一个人都有发言权,充分体现了羌族人从古代传承下来的民主之风。至今羌族地区还保留着大事召开村民大会商议的古风。羌族每逢羌历年、祭山会都要在村寨附近的神林中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羌族的各个村寨中都保留了一块较大的活动场所,供大家举行各种娱乐活动时用,称为“坝”。羌族家里的火塘和堂屋是家人的主要活动场所,这些都属于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化空间的范畴,值得我们进行研究。

三、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族民间文化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化一样,经历了三破三立的曲折过程,即遭受到三次大的冲击,也迎来了三次机遇,而且两者如影随形。前两次冲击都是政治运动的结果,破坏的大多是物质文化遗产,很多名胜古迹遭受毁坏,但是属于非物质文化方面的遗产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例如,羌族的“释比”经典、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叙事诗等都是在这几次运动中得到发掘并以汉字的形式保留和流传下来的。而第三次冲击对羌族传统文化的消解是最彻底、最全面的。改革开放伊始,人们就迫不及待地要摆脱传统的生活方式,追求一种现代化的新型生活方式。这种文化消解和重构的过程一直还在延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的今天,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空间日渐狭窄,基础日亦薄弱。现代生活方式对它的消解,以及自然性破坏、建设性破坏,都对其存在形态构成程度不同的危害。以上所论述的一些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或者濒临灭亡。由于缺少继承人,人死技亡的现象一再发生,很多遗产成为无人能解的千古之谜,给世人留下了无尽的遗憾。因此,尽快实施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显得极为必要。但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遗产得到外界的关注后,人们片面地去开发它的经济价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保护文化的重要性,如对古老村寨的过度旅游开发和一些手工艺品的大量机械复制。

(一)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取得的成就

目前,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背景下,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属于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有《羌语简志》、《羌族民间故事》、《羌族民间故事集》、《羌族民间故事选》、《羌族民间文学资料集》;叙事诗有《木姐珠与斗安珠》、《羌戈大战》和《赤基格布》等。自从国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羌族地区各级政府积极行动起来,取得了新的成就。在《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中,“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和“羌族瓦尔俄足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至此,羌族已经有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
4# 金佛山
 楼主|睢文发 发表于: 2008-9-22 15:41:27|只看该作者
(二)羌族地区所开展的工作

羌族聚居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开始关注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确认和申报工作,准备初步建立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州、县两级名录;确认了一大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使羌族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2006年阿坝州在素有“云朵上的街市”、“古羌王遗都”之称的阿坝州汶川县萝卜寨,举办了“首届中国古羌文化艺术节”。集中展演了羌族非物质文化的精华部分。

阿坝州政府下发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羊皮鼓舞、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羌年、羌锈传统刺绣工艺、苏布士(古羌释比文化)、瓦尔俄足节等名列其中。

(三)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难就目前来说,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三大难题。

1、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承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由于现代化生活方式的提倡和普及,羌族的传统生活方式被颠覆,像羌族多声部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只能在很偏远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才存活了下来。羌族丰富的民间故事由于后继无人而出现了人亡歌息的局面,青少年儿童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缠着祖辈们讲故事了,而去观看极富感官刺激的各种电视电影节目或者玩电脑游戏去了,羌族民间故事也丧失了对羌族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作用。羌族独特的“释比”文化也已经陷入了濒临消失的境地,出现了人亡艺绝的现象,现在在羌族地区能完整演唱《上坛经》、《中坛经》、《下坛经》等宗教经典的羌族“释比”寥寥无几,由于“释比”从产生伊始就不是一种谋生方式,而是为羌族人服务的“福利性”职业,收入不高,又太辛苦,年轻人不愿去学,因此也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由于国家和平稳定,羌族碉楼也失去了修建的必要,碉楼的修建技术也面临成为“死”文化的困境……诸多例子举不胜举。

2、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及时跟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还缺乏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的保护;管理不健全,保护工作缺乏制度要求和保护标准。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养等工作相当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3、羌族地区宣传力度不大,羌族民众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正确的认识,保护意识淡薄。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够独立存在,其无形性使得羌族在对它进行保护、传承和延续方面都有一定困难。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僵死不变的,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演变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因为我们的不当保护而中断了自然演变进程。因此,我们的保护手段应当是多样化的,但前提是保持其原生态,不要人为中断其按自身规律进行的演变,而要充分尊重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感谢四川省理县李家骥先生、汶川县周辉枝先生,汶川县的王治升端公、茂县的任永清端公、龙国智端公在作者调查时提供的帮助。)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总论和若干濒危珍贵遗产抢救》(05XMZ042)“羌族卷”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周毓华,西藏民族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源自:《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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