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842|回复: 3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2009年加拿大公款吃喝困难重重

 [复制链接]
我的老朋友在加拿大联邦政府交通部工作,他代表加拿大出任世界航道委员会委员。世界航道委员会每年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开会,制定有关航道的标准等。我的朋友最不愿意外国同行到加拿大访问,更不希望航道委员会到加拿大开会,因为,来了外国客人,他无法招待人家。

在招待费方面,加拿大政府是铁公鸡,一毛不拔。除了政府首脑来访外,来了外国客人连一顿饭都不请。堂堂交通部,不仅内宾接待的餐费为零,外宾接待的餐费也为零。世界航道委员会的各国委员到加拿大来开会,加拿大交通部只安排会场,组织会议,没有其他招待,不仅不会宴请来自远方的客人,连中午工作餐都不提供,来宾们到了中午要自己出去买汉堡包吃。加拿大政府倒是招待咖啡,但招待咖啡也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必须事先申请,来了几个人,申请几杯咖啡等,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请喝咖啡,未经过批准,连咖啡也不能请,你说做为具体接待人员该有多难为情。

但加拿大人不觉得难为情。他们认为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不能随便慷纳税人之慨,不能随便代表纳税人请客吃饭。他们认为来自各国的委员们是来工作的,吃饭问题应当自己解决,不能由加拿大纳税人负担。

问题是,除了美国与加拿大一样外,委员会的其他国家在接待会议时不像加拿大这么一毛不拔,例如委员会在欧洲各国开会时,东道主国家一般会有一顿正式宴请,中午还提供简单快餐。这样一对比就不平衡了,只来不往非礼呀。所以,当其他国家的委员到加拿大来的时候,我的朋友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招待,他一般是赶上周末把各国的同行请到自己家里吃一顿饭,国家不拔毛,只好自己拔毛了。

加拿大政府不仅对公款吃喝控制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对出国公务的费用也管理得极其严格。我的朋友给我讲了他的司长求他出让出国经费的例子。加拿大政府各部人员出国必须提前报计划和预算,列入该部的总预算,预算经过议会批准才有效,否则,就没有经费出国。议会的反对党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内行,没有必要的出国安排肯定过不了预算审查关。

有一次,我朋友的直接领导,交通部的一位司长有临时公务需要去欧洲,但由于事先没有报计划和预算,没有经费成行,但这项公务又必须去,于是,司长就来求我的朋友,(不是命令,而是求),能不能让出一次出国经费。我的朋友每年要去5次欧洲参加世界航道规范的制定,这5次出国的经费预算年初就编进交通部预算经过议会审查批准了。司长问我的朋友能不能少去一次欧洲,把经费让给他。我的朋友答应了,他向世界航道委员会请了一次假,司长解决了出国的费用,连连向我的朋友致谢。

加拿大对于中央政府各部的出国经费都控制到这种程度,司局长级别的出国费用都如此控制,地方官员想用公款出国旅游,根本就没门。

必须承认,在杜绝公款吃喝和公款出国方面,加拿大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加拿大的纳税人真是有福气呀。当然,这个福气来源于他们手中选票的巨大威力和在议会里总有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反对党的定量的有效的制约与监督。

我们真应当好好学习呀。什么时候中国也实现公款吃喝与公款旅游零消费?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园丁与玫瑰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园丁与玫瑰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园丁与玫瑰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园丁与玫瑰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园丁与玫瑰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园丁与玫瑰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美国官员在北京庆祝独立日时的讲话值得一读 贵州省镇远县福利院卖超生女婴到国外牟利
2# 四姑娘山
 楼主|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7-6 23:41:22|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文章提交者:孔乙己瓦 加帖在

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们需要就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如果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就不搞。

──日人民报2009年03月15日头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楼主|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7-6 23:42:25|只看该作者
文章提交者:uusapp 加帖在

实践证明真得不能搞西方世界那一套──太可怕鸟!
4# 金佛山
 楼主|园丁与玫瑰 发表于: 2009-7-6 23:43:22|只看该作者
文章提交者:人刀 加帖在

文章提交者:孔乙己瓦 加帖在

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们需要就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如果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就不搞。

──人民日报2009年03月15日头版

=========================================

这个“我们”很牛逼!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15 11:02, Processed in 0.156001 second(s), 12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