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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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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9-7-31 23:32:45|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09年人人平等只能从天赋人权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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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南剑侠

人人平等是个常识,既为常识,必为大家所认可,其可信度也必有其坚实的基础。否则,凭什么可以把它列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呢。那为什么要把它列为第一条,而不是第二,第三呢?它的理论根据又是什么呢?对此,当然有很多说法,或多或少的都有点道理,不过,在这众多的说法中,我认为只有一种是符合逻辑的。那就是:天赋人权的说法。

首先,我们看看与天赋人权相反的一种说法,也就是人赋人权的说法,顾名思义,按这种逻辑,当然,人人平等是从人自身推出来的了。然而,遗憾的是无论是从个体的人自身,还是从社会存在,历史的,现实的,我们都无法得到人人平等的佐证。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不平等中。原因很简单,因为人自身处在经验世界之中,人人平等不可能从经验世界里推导出来。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要把它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并列为第一条?难道人们疯了吗,居然把虚无奉为经科玉律。

当然,人们没有疯,不仅没有疯,而且还明智得很。虽然,人人平等的理论不可能从经验逻辑推出,但却可以从先验逻辑推出,并且也只有从先验逻辑推,才会更加清楚明白。人人平等就是从先验逻辑推出来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人不过是造物主所造,造物主对于无神论者就是大自然,对有神论者就是上帝,对于造物主或者上帝,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一样的。没有那一个被造物有天然的资格认为自已比别的更高,所以,人人平等只能是从这里而来。因为判断人人平等的权柄撑握在造物主的手里,而不是被造物的手里。而造物主是超验的,从经验上人不能回答这些问题。

那么为什么在现实中,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不平等之中呢?因为人的始祖(造物主所造的第一人)所生的其他人,产生了各种差异,从形式上,表现为两种差异,一种是生理上的,另一种是权利上的。前者与平等无关,符合自然法则,因为造物主所造的世界本身就是丰富多彩的,体现的正是造物主的善。后者才是不平等的根源。而后者却是由于人自身的私欲造成的,与造物主无关,造物主在造第一个人时,是给于了他健康的生命和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的,由人的始祖所生的其他人所产生的问题,当然不能让造物主承担。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不平等中,实际指的就是处于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中,这不是造物主所为,也和他扯不上关系。相反,对于信仰基督教的人来讲,造物主或者上帝赐予了人类十诫。对人的私欲作了规范,在上帝所颁布的法律中,没有一条允许那一个人可以拥有高过其他人的权利资格,所有的人都必须尊守,无一例外。根据圣经,上帝是同情弱者的,保护弱者的,对人伦也有严格的规定,以后,人违反了上帝的约,自己搞出来的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及其乱伦,只能由人自己负责,自食其果。

人人平等之所以被列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就是因为它符合自然法则或者上帝之法,是其他人定法律的前提,因而才有资格成为人类道德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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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Sichuanese 发表于: 2009-8-2 22:53:0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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