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我在法国亲历经济危机下的失业 [复制链接]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营业额只有去年的一半,8月初的时候就开始谣言四起,谁都在猜测公司下一步的举动. 8月中旬美国和瑞士办公室开始裁员,欧洲办公室的人都在七嘴八舌的议论美国裁员的"残忍"方式: 瑞士办公室的多姆当天被通知,两个小时就打包走人了. 这在法国是不可想象的,法国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上"劳资法庭"去控告公司. 欧洲和美国体制不同, 思维方式有差异.
随后德国办公室被证实要关闭,很大一部分员工被要求加入到瑞士办公室去工作,如果不去,就只能失业. 为什么总公司要把欧洲不赢利的办公室都集中到瑞士去呢 ?当然是因为要逃避公司所得税,瑞士是欧洲的避税天堂,别的不说,光是公司所得税一项,就可以有25%的优惠. 瑞士办公室其实只成立了不到4年,当初成立的时候,我们就一直在猜测这个办公室的真实意义.
8月底我的老板休假回来,上班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招去,说他星期天晚上接到总公司的指令,希望我能离开公司,原因是我的职位有变化,需要更多地和客户打交道,而我的法语不够好,所以不适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知道公司会裁人,我并不吃惊,但是很惊讶首先轮到我.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快10年,而且法国有很好的劳工保护法,按理不应该我首先被裁.
为什么不应该先裁我呢? 我们先从法国的劳工制度谈起,当然具体的法律条款很复杂,我这里只是理个粗线条.
法国的工作合同大致有两种: 一种叫CDD(短期合同), 一种叫CDI(长期合同). 短期合同是有期限的,比如可以签2个月,也可以签2年,视工作的需要而定,短期合同可以延续一次,两次以后就不能再延续了,雇主如果还想雇佣你,就必须转为长期合同. 这个法律措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一旦签了长期合同,基本上就可以说是有了铁饭碗. 除非公司倒闭,否则雇主不能随便裁人, 需要拿出十分充足的理由才行, 比如找出你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 或者证明工作能力严重不足等等. 但法国公司很少有雇主敢以这些理由裁人,因为很多员工会把雇主告到劳资法庭,而劳资法庭倾向于劳工方,上诉案件多以雇主败诉了结.
在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也可以裁人(这叫经济裁员),但如果以这个理由裁人,公司则短期内不能再雇佣新人. 按正常情况,我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应该以这种方式来裁人,但经济裁员有一个类似打分的制度,即不能随便想裁谁就裁谁,而需要保护"弱势群体",比如年龄大,将来不容易再找到合适工作的,或者有家庭负担比如有孩子的. 我属于年龄大的范畴,公司还有两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要裁员应该先裁他们. 公司不想裁年轻人, 他们的工资比我低得多,而公司不愿意再付我高工资, 所以找碴说我法语不好. 想裁我又怕我告他们,因此和我谈判,希望我以"双方自愿终止合同"(Rupture de contrat conventionnelle)的方式离开公司. 这个"双方自愿终止合同"不属于裁员,属于劳资双方自愿结束雇佣关系,以这种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和失业人员一样享受失业金. 这项法律条款是2008年新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刺激就业市场,增加用工制度的灵活性. 以前企业解雇难的铁饭碗制度是引起法国企业停滞不前,缺乏活力的原因之一. 这个条款受雇主欢迎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合同解除无需说明原因",因为被解雇的原因常常引起争议,员工会因此告到劳资法庭.
我如果不接受公司的提议,可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无法裁我,但这样就象婚姻双方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愿意,非栓在一起也没有什么意义. 我当然只能同意公司的要求,接下来是怎么和公司谈判争取更多的利益. 公司开出的条件是6个月的工资,我提出来1年,本意是希望能谈判到给我8个月的工资,谁知道老板接到美国总公司的压力是一定要我离开,而且不想多付钱,老板认为我要价太高,根本无法谈,最后说你就留下来继续工作吧! 在这种情况留下来弊大于利, 不会有好的工作环境,而且,如果公司将来倒闭,我除了失业金,公司不会多给我一分钱. 考虑之后,我接受了公司的条件,签了终止合同的合约. 法律规定合约签署之后有15天的思考期(délai de rétraction),15天之内双方可以反悔. 15天之后企业必须把这个合约送政府劳工部门批准, 主要目的是检查雇主对员工是否有欺诈行为.
我拿到一共8个月的工资离开公司: 6个月的工资加上2个月的通知期的工资(通知期的两个月,可以上班也可以不上,当然和老板谈的时候要争取不上班,这样可以净拿两个月的工资). 4个月之后我可以领取相当于净工资70%的失业金,这个失业金可以领取23个月.
有关这次失业的几点观察和感想:
1/公司以我的法语不好要求我离开公司. 关于这一点,我遇到的中国人都认为可以理解: 我们第一代嘛,语言总是弱项. 而我遇到的法国人都认为这个理由有种族歧视的嫌疑,说我在公司工作了近10年,即使职位方向有变动也要有充分证明,法国人都建议我控告公司种族歧视,不告的话也要作为一种威慑来争取更好的条件.
2/当初萨可奇出台这个"双方自愿终止合同"新措施,我是非常支持的. 法国企业解聘人难导致雇佣人难是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现在明白当初工会为什么会反对,他们反对的原因就是担心企业拿这个作借口来逼迫员工离开公司. 其实我经历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哪里是"双方自愿",明明是企业想用廉价劳动力对我取而代之. 但工会斗争的结果使得最后形成的法律措施是劳资双方有个平衡点: 一方面企业实现了解雇我的愿望,另一方面,我可以和雇主谈判,拿到一个比较好的条件离开公司, 保证了我的利益.
以前看到工会组织工人罢工游行就头痛,现在才知道工会的好处,法国今天有好的劳工法,有保护劳工利益的劳资法庭,和这些工会长期以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个公正的社会需要这些力量来平衡.
3/对于失业金可以拿23个月的措施,以前很不同意. 有些人会趁机不找工作,在家里养懒(比如我:-)),这对于社会当然是一个损失. 还有不少人自己不想工作就想法子让公司把自己解聘,或者一方面拿失业金一方面打黑工,法国社保的漏洞越来越大. 但自己经历了这次心理冲击后,深刻地理解了这23个月的工资的意义: 对那些贫困家庭来说确实非常重要,在失业之际,无论心理还是财政上都是有力的支持.
经济危机以来,有些企业主被工人扣为人质,还出现过把汽油桶放到工厂门口,以炸掉厂房为威胁来谈判失业条件的事件. 我以前对这些行为非常不屑,现在对这些工人则有了深刻的同情和理解. 我自己当然没有经济问题,先生有工作,而且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其他经济负担. 但那些一个工人养活一家人,现在一家之主失业,上有老,下有小,不容易啊!
4/法国的高福利制度究竟好不好? 有一次一个失业者问萨克奇,说我非常希望可以重新工作,我现在找到一个半工,但我工作挣的工资还没有我失业金拿得多,您说我工作还是不工作?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例子. 现在很多明智的法国人看到目前的用工制度和某些福利制度的弊病,不改革不行. 我并不象很多中国人一样对这个制度基本持否定态度,有的人只看到弊端: 懒人会钻空子. 但再好的制度也会有人去钻空子,不能有人钻空子就来彻底否认这个制度. 法国社会贫富差距很小,基本上人人都可以安居乐业,失业者可以有生活保证,生病的人可以得到及时治疗,虽然它离完美差得很远,但可以保证基本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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