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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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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庄家桥大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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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桥大院记

李端元

在蓬溪县的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中,现有唯──处古民居──槐花乡庄家桥大院。这实际是一座尚需考证其历史的庄园。

笔者出生于该庄园近邻山村,儿时玩耍于此,于庄园的学校接受启蒙教育到参加工作,其间二十余年,不时听老乡们传说庄园的逸闻逸事,并目睹了它的变迁。为了让世人对这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所了解,特将所知的情况介绍于后。

一、庄家桥地理位置与民居原貌

从蓬溪县城西出,沿史称“川北大道”的古驿道往射洪、成都方向西行,途经板桥到隋朝即设邮驿递铺的槐花铺(现槐花乡政府所在场镇),计30华里。原驿道出槐花西场口左拐,去射洪。右拐北行,原也是一条通达射洪青岗镇以远的古驿大道,上行7华里即到庄家桥。驿道经过的这座单孔古石拱桥,左侧下方大水塘里边,就是占地六、七亩的古民居庄家桥大院。连同其他花草林木占地和院外三、四亩大场坝与草坪,形成了一座庄园格局,总体占地十多亩。

大院主体建筑是坐西向东的四合院,左(北)右(南)分别另建有附属房屋。北侧一片较大,后至主院后檐,前只至主院左厢房正屋处,东头辟为空坪和林木带;而南侧一片则是前齐主院前檐,后只至右厢房中段,西头余地辟为花圃。

院后是十余米高的山崖,大院南北两侧利用自然山溪作屏护,均于山溪内畔筑有二米多高泥筑围墙,成为大院南北边沿。

山溪从左右于大院外场坝前汇聚为三角形水塘,水塘主水区约两亩大,连两边塘尾之溪水面在三亩以上,形成大院前面屏障。

大场坝溪塘边是草坪带,水畔是岸柳。场坝中央一直为一标准蓝球场。场坝里侧朝门外,有一直径1.5米左右,高约50厘米的圆形石砌旗杆台,据传是解放前园主悬挂民国国旗和国民党党旗的。

北片附属房外与围墙边,和东头空坪至溪边,是竹树林带。竹林中段有约1.5米宽、两米多长跨溪石板桥与对面溪岸石板大路连接,为大院主要进出之路。

场坝北沿是外花园,内植多种花草树木。

整个大院均为木质穿斗式结构建筑。建筑时间从各方面推断至迟是清朝同治年间。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左右(指平面面积,不含楼层)。

东房(前房)面阔五间,加两头转角房为七间。居中一间为门厅,大门(俗称“朝门”)不算太高大。两边均为抬梁结构合二为一的大通间。

南房(右厢房)正屋三间,西头两间亦是抬梁结构的通间。三间全有木质楼层。

西房(正房)面阔五间,各间进深与开间均比东房大。居中一间为大厅(敝厅)。两边各两间均有楼层。

北房与南房完全对称同式。

这个主建筑四合院的四角,均为同式转角房连接,在角房左右厢房外侧一面中间位置,均加有一柱,承载与东、西房连接的抬梁,所以四合院四面外观上均是七房八挑。

西、北、南房为同一平高地基,比东房及两头转角房地基高出约一米。

西房居中大厅的后壁和左右壁,下部是高约2米许木装板,每格四周雕刻线形图饰,中间是白色颜料的绘画与书法,底色一律乌亮黑漆。

大厅房上各梁均有蓝白两色颜料的图饰,均较简洁,似只是点缀而已。

整个院内,除东房“朝门”及两屋门外,所有门窗全部有雕刻和较为复杂的图形组合。近听行内人士考察残存部分说,认为是该民居建筑的突出特点和精华之点。因为在有限范围内,除人物、鸟兽、花草外,门扇和窗棂的图案花饰,还有几何纹、盘结纹、勾云纹、回云纹、雷纹、水波纹,以及菱形、“喜”字形、方格形等,几乎是集装饰图纹之大全。

内院坝一律是同规格长方形青石板规律整齐精镶,形成横直相错的规则镶接线。

院坝四角各一座长丈余、宽近一丈,四角为约一米高一尺见方石柱,四边以约80厘米高、15厘米厚整块大石板嵌入石柱、内置泥土的花台。其中正房左侧一座是水池,内置山石、盆景等。其余三座,内植各不相同的花、树、翠竹、藤蔓等。

院坝东房檐下,南北两头建有暗沟通东房外边阶沿下暗沟,院内雨水经此统一排入南边山溪。

南房外的附属房,为坐南向北式,“拖步”至右溪岸里边。该房为饲养牛羊马及其他家禽和屠宰场所,以及饲养人员住处和放置工具、农具及杂物的用房。

北房外的附属房,为坐北朝南式,东西两头又向北转角各二间。从西头起分别作厨房和长工杂役居住、粮仓等。东头横房是养猪房和人员厕所

在四合院西房右后一个台基坪上,还建有坐西向东三大间土墙茅草房,是大院一度时间主人“大老少”与姨太太的“别墅”。

二、民居变迁及现状

解放后土改时,南、北附属房和“茅草房”,以及四合院北房及两头转角房,全分给近十户农民,成为了各户农民资产。四合院东、南、西房及南边东、西转角房一直属公产,作为学校用房。

1958年末,南片附属房拆除。北房和北片附属房农户全部搬出,房屋全用于学校及“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用。1962年又陆续退还原户及安置其他农户。

六十年代,先后拆除南房东头一间以外的全部楼层。

“文化大革命”初期,拆除院内东房前两座花台。

1970年春夏,西房大厅前阶沿外扩建平台(作舞台用),将大厅封闭,敝厅改为装双扇大门的生产大队办公室兼会议室。

东房南头转角房,原是院主间隔为三部分,作家人及内仆男、女厕所和通道与出粪口,此间拆填,其屋作合作医疗站,于东房外右首另建厕所。

同年,在大办集体企业时,从四合院西房、南房上抽取部分扯欠及檐领欠,并拆除东、南、西房的房脊与两端翘角,改为普通房脊。所抽木料瓦匹用以建大队加工房。

至此时该民居未根本损坏,因为作为公共财产的东西,那时个人不敢擅动。而从八十年代起,农村经济体制为“一家一户”个体,此类资产管理责任与界限不明确,至外围环境首先被蚕食。从九十年代初起,因学校无生源而停办,致民居就一步步破坏,目前状况是:

院内大场坝所有树木花草已毁尽,场坝内溪塘岸被农民各自取泥做砖瓦或其他,遍是坑凼和土丘。

水塘已全无原形态。南北溪沟已看不出,填满了泥石瓦砾。

北侧附属房拆建为多户农房及砖木结构楼房,直建到东房北段外,原树竹林带及外花园已尽毁,被建房或成各户院坝,遍地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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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慕陶 发表于: 2010-7-18 11:54:3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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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全部壁装板已拆换为泥夹壁。原教室两壁上部高1.5米以上整齐木条窗,全拆换为高不足二尺的铁条窗,余部做为简单泥夹壁。此应为还为学校时,为防此间猖獗的社会盗窃而不得已所为。门和其他窗户也尽拆换为“扎实”便门和铁窗。

内院坝的石板已片石不存,全成土坝。院内原阶梯石和四周外阶沿砌石,均被拆换为不规则的,大小不一的劣质乱石马虎充塞。不久前笔者与一行友人前去观看,实见就近新建民房的石料就是拆换的原石料。

学校停办十多年,房屋已被农户各自占用,堆放柴草等。

笔者偶然见此处于2005年才被县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顿感为时已晚,一行人前去观访,其情景令人痛惜。所见一切皆面目全非,全院荒凉不堪。近邻民房,又全部人去房空(外出打工去了),三两翁媪,呆板木讷,问及事由事物,诺诺散语不知所云。故仅凭笔者个人往时所见的记忆,叙文以存。

附 记:

一、庄家桥大院主人与庄家桥名称

该民居原主人叫庄旺(或“望”)天,按推算在清末,不知何因易主,至新中国成立时,该民居为当地富甲一方的一李姓地主(兼工商)所有。庄旺天之名又一直是乡老口传,笔者儿时所见的老人们,论年龄在清末民初已是大孩童或青年人了。但都未见庄旺天其人。所见和所传之事也一直是后主人。所传前主人之事完全没有。

后主人又为李树儒(或“如”)李俊儒、李官清三兄弟。当地一直习惯分别称“大老少”、“二老少”、“三老少”。该民居在解放时及之前一个时期,主要是“三老少”居住。在该处右后一华里许的哨楼湾(当地人历称“哨楼子”),还有一大院,称“老房子”,为“二老少”居住;隔沟相望的老井湾,又一大院,称“新房子”,为“大老少”居住。但是,历来口传之事中,有许多事又是涉及“大老少”在庄家大院的。如按此推导,李氏三兄弟与父辈可能是先建有“老房子”,次得庄家大院,“大老少”和“三老少”移居入。其后又建“新房子”,“大老少”移居去。庄家大院留予“三老少”居住至解放。

三处大院成倒“品”字形,在其交叉点的灶房湾山嘴上,还建有一座常驻武装家丁数人,配有机枪、土炮,。共同防卫三处大院的两层石砌碉堡楼。在庄家大院右侧后100余米处,又还有一座属三兄弟共有的盐灶房。

根据上述情况,庄家桥古民居从社会史角度研究,“新房子”、“老房子”及碉堡楼、盐灶房等与其有直接关系。

庄家桥之名历来是该处地名。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当地人历来称该民居大院做“桥上”,从无人称“××院”或其他,而对前面之古石拱桥,反而无任何称呼。偶尔说到具体的桥,又特称为“拱桥”或“拱桥上”。对外说“庄家桥”,又是既纯指该民居大院,也指该处之地并含紧邻各处。当地又只称“桥上”。这其中渊源大需考究。唯可肯定的是,一切与原主人有关。但其中“院”与“桥”何物先建?二者是一种什么关系?均需考究。

二、        庄家桥大院的特点及文史疑点

该民居的特点,前文未及叙述,它的特点不同于此类事物通常意义表现,而具有不寻常的独到。

首先,它的整体布局和与环境的有机结合、自然地利用,以及四合院的独特设计,都突破了旧时传统与习惯。南北附属房有目的地安排为南侧部分前齐后空,增强了庄园整齐宏大感;而北侧则利用自然地形,安排为后齐前空,东、北面布以林带和花园,将空地掩映于内,外观上不知掩映着多大一片房屋,造成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将乡村不可缺少的石磨和碾槽置于内余空坪,外观亦不可见,使之既不占屋又不空地,还不影响外部观瞻。对溪塘山崖的利用,没有按旧时某种“规矩”去改变和破坏,而是巧妙自然利用。院内花台、外花园和花圃,竹树林带均各不同样各有特色,再加溪塘、小桥、岸柳、草坪与场坝,构成了旧时内地乡村极难见的园林式庄园。这是很令人称道和感叹的方面。

其二,作为主建筑的四合院,东西房与南、北房的房间数量是5:3,且东、西房各屋开间大小又不同,然而又是外方内正,十分整齐对称,结构又简单明快,毫无旧时建筑习惯上的繁缛累赘,实际上十分科学、实用,增加了房屋有效使用和方便。但是,又用了刻意的而又简单的方式展示大院雄姿。即在本来平坦宽阔的地基上,南、北房和西房地基高出东房近一米,再加南北房比东房高和西房比南北房高,形成一层层递高的效果,再有房脊和多个翘角的衬托,使并不太大的四合院外远观上深不可测。

其三,南、北附属房外观和远视与主建筑紧连,而实际分建,不同于旧时连为整体的大片古建筑。不但少了许多复杂连接结构,又便于维修和改造,还便于分片使用和管理,对防火与消防更有好处。引后山崖泉水入溪塘的设施和排水系统,处处精心安排,讲求综合使用价值与长远效益。

其四,四合院建筑中的雕刻图饰,没有虚浮和造作,但又内容丰富多样,集种类与式样之大全。内容上表现宗教的几乎没有,全是体现传统思想、文化、艺术、自然、科学的内容,这与普通的古建筑相比,又是一个很大的明显的特别之处。

其五,根据历来不少老人又将该处称为“学堂”,和四合院建筑实体表明,初建时房间即按教室修建的事实。也许初建时的就是“学堂”。特别是笔者亲见的,西房南头第一间与第二间的排扇挑方下的穿方上,一直挂有一口大铸钟,而钟环是整环套在穿方上的,明显是建房时所套。此钟在解放后仍一直为学校上下课鸣钟,“文化大革命”时才锯断钟环卸下,上下课改为摇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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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慕陶 发表于: 2010-7-18 11:54:53|只看该作者
三、“别墅”的传说及消失原由

此房非同一般茅草房,有关它的话题乃当地人几十年津津乐道相传。

依笔者记忆中印象,该房中脊高约6米,檐口高约4米(前略高于后)。土墙比当地土墙房厚二寸以上,依然埋插墙柱筑于墙内,又是特别泥土夯筑,内夹竹筋、树条(具说还编挂棉麻皮),房梁密度架步仅尺余,均是通直柏树干,中部树径不少于20厘米。桷子乃是本方条,横置竹块似为黄竹。房盖底层是青篾席,再上是规则铺盖经处理的竹笋壳(据传反复烤制压平),笋壳上再铺棕皮,棕皮上才是一尺多厚茅草。在篾席、笋壳、棕皮之间,据说还夹有多种带香味之树叶与干花蕾,谓之既可驱虫蚊又有香味时散于室内。

所盖茅草只用精选之草杆,去其草叶,并一层茅草又一层较薄蓑草。如此数层后才铺带叶茅草混棕叶一层,均匀撒上一层经筛选的泡沙石细粒。如此再一层薄草、厚石沙粒铺盖。待久之最面上一层泡沙石粉粒结板长满菁苔。谓之如此盖房别具一格,具冬暖夏凉、隔音。门窗则按通常房屋精设精装,窗户除窗格外还有一层木制窗门,听说早期还有一层蚊帐布沙窗。

老一代人讲庄园建筑故事最多的就是这座茅屋“别墅”。称修建时购买了附近几匹柴山的阳山草,雇请了近二百人砍草,几十名妇女逐根选草并剥叶,。盖房时又是如何专绞细棕绳捆扎草连子、所用铁钉(生铁)又是如何专门由好铁匠打造等等。对参予建造的工匠和其他人员又是如何优裕招等并给予丰厚工钱和“利市”(奖赏)。……总之,最为津津乐道。

此房解放后土改时,分给本地农民“曾烂眼”(俗称烂滚龙),其人高大标致,巧言善论,其妻亦甚漂亮,有一子,名曾绍西,比笔者长几岁,亦为青年乡友,因而笔者六十年代末于庄家桥小学教书时,夏天中午常去他家聊天午息,该宅确实凉爽宜人,室内之气味确比一般农家清新,令人一种舒坦感。不两年曾母去世,曾绍西因其父五十年代划为“坏分子”,时常被“斗争”,受其影响大龄未婚,故在母逝后暗地外出远走他方,后听闻在外结婚安家了。该房即被生产队(四队)拆除,于原址重修木瓦房七八间,作生产队保管室。房前原花圃(早已改为菜地)和附属房之地块,全筑为生产队“晒坝”。

总之一切表明,该民居前后主人,都不同于同时代一般乡绅和富豪。不但懂得多方面科学常识,还具有超越当时的观念。一切不是旧时富人摆阔的陋俗,而是讲求实用和经济效果,有长远眼光和统筹兼顾思维,事实反映着他既有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理念,又具有货真价实的科学发展观。

然而,作为前主人的庄旺天,这样一个有较高素质的人,一个大户,又为何消失得连一点传说都没有?是什么结局?既没有后代,也没有与之有关联的人与亲戚流传。“大院”究竟是什么原因和方式易主?这些成了这处民居历史的一个疑点。
4# 金佛山
 楼主|慕陶 发表于: 2010-7-18 11:55:2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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