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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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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今日头条回复伪造政府公函:无伪造公函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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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你那个盖着公章的投诉函是哪里来的?解释下!
源自:澎湃新闻
  今天
  今日头条“二跳”发虚假广告的事
  吵翻了天
  小编忽然想起来
  今日头条曾拿着政府部门的投诉信
  让撤稿的事儿
  直到今天才算想明白
  今日头条有可能拿着伪造的政府部门公函
  要求媒体撤稿!
  2017年7月26日,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哈尔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公示》。
  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黑龙江消费网”头条号上,发了一篇题目为:《哈尔滨:凯宾斯基酒店、正明锦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文章。对哈尔滨市卫计委监督抽检中发现的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新闻进行了报道。
  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将该文章撤下,给出的原因是“内容不适合收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与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联系后,给出的回答让小编也觉得意外:今日头条收到了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投诉函”,投诉要求删除文章。随后发来一份蹊跷的“投诉函”图片。
  来看一下这份公函图片
  ↓↓↓
  今日头条传过来的这份“投诉函”,上面盖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红章,意思是哈尔滨市卫计委向今日头条投诉,让删除上面头条号上的报道稿件。
  但是,事情真的如此吗?
  这份盖着
  哈尔滨市卫计委的红章的投诉函
  有没有猫腻?
  小编的同事向
  哈尔滨市卫计划委办公室进行了求证
  办公室刘副主任这样说:
  “今日头条收到的投诉函中表达的内容不符合政府公文形式。此外,投诉函中落款日期是2017年7月29日,当天是星期六,是公休日,机关单位都休假了,一般也不会动用公章。”
  刘副主任表示,希望记者调查一下今日头条是如何收到的投诉函。刘副主任在第二次回复的时候再次确认:经过与相关处室核实,2017年7月29日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向今日头条发过“投诉函”。
  2017年7月31日,小编的黑龙江同事将这种情况反馈给了今日头条北京总部,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表示,该“投诉函”不是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接发给北京总部的,他们会让今日头条黑龙江负责人与网站联系解决此事。
  2017年8月1日,今日头条的黑龙江地区也没有任何人与我们联系,多次催问今日头条北京总部调查结果,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说,今日头条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今日头条黑龙江工作人员目前还无法解释此事,如果今日头条黑龙江无法给北京总部一个合理的解释,今日头条北京总部会将已经撤下的文章重新发表。
  2017年8月1日19:10分,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告知,被撤下的稿件已重新发表,面对追问“投诉函”的由来,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始终未给予明确的回复,事情也一直搁浅。
  今天
  面对今日头条“二跳”发虚假广告的事
  小编心里犯起了嘀咕
  这蹊跷的撤稿函是哪里来的?
  看着红红的政府部门公章
  小编百思不得其解
  可是越看红章越觉得不对
  (小编可是见过很多红章的人)
  今天,3月30日
  小编决定上网对比一下红章
  于是登录哈尔滨市卫计委的网站
  查找相关文件
  还真让小编找到了!
  来看一下截图
  ↓↓↓
  貌似和之前“投诉函”的公章不一样啊
  小编又找出之前
  今日头条发来的投诉函图片进行了对比
  如下图
  ↓↓↓
  小伙伴们
  你们觉得是一个章吗?
  如果不是,那问题严重了!今日头条为什么口口声声说是哈尔滨市卫计委向他们投诉,要求删稿。而哈尔滨市卫计委却从来没有发过那样的公函,今日头条的公函哪里来的?
  人民网发评论说,众所周知,去年12月,北京网信办严肃要求“今日头条”进行整改,原因是今日头条存在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标题党等问题。如果说传播色情低俗信息,于法不容,那么发布虚假广告,专攻二三线城市,骗取消费者钱财,同样于法不容,同样性质恶劣。
  小编今天也想说
  虽然我们对今日头条
  从哪里来的这份公函一无所知
  但是
  倘若这份政府文件来源不明
  是不是也该给个解释?
源自:“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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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英 发表于: 2018-4-1 01:26: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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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回复伪造政府公函:无伪造公函已报警

  中国消费者报:今日头条或曾伪造政府公函要求撤稿
  3月31日晚间消息,今日中国消费者报有报道称今日头条或曾伪造政府公函撤稿。事情起因于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黑龙江消费网”头条号上,发了一篇题目为:《哈尔滨:凯宾斯基酒店、正明锦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文章。
  但经哈尔滨市卫计划委办公室进行了求证。办公室刘副主任这样说:“今日头条收到的投诉函中表达的内容不符合政府公文形式。此外,投诉函中落款日期是2017年7月29日,当天是星期六,是公休日,机关单位都休假了,一般也不会动用公章。”
  今日头条对此进行回复称就相关人等涉嫌伪造公函,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下为今日头条回复全文
  我们注意到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称,今日头条根据真实性存疑的政府《投诉函》,删除其黑龙江记者站刊发在其头条号上的稿件。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组,启动内部调查程序,现将调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事情经过:
  1、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黑龙江消费网”头条号上发布《哈尔滨:凯宾斯基酒店、正明晋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文章。
  2、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内容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署名为“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投诉函》,称“经过双随机”监督工作,未发现涉事酒店存在问题,要求今日头条删除文章。
  3、依据今日头条内容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查结果和《投诉函》要求,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撤下该文。
  4、2017年8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联系今日头条,声称《投诉函》系凯宾斯基酒店工作人员伪造。
  5、我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进行联系,就《投诉函》真实性要求进行举证,酒店方面至今没能提交证明证据。
  二,情况处理:
  1、今日头条已经依据中国消费者报提供的线索,就相关人等涉嫌伪造公函,向公安机关报案。
  2、今日头条内容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函》时,第一时间未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存在失职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公司对于稿件有非常严格的处理流程,此事显示出公司流程执行上存在严重的漏洞,我们欢迎社会各界一起监督。
  伪造公函撤稿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发布者主体的权益,也影响了今日头条的内容质量,并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愿意与相关机构一起,共同查证真相,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我公司将坚决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今日头条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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