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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新华社评邓伦偷逃税案:遵纪守法是“星光大道”的第一块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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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伦,1992年10月21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
  2012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2013年,出演《新京华烟云》。2014年,主演都市情感轻喜剧《爱情上上签》。2015年在《十五年等待候鸟》中饰演柳千仁;同年,出演年代剧《白鹿原》。2016年,在都市情感励志剧《因为遇见你》中饰演李云恺;同年,在都市励志情感剧《欢乐颂2》中饰演谢童;在《楚乔传》中饰演大梁太子萧策;随后,获得“腾讯视频星光大赏”年度青春大势艺人奖。2017年,主演了民国情感剧《海棠经雨胭脂透》、《一千零一夜》、古装神话剧《香蜜沉沉烬如霜》;同年,作为固定嘉宾参加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第五季》录制。2018年,获得国剧盛典年度新晋男演员奖;同年,作为常驻嘉宾参加《我是大侦探》节目,担任故宫文创新品开发员参加大型文化季播节目《上新了·故宫》。2019年3月,作为固定成员参加《密室大逃脱》节目;7月,主演都市情感励志剧《加油,你是最棒的》播出;8月,福布斯发布中国100名人榜,邓伦位列21位。2020年5月参与《极限挑战第六季》;10月,主演的抗疫剧《在一起》;12月,主演的首部电影《晴雅集》,演唱的片尾曲《痴情冢》。2021年3月,参演的建党百年献礼剧《理想照耀中国》公布首批演员阵容。5月6日,参加的真人秀《密室大逃脱第三季》定档。
  2022年3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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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菜花 发表于: 2022-3-16 22:36: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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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邓伦偷逃税案:遵纪守法是“星光大道”的第一块基石

源自:澎湃新闻
源自:新华社

  日前,税务部门查处了演员邓伦偷逃税案件。邓伦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近年来,随着税收法治日益完善,税收监管日益加强,范冰冰、郑爽、雪梨、林珊珊、薇娅、平荣等一系列演员、主播因偷逃税被依法处理,“星途黯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取得何种成就,首先是国家的一名公民。作为国家的公民,就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而纳税就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不遵从法律,人生就会走上偏路邪路,而演艺界人士的“星光大道”也不会有例外。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注意到,演艺界人士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权利始终受到法律的保护。若只享受权利,而怠于履行义务,甚至逃避义务,这样的行为不但违法,而且失德。
  要演戏,先做人,作为公众人物,演艺界人士的一言一行都具有社会影响力。许多老一辈艺术家德艺双馨,为人师表,后来人也应继承他们的优良传统,无论有多大名气,有多少粉丝,都应该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努力成为社会公德的榜样和表率。
  有学者指出,“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也有学者认为,“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演艺界人士从事的是文化艺术行业,从事的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创作,崇德、遵纪、守法,在这一领域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每每看到,一旦他们涉及偷逃税,就会出现影视作品下架,代言品牌解约等“多米诺骨牌效应”。古人云,“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就是这个道理。
  当前,国家正在加大税收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运用技术手段,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曝光也绝不是“一阵风”,那些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将无处遁形。作为公众人物,演艺界人士应当牢记,要带头遵纪守法,这是“星光大道”的第一块基石。

早前报道: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央视新闻)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总台央视记者王楠)


税务部门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新华社)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记者:王雨萧、桑彤)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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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思克行 发表于: 2022-3-16 07:41:55|只看该作者

社交账号被封,品牌代言遭撤,邓伦偷漏税遭罚1.06亿元!

源自:环球时报
  【特约记者 吕克】“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邓伦偷逃税系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邓伦道歉”……15日下午的微博热搜,都被“邓伦”占据。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影视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对其处罚共计1.06亿元(人民币,下同)。相关负责人称,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但仍有整改不彻底的情况,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邓伦涉嫌虚报、少报税款处以0.5至4倍的罚款,再综合追缴税款和滞纳金,上海税务局此次给邓伦开出共1.06亿元的处罚。
  邓伦方面于15日在个人微博上回应并承认错误:“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邓伦抖音账号和“邓伦工作室”微博账号目前都已被封。“中国明星邓伦偷逃个人所得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路透社等海外媒体也第一时间报道邓伦偷税漏税的细则和上海税务局的处罚依据,并回顾中国对其他同类艺人和直播网红的处罚。
  “邓伦塌房”立即体现在商业代言上。“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15日宣布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此外,邓伦还担任宝格丽、巴黎欧莱雅彩妆、清扬、久久丫、桂格等中外不同品牌的代言人,久久丫、欧莱雅也已宣布与邓伦终止合作关系,其他一些涉及邓伦商业活动的微博内容已被删除。邓伦关联公司共有两家,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邓伦均为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大股东。目前,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正在清算中。
  现年30岁的邓伦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凭借《花非花雾非雾》出道,出演过《封神》《白鹿原》《因为遇见你》《欢乐颂2》《楚乔传》《香蜜沉沉烬如霜》等多部热门剧集。2020年,邓伦主演郭敬明执导的奇幻电影《晴雅集》,但这部陷入IP争议的影片上映不久即遭下架,此后邓伦再未出现在大银幕上,近两年更多活跃于各种真人秀和综艺节目中。虽然邓伦曾凭借《上新了·故宫》等文化节目获得大众好感,但这并不能抵消他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自去年6月开始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行动并未偃旗息鼓。从2018年范冰冰因阴阳合同被罚款8亿元,到去年郑爽被罚2.99亿元,对“直播一姐”薇娅的处罚更高达13.41亿元……公众对这些公众人物如此漠视法律感到震惊和气愤的同时,也意识到只有持续“清朗”,才能让娱乐圈和直播界高收入者“以儆效尤”,并点醒沉迷于明星颜值和“人设”的粉丝,给全社会尤其是年轻人树立健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20#
 聚福庄主 发表于: 2022-3-16 07:38:00|只看该作者

详解2022明星偷逃税第一罚丨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 多品牌解约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郑植文 易佳颖 上海报道
  继郑爽张恒之后,又一明星偷逃税被查。3月15日,据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对此,邓伦在微博发出道歉声明,表示“已深刻反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目前,邓伦微博账号、抖音账号与邓伦工作室微博已被封禁。据企查查显示,邓伦名下“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的企业经营状态也显示正在清算中。
  紧随其后,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品牌发出与邓伦终止合作关系的声明。随后久久丫也发布消息终止与其的合作。
  文娱行业监管加强
  事出有因。
  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指出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邓伦偷逃税案是上海市税务部门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其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对此,盈科全国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王桦宇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邓伦的涉税违法行为与之前的雪梨、薇娅、驴嫂平荣等偷逃税案大体相似,税务部门认定邓伦存在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这一税收违法行为。雪梨与邓伦情况类似,存在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即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这一税收违法行为。
  另外,薇娅则存在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其他少缴税款等三项税收违法行为,驴嫂平荣存在隐匿直播带货收入佣金,以及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等两项税收违法行为。
  王桦宇进一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偷逃税款主要表现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一种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不列收入;还有一种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由于收入较高,偷逃税款的类型大多是少申报或不申报以及转变类型虚假申报。在传统的影视行业环境下,形式以阴阳合同为主,比如郑爽。当网络主播新业态出现后,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偷逃税款的方式以转变收入类型为主。此次邓伦偷逃税案,则是按照较低的税率,去代替真实的收入去进行申报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是与之前明星演员在税收违法行为上的一种差别。”
  半年多时间,已有多位明星、主播因偷逃税款被查处,既是各地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表现,也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的响应。
  在王桦宇看来,频繁爆出明星、主播偷逃税案是有关部门对文娱行业的常态化的加强监管,不光是税法上的规则,更多的是贯彻调节收入、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特别是对非法收入行为重点打击。
  大数据再次助力
  此次邓伦偷逃税案是大数据查税的又一成果。
  2021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文娱领域的大数据治税,王桦宇认为,优势首先在于,大数据识别税收违法行为的能力变强,精准度更高,其次纳税评估和核定征收的技术性能力也变强,落地性更有效。同时,大数据治税也更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尤其是收入较高的特定行业,可以采取专项检查的方式,来达到一个税收治理的征管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际上,案件当事人大都对自己的税务问题是了解的,且相关条例、税种、税率的规定都很清晰明确,更多的是对税务问题重视度不够,心存侥幸。”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大数据既包含税务部门的征管数据,还含括非税务部门的大数据,例如工商、海关、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通过对所有数据进行整合,就可以实现对有关企业、个人进行多角度的涉税分析。在应用上,大数据逐渐走向算法体系的构建,即形成税务大数据到税务大算法的演进逻辑,再通过聚类分析、分类分析、关联规则分析等方法找到数据背后蕴含的规律,从而很容易发现税务问题。”
  蔡昌进一步分析道,未来税务大数据经过税务大算法的智能分析,会逐渐演变为智慧税务,形成像人脑一样的思维模式,对税务风险的把握和税款计算做到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
  (作者:郑植文,易佳颖 编辑:卜羽勤,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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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要轻轻的 发表于: 2022-3-16 07:38:00|只看该作者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工作室微博、抖音账号被封,已有平台解除合作!最新回应来了

源自:券商中国
  又一位明星偷逃税被罚。
  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目前,邓伦已发布道歉信,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不过,随后邓伦工作室微博被封,邓伦的抖音账号也被封。云米微博发文称,即日起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经税务部门通报,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这是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的一次成果,也是对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的有力警示。一段时间以来,多名具有公共影响力的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税,被依法严查严惩,释放出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的鲜明信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有关部门才依法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主动纠错,可能从轻;未能纠错,难免从重。
  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这意味着,邓伦偷逃、少缴税款共计6165.14万元。
  根据公开消息,邓伦是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2012年通过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随后出演《新京华烟云》、《白鹿原》、《因为遇见你》、《欢乐颂2》、《楚乔传》等影视作品。
  在邓伦微博可以看到,其在新浪微博拥有超4000万粉丝,其签名写着:好好做人,认真演戏!
  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罚单后,邓伦在新浪微博发布道歉信。邓伦在道歉信中表示,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
  另据天眼查信息,邓伦担任了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邓伦全资持股。
  (图片源自:天眼查)
  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06亿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1.06亿元罚款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有关部门对偷逃、少缴税款的罚款依据中,对罚款倍数的依据主要有两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虽然偷逃税、少缴等处罚倍数可在税款5倍以下。不过,前述负责人表示,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
  尽管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也曝光了如郑爽、薇娅、驴嫂平荣等涉嫌偷逃税典型案件。但今年以来,文娱领域还是出现了个别违法事件。
  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在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谈到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就指出,加强对主播的税收监管,对正在转型新经济模式非常重要,对头部主播的处罚将起到警示作用,会使得新经济模式健康公平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演员巩汉林还表示,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完全给中国人丢脸”。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也被列入2022年的重点工作中。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要筑牢纪律“防火墙”。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特别是运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不法分子,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18#
 林溪宝贝 发表于: 2022-3-16 06:04:03|只看该作者

亿元罚金“掀开”邓伦商业版图

源自:市场资讯
源自:北京商报

  (记者:郑蕊 吴其芸)曾拍摄《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等众多影视作品的演员邓伦,因偷漏税被监管部门处罚。3月15日,上海市税务局通过官网公布邓伦偷逃税案件情况,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消息一出,众人在关注邓伦偷逃税一事细节的同时,也让邓伦背后的商业版图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邓伦在2019-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邓伦致歉表示“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邓伦2012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随后出演了《白鹿原》《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等知名影视作品。
  在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看来,该事件是对明星整顿过程当中的组成部分,可能会促使明星主动补缴税收,而这种偷逃税的行为则会对明星群体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整个社会对明星群体的不信任感可能会增强,“现在的监管首先会规范纳税的行为,加上大数据在监控,本身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同时,监管也要把明星和支付明星报酬的公司的诚信结合起来,如果出现相关问题,公司也应该受到惩罚,而不仅仅是明星个人,这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也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成效”。陈少峰说道。
  追缴并罚1.06亿元的数字令人们好奇邓伦究竟将事业版图做得有多大。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如今邓伦早已不限于影视圈,已在餐饮等领域进行布局,同时商业代言也覆盖了奢侈品、食品、生活用品等多个领域。
  据天眼查App显示,邓伦名下共有两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日期则分别为2016年和2018年。目前,以上两家公司均处于存续状态,且为邓伦100%持股。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正将市场铺向全国更多领域,预计2024年在全球布局1000+门店的火锅品牌“火社火锅”,也与邓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尽管在天眼查App上火社火锅关联公司与邓伦并无直接关联,但在火社火锅的官网介绍上,则明确注明了“公司由‘火社火锅’创始人郭家熙先生和明星邓伦先生共同创立”,同时在品牌宣传上也不乏邓伦的形象图片与介绍,打造出了明星店的招牌。
  而在商业代言上,邓伦通过多年的发展也收获颇丰,不仅在奢侈品领域中有宝格丽官宣邓伦为中国区品牌代言人;在与大众距离更近的食品、生活用品、高科技家电领域,包括君乐宝、清扬、久久丫、云米在内的品牌同样也与邓伦存在代言关系。
  然而,此时邓伦的商业版图已随着此次事件而产生了裂缝。就在事件发生后不久,云米便发布声明称,“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先生的合作关系”。
  “除了税务方面,近年来文娱领域在艺人艺德、薪酬制定、公司经营、盗版侵权等多方面均加强监管,证明了相关监管部门净化并整治文娱行业的信心。”电视评论人孙禹认为,这对于整个市场而言是一件好事,“此前文娱行业发展虽快,但漏洞与弊端的出现也成为侵害行业良性发展的一颗颗蛀牙,如果不及时拔除,会使整个市场向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过往的快速发展也容易成为昙花一现,因此只有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发展秩序,才能真正推动文娱行业迈上新一阶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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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兮兮爱人 发表于: 2022-3-15 20:16:00|只看该作者

央视评邓伦偷逃税被罚:丧失基本的守法伦理 再风光的演艺事业也会被“熔断”

源自:央视网
  [央视评邓伦偷逃税被罚]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既暴露出抱存侥幸心理,也折射出不把税法尊严放在眼里,不把监管权威放在心上的畸形心态。国家正加大税收综合治理力度,且强化运用技术手段,偷逃税注定徒劳。这也警醒一些演艺人员,艺术之路要想走下去,遵纪守法是前提。丧失基本的守法伦理,再风光的演艺事业也会被“熔断”!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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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阳河 发表于: 2022-3-15 19:25:57|只看该作者

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处罚1.06亿 艺人涉税成常规操作?

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娱乐圈中无邓伦,补上税款当素人。”
  今天官方公布,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演员邓伦开展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据介绍,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这是近年来,继郑爽、薇娅后税务系统开出的又一次过亿罚单。
  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前不久在两会期间说的那句话犹在耳边:“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完全给中国人丢脸。”

再次立功的大数据
  去年主播薇娅偷逃税事件后,根据浙江省税务局官方通报显示:案件是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的。
  而这次邓伦的事件,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再次表示,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内税收大数据的来源以申报系统数据和其他征管系统数据为主,具备覆盖税种齐全、动态性强以及跨平台交互信息等特点,在数据应用层面,将机器学习、云计算以及数据挖掘等技术综合应用于税收征管和经济分析等领域是目前的主流趋势。
  数据后台掌握大量的税收数据,纳税人从设立到注销的整个周期中的申报数据、缴款数据、发票数据、涉税违法违章等数据等都被掌握。
  去年10月19日,江苏省召开“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上江苏省税务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卢李华表示,江苏省税务局拥有近2000亿条税收大数据,根据数据对纳税人进行画像,开发了一千多个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对纳税人进行全面体检。
  通俗地说,这些指标模型就像筛子一样,按照规则不停地对纳税人进行过滤筛选,把有风险和没有风险的纳税人区分开来。
  前有薇娅,后有邓伦,都是被这样过滤筛选后,发现的问题。税收大数据分析系统在案件的发现和查处中功不可没,为税务机关加强风险预警、科学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可以说,我国税收监管正在实现从“主要依靠经验检查或外部举报发现”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的转变。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仅两小时的“代言”
  从2012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青年演员邓伦到今年,入行整整十年。
  因在《香蜜沉沉烬如霜》《因为遇见你》等作品中的表现,邓伦受到了不少观众的好评。

  邓伦出演《香蜜沉沉烬如霜》图/视频截图
  据悉,邓伦和倪妮主演的奇幻爱情剧《夜旅人》已经完成拍摄,同样待播的作品还有《晴雅集2:泷夜曲》、《毕业季》等。
  此外,邓伦在2022年3月,参加的芒果TV自制节目《大侦探7》第六案《木偶复仇记II》将分成(上)、(中)、(下)播出。如今这些待播的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是否会受到影响还未可知。
  据不完全统计,演员邓伦是宝格丽、联合利华、斑布、索菲亚、君乐宝、云米、桂格等10余家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代言人。

  在邓伦偷逃税被罚款的消息发出后,已有多家企业宣布和邓伦解除合同。其中以云米最为典型,就在3月15日14时,云米还发布了一则2022新品发布会的内容,并@了自家的全球代言人邓伦,短短2个小时后,云米官方微博便发布了“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先生的合作关系”的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了邓伦代言的部分企业,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和邓伦的解约工作正在进行中。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娱乐圈的不稳定性较大,企业与艺人签订代言合同时都会加入相关道德违约条款,代言艺人如果涉及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行为,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会产生后续的赔偿问题。
  “不仅如此,为了降低风险,近年来企业很少再与艺人签订5年甚至更长的代言合约,有的合约甚至会以项目签约的方式来进行。”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邓伦关联公司共两家,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其均为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大股东。企查查信息显示,目前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邓伦全资持股。
  坊间传言邓伦创立的火锅品牌“火社火锅”,通过查询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邓伦并无直接关联。
  随后,邓伦的抖音账号、个人微博、个人工作室等社交媒体账号都被封禁。
  3月15日下午,邓伦在个人社交媒体发布致歉信,信中表示,自己已深刻自省、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在致歉信中,邓伦有一句话引发争议,“自己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
  从网友的评论来看,人们仿佛不想再给偷税漏税艺人积极努力工作的机会了。
  “别努力了,你偷税漏税的罚款,都够我们干一辈子的了。”
  “娱乐圈中无邓伦,补上税款当素人。”

艺人涉税,常规操作?
  对于很多人来说,第一次知道邓伦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此次偷逃税被处罚。
  人们在感叹一位年轻人竟然偷逃、少缴纳高达6000多万税款之余,已经不再像此前新闻曝出时那样震惊和惋惜了。
  前述受访的企业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整个娱乐圈的这些年都处在一个重新梳理规则和洗牌的过程中,无论是选秀、练习生还是成熟艺人的经济合约,都处在一个被关注被审查的环境内,在这样的情况下,艺人涉税的情况被披露会越来越多。
  “作为企业,我们无权干预艺人的工作,更没有监督他们的权利,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更小心谨慎处理,哪个艺人在一段时间内资源获得较多,曝光度快速增多时,我们都会将风险上调一个等级。”
  “甚至部分企业还会通过专业评估公司来对即将签约的艺人进行风险评估,最终敲定合作方式和周期。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只能这样,不然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
  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代言人只出现在活动广告和宣传推广中,而不再直接登上产品本身。
  “宣传海报删了就删了,印产品上一下子全国下架,什么企业都扛不住。”
  观众淡定吃瓜,企业抓紧风控,从这个维度上来看,在人们心中,早已将娱乐圈的奇葩事当做了常规操作。
  在很多人眼中,艺人涉税的情况短时间不会改变。
  一块蛋糕太诱人,犯错的成本又太低。首次查处及时补缴完全,就可以不追究,在这个规则下,自然会有铤而走险的人。
  但事实上,国家近年来针对娱乐圈税务工作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已经显现了监管的力度和决心,这必然对圈内的人有着威慑和警醒的作用。
  邓伦事件后,有媒体曝出,去年底 12月至今年春节前,娱乐圈内曾有过一轮税务的自查自纠工作
  “气氛非常紧张,有一些人进行了补缴。邓伦此次被曝光,极有可能是没有主动补缴。国家税务部门查税的力度持续加大,目光盯紧娱乐行业,尤其是演员艺人,今年还会陆续曝光其他艺人偷逃税行为。”
  就在不久前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建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推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对税款、罚款金额巨大的,是否适用刑法有关首次查处并及时补缴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加强研判。
  从邓伦本次的案例来看,此次被处罚和追缴的总额为1.06亿元,其中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的部分被处以了0.5倍罚款,而他未主动自查补缴的部分,因其性质恶劣,被从重处罚,处以了4倍罚款。
  从处罚的金额和倍数上来看,邓伦并没有顶格判罚,这在律师们看来是为了更好地追缴税款,让全社会对偷税漏税有更深层次的理解,而不是简单的惩罚。
  就像大家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一样,艺人们也要明白,一旦涉及底线事情被曝光,代言迅速会撤,账号迅速会删,内容迅速会下架,而跟着你一路走来的粉丝也会慢慢散去,最终曾经喊出的豪言壮语,都会变成泡影。
  再回头看看偷漏的那些税,算算未来的账,是亏了还是赚了呢?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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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苦冰 发表于: 2022-3-15 18:44:37|只看该作者

多品牌终止合作!邓伦商业“作坊”曝光!

源自:中国新闻网
  邓伦名下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
  15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随后,邓伦商业“作坊”曝光,多个企业品牌宣布和邓伦终止合作关系。

邓伦商业“作坊”曝光
  天眼查显示,邓伦名下有两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邓伦对其都是100%持股。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

  天眼查截图。
  企查查显示,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邓伦全资持股。
  此外,有消息称,邓伦还和发小们共同创立了火锅品牌“火社火锅”。
  天眼查App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均为郭家熙。火社火锅关联公司和邓伦并无直接关联。
  不过,火社火锅网站挂有邓伦的照片,还有文字显示,“火社──邓伦先生自创品牌 公司由火社火锅创始人携发小们共同创立。”

  火社火锅网站截图。
  目前,@邓伦 发致歉信: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此外,15日下午,邓伦个人微博、抖音账号、邓伦工作室微博账号均被封。

云米品牌等终止与邓伦合作关系
  邓伦偷逃税事件曝光后,15日,云米一站式全屋智能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云米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索菲亚微博更换背景图。截图
  @Moccona摩可纳咖啡 将邓伦的置顶微博删除;@索菲亚 更换了带有邓伦照片的背景图。

  云米发微博终止和邓伦合作。截图
  据不完全梳理,邓伦的代言有云米、桂格燕麦、摩可纳、索菲亚、联合利华清扬、巴黎欧莱雅彩妆、雪花秀等。目前部分品牌已宣布终止合作。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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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猪匠 发表于: 2022-3-15 18:25:42|只看该作者

演员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处罚1.06亿:演艺工作室的“罪与罚”

源自:三联生活周刊
⊙作者:邢海洋

  据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消息,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2012年,邓伦正式进入演艺圈,10年间出演了多部电视剧、综艺,成为微博拥有4029万粉丝的当红男演员。今日,邓伦在其个人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深刻反省,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部分合作品牌宣布与其解约。

  2018年6月,崔永元炮轰演艺圈“阴阳合同”的杀伤力持续发酵,当年7月底,各地开发园区似乎得到了统一命令一般,对明星工作室等采取“新税制”。

工作室之惑
  如果把视线稍微向前,2017年年底,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持续关照下,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演化为一条新的所得税政策,2018至2020年的3年间,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妨计算一下,100万元所得税,按20%的税率,对应的税前利润正好是500万元。而个人工作室从核定征收到查账征收,500万元也是一个重要的门槛,在此之下,税务部门通常是核定征收,而500万元以上则是铁定的查账征收,也就是逐笔收入都需交税。我们还可以再算一笔账,个人所得税的最高一档,即45%档位对应的薪资收入,这是每月免征额之上8万元以上的部分,每个月8.35万元,一年刚好是百万元。
  所谓个人工作室,可以从源头上说起。街面上引车贩浆、买菜做早点,因为没有大规模,雇不起工人,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意,这个时候就得申请一个个体营业执照。资本扩大了,雇用了一定数量的工人,通常是超过8个雇工后,你就得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有一个公章,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开据正规发票;都不能叫“公司”,也因此都是无限责任,个体户对外产生的负债由户主连带无限责任。
  两者当然也有区别,主要区别在于个体工商户里老板要干活,要参与劳动和经营。因为人数少、规模小,再单独设置会计和出纳等财务人员就不现实了,于是财务制度要求也就比较松,并不要求按照会计制度建立账目,税收上也难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只是核定一个大致的经营额度,并据此征税。
  对于从事文艺工作的个体户,美其名曰就是工作室。
  从亚当·斯密那里经济学界早达成了共识,分工提升了劳动效率,创造了财富。可这个社会偏偏有很多生意是没办法做到全生产流程都分解开来,由每个人专司一职的,脑力劳动尤其如此,而脑力劳动看不出明显的成本,一个大脑、一张嘴或者是一双写字的手,就能创造价值,现代服务业中,艺术创作、室内室外设计、教学辅导、法律咨询、企业经营咨询乃至游戏代练等均适合以个体方式经营。就职业而言,除演艺人员外,医生、律师、讲师、设计师等高净值人群从事的基本上是这种高附加值的职业。对于这些单枪匹马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恐怕绞尽了脑汁,一直想不到更好的征税办法。
  人类的头脑是自由的,并不受地域的限制。思想天马行空,也不必把自己局限在一个纳税区域内,尤其借助互联网的工作,根本说不清税收管辖该落在哪里。落后地区、有政策扶持的地区于是就找到了一条弯道超车的捷径,用税收洼地的效应来汇集优秀的高净值人士。
  其实对于工作室而言,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说法,个人所得税免征范围是比较小的,10万元以上部分是要按35%来征收的。但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家法定政策允许下,可以给出非常优惠的税率,年500万元开发票金额以内,综合税负低至0.5%~7%之间。
  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在加大力度,注册于天南海北税收洼地的工作室,则就此将进入被清理之列。而没有了扶持政策,工作室的税务环境就和在税务所代开发票的个人没什么区别了。

演艺工作室的“罪与罚”?
  有关工作室的新税则,影视圈里有着多种传言,如全国演员工作室,纳税改为查账征收,个税统一征收35%;另一个版本则是,凡是带有“影视”二字的工作室,都要征收35%的个税。还有一种说法是,上海松江已经关闭了个人工作室注销通道,而个人工作室在税负和法律上都与拥有人附有连带的法律和债务责任,不会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企业倒闭了,其股东还能保全个人财产。也有一种说法是,工作室税率除了由原本只需缴纳总收入的6.7%,飙升至42%,相关影视工作室还得补缴今年1到6月的税费。
  所谓师出有名,若非税务部门抓到了实锤,也不会痛下杀手。演艺圈混乱的账务局面由来已久,即将上院线的电影需要宣传,上线的娱乐节目要预热,都得找相应的媒体。而如今自媒体几乎垄断了宣发渠道,演艺公司支出的宣发费是很难拿到对应的发票的。于是演艺公司就会找到“白手套”,也就是代理公司来打理这些灰色业务,代理公司就有可能买发票销账。这个产业严格来说经受不住税务部门的真查实验,再顺藤摸瓜,当年就摸出了范冰冰,其余影视公司们也都坐上了火山口。
  此前,那些明星艺人是如何避税的呢?开设工作室是一种,这是合法的避税手段。具体来说,以华东优惠政策最好的崇明开发区为例,个人工作室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税税率0.5%~3.1%。假设一位演艺明星获得了500万元的个人代言合同,若以企业的形式交税,则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相加,足额交税达到216.5万元,而若以个人工作室形式,则仅为29.5万元。这里不仅免去了毛利润的25%,总计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个税税率也不是个人所得的20%,即100万元,而是16.5万元,并且还可获得政策扶持的3万元的退税。
  不过,如果明星等高收入人士有足够的资金,跑路成本可以忽略,他们完全可以去霍尔果斯口岸开公司。那里从2010年起,新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5年内全免,后5年减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等最高享地方提留50%的财政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最高返还90%。如此多的优惠让高净值人群几乎可以不交税,企业收入全成为个人所得,崇明岛的税收优惠就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霍尔果斯曾被称为“中国的开曼群岛”,吸引了光线、华谊、博纳、乐视、嘉映、华策等为代表的中国几乎多半以上的主流影视公司去注册公司,其总数超过600家之多。演员中包括范冰冰、杨幂、吴秀波、王凯、黄渤、赵本山等大牌明星在霍尔果斯都有公司,当时火爆的影视剧如《乘风破浪》《北京遇上西雅图2》等都在片尾打上了霍尔果斯的烙印。不过,其实早从2018年1月起,霍尔果斯政策就开始逐步收紧,当年6月当地开始出现影视公司“注销潮”,随后,明星们又扎堆涌向海南。
  当演员作为纳税主体,当他们的片酬动辄超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时候,就会有足够的动力和资源动用专业的财务规划公司来避税了,这其中诸如参股投资、票房分红、演艺经纪对接等方式多多,均可减少很大部分的纳税额。并且,演艺明星掌握着巨大的财富,除了工作室,他们还会以独资、持股等多种方式成立公司。如收入可观,收入往往不会直接进入个人钱包,缴纳45%的个税,而是会以理财或者投资的名义,再次转入到TA成立或参股的一家家公司,几经倒腾,直到经过核算后,需要缴纳的税点为最低,甚至为零时,再通过现金、置业等方式转回至演员及其相关利益人的账户中。
  如此复杂的避税链条,对监管机构而言就绝不是对工作室“一刀切”式的调整税率所能解决的。如果说“一刀切”,也要全国一盘棋地“一刀切”,以避免税收洼地与高地的存在,拉大普通个体户和演艺明星之间的差距,让普通工作室承担更高的税负,面对着更为诡异的运营环境。据说,税收调整并非正式发文,而是口头方式传达的,这就更增添了政策的寻租空间以及执行的不确定性。
  演艺圈的“阴阳合同”等疯狂的偷税行为引发众怒,税务局对偷漏税款给予惩戒性罚款,犯罪的则要进入司法程序,这是严肃法律的行为。不过对普通人来说,还有值得关心的点是,将演艺工作室的税率水平提高到个体纳税人的水平,这样做就妥当吗?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在年薪百万,也就是每月收入超出8.35万元时,将达到最高的45%的税率,而演艺明星随便一出场,就能达到这个金领阶层辛苦一个月才能企及的收入。

2021年4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文称将“坚决支持依法查处‘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  102618tasqwaqaawwwidwo.png  保存到相册

文人税
  从高收入的演艺行业说开去,俗话说,穷文富武,这一点在当代社会仍然适用。中国的稿酬制度几十年一贯制,室外物价飞涨,稿费纹丝不动,正规报纸和刊物千字几十元上百元,从上世纪延续至今。尤其纯文学和理论刊物,低报酬把文人逼入社会最底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聚焦到稿费,不超过800元的不纳税,超过800元的,超过部分按14%的税率。这14%的税率包含了对文字工作的优惠,是20%的个税税率优惠30%的结果。
  文人中当然也有高收入者,一部畅销书,一部红火的影视剧,都可能给作家带来丰厚的收入,因此,《个人所得税法》也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多少算作收入畸高,《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有规定,指的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基本税率是20%,加征五成后是30%,十成后是40%,这与一般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似乎能画上等号。但文人的稿酬此前毕竟有纳税优惠,比如稿酬所得1万元,按劳务费等计算应交税金额是1600元,稿酬优惠政策减征30%后,应交税金额就是1120元。
  当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文人靠爬格子生活的艰辛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工薪阶层。仅笔者亲身经历,辛苦写来的稿子,互联网上一搜索,就白白成了某知名文库网等互联网巨无霸们的赚钱工具;写于公号上的评论,转眼就被某知名手机网盗版,流量退潮后再悄然删除。这些互联网巨头的盗版技巧与日俱增,它们利用舆论热度,依靠盗版他人文章迅速吸引流量,摘取他人原创的价值,再迅速删除灭迹。国家提倡知识产权保护,可执行起来却令文人们处于劣势,耗时耗力的维权换来的赔偿入不敷出,大多数人于是放弃维权,任由盗用泛滥,原创价值因此而贬损。
  文人单枪匹马的写作,其艰辛程度与开设工作室的自由职业者不遑多让。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却完全没有考虑到文人写作的特点,没有考虑到他们缺乏一个企事业单位的保障,无养老保障、无医疗保障、无住房公积金,本来就深处困境的行业,仍把该行业完全纳入个税中,不能不说是税收办法上的倒退。
  每当经济下滑、投资者信心不足的时候我总想起经济学家熊彼特关于创造性毁灭的言论。他以“创新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他认为,经济的增长就是新技术不断取代旧技术,资源从旧有的技术中撤退出来,并向着新的技术聚合的过程。而在经济的衰退时期,正是大量创新技术不断涌现的时候。创新的过程,随着新技术向着全社会的渗透,分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等步骤,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也因此而走完其历程。
  如今疫情之下,正是需要靠创新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时候。国家层面创新型人才受到大力呵护,小微企业迎来了一次次减税以及信贷支持。可文化层面,无论是文艺创作还是理论性研究,都可能因税收而受到影响。
  从税收角度上看问题,我们现在无遗产税、无资本利得税、无房产税,对财产拥有者,尤其是当下的富豪们税收政策颇为友好,但对那些正在努力赚钱的人,那些未来的富豪们却不那么友好。须知,财产创造的过程才带动经济,才最需要扶持,财产堆积起来后,味同嚼蜡。这或许是税收最需要考虑到的。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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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云梦断 发表于: 2022-3-15 17:55:54|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评邓伦偷逃税:整改不彻底就要彻底被整改

源自:人民日报评论
  [人民日报评邓伦偷逃税:整改不彻底就要彻底被整改]经税务部门通报,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这是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的一次成果,也是对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的有力警示。一段时间以来,多名具有公共影响力的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税,被依法严查严惩,释放出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的鲜明信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有关部门才依法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主动纠错,可能从轻;未能纠错,难免从重。执法监督,有“刚性”也不乏“柔性”,提醒督促就是改错机会,倘若执迷不悟,只会等来法律亮剑,无疑是自断出路。税法遵从,不是一场儿戏,也没有空子可钻。奉劝更多相关从业人员,尽快自省自查自纠,做好榜样,赢得明天。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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