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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刘志军最少需服刑22年 薄谷开来最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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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5日,北京市高院通报,称已对62岁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减刑案、57岁的薄谷开来减刑案做出裁定,分别将两人死缓刑罚减为无期徒刑。二中院也对黄光裕减刑案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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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当千年古镇遇上互联网+ 北京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明日阵风最高可达七级
3# 峨眉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2-15 12:08:03|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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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薄谷开来刘志军减刑未享“特殊待遇”

源自: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薄谷开来、刘志军死缓减为无期
⊙记者:杨凤临 王晓飞

  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份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的减刑裁定,分别对罪犯刘志军和罪犯薄谷开来予以减刑。两人此前分别因犯故意杀人罪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两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予减刑,故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不变。

薄谷开来。网络截图  plg_-fxmpnqm3290887.jpg  保存到相册
薄谷开来
  薄谷开来生于1958年11月15日。2012年8月19日,薄谷开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12年9月3日作出裁定,核准对薄谷开来的刑事判决,送达后即交付执行。现薄谷开来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狱中获得三次表扬
  2014年9月25日,司法部燕城监狱提交了关于薄谷开来的《提请减刑建议书》,称薄谷开来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并列举了相关的具体事实。
  《提请减刑建议书》显示薄谷开来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按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成绩合格。
  在劳动中,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劳动任务。
  在死刑缓期执行考验刑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在司法部燕城监狱于2013年5月、2013年11月、2014年5月共获表扬3次。
  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2日立案,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予以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薄谷开来于2012年9月4日交付执行,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执行期间,罪犯薄谷开来没有故意犯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薄谷开来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应予减刑。故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裁定,将罪犯薄谷开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刘志军。网络截图  VRck-fxmpxnx5161041.jpg  保存到相册
刘志军
  刘志军生于1953年1月29日。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对刘志军的刑事判决,送达后即交付执行。现刘志军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

  撰写文章获二等奖
  秦城监狱2015年10月26日提交了关于刘志军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减刑建议书》显示
  自交付执行以来,刘志军没有故意犯罪,能够主动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正确认识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积极发挥自身社会价值,撰写的警示价值文章《我对所犯罪行的反思与剖析》被监狱评为二等奖。
  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按时完成思想汇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能够力所能及地参加劳动改造,认真完成劳动任务,按规定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现较好,于2014年度获监狱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公安部秦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2日立案,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刘志军于2013年8月29日交付执行,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执行刑间,罪犯刘志军没有故意犯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刘志军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应予减刑。故于2015年12月11日裁定将罪犯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 释疑
  1. 两人减刑是否享受了“特殊待遇”?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类似薄谷开来、刘志军这样的减刑还有很多。据相关资料,深圳前市委书记许宗衡、广东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等,都曾经死缓减为无期。

  2. 为何两份裁定都由北京法院作出?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指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依据该规定,在秦城监狱(位于北京昌平区)服刑的罪犯,减刑假释的裁定由北京法院作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司法部燕城监狱在押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也由北京法院依法审理。

  3. 刘志军转无期后是否要终身监禁?
  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解表示,刘志军在转为无期徒刑后仍然可以继续减刑。因为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此项规定应该适用于2015年11月1日后获刑的官员。因此,在2012年获刑并且开始服刑的刘志军,即便涉案情节特别严重,也不受刑九新增规定的限制,无期徒刑后仍然可以减刑。

  4. 两人为何同时减刑?
  薄谷开来于2012年9月4日入狱服刑,而刘志军是2013年8月29日入狱服刑的,这样看来薄谷开来比刘志军早一年就完成了死缓的考验期,那么两人为什么在同一天被减刑。
  实际上,根据此前公示内容,司法部燕城监狱早在2014年9月25日就已经提交了有关薄谷开来《提请减刑建议书》。
  洪道德表示,在收到监狱方面提交的罪犯减刑建议后,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立案和评议,延迟公示可能出于证据材料不全面等多种问题。此外,由于两人关在不同的监狱,因此在申报减刑建议的过程中,也可能因为申报通道不同而出现延误。目前法律并没有对申报时间做出规定。
  虽然死缓减无期的时间有差异,但如果进入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环节时,按照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相关资讯
张晓军被减刑一年

  昨天,记者从最高法官网获悉,薄熙来家的勤务员、薄谷开来的同案张晓军于2015年11月23日被安徽省蚌埠市中院裁定减刑一年。
  张晓军生于1979年10月22日。2012年8月1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认定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2年9月3日交付执行。
  2014年8月28日经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张晓军被减刑六个月。
  2015年10月29日,最高法网站公布了安徽省蚌埠监狱对张晓军提请减刑建议书,该建议书称张晓军于2015年8月3日受大会表扬;2015年8月4日记功;2015年8月4日受大会表扬。2015年11月13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晓军减刑案,法院审理查明,张晓军自上次减刑以来,先后获得3次奖励。2015年11月23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张晓军减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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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2-15 12:07:01|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刘志军最少需服刑22年 薄谷开来最少17年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刘志军最少服刑22年 薄谷开来最少17年

  法制晚报快讯 今天,北京市高院通报,称已对62岁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减刑案、57岁的薄谷开来减刑案做出裁定,分别将两人死缓刑罚减为无期徒刑。二中院也对黄光裕减刑案进行了公示。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也需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此项规定适用于2015年11月1日后获刑的官员。因此,在刘志军不受刑九新增规定的“管束”。
  洪道德介绍,死缓是指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
  《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根据高院的公示,刘志军与薄谷开来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都不错,此次被提出减刑是死缓的必经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
  但无论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罪犯的实际服刑刑期不能少于15年,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告诉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也就是说,刘志军最少也要服刑22年,薄谷开来为17年。
  而被判14年的黄光裕,王永杰表示,即便其减刑,也至少要服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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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楼主|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8-25 20:48:00|显示全部楼层

巨贪终身监禁:谷俊山刘志军会把牢底坐穿吗?

源自:综合
  中国刑法首次引入“终身监禁”,巨贪们未来可能将面临老死在监狱里的惩罚。
  8月2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新增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今后有哪些巨贪会将牢底坐穿恐怕中纪委老王都不知道,但已经被判了死缓的像刘志军、谷俊山、张曙光这些巨贪,牢底坐穿能用在他们身上吗?

终身监禁为何从巨贪开始?
  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士解释了刑法作出这种修改的意图,主要是为了解决有些贪污、受贿罪犯通过各种途径减刑、假释,服刑期过短的实际问题,要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这里还有个没有解释的背景,就是这些年中国决策层对死刑认识的转变。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取消了13个罪名的死刑,改变了过去中国刑法在立法上对死刑做加法的作法,变为做减法。
  事实上,贪官这些年也极少适用死刑,只有极个别的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一些特别严重的贪官一般判决的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刑。
  贪腐犯罪保留死刑,但又基本不用,巨贪往往又拥有强大的能量,可以通过减刑、假释等方式减少服刑期。
  人民对此很不满意。
  终身监禁由此应运而出。
  巨贪或面临老死于监狱

已判死缓巨贪怎么坐牢?
  问题来了,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实施时,对于那些已经判决死缓,但缓刑期还没结束的巨贪来说,他们是继续按照过去的死缓、无期、有期、减刑、假释的路子服刑呢?还是按照新规定把牢底坐穿?
  “根据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要根据在犯罪实施之前通过的法律为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界权威专家告诉新浪《新闻极客》,谷俊山和张曙光等已被判决的人都不适用终身监禁。
  该专家称,法律有犯罪预防的功能,必须事前制定,才能让公众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不能去做。“不能以事后制定的法律来惩罚之前实施的行为,这样会侵犯一个人的行为自由。”所以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就不能适用于谷俊山等人。

踏在门槛上的巨贪都是谁?
  首先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他无论是在地方铁路局还是铁道部任职时,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帮人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时间来看,刘志军已经过了两年的死刑缓刑期,应该已进入无期徒刑阶段。
  在刘志军被查之后,他的手下张曙光也被检方公诉涉嫌受贿,数额4755万元,看上去还是给自己的老领导留了些面子,没有超过刘志军的6460万。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说到贪腐,又怎能忘了近期落马的“军中第一贪”谷俊山呢。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 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 中将军衔。
  公开消息没有披露谷俊山的涉案金额,不过据《凤凰周刊》报道,谷俊山涉案300多亿元,贪污受贿达6个多亿。
  这三个巨贪,都是法律实施前判决的,他们都不会把牢底坐穿,躲过了这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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