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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教育法修改:对组织指使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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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名,拼音mào míng,出自《后汉纪·质帝纪》。
  假托他人名义。 晋 袁宏 《后汉纪·质帝纪》:“﹝ 冀 ﹞多斥夺诸 梁 在位者,外以为谦让。唯 孙 氏宗亲相冒名为侍中、中郎、校尉、守、长吏者十馀人,皆贪叨凶淫。” 宋 司马光 《约束州县抑配青苗钱白札子》:“有无赖子弟,谩昧尊长,钱不入家;亦有它人冒名诈伪请去,莫知为谁。” 明 何景明 《序》:“予恶世有冒名徇利,务相欺负,而寡情实者焉。” 巴金 《沉默集·知识阶级》:“这是别人冒名的,我事前一点儿也不知道。”

并非冒名
  我有个朋友早年好文,经常整些东西出来投稿,回回都是肉包子打那个有去无回。后来经高人指点,署了个“郭沫苦”的名,居然一炮打响,东西发表了,稿费寄来了!主编还跟倒写了一封类似拜贴的信,向“郭老”请安问候。我那朋友安逸欢了,脑壳发热还要再投稿挣钱,被我们劝阻挡住,他还说“我又不是冒哪个的皮皮,臭球他看拐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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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的悲情城市 劳动献给新年[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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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菜花 发表于: 2021-4-26 10:35:58|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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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修改:对组织指使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教育法修改:对组织指使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

  @新华社 微博消息,教育法修正案草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草案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将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年限由“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修改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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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裱表裱 发表于: 2020-11-20 10:25:25|只看该作者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引发热议专家呼吁

源自:法治日报
原文标题:“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引发热议专家呼吁

  ▲高考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工具。任何在高考中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侮辱与挑衅
  ▲进入公众视野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其实只是冒名顶替上大学违法运作的冰山一角。随着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的广泛应用,隐藏在部分民办高校的冒名顶替黑幕将不断浮出水面
  ▲冒名顶替侵害的不仅是被顶替者的个人利益,更是教育公平这块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只有对每个个案背后的违规操作链条深挖到底,才能够纠正风气明确价值导向,彰显法治立场与公平态度,真正树立“高考顶替不可为”的红线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引发热议专家呼吁
对个案背后违规链条深挖到底

  高考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工具。任何在高考中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侮辱与挑衅。然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新闻事件却频频出现。
  近日,一则消息在网络刷屏:国家拟修法,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认定为犯罪。据了解,10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六条拟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有专家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刑法谦抑原则,在可以依据其他法律惩戒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时,刑法不应被滥用。但同时,在面对侵害法益的犯罪行为时,刑法也不应缺位。“冒名顶替上大学”于社会、于个人都造成了严重的法益侵犯,需要运用刑法客观评价,发挥教育、强制作用。对于此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应严查,以此铲除违法运作利益链,维护公平与正义。

冒名顶替事件频发
引发社会广泛关切

  1990年,齐玉苓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分数超过委培生录取线,被山东省济宁商校录取。陈晓琪因预选考试成绩不合格失去参加统考资格,遂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从滕州八中领走,并以齐玉苓的名义就读于济宁商校。
  9年后,得知自己被人冒名顶替的齐玉苓,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诉讼,枣庄市中级法院一审仅支持齐玉苓有关姓名权的诉讼请求,认为齐玉苓主张侵犯受教育权的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其后,齐玉苓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针对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随后,最高法作出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认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一批复,引发了学界关于法院裁判是否能适用宪法,以及受教育权性质的广泛讨论。尽管学界观点不一,但该案通过认定“以侵犯姓名权为形式,实质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为“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解决思路。
  2009年,同样被冒名顶替的罗彩霞以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将王佳俊等8人诉至法院,法院仅受理了姓名权侵权诉讼。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乡人。她和王佳俊均为邵东一中2004年298班应届文科毕业生,两人同时参加高考,罗彩霞成绩为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王佳俊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2004年9月,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王佳俊的父亲)在王佳俊班主任老师张文迪的帮助下,获得了罗彩霞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随后通过伪造罗彩霞的迁移证、高考档案,并通过同学关系最终使女儿王佳俊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降低20分定向补录。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代领了假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
  此事件经报道后,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罗彩霞获赔4.5万元,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紧接着,各地版本的“罗彩霞事件”,如“北京邹志静事件”“湖北王俊亮事件”接连被曝光。
  据《法治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媒体报道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就达上百件。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指出,冒名顶替侵害的不仅是被顶替者的个人利益,更是教育公平这块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所以诸多“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一经曝光,便会迅速引起舆论哗然。在为被顶替的当事人鸣不平、感叹错位人生的同时,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期待也一次次受到冲击。

亟须完善制度规则
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早在2009年“罗彩霞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就曾发出《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严格复核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类似的“罗彩霞事件”竟在各地高校普遍存在,大量冒名顶替的假学生都聚集在二三类本科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和二级学院。
  据媒体报道,河南一所高校被清退的假学生就达300多人,云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学历电子注册遗留数据中,有1547名学生“查无录取信息”。
  今年6月,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再度引起关注。陈春秀在学信网上查询学籍信息时,意外地发现自己已于2004年9月1日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就读。当年,她被该校录取后,却因迟迟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而不得不离乡打工。
  其后,经山东省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调查核实,陈巨鹏、张峰等人通过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手段使陈艳萍顶替了陈春秀,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学习。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被曝光的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人数已达250人,其中247人来自山东高校。安徽、山西等地,也有高校公示并处理了冒名顶替者。
  今年7月2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了题为《最高标准 最严举措全力以赴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的通报文章,其中针对公众关心的“冒名顶替”问题,专门作出了严肃表态。
  通报表示,教育部将以最严密的程序保障招生公平,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规则,出重拳堵塞漏洞,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为此,通报专门强调: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教育主管部门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教育部除了在其官网发布了通报文章外,并没有针对公众关心的“冒名顶替”问题组织全国性清理。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运书认为,进入公众视野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其实只是冒名顶替上大学违法运作的冰山一角。从被媒体曝光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案看,要清查冒名顶替上大学,其实并不难。简单来说,依照高考考生电子档案──从1999年推进远程录取开始,各地考试招生部门都已经开始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严格实行入学审核、学籍审核、学历审核,查出冒名顶替并非难事。“山东已清查出200多人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见这一问题在历史上曾有多严重。其他省市也应该进行清查,向社会公布清查结果,维护公平与正义。”

深挖彻查违规操作
彻底纠正不良风气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得知,冒名顶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身份去上大学,这也是舆论关注的主要情形。其二是录取后但未报到的招生指标,被他人冒名顶替去上学,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民办高校。
  有业内人士透露,“录取后不报到”的现象已经成为高校录取不能忽视的问题,即使清华北大这样的顶尖高校每年也不免“中招”。
  资料显示,某211高校每年在京招生计划约300人,但“录取后不报到”的人数近两年均在40人左右,已经超过招生名额的1/10。某在京招生大户,每年在京招生名额超过两千人,近两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均超过100人。
  对于不报到的原因,有关招生人员分析认为,除了出国因素,还有部分考生选择了复读。
  在此情况下,部分民办高校为了避免招生指标浪费,四处寻找合适对象进行冒名顶替。由于这类情形不易被人举报也没有媒体曝光,一直以来鲜为人知。
  近期,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让隐藏在部分民办高校的冒名顶替黑幕浮出水面。武汉一位在某民办学校工作的负责人透露,目前,因涉及“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武汉已有多所民办大学的招办主任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期间。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多数网友持支持态度,认为该条文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严厉惩处冒名顶替者,给意图冒名顶替之人以威慑,进而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无入刑必要。因为目前报道和清查出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基本发生在2010年以前,新法不溯及既往,犯罪嫌疑人无法真正受到处罚。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籍、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可以通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增强身份认证的精准性,“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难度越来越大,操作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法条一经出台便会“沉睡”,被束之高阁。
  北京市一教育部门的官员表示,这些高校在2018年至2019年查出这么多冒名顶替情况,并不意味着乱象在这两年里密集发生,这只是高校倒查之下翻出的“旧账”。很多乱象是前些年附着在学籍管理漏洞与录取通知机制纰漏上的遗留问题,是积累已久的“历史欠账”,只是前两年得到了集中清查。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严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历史遗留问题,司法实践并非无法可依。高考顶替不仅是民事侵权,相关涉事人员既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更有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等多个罪名。如果涉事工作人员存在收受贿赂等行为的,还涉嫌受贿罪。“法院对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审理后,对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就是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则认为,冒名顶替操作复杂,必定有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的人员涉及其中,所以当地机构很难查清真相,应该在国家层面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清查全国各地发生的冒名顶替案。虽然案件集中在山东曝光,但显然这不太可能只是山东一地存在的现象。如果开展全国彻查,对每个个案背后的违规操作链条都深挖到底,才能够纠正风气明确价值导向,彰显法治立场与公平态度,真正树立“高考顶替不可为”的红线,让参与者有敬畏之心。(记者:王阳 见习记者:白楚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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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9-24 06:07:00|只看该作者

男子疑被冒名办信用卡 银行:证明没去过河北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原文标题:疑被冒名办过信用卡 银行让证明“没去过河北”

  西安的小两口准备购房时才发现,男方名下有一笔1万余元的呆账,这笔帐是一张2013年在河北石家庄农行申请的信用卡产生的。然而小两口却称他们从未去过石家庄……
  匡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近日准备在西安城南购置房产。“看上了一套80万元的房子,首付了20万,剩下60万办按揭。”李女士说,9月11日他们签了购房合同后,次日查询了自己的征信记录。
  “我名下莫名其妙地有笔1万余元的呆账。征信记录上显示,是信用卡消费造成。”匡先生说,“随后我又查到这张信用卡是2013年6月10日,以我的名义在农行石家庄东城支行东环分理处申请的,同年9月份通过审批发放的信用卡。”“这张信用卡根本不是我申请的。”匡先生怀疑自己曾于2012年丢过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了信用卡。
  昨日华商报记者查看了匡先生和李女士的毕业证以及多个校园学习资料。在2013年,匡先生和李女士都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上学。“我俩当时都还是学生,且都不是河北人,6月10日学校也没放假,我俩根本不可能在河北。”
  即便小两口拿着学校老师同学写的证明,证明他俩当时在校学习,可银行却并不相信。“他们要让我证明,2013年6月10日那天我不在河北。”匡先生说,“都过去了三年,通话记录也没办法查。我真拿不出来他们所谓的证明。”
  多次和农行石家庄东城支行沟通无果,小夫妻俩准备下周一前往石家庄和银行方当面协商。
  昨日,农行石家庄东城支行东环分理处的相关负责人称,正在从上级银行调取资料查看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该负责人多次表示,等见面后再沟通。
  “现在申请信用卡不仅要身份证,还必须有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记录以及申请人照片。”该负责人说,当时怎么申请下来的这张信用卡他也不太清楚。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兴茂说:“如果是他人冒用匡先生身份办理信用卡,可依法追究银行方审查不严的责任。”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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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9-1 08:56:00|只看该作者

联通用户遭冒名换卡损失8万 证件存明显错误却通过审核

源自:京华时报
  市民王翔(化名)的手机卡被人冒名换卡,他发现异常后两次挂失,却均被对方解挂。在此期间,他名下的2张信用卡被盗刷88笔,总额8万多元。据了解,盗卡者使用存明显错误的伪造材料通过营业厅换卡,却被营业厅人员审查通过。目前,涉事的昌平北七家联通尚未就此事做出回应,北京东城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超过90天。证明中未填写办理人的身份证号。当事人供图  av0F-fxvqctu5860060.jpg  保存到相册
手机卡两次挂失均被解挂
  王翔回忆称,7月27日下午1点左右,他正在山东出差,突然收到几个一接即断的来电,且均无号码显示。随后,王翔的手机信号中断。王翔感觉到异常,立即通过同事的手机拨打联通客服热线,并通过人工服务于下午1点26分挂失了该号码。
  王翔登录联通网上营业厅查看操作记录,12分钟之后,该号码被陌生人解挂。下午1点58分,王翔再次通过客服挂失该号码。不久,他就无法通过该号码登录网上营业厅,登录密码疑遭修改,该号码再次被陌生人启用。王先生随即用其他手机拨打该号码,但对面无人接听。
  当天下午5点23分,王翔赶到山东烟台的联通营业厅,用身份证原件补回了手机卡。此时,他收到了一条信用卡消费通知短信,“这应该是最后一次消费的提醒,当时我就知道卡肯定是被盗刷了。”

两张信用卡被盗刷88笔
  随后,王翔调取了以该号码作为绑定手机号的两张信用卡消费记录发现,从下午1点到下午5点23分,两张信用卡在4个多小时间产生了88笔消费记录。其中一张信用卡被盗刷37笔,合计金额34732.5元;另一张信用卡被盗刷51笔,合计金额49135元。王翔发现,当天下午4点22分,盗刷者还通过其手机向银行申请了临时额度,将两张卡一共56000元消费额度提升至84000元,最终两张信用卡合计被盗刷83867.5元,几乎达到了信用额度的上限。
  在这些记录中,记者发现,88笔消费均通过3个不同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在一份银行出具的更为详细的交易记录中显示,这些钱多数被用于手机充值、购买游戏点卡等。
  王翔认为,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联通运营商虽不是直接行为人,但由于其工作人员审核不严,为不法分子违规办理换卡业务提供了可乘之机,运营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男子手机遭冒名换卡损失8万信用卡被盗刷 运营商未发现问题被指审核不严  G0bv-fxvqctw2629403.jpg  保存到相册
证明存明显错误却通过审核
  经查询,此次换卡操作是在昌平区北七家镇联通营业厅完成的,而两次解挂则通过联通客服电话完成。
  7月28日,王翔在该营业厅了解到,事发当天下午1点05分,有人持写有其名字的临时身份证、常驻人口登记卡,及一张印有公安机关公章的临时身份证办理证明,到该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换卡业务。
  记者在该营业厅出具的综合业务登记单照片上发现,此次业务办理的客户名称一栏确为王翔的名字,身份证号也与他本人的一致。办理信息一栏中注明,“您已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名称:身份证)办理换卡业务,原卡已作废。”而在业务须知一栏中写明,“客户信息已通过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库核查”、“本人承诺此次换卡用户号码为我本人号码。本人承诺愿意承担因冒充他人办理本号码换卡业务所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然而,王翔在营业厅留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上却发现,不法分子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显是伪造的,“照片根本不是我本人”。临时身份证上的有效期竟然为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根据相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假证)上面的有效期是3个月零10天,这么明显的错误工作人员都没有发现。”此外,所谓加盖了公安机关公章的临时身份证办理证明上,也没有注明身份证号,“真实信息在开卡时候在运营商这边都有预留,他们怎么就没有发现呢,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
  王先生及其家人表示,他们向该联通运营商反映此事后,获得的答复居然是所有操作均合规。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与昌平北七家联通营业厅取得联系,但尚未获得任何答复。目前,北京东城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京华时报记者韩天博张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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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7-28 04:07:00|只看该作者

大学生被冒名办8个手机号且全部欠费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原文标题:女子名下多出8个手机号 全欠费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王亮)小段今年4月初办了一张中国电信的手机卡,7月25日她办理销号业务时,却被告知名下还有8张中国电信的手机卡且均处于欠费状态,缴清欠费才能注销。“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在汉中只办过一张中国电信卡,其余8张卡机主是谁?用我名字办卡,干了什么?”小段质疑道。

当事人:
销号时才知被人冒名办了卡

  7月25日,小段到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前进路营业厅办理停卡号业务时,服务人员称无法办理,原因是小段名下共有9个号码,除了小段自己的号外,其他的号码都欠费停机了,段女士缴清欠费后才能办理停卡号业务。小段感到莫名其妙,明明自己只办理了一张电信的电话号码,怎么会有这么多号码出来。
  据小段介绍,她是大一学生,今年4月9日,她在中国电信营业厅用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电信号码。最近想换号,要把这个号码注销。
  查询发现,除小段本人要注销的号码外,另8个号都是4月29日同一天办理的。因这8个号都欠费停机,因此小段的手机号无法注销。
  小段说,她只办过一张中国电信的手机卡,其他号码她一概不知,也没用过,希望电信公司能够查清楚。

电信公司:
具体原因还在调查

  7月27日上午,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初步调查分析,是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的代理商招聘的实习人员在办理业务、练习操作时出现的失误,致使段女士名下多出了8张卡,属于违规业务。
  该中国电信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一个人名下最多可以办理10张电话卡,超过10张需要申请。
  既然是实习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为什么这个失误能形成现实有效的电信业务,且目前多个号码处于欠费状态?工作人员表示原因还在调查。
  据悉,个人办理中国电信业务时,须要本人拿身份证,现场签名才能完成。工作人员称:“这8张卡没有签名,而且签名核对这种辨识方法难度很大。”

业内人士:
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

  据悉,2015年9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这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小段实名制只办理了一个手机号,怎么又出来另外8个号?
  业内人士表示,她名下除自己所用的号其余8个均属“黑卡”,她的个人信息明显被其他人盗用,由此还可能会产生个人信用减分,严重的会留下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通信运营商在发卡等程序上没有严格遵守我国关于手机卡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存在监管失误。
  “我们会向客户道歉,并积极协商解决此事。”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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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7-18 04:07:00|只看该作者

老赖拒不还债被列黑名单 冒名登机遭拘留

源自: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拒不还债被列黑名单老赖冒名登机遭拘留

  (记者:张思佳)前天下午,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一名老赖冒用其表弟的身份证登机,被首都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前天17时许,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安检处,安检员怀疑一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随后报警。经查,该男子姓赖,江西新余市人,由于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在2014年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其一直未执行,故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也即俗称的“老赖”。根据规定,“老赖”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列车软卧等高档交通工具。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期间,“老赖”无法用其身份证购买机票。
  赖某交代,他着急去长沙谈一笔业务,自己的身份证无法乘机,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冒用表弟黄某的身份信息订了机票,没想到被安检人员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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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爷 发表于: 2016-6-8 08:56:01|只看该作者

手机卡被他人冒名补卡 关联银行卡被盗刷6万

源自:南方都市报
  6月2日下午两点,在深圳南山区上班的小周午睡起来,发现联通卡显示“无服务”,他以为信号不好,便没有在意。令小周想不到的是,有人冒名补办了他的手机卡,而在“无服务”的这段时间,他的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超过65000元。其报案后警方已展开调查,联通公司则表示将针对临时身份证用户执行更严格的审核机制。

中招:手机显示“无服务”勿大意
  小周一向有午睡的习惯,通常每天下午两点钟起来继续工作。据他回忆,当天下午午休醒来后,发现手机卡显示“无服务”。因公司有WiFi,不影响一些软件的使用,而且之前也有过信号不好显示“无服务”的情况,就没有在意。
  等到晚上十点左右回到家,还是显示“无服务”,小周开始怀疑是不是手机卡没有插好。他取出卡重新安装上,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3日上午,小周到联通营业厅询问得知,自己的手机卡在2日下午一点多的时候,有人已经把他的手机卡补办了。“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有人补我的卡呢?然后就意识到,我的银行卡可能被盗刷了。”随后,小周登录上海银行的手机客户端,发现有不明交易。他立即去派出所报警,并打印了银行流水账单。
  小周给记者展示了他的四张银行卡,一张上海银行储蓄卡,一张招商银行储蓄卡,平安银行储蓄卡及信用卡各一张,四张银行卡预留的都是同一个联通手机号。通过账单明细,可以看到6月2日这一天,小周一共被盗刷了65618.7元。其中,上海银行跨行转账5000元,平安银行跨行转账8400元,收款账户都指向一个名叫“陈言演”的工商银行账号。招商银行跨行转出25000元,收款人名称为“阮克怀”,平安银行信用卡有一笔27000元的灵用金分期,手续费218.70元。
  据平安银行官网介绍,平安信用卡“灵用金”是一项透支取现业务,指的是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额度内全额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现,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

疑点:手机卡是如何被补办的?
  因为小周本人从事IT方面的工作,平时比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手机收到的垃圾短信从不点开看,使用的也是没有“越狱”的苹果手机。他之前看过相关报道,但从没想到,盗刷银行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小周的这张手机卡他一直在用,而近期收到的垃圾短信增多。记者在他手机看到博彩之类的垃圾短信。梳理整个过程,小周怀疑,不法分子很可能已经掌握了他的很多个人信息,包括他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
  联通方面表示,不法分子利用临时身份证,在中国联通深圳北站营业厅补办了小周的电话卡,临时身份证是符合实名制要求的有效证件,且全程皆有录像。营业员按照实名制有关规范要求对用户证件作了基础信息核实。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联通一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时身份证没有磁性,无法通过设备读取信息,只能通过人工核对。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不法分子补办电话卡的时间在6月2日13:10前后,该男子身着花衬衫,未戴眼镜及帽子。记者获得的“临时身份证”图片显示,上面的住址为湖南省衡阳市,而小周身份证的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经对比,两张身份证号码一致,前六位都是“430422”,此外,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相同,头像、住址等都不相同。小周说,他的原户籍是湖南衡阳,2012年,他已落户深圳,重新办了身份证,不法分子所持证件上的具体地址,和他没有关系。
  回应

联通公司:针对临时身份证用户 执行更严格审核机制
  6月6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北站公交派出所一值班民警表示,办案民警在追踪当中,具体情况办案民警才清楚。
  6月6日晚间,联通公司方面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提供案发现场视频监控。今后将要求营业部门针对临时身份证用户执行更加严格的审核机制。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银行卡信息,以免被不法之徒有空可钻。

¤ 温馨提示
通信专家:管理好个人信息 防止遭“补卡攻击”

  猎豹移动安全专家李铁军称,小周遭遇的是非常典型的“补卡攻击”,不法分子实施犯罪前,可能已经非常详细地掌握了受害者的信息。手机卡被控制后,不法分子可以登录手机银行,重置密码。
  “开通手机银行的用户是很多的,但是用户不如那些骗子专业,你可能开通了手机银行没怎么用,但是骗子一定会尝试去用,他们对这些很熟悉。”李铁军表示,只要不法分子掌握了你的个人信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补卡攻击”的受害者。
  李铁军说,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可能在很多地方使用过,都有可能被记录下来。个人应做好银行卡以及银行卡额度的管理。此外,李铁军提醒,可以关注相关银行的微信公众号,即使手机卡失效了,手机依然可以接入WiFi,当银行卡发生消费和支付时,收到交易提醒,就有机会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采写:南都记者 顾开贵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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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爷 发表于: 2016-6-1 15:56:00|只看该作者

挂失7年的身份证又重现:在建行被冒名开户

源自:综合
  挂失了7年的身份证,突然在另一个城市有了踪迹,被用于在银行冒名开户。设想,在另一个城市,有一个陌生人用着你的姓名,在银行开户、应聘工作,用你的身份生活着,你会有怎样的感觉
⊙记者:汲东野

  发自辽宁沈阳
  睡了一夜卧铺,5月25日一早,肖寒(化名)到达沈阳北站,细雨朦胧,空气微凉。再次来到这里,肖寒竟感到一丝莫名的亲切。然而,很快,一丝阴霾压上心头,他不知道还要再来这里多少次,才能解开心中的谜团。
  挂失了7年的身份证,突然在另一个城市有了踪迹。肖寒带着焦急和不安,向单位请了假,已经两次往返于北京、沈阳之间,希望能寻回那张丢失已久的身份证。
  就像是在“寻找失散多年的孩子”,肖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肖寒曾遭遇过银行的冷脸和敷衍,经历了热心朋友的帮助,也曾和当地公安机关一起将冒用其身份的嫌疑人抓获,他似乎已经距离那张“挑起一切”的遗失身份证很近很近了……
  可是,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肖寒的身份证仍不知所踪,谜题亦尚未解开。

在异地银行被冒名开户
  故事开始于2016年5月16日的中午。
  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嘉园支行大厅里,家住北京的肖寒正准备办理一张普通储蓄卡。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柜台业务员告知肖寒,在他的名下,还有一张今年1月在沈阳开户的储蓄卡。
  “但是,我都从未去过沈阳,怎么会在沈阳开户!”肖寒感到不解。
  据肖寒描述,此后,银行业务员又询问了肖寒的电话号码,核对后,他被告知,他的姓名、身份信息都与沈阳的开户人信息一致,确定沈阳的银行账户就是“肖寒”的,并为肖寒出具了详细的银行信息对账单。
  在这份对账单里,法治周末记者发现,该账户的第一笔交易始于今年的1月8日,截至5月13日,ATM取款(包括网络ATM取款)记录共6笔,存款记录共6笔,所有的交易网点都在沈阳。
  在了解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后,肖寒立即报了警。
  北京警方随后赶到了银行,在向肖寒了解完事情经过后,警方建议他尽快去事发地与银行交涉,并且调取当时的开户监控,尽快在当地报警,调查为何会存在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开户的情况。民警还提醒肖寒,被人冒用身份开户办卡,可能会对他带来威胁。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肖寒得知,那张沈阳银行卡的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支行。17日,肖寒乘坐火车星夜赶至沈阳。
  据肖寒描述,5月18日上午,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支行,一名张姓经理接待了他。在听取完事情描述后,张经理肯定地表示,这个银行户头就是肖寒本人开的。
  张经理介绍,银行开户办理业务,都需要核实身份证和本人,还要核查身份证与公安系统的联网信息是否一致,在都一致的情况下才会办理业务。
  此外,张经理还建议肖寒,如果觉得这个银行卡不是自己办的,就去注销银行卡,或者去报警。把之前的银行卡注销就可以了,“反正也没造成损失……”在肖寒提供的现场录音里,这位张经理说。
  肖寒向张经理提出查看1月8日当天开户的录像资料,张经理拒绝了这个请求。
  随即,肖寒报警,所在辖区的公安人员很快到达现场,在了解完肖寒的诉求后,公安人员向建行沈阳北站支行出具了调取监控录像的介绍信。此时,张经理表示,由于受录像保存时间所限,银行1月份的监控录像已无法调取。
  此后,银行配合公安机关提供了冒名开户人在办卡时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的办卡资料和一份5月13日的取款录像。
  “录像里,取款人是一名男子,戴着一顶鸭舌帽,从录像上看不清面貌。”肖寒说,“不过,那个身份证复印件,用的确实是我的身份证,办卡资料中的个人信息也和我的信息完全相符。”肖寒向记者介绍说。

更多身份信息疑遭泄露
  “7年前,2009年,我曾经在北京遗失过一张身份证,当时就挂失了,并补办了现在用的这张身份证。”肖寒说,而冒用人办卡开户用的就是我那张丢失的身份证。
  虽然7年前遗失的身份证是“真”,仍与肖寒现在所用的身份证有两处细节的不同。
  “一处是在‘住址’一栏,我目前持有的,也就是后来补办的身份证,‘住址’一栏内的某某区,被重复印制了两遍,也就是说我现有身份证的住址是……某市某某区某某区某乡……遗失的那张身份证只有一个某某区。”肖寒说。
  “另一处,就是身份证反面的有效期限是不同的。”肖寒说。
  肖寒推测,如果是这样的话,银行的业务办理人员如果仔细比对应该能发现这两个身份证件的不同。尤其是,最关键的照片信息,业务人员怎么能把一个陌生人与身份证核对成功呢?肖寒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5月19日,肖寒曾多次与建行沈阳北站支行工作人员沟通,然而,相关工作人员一直没有承认在审核客户信息资料时存在失责和监管漏洞问题。
  另外,根据此时掌握的资料,肖寒认为这个冒用自己身份信息的人一定是有周密准备的。
  冒名办卡人所填写的资料也与肖寒的资料完全相同,包括手机号码。“我的手机号是两年前才换的。”肖寒疑问:“他怎么会知道我的手机号,但他留的存取款通知的手机号码并不是我的。”
  此外,肖寒还发现,办卡人在办卡资料最后一栏的签字有模仿的痕迹。
  如果结合以上信息,肖寒称,他可能丢的并不是一个身份证那么简单,而是包括手机号在内的一系列身份信息。
  想到这里,肖寒感到不寒而栗,他非常想找回他的身份证。“有了我的身份证,他们也许不在建行开户,也可以在别处开户。如果用我的身份证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怎么办?”
  “开始,我怀疑有人用我的身份证进行电信诈骗,但是后来,继续调查下去,我发现这件事更加扑朔迷离。”肖寒说。

冒名者在银行做保安
  肖寒一直都没有放弃对此事的调查和对相关银行的追责。
  根据此前北京地区建行提供的“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对账单,肖寒和他的朋友发现,从3月到5月,每个月该银行卡都会收到一笔约2500元的转账,并且,转账户名都是同一个人。肖寒通过调查了解到,此人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从这个人身上找到了突破口。
  事情在5月20日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通过细心的观察、多渠道的尝试和朋友的帮助,肖寒追查到冒用自己身份者的工作单位──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一家保安公司。
  查到冒用者的身份信息后,肖寒报警。
  肖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个冒用者不仅冒用了我的名字在银行开户,还冒用我的名字和身份,置办了一整套‘全新’的身份信息,包括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其中住址、照片、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与我遗失的身份证也不相同)、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登记卡。”
  以上三份都是冒用者向供职保安公司提供的身份材料,此外,冒用者还用这套肖寒的假身份填写了保安公司的员工登记表。
  肖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这份伪造的资料里,冒名者的住址和籍贯都变成了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并没有沿袭自己原身份证件上的河南地区。在户口卡最后一栏“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写着,2010年5月15日由河南省某地(即肖寒身份证住址信息)迁入本址。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保安公司的于经理,他向记者证实,这名冒名者从今年初应聘开始,所用姓名就是“肖寒”,但是没有人对他的身份有过怀疑。“大家一直以为他就是肖寒。”
  “谁能想到呢?他工作表现可以说是非常好,任劳任怨,从不迟到早退,也比较温和,感觉他很珍视这份工作。根据他的工作表现,我们还专门对他做出过表扬嘉奖呢。”于经理说,冒名肖寒者被分派到一家银行做保安。
  5月21日,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保安公司的合力配合下,抓获了嫌疑人李守义(化名)。
  在肖寒提供的“受案回执”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三台子派出所已经受理了肖寒所报称的“李守义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案”。
  据肖寒介绍,公安机关已经对李守义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没人想到平时的老实人会是个“冒名顶替”者。于经理想起来仍觉得后怕,事发之后,他对全公司100多名保安工作者重新进行了身份核查。“我让他们重新提交了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信息等资料。拿着他们的身份证,去派出所挨着查他们是否有犯罪记录。”
  “我们做的是保安工作,这种事情可不敢掉以轻心。”于经理说。
  冒用他人的身份,在银行做保安,这样的两个因素联系起来,不禁让人生疑。李守义为什么要冒用别人的身份呢,背后有着怎样的秘密?
  “后来了解到,李守义是河南人、年龄40多岁。这也许是他假冒身份的原因。”于经理解释说,“因为我们的规定,招聘保安必须是本地人,也必须在40岁以下,他这两条都不符合。”
  “经过警方调查,他也没有犯罪记录。”于经理补充说。

尚待解开的谜团
  于经理的解释确实说得通。但是如果只是为了一份月收入只有2500余元的工作,李守义何苦要完全改头换面,从老家河南来到沈阳谋生活?
  肖寒仍然对李守义冒用自己身份的理由抱有疑问,“案件背后的隐情,只有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了。”肖寒说。
  其实,肖寒更关心的是自己身份证的下落。肖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抓获李守仁的当天,即21日,他曾与李守仁做过短暂的交谈。
  肖寒提供的视频资料(隐蔽拍摄)显示,李守义表示,在别人给他办伪造身份资料的时候,他看到办证人已经把身份证原件丢了。
  肖寒追问,没有身份证,你怎么办的建行卡,以后怎么办业务?
  “建行卡也是他们给我办的,直接办好交给我的,我都没见过身份证。”面对肖寒的追问,李守义的回答显得混乱且苍白,也让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尽管如此,李守义也不忘给肖寒道歉鞠躬说了声:“对不起。”在零星的话语中,说到帮他“办证”的人,他清晰地说:“恨死他了。”
  究竟肖寒的身份证在何处,李守义背后是不是有一个“制证团伙”,一切仍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
  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案件仍在调查中。
  肖寒说,他也没有放弃对建行沈阳北站支行因核实不严导致自己被异地冒名开户的追责。除了与建行沈阳北站支行的直接沟通,他已经分别两次前往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投诉并递交材料。然而,截至5月31日记者发稿时,银行仍没有给予相关调查回复。
  法治周末记者也于5月26日向建行辽宁省分行递交采访申请,了解该案的银行内部调查进展情况等问题,截至5月31日,建行仍没有任何回复。
  肖寒称:也许有人会疑问,怎么会这么执著于寻找一张遗失多年的身份证?设想,在另一座城市,有一个陌生人用着你的姓名,在银行开户、应聘工作,用你的身份生活着,你会有怎样的感觉──不寒而栗。
  “而且,这是一张挂失了7年的身份证。”肖寒说,“我不知道,这7年里,它还去过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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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6-25 03:27:01|只看该作者

女子8年前丢失身份证被人冒名办了8张银行卡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曹女士8年前丢了身份证,随后进行了挂失补办。可是近日接到的一通电话让她大吃一惊,自己名下竟然被人冒名办理了至少8张银行卡。
  2007年1月,曹女士在西安上学时,不慎在西安火车站将刚刚办好的二代身份证丢失。随后,她回原籍河北秦皇岛进行了挂失补办。毕业后曹女士留在了西安。几天前,一个自称是工商银行山东省某分行工作人员的人给她打电话,说好像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在审查时觉得和她本人的照片有出入。开始曹女士还以为接到了诈骗电话,后来对方说了一些很详细的信息,并建议她到银行去查一下,她才重视了。
  随后,曹女士到城北的一家工商银行去查,发现她名下真的有4张借记卡,但都不是她本人办理的。工作人员跟她说,如果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可能其他银行也有。曹女士又到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去查,居然也有4张借记卡,也不是她办理的。从八张银行卡的开户行地址看,山东、安徽、河南都有。
  曹女士有些担心了,她到附近的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报案,被告知因为没有造成损失暂时无法受理。民警建议她到别的银行再去查一查,如果觉得银行有过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

记者走访
冒用他人身份证 顺利办出储蓄卡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借用一张他人身份证,到多家银行申办储蓄卡,竟然都办理成功。(注:记者借用身份证的主人与记者性别相同,年龄相仿)
  下午2时40分,在含光北路上的建设银行,华商报记者递交借用的身份证,申办储蓄卡。一名男工作人员没有多问,就开始扫描身份证件,进入办理程序。期间只是询问是否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并让留下联系电话(记者:留下了本人的电话),随后发送动态验证码让输入,并让办理人在《开户申请书》上签名。记者签下了身份证主人的名字,顺利办出了第一张卡,整个办理过程约5分钟。
  下午2时50分许,在邮政储蓄银行含光路支行,办理业务的人不多,工作人员让华商报记者先填写《个人账户申请书》,然后收取身份证去复印。期间记者填写《申请书》时向工作人员索要身份证,说要看下发证机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她询问“是你本人的卡吗?”得到“是”的回复后便也没再多问,整个办理过程约3分钟。《申请书》也需要办理人签名。
  下午3时许,在西安银行含光门支行,申请办理银行卡也需要先填表。为了节省时间,大堂一名保安先拿着身份证去复印。被叫号后,华商报记者递交身份证,工作人员开始办理,《业务受理通用凭证》需要办理人签名,整个办理过程约5分钟。
  华商报记者向几家银行咨询了办理信用卡的相关事宜。据了解,各家银行对申办信用卡的审核都更加严格,除了持有本人身份证,还需提供收入证明或一些有效的身份证明等。

追问
身份证挂失咋还能办出卡?民警:丢失的身份证从技术上无法作废

  丢失的身份证已经挂失了,为什么还能办出那么多卡来?针对这一疑问,西安市公安局一名户籍民警介绍说,对丢失的身份证进行登报或网络挂失,只是给自己留一个证据作为免责声明。从技术手段上来说,目前无法对挂失的身份证进行作废。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说,之前也出现过一些银行因为审查不严,导致市民被冒名办卡甚至遭受损失的事情,市民起诉后,银行多是败诉。但是银行只是做形式审查,有时确实存在难度,尤其是身份证有效期20年,有些人在此期间相貌的变化还是挺大的。因此,希望提高技术审查手段,比如录入指纹,但这需要强大的数据库做支撑,也需要资金投入。
  华商报记者 张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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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2-6 03:07:00|只看该作者

在校生捡到身份证冒名办卡被判缓刑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王晟)在校生王某捡到了两张身份证,因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长相相似,便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卡。近日,丰台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介绍,23岁的王某是河南某职业技校的学生,2013年国庆假期,王某多请了几个星期假来京打工赚钱。10月16日,他在地铁内捡到了两张身份证,并且发现其中一张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自己长相相似。
  王某打算用捡到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用于日后开网店刷信用。第一张办理成功后,王某又用身份证去附近的另一家银行办理第二张银行卡,后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
  检方表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与目前金融机构所规定的银行卡的范围是一样的。
原文标题:在校生捡到身份证冒名办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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