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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官员收情妇贿款410万 将其介绍给妻子成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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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官员帮情妇挣千万 否认受贿称与妻节俭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邱春雷被控收受情妇410万元贿赂,当庭翻供否认
  “我们是情人关系。”许多官员对情人关系总是遮遮掩掩,但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却大大方方承认他的“婚外情”。他自认为不图钱只图情,帮助情人做生意捞钱千万,不曾收取一分一毫。面对来自400多万元的指控,邱春雷全盘翻供一度喊冤,请求苍天有眼,还他清白……这些,究竟最后挣扎还是另有隐情?一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记者:郭海燕 通讯员:马英

落马 曾写下遗书,以表清白
  今年初,广州市纪委放出第一波反腐“炸弹”,邱春雷与另外四名市管干部,被宣布涉嫌受贿。下半年,这批落马干部陆续进入庭审程序,邱春雷排期最后,选择在昨日开庭。

  资料显示,现年51岁的邱春雷,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卫生系统工作,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在专项资金拨款、医疗合作等方面,颇有实权。

  从面上看,邱春雷也不算是个富人。据其描述,现在家中仅有80多平方米的房子,银行里面只有几十万元存款,如今估计也已耗尽。

  其案发,应该算是祸起“红颜”。他的情人曹某某,涉嫌行贿卫生系统官员被调查。其间,她寄给邱春雷一封信,称其已经行贿他500多万元。

  邱春雷当时很害怕,对妻子和领导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为了自证清白,他还写下了一封遗书。但是,纪委最终还是查了上来。今年初,邱春雷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被逮捕。

指控 申请专项资金,先关照情妇生意
  昨日,邱春雷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检方对他提出了两宗受贿指控。

  一是2009年底,邱春雷为远房亲戚陈某某的儿子找工作,收受5万元。对此,邱春雷坦言,碍于维护对方面子确实收了钱,但早已还给对方。不过,陈某某却在证言中否认还钱。

  另外一宗是大额指控。从2003年到2011年期间,邱春雷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某某参与医疗设备招投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某某的现金共410万元。

  证据显示,邱春雷手握一些扶持资金的分配权力。在资金分配之前,他会以亲戚的身份带曹某某出席饭局,让从化、花都三个区的卫生局原局长关照她的生意。而三位局长为了多申请专项资金,并和邱春雷搞好关系,他们会照办。

  据曹某某说,邱春雷会及时告知她哪些单位需要采购,她得知后则将自己的器械参数报送给该采购单位领导,然后顺利中标。

  书证显示,曹某某在上述三个区域共中标了4000多万元的生意,获利至少上千万元。曹某某称,邱春雷曾和他提出以6比4的方式分利润。

“我跟我太太省吃俭用,我不是贪官”
  邱春雷称有罪供述系遭逼供、诱供,检方则称取证合法有完整证据链

  对于来自情妇的410万元指控,庭审期间,邱春雷从头至尾矢口否认。案情也因此充满悬念。邱春雷和曹某某之间,是否存在超越了金钱的真爱?虽然妻子也坐在旁听席,邱春雷还是详细交代了与曹某某的感情历程。

  2005年,邱春雷在一次校友会上,经一名处级官员介绍认识了曹某某。两人经常一起“谈人生”,共同的下乡经历给他们带来了共同话题,从而慢慢地走在一起。

  为了避免这段关系曝光,邱春雷称和曹某某很少在外面抛头露面,多选择在曹某某处相会,吃饭之余还辅导曹某某孩子功课。

  邱春雷称,曹某某原本做贸易生意,后来改做医疗器械生意。曹某某当时生活比较艰难,并开口向邱春雷求助。

  邱春雷说,他答应只能帮忙介绍一些卫生系统的领导给她。但这层关系显然很重要,后来曹某某的经济状况变化了,摆脱了“房奴”身份,还可以炒房赚钱了。

  基于这层情人关系,邱春雷否认收取过曹某某的感谢费。“也是因为我不要钱,她才跟我好。”邱春雷认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感谢。他非但没有要过一分钱,还在曹家艰难时,几百几千地给她资助。但是,曹某某富裕后,还是用他人名义买了一辆车,让邱春雷随时可以用。

  庭审显示,曹家靠着邱春雷的帮助,一日一日富裕起来。但邱春雷家里,依然只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产和几十万元的银行存款。

  “我其实很爱我的妻子和女儿,我跟我太太经常省吃俭用,我不是一个贪官!”邱春雷拿着厚厚的文稿说,至今仍想不明白为何被查,而那些有罪供述是遭到了逼供、诱供,希望“苍天有眼,包公再世”。针对邱春雷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形,检方表示有审讯录音录像可以作证取证合法,完整证据链条已经形成。

■ 焦点一

是否收受情人贿款?

  邱春雷在整个庭审现场,不断重复被调查时候遭受的委屈,以致被法官提醒要注意态度。

  检方指出,邱春雷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还曾写两封信给其妻子和情人,请求帮忙退赃。

  对此,邱辩解称这只不过是为了让家人得知他依然安好。其曾作出有罪供述是逼于无奈,但从今年2月开始,他才开始做真实的供述。

  检方出示证据显示,增城、从化、花都三区卫生局的原局长,皆作证了邱曾经前来打招呼。关键人物曹某某也作出了详细的行贿供述。目前,三人同样因为收受曹某某的贿赂,均已被判刑五年到六年不等。曹某某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对此,邱春雷的辩护律师提出,邱春雷和曹某某的供述存在金额和细节的诸多出入,证据存有瑕疵。比如,二人早已存在亲密的关系,若有金钱往来在家里进行更为安全,根本没必要在外面接头。且不说曹某某也曾出现了大量翻供,单凭其一人的供述不足以认定邱春雷存在受贿。

  此后,检方回应,邱春雷曾自认“心里也出现了反反复复的情况”。曹某某和邱春雷受贿供述,有5次可以对得上,虽然有数额不一致,但可以证明侦查机关没有进行编造。

■ 焦点二

大笔贿款去了哪里?

  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410万元赃款的去向,同样引人关注。检方指出,邱春雷供述,为了当上局长,大部分贿款用于行贿北京和广州业内卫生系统的多位人士。

  但是,具体的资金往来并无物证,也没有收受邱春雷财物的人士出面作证,仅有这些相关人士入住广州酒店的证据。

  对此,邱春雷当庭提出,要求追究自己的“行贿罪”,查清赃款的去向。

  但辩护律师还是提出了系列疑问,认为本案存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案,如果认定邱春雷收受远房亲戚5万元成立的,请求给予判处缓刑。案件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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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小学校长自杀死因成谜 此前发生学生溺亡 广州城管委回应3千万造厕所:环评单位算错了
5# 华蓥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4-10 14:2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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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收情妇贿款410万 将其介绍给妻子成闺密

源自:羊城晚报

助情妇承揽采购收情妇贿款 穗卫生局原副局长获刑13年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终审仍获刑13年;其情妇被判刑10年6个月

  记者董柳报道:吃饭时将情妇介绍给一些区卫生局的局长认识,帮情妇在下属单位的医疗设备采购中承揽项目,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先后收受情妇贿送的410万元。广东省高院经过二审,近日裁定驳回邱春雷的上诉,维持广州市中院一审作出的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
  52岁的邱春雷是广东五华人。据查明,2006年至2011年期间,他利用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长期以请吃饭、打招呼等方式,要求花都、增城、从化等地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作中对其引荐的医疗设备供应商曹淑君予以关照,帮助曹淑君先后中标多个采购项目。曹淑君从中获得丰厚利润,邱春雷先后多次收受曹淑君贿送的现金410万元。
  2009年年底,邱春雷还利用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亲戚陈某某的儿子进入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工作提供帮助,收受陈某某贿送的现金5万元。
  曹淑君今年47岁,文化程度本科,“我跟邱春雷是情侣关系”,她对办案人员说,两人经常一起吃饭,邱春雷将她介绍给一些区卫生局的局长。一名证人在证言中说:“邱春雷和曹淑君的关系非常密切,两人在交往过程中有了很深的感情。因为曹淑君是单身,邱春雷时不时会跑到她家里吃饭,还辅导两个小孩的功课。”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邱春雷还将曹淑君介绍给妻子认识,两人成为闺密,其妻一度并不知晓邱春雷与曹淑君的婚外情。
  曹淑君由于向多人行贿520万余元,日前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19 04:47:02|只看该作者

广州官员情妇行贿获刑十年半 为翻供庭审秀恩爱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贪腐案件的判决一直受人们关注。CFP
  新快报记者梳理广州中院去年公开判决文书发现
  新快报记者梳理广州中院去年公开判决文书发现,曹淑君因行贿多人、金额较大,或是去年广州行贿案里,被罚最重的一个被告人。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受贿案,一直备受关注。现今,邱春雷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刑十三年。
  作为邱春雷情妇的曹淑君,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刑十年半后,她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认为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决定维持原判。
⊙记者:郭海燕

贿赂五名公职人员
女商人被判十年半

  现年46岁的曹淑君,原是一名做医疗器械买卖的生意人。据广州荔湾区法院一审查明,曹淑君从2004年至2013年,先后挂靠长沙市某医疗设备贸易公司等,从事医疗设备的销售活动。其间,在她参与的多次医疗设备招投标中,曾多次实施行贿。
  据查,曹曾向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多次贿送现金41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贿送现金共计45万元,向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贿送现金共计41万元。
  此外,2011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通过姨甥王某,向从化市良口医院原院长陈明贿送现金共计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朱志宁贿送现金共计12万元。据此,法院决定以行贿罪判处曹淑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为翻供庭审“秀恩爱”
法院认定存权钱交易

  判后,曹淑君认为量刑太重,上诉至广州中院。与此同时,本案中的焦点人物邱春雷也在中院一审开庭。
  从检方出示的证据看,因两人涉嫌现金交易但赃款去向尚未查实,指向两人最有力的罪证是侦查阶段的供述。然而,二人在各自庭审中,却均翻供否认贿赂之事,并称两人多年一直保持有情人关系,她们爱情始于有“共同话题”,和金钱毫无关系,也无金钱往来。
  没有争议的是,曹淑君自结交了邱春雷以来,通过他的“打招呼”,做生意赚钱上千万元。曹淑君在二审开庭时候,仅仅承认行贿过一单15万元给朱启军,其余均否认,请求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缓刑。
  此案判决一直引人注目。广州中院在邱春雷一审判决陈述,二人庭前口供可“足资认定”邱春雷收受情人410万元。近日,广州中院对曹淑君案作出二审宣判,同样认为两人原先口供多能对应,足以采信。另外,中院认为,曹淑君与邱春雷来往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具有行贿动机。
  “两人的情人关系不能掩盖其钱权交易的本质。”法院称曹淑君未如实供述,没有自首情节,行贿行为还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遂决定维持原判。

量刑观察
1
中院调研报告指出“行贿罪量刑轻缓化,且非监禁刑率偏高”

  行贿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在过去并不多见。甚至行贿因存在“轻刑化”问题一度引起了社会关注。
  广东省高院曾挂出一份来自广州中院的调研报告,该报告统计广州2010年到2012年的行贿案发现,从被判处的刑罚来看,1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115人,1年~5年有期徒刑的109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0人,其中适用缓刑的176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近80%。该报告指出:“总体上说,行贿罪量刑轻缓化,且非监禁刑率偏高。”

2
新司法解释明确行贿罪量刑标准,行贿重判案例开始出现

  2013年1月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量刑进行了明确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明确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等用语和适用条件明确行贿1万元以上即可追究刑责,100万元以上算“情节特别严重”,要判10年以上。
  这个司法解释出台了,广州法院也迎来一个重判案例。2013年,广州车管所爆发窝案,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老板黄集洪,先后向8名警察贿送超千万元,包括送了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60万元。
  黄集洪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加上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刑7年,黄被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这个行贿量刑尺度,创下了近年的新纪录。

判决统计
八成被告人被判缓刑,若牵涉他罪几无缓刑机会

  昨日,记者从判决文书网输入关键词搜索,统计出广州市两级法院去年晒上网的行贿案件大致60余件,共60余名被告人。曹淑君是这里头被判最重的行贿人。
  统计发现,行贿金额区间比例与此前调研大致持平,20万元以下的有30人,20到50万区间的共有20人,50万到100万区间的共有6个人,100万以上的有4人。同样地,涉案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行贿人,几乎都被判处了缓刑。数位被告涉案金额较大,但因被认定是“单位行贿”也获得缓刑处理。统计下来,所有案件里,八成被告人被判缓刑。
  不过,与之前的有所不同的是,有些被告人涉案金额不算大,也主动交代了罪行,有自首情节,却被重判三年乃至五年的刑罚,这主要是行贿人有前科、或牵扯重大安全事故。而如果犯了其他罪行,不论轻重,几乎就再无缓刑情况。

■ 资料链接
近两年焦点贪腐案 行贿人判决情况

  1.行贿东莞市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175万元,“垃圾大王”徐润包获刑两年半
  东莞人徐润包向东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请托,先后行贿175余万元,广州中院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数千万巨款行贿吴湛辉,因认定“单位行贿”,企业老板得轻判
  涉案金额过亿的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吴湛辉案里,东莞某公司老板赖洪中为了取得东莞环保局下属废物处理站的承包权,持续多年共向吴湛辉行贿4970万元。吴湛辉调走后,赖洪中又向继任者袁绍东行贿750万元。广州中院认定行贿指控不当,赖洪中行为系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4年。
  3.幸好多数贿款没送出,行贿人获轻判
  为承揽广深港客运专线的一处河道改移工程,一私企老板不惜拿出近一半的利润500万元送给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原党委书记陈炳根。后因各种原因,只送出去68万元。后来,广州中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行贿人何锦全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公开报道整理)
3# 峨眉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12-21 03:47:00|只看该作者

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涉收情人贿赂一审获刑13年

源自:金羊网-新快报
  记者郭海燕报道 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四百余万元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邱春雷曾帮情妇曹淑君做医疗器械生意,为她拉拢领导关系并收她410万元。此外,邱春雷还因曾为亲戚找工作而收钱5万元。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对此,邱春雷表示要上诉。

情人将钱装入拉杆箱送他
  现年51岁的邱春雷,系五华人,大学本科文化。今年初,广州市纪委发布消息,邱春雷与另外四名市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案子于本月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共受贿415万元。除一笔5万元是来自亲戚的贿赂之外,其余的贿赂均来自其情妇曹淑君。
  据有关证言,邱春雷与曹淑君在校友会上认识,并保持多年的情人关系。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间,邱春雷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参与医疗设备招投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淑君现金共410万元。
  据双方供述,这些钱都是在两人在餐厅、商店中送出,曹淑君次次把钱装在拉杆箱内,交给邱春雷。

当庭翻供只认收过亲戚钱
  开庭时候,邱春雷承认曾经收过亲戚的钱。但他翻供坚决否认收受曹淑君贿款。邱春雷的辩护律师提出,邱春雷赃款至今下落不明,供词也存有瑕疵。
  据了解,其情人曹淑君此前因向多人行贿520万余元,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据悉,其在一审开庭也翻供不认送钱之事,判后选择上诉。此案近日二审开庭时候,曹淑君再度翻供。
  中院审理后,昨日对邱春雷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邱春雷的供述和曹淑君的证人证言基本能够吻合,并且有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印证。因此,法院判处邱春雷犯受贿罪,决定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邱春雷听判时候相对冷静,面对13年的刑期,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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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2-4 08:07:00|只看该作者

广州官员被指收受情妇410万 辩称为情不为钱

源自: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掌握着资金的调配权,他向花都、从化、增城三个区的卫生局局长引荐了自己的情妇,其情妇是一名医疗设备供应商,当情妇的公司中标三个区卫生系统的采购项目后,他就在资金调配上向三个区予以倾斜。昨日上午,邱春雷因涉嫌收受情妇曹淑君410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情显示,上述区卫生局的相关人等也纷纷被牵涉其中,形成窝案。

危情引荐
  今年51岁的广州男子邱春雷,2013年底落马前原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非典期间我立过二等功。”邱春雷在法庭上讲述。
  邱春雷说,他在2005年初经由他人介绍认识了女子曹淑君,由于聊得来,两人在2005年七八月间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有家有室的邱春雷从此很少回家,一个星期有四五天在曹淑君那里吃饭。“两人一起谈人生、谈经历”,邱春雷称,他还负责辅导曹淑君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学习。两人的“情侣”关系一直保持到案发前。
  邱春雷称,在认识了曹淑君约半年后,他才知道曹是做医疗设备生意的。后来曹淑君提出要他引荐一些区里的领导认识,以便在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招投标中获得项目。邱春雷应允,多次主动约了花都、从化、增城几个区卫生局的局长、镇卫生院的院长和曹淑君吃饭,向对方介绍曹淑君,并希望对方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上帮忙。

情妇中标
  据检察机关的证人证言,邱春雷当时负责农村卫生医疗专项资金的调配。为了多申请农村卫生医疗专项资金,并和邱春雷搞好关系,区卫生局相关官员答应为曹淑君提供帮助。
  邱春雷的情妇曹淑君承认,她所挂靠的公司先后中标了上述3个区多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销售额共达4500多万元。按照30%的利润计算,曹淑君的公司获利逾千万元。而曹淑君应邱春雷要求,所获利润四六分成,曹淑君在早期的供述中称,一共送给了邱春雷520万元。
  邱春雷落马后,一度向纪委承认收受了情妇曹淑君的贿赂款410万元。另外还帮助一名亲戚的小孩安排进某医院工作,收受了亲戚贿赂款5万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方以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提起公诉。

“为情不为钱”
  邱春雷昨日在法庭上称,“以前说的都是编的,被逼的。”邱春雷称前期的有罪供述,是在办案机关压力下形成的。昨日在法庭上,他再次声称,自己没有收受情妇曹淑君的钱。
  邱春雷的辩护律师表示,按照办案机关提供的邱春雷、曹淑君的有罪口供显示,双方的行受贿行为多次发生在室外如商场门口等地,“如果要拿钱,他为什么不在曹淑君家里拿?”律师认为相关有罪供述不合情理。邱春雷本人也称,他帮助曹淑君中标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是为了情,而不是为了钱。
  另外辩护律师还提出,此案指控邱春雷收受曹淑君受贿410万元的证据,只有当事两人的口供,但两人事后均已翻供。其余如赃款、赃款去向等证据都相对缺乏,受贿事实难以成立。检方则表示,邱春雷曾供述,他在受贿了410万元之后,曾用大笔现金向其他人行贿。
  目前,邱春雷案尚未判决。

窝案
区卫生局多名官员被卷入

  根据曹淑君供述,她经邱春雷认识了花都、从化、增城三区卫生局“一把手”之后,也曾向三个区卫生系统的官员行贿。据核实,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某军,因受贿45万一审获刑6年;增城市卫生局原局长郭某军也早已落马。另据证据显示,三个区卫生系统还有多名官员因受贿获刑。曹淑君本人则因行贿等罪名,早前被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目前已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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