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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甲鱼也不能吃了?这条产业链上的人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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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当然目录里将来都有什么,还需要下一步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2020年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进一步指出,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问题,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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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倦人儿 发表于: 2020-2-28 13:45:58|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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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鱼也不能吃了?这条产业链上的人坐不住了

源自:第一财经网
原文标题:甲鱼也不能吃了?这条产业链上的人坐不住了

  深圳方面的这一说法,让全国的甲鱼养殖业者、相关研究人员和政府官员担起心来。
  “甲鱼也不能吃了?!养了几十年,只知道吃甲鱼能补身子,没听说会传播疫病。”
  “甲鱼早就被列为水产养殖品种,有完整的产业链。要是把这个产业链掐掉,损失太大了。”
  日前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解释称,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的这一说法,让全国的甲鱼养殖业者、相关研究人员和政府官员担心起来。

已形成全国性紧密的产业链
  甲鱼,学名叫作鳖,是常见的养殖龟种。甲鱼还有一些地方种,其中以原产于长江水系洞庭湖、鄱阳湖流域的最为出名,这就是中华鳖。
  在中华鳖养殖行业里已经摸爬滚打了40年的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原会长陈小石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么多年,中华鳖一直是作为水生动物产品来管理的,属于经济类的非保护水产品。”
  陈小石介绍,湖南省汉寿县游洪涛是中国人工养殖中华鳖第一人。1977年人工蜉化中华鳖出苗获得成功,1978年出席科技部表彰大会,1979年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华鳖科研推广机构“湖南汉寿县特种水产科学研究所”,筒称“特科所”,1995年汉寿县被国家授予“中国甲鱼之乡”。汉寿甲鱼不仅成了汉寿县的特产,也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上世纪90年代初,广东等地开始采购苗种,养殖中华鳖,顺德等逐渐成为中华鳖的主产区(目前每年投苗5000万只左右)。之后,中华鳖养殖产业逐渐扩展到福建、浙江、江苏等地。可以说,中华鳖的养殖产业是与中国农村的改革开放同步发展起来的。”陈小石说。
  2002年7月25日,农业部发布《无公害食品: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NY/T5067-2002)》,为中华鳖规范养殖奠定了基础。


  经过40年的发展,中华鳖养殖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陈小石介绍,目前,广东、江苏、河南、浙江等10个省为中华鳖的主产区,湖南、江西主要是产种苗,饲料主要来自福建、浙江、广东。物流又主要集中在广州、杭州、武汉、南京、上海等几个大城市,再通过这几个大市场,分流到下级市场,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是一个全国性的紧密的产业链。”陈小石说。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广东省中华鳖放苗量达到1.1亿只,年产中华鳖约6.3万吨,从事中华鳖经营的企业达到200多家,中华鳖专业养殖户约1300户,带动从业人员超过1.1万人,年产值超过36亿元。
  27日,广东省珠江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朱新平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中华鳖已经是人工养殖的水产经济品种,也是国家养殖优良品种。目前全国中华鳖年产量在30万吨左右。“在水产领域,超过10万吨的品种,规模都算是比较大的。”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院长林蠡介绍,目前,全国中华鳖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从业者约200万人,是农业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龟鳖相关的产业,如苗种、商品龟、龟鳖深加工产品等产业的总产值近千亿元。
  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介绍,由于龟鳖类野生资源有限,我国龟鳖类水产品早已实现了全人工繁育。目前,全国已选育中华鳖新品种多个,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有中华鳖日本品系(GS03-001-2007)、清溪乌鳖(GS-01-003-2008)、永章黄金鳖(GS-01-011-2018)和浙新花鳖(GS-02-005-2015)。广东省也选育出了中华鳖“珠水1号”,并建设有中华鳖国家级良种场,以及乌龟、黄喉拟水龟、三线闭壳龟省级良种场。

“野味”与“家味”应区分
  将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最按捺不住的就是养殖户了。
  惠州市财兴实业有限公司是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也是全国中华鳖养殖规模最大的基地之一。27日,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财灵在电话中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疫情对水产养殖业的打击非常大,上市流通的水产品至少缩水70%。
  刘财灵养殖中华鳖有25年,从8亩水面增加到4160亩,目前年产值有2.6亿元。“将中华鳖(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这让我们很困惑。如果结果真是这样,那对整个行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养殖专业户、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麦炽铭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本人从事中华鳖养殖有30多年。该公司以中华鳖、乌龟为主导产业,无公害龟鳖养殖基地面积有5000多亩,年产中华鳖苗1000万只,乌龟苗500万只,特种龟苗10万只,无公害龟鳖商品400万斤。
  “疫情发生后,有100多万市斤的中华鳖无法上市销售了。目前企业还能撑得住。但如果中华鳖从此不能养殖,企业也就没法生存了。”麦炽铭说,年前时,该公司出产的一批中华鳖已进入盒马鲜生物流,目前也无法销售。
  “我觉得,主要是有关部门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概念不明确,界线不明。”麦炽铭说,目前规范的中华鳖养殖企业都执行无公害养殖标准化的健康养殖模式,实行生产基地标准化、养殖科学化、生产管理规范化、生产经营一体化,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中华鳖与普通的鱼类养殖过程没有什么差别。”


  江西省进贤县江南绿源中华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从事中华鳖孵化养殖、销售。该合作社法人代表吴金和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产品卖不出去。疫情发生以来,估计至少损失了100多万元。水产养殖不仅涉及到疫情防控,也涉及到民生问题。希望政府尽快拿出办法来。”
  27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陈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野味”与“家味”应区别开来。他说,“对于养殖户们的呼吁,省领导也非常重视,我们也在呼吁将甲鱼作为一般性的水产品来对待。”
  今天(28日)上午,中国生态学会常务理事陈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决定》确立了野生动物全面禁食的原则,这一原则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过程中应得到贯彻落实。还应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目的和指导原则作出重大调整,从“普遍利用,少数保护”调整为“普遍保护,少数利用”。
  陈尚认为,对于允许利用的全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坚持“全面禁食,个别例外”的分类管控思路,“个别例外”需逐一进行繁育技术成熟度评估和致病风险评估,确认安全的,经检疫合格的,允许上市销售。这样,既避免了公共卫生风险,也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一条脱贫致富的产业途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钟小庆介绍,以顺德区为例,普通商品中华鳖塘头收购价格为26至28元/500克,生产成本每500克约10元。这就意味着,每500克有15元的纯利润,平均利润率超过150%。而且中华鳖可以高密度放养、高强度投喂,在保温培苗和机械动力增氧前提下,亩产可以达到5000至6000斤,一亩就可以带来10万元利润。

官方表示将尽快予以明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于1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2月3日,广东省召开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突出强调“七个一律禁绝交易”。部分水产市场将龟鳖等列为野生动物或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禁止交易。截至目前,这些水产品仍不能上市。
  “禁蛇可以理解和接受,但连甲鱼都禁,这有点矫枉过正了。”有养殖户说。
  朱新平表示,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已明确为野生动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也说,来源是哺乳动物。哺乳动物和鸟类是恒温动物,携带能够传染人病毒的也主要是这些恒温动物。而龟鳖、娃娃鱼、蛙类、鱼类等是变温动物,它们携带的病毒至今没有感染哺乳动物甚至人的先例,不存在人畜共患病。
  “龟鳖种类多样,要弄清野生动物与人工繁育种群的关系,水产市场上交易的龟鳖,只要其不是列入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商家能提供相关繁育证明,均应视为允许正常交易的养殖水产品。”朱新平说。
  对于深圳方面的上述说法,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召开的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表示,国家林草局对深圳市禁食野生动物的有关工作高度关注,会“对有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支持”。
  王维胜告诉记者,国家林草局正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在这次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也表示,正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韩旭说,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畜禽与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韩旭表示,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已基本摸清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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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做胖妹妹 发表于: 2020-2-27 16:34:00|只看该作者

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能吃吗? 农业农村部回应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能吃吗? 农业农村部回应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表示,之前侧重放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果子狸虽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里,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这标志着我国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
  发布会上,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柳学军透露,为抓好《决定》和有关法律的贯彻执行,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已经在媒体上作了解读

  有媒体提问称,日前出台的《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等还能不能吃。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关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何时能出台?韩旭表示,从2006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我们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针对果子狸等动物并不属于珍稀动物,作为一般野生动物的销售经营是不是也要禁止和取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对此表示,按照《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当然目录里将来都有什么,还需要下一步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还有不良商家通过把野生动物名称变换成暗语等方式继续销售。梁艾福表示,无论是暗语还是传统的名称,都会进入市场监管总局的监测以及电商平台筛查的敏感词或关键词库,会进行相同的监测和处理。
  据统计,在此期间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共筛查下架或屏蔽、删除野生动物交易信息75万多条,关停网店或删除账号1.7万个。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通过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现电商平台野生动物的交易信息3.3万多条,已及时督促电商平台进行整改。
  近日,央视连续报道四川、云南、湖南等地破获多起猎杀野生动物案件,在疫情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为何此类案件还时有发生?柳学军对此表示,受非法利益的驱使,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仍有发生,打击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柳学军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仅在2019年就立案1.3万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76起,查处行政案件1804起,打击处理2556人,收缴野生动物8.8万头(只),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29.3万处。“通过集中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侦案件大多数是过去发生的,新发案件已明显减少。”柳学军说。
  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到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已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收缴封存的野生动物制品1080多公斤。
  滥食交易野味为何屡禁不止?王维胜分析称有5个原因:极少数人有野味滋补猎奇炫耀观念;不法分子可牟取暴利;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不少野生动物未纳入管理范围;基层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场执法过程中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成本高等。
  王维胜表示,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林草局已进行了专门研究,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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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z1234 发表于: 2020-2-27 16:14:00|只看该作者

21现场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后 养殖场的甲鱼、鳄鱼还能吃吗?农村农业部权威回复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文标题:21现场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后 养殖场的甲鱼、鳄鱼还能吃吗?农村农业部权威回复

  养殖的甲鱼、鳄鱼还能不能吃?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之前侧重点放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上,果子狸等虽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里,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当然目录里将来都有什么,还需要下一步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在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向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内的媒体表示。
  在上述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进一步指出,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问题,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
  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
  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
  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
  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从2006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我们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有记者问:日前出台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很多网民疑惑,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这一类还能不能吃?
  对此,韩旭说,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已经在媒体上作了解读。关于您提到的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我们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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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楼主|脆裂性打击 发表于: 2020-2-27 15:44:00|只看该作者

禁野升级下的甲鱼养殖户:村里的池塘变成一潭死水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禁野升级下的甲鱼养殖户:村里的池塘变成一潭死水
⊙记者:卢奕贝 编辑:牙韩翔

  自1月26日大年初二开始,陈泽的甲鱼一只都卖不出去了。

源自:受访者提供  f6b5-ipzreiw7257691.jpg  保存到相册
  陈泽是广东揭阳的一名甲鱼养殖户,从业已有10年了。原本他的甲鱼有八成会供给广州、深圳的水产市场销售,剩下的零散在淘宝上销往全国各地。然而今年为了防控疫情,广州早在1月底便已全面封禁了甲鱼销售的主要集中地黄沙市场,线上销售也逐渐停摆。
  他只能苦苦等待,祈祷疫情好转。但更先到来的,是全国禁止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的各项规定。
  2020年2月25日,深圳率先强力“禁野”,点名将“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关负责人特别解释道,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反正如果不能养的话,真的就手停口停。”每年炎热的6、7月份,陈泽会在自己的4亩水塘里洒下苗子,细心养护,等待12个月后甲鱼的长成。到那时,他才能完全收获这一年辛勤劳动的成果,大约是40万元。这也是他一家老小生计的来源。今年,他只能望着水塘还在不断长大的甲鱼,不知如何是好。
  这样的甲鱼养殖户在陈泽的村子里还有很多。经过20年的积累,整个村子甲鱼养殖的从业人员将近5000人,占全村人口的4成。用于养殖的土地面积达1000亩,每年需要消耗5000万的甲鱼苗,产值高达一个亿。但如今,这些全部停滞。
  “像我们村整个4成人就可以说都没有收入了。”陈泽以及村里的同行,除了无法处理已经养成的甲鱼外,也并没有办法转卖转养其他水产品。
  由于甲鱼是两栖动物,适合养甲鱼的水质并不适合去养鱼虾,贸然转行,也并不确保能养成。而且即使要转,目前村里已经建成的厂房、硬件设施全部都得卖掉。

源自:受访者提供  f7f5-ipzreiw7257274.jpg  保存到相册

  甲鱼苗子在夏天被放到水塘里,一年之后再捕捞上来。
  这只是整个甲鱼产业链的一个小小缩影。
  在广东地区,食用甲鱼进补已成为一种传统,它的身影遍布南方。广东珠江卫视的特约评论员饶原生也曾提供过一组数据:广东目前有龟鳖类养殖场点9万个,从业人员34万人,现行总产值近千亿元。他同时表示,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全部禁止交易和食用,恐怕影响很大。
  陈泽认为,如果只论甲鱼这个品类,是不是野生的非常好辨认,直接全面禁止太过绝对。“如果有可能的话,政府出台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指导养殖户怎么去养殖、出售,这个才是关键。”
  在疫情爆发以前,根据20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国家只规定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未被纳入禁止食用范畴。草案同时提出,此举并非提倡食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是在现有情况下,食用野生鱼、野兔子等未尝不可,法律不禁止,但也不提倡。
  甲鱼属于鳖类动物。但多数鳖类动物已经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及《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动物名录》和《国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个人或企业驯养繁殖任何一种龟鳖动物都必须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如果驯养目的为经营利用的,还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而在深圳《征求意见稿》出台的第二天,202年2月26日,广州政府便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除了家畜家禽类,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做出全面禁野的进一步决定。从2月27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将被彻底取缔。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都要撤销。
  这就意味着,全国饲养繁殖与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业全面取缔。在这个规定下,被列入水生野生动物范畴内的甲鱼,也不能在被人工饲养与销售。
  面对各种政策,陈泽仍表示理解,但他仍计划着与村里的养殖户、经销商一起,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困难,希望政府能将甲鱼养殖规范化和标准化,而非直接让村里的池塘变成一潭死水。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陈泽”为化名)
5# 华蓥山
 化妆品嚎 发表于: 2020-2-27 05:14:00|只看该作者

甲鱼龟蛇或禁食

源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文标题:甲鱼龟蛇或禁食

  2月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网站上发布,有意见可于2020年3月5日前反馈。《征求意见稿》全文仅2300多字、共23条,不仅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还直接制定了可食的“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同时,23项条款中超过1/3均为罚则,对违法食用、生产经营和饲养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幅度和力度明显提高,均以最严厉来设置,并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堪称“以最严立法全面禁止”。

个人吃野生动物最高罚两万元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机制。
  比如,在餐馆、酒楼、饭堂等场所食用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食客每人最高或处2万元罚款、组织食用者最高或处5万元罚款。
  为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供场所或者服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最高处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最高或处20万元罚款;1万元以上的,最高或处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
  对此,人大解释称,制定针对性更强、处罚力度更严的法规,是治理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行为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征求意见稿》一方面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上位法对珍稀、濒危和“三有”野生动物重点保护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变通作用,针对保护类野生动物提高了食用、生产经营和饲养行为的处罚幅度,并对组织食用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体现最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对上位法未规定的违法行为,如针对非保护类野生动物的食用或者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的饲养、生产经营行为,以及为相关生产经营提供场所和服务等相关行为,《征求意见稿》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惩戒合力,确保达到良好的惩戒效果。

哪些动物将禁止食用?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该条文将所有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对此,人大进行解读,将保护类野生动物和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均纳入禁止食用范围,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管保护类野生动物还是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都具有容易携带和传播疫病的风险,只有将所有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止食用的范围,才能有效减少人与野生动物的不适当接触,因此《征求意见稿》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二是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违背了野生动物自然生长规律,且目前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无法满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的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难以分辨野生动物是野外捕获还是人工繁育的。
  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此外,《征求意见稿》不禁止食用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衍生物。

哪些动物可食用?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可以食用下列动物及其制品: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奋斗再奋斗 发表于: 2020-2-26 15:37:59|只看该作者

深圳:狗、蛇、田鸡、甲鱼等或将被禁食

源自:中国新闻网
⊙作者:郑小红 朱族英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25日在深圳人大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深圳人大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而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由于已被公众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则不列入禁食范围。
  此外,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
  《征求意见稿》23项条例中,超三分之一条例为罚则,对违法食用、生产经营和饲养野生动物行为进行处罚,并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比如,在餐馆、酒楼、饭堂等场所食用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食客每人最高或处2万元罚款、组织食用者最高或处5万元罚款;为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供场所或者服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最高处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另外,在可食用陆生动物配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行可食用陆生动物冷链配送。禁止私自屠宰可食用陆生动物、销售私自屠宰的可食用陆生动物、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销售可食用陆生动物活体等行为。据悉,该条例旨在一方面提升生鲜动物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减少野生动物与人类的不适当接触,有效防控疫病传播;另一方面防止将野生动物通过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酒楼等端上餐桌。
  此外,有关意见建议可在3月5日前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进行反馈。
3# 峨眉山
 索乐西 发表于: 2020-2-26 12:25:59|只看该作者

首个地方禁食野生动物“黑白名单”出炉,甲鱼蛇鸟或禁吃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首个地方禁食野生动物“黑白名单”出炉,甲鱼蛇鸟或禁吃
⊙记者:吴娇颖

  (记者:吴娇颖)2月25日晚,《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网站上发布。该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列出野生动物的禁食“黑名单”和可食“白名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可以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生产经营、宣传诱导食用“禁食”野生动物等行为,并全面推行可食用陆生动物冷链配送,禁止私自屠宰、销售等。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还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罚则。

焦点1
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明确纳入“禁食”范围

  深圳此次征求意见的《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将保护类野生动物和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均纳入禁止食用范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称,不管保护类野生动物还是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都具有容易携带和传播疫病的风险,只有将所有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止食用的范围,才能有效减少人与野生动物的不适当接触,因此征求意见稿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
  而对于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其本身违背了野生动物自然生长规律,且目前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无法满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的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难以分辨野生动物是野外捕获的还是人工繁育的。
  此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表示,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

焦点2
人工饲养的甲鱼、蛇、鸟等拟排除出“可食”名单

  针对可食用动物范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通过市场调查,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可食用陆生动物和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已涵盖了深圳食品交易、餐饮市场上的主要动物品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符合大多数深圳市民的饮食习惯,不会对市民的日常饮食带来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把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这些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
  但因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已经被公众广泛接受,并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征求意见稿不禁止食用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衍生物。
  “自然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我国就有脊椎动物八千余种、无脊椎动物六万余种,光保护类野生动物就有两千余种,由地方制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目录将显得过于冗长,无法很好回答‘究竟什么动物可以吃’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采用清单式管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征求意见稿》也在明确规定常见的九种可食用陆生动物以及水生动物的基础上,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后续出台的规定,并结合深圳实际,补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录,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焦点3
针对违法食用、生产经营和饲养等罚则“加码”

  针对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关的饲养、经营利用等“禁止”行为。
  其中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禁止食用的动物、不得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不得为相关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场所或者服务。同时,不得以药膳的名义食用或者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宣传、诱导食用等行为。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对上述各类违法行为的具体罚则。以违规食用为例,在餐馆、酒楼、饭堂等场所违规食用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对食用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食用其他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对食用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表示,征求意见稿针对保护类野生动物提高了食用、生产经营和饲养行为的处罚幅度,并对组织食用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体现最严厉的处罚。另外,对上位法未规定的违法行为,如针对非保护类野生动物的食用或者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的饲养、生产经营行为,以及为相关生产经营提供场所和服务等相关行为,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该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将其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 相关资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天津、福建率先立法禁食野生动物

  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同时,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决定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此前,针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天津、福建已率先立法,划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两地均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本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和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纳入“禁食”范围。但值得注意的是,人工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暂不在其中。
  天津和福建也规定,包括网络交易平台在内的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快递等经营者,不得为违法生产、经营利用提供交易、消费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 点评
“以禁食为原则、食用为例外制定野生动物‘黑白名单’”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此前表示,“禁食”野生动物不应该在当下的“野生动物”定义范围内“一刀切”。“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站在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确立的,没有考虑野生动物可能对人体、对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风险,现在就是要加入这一理念。”
  杨朝霞建议,应该以禁食为原则、食用为例外,出台“禁食”和“可食”的野生动物名录。
  他认为,法律保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三有”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全部禁止食用,这既是“保护名录”又是“禁食名录”。且关键要出台法律保护范围外的陆生野生动物“禁食名录”,将携带细菌、病毒等可能引发传染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动物)都列入该名录。列入“保护名录”和“禁食名录”中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同样,也可以明确“可食”的野生动物名录,将食用时间长、经科学论证卫生安全、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人工繁育的动物)列入该名录(在“禁食名录”和“可食名录”之间的野生动物可暂不作规定)。“相当于一个正面名录和一个负面名录的概念,这可能是既兼顾科学又比较好操作的一个办法。”杨朝霞说。
  对于深圳列出的“可食”野生动物名单,杨朝霞表示,可考虑添加《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动物名录》《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重合的物种。
  此外,他提出,迄今为止农业农村部只颁布了生猪、家禽、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犬、猫、兔、蜜蜂、鱼类、甲壳类、贝类等11种动物的产地检疫规程,建议农业农村部尽快研究出台有关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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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韩省 发表于: 2020-2-26 00:42:17|只看该作者

深圳最严禁食野生动物条例征求意见:甲鱼蛇狗鸟或都不能吃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深圳最严禁食野生动物条例征求意见:甲鱼蛇狗鸟或都不能吃

  据南方+,狗、蛇、鸟、甲鱼今后或将消失在深圳的餐桌和食肆。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不仅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还直接制定了可食的“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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