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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孟良|查看: 148766|回复: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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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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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5 23:02:13|只看该作者
人生就是一出戏,每个人在这出戏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最终,戏还在继续,戏中的角色一一走下舞台,完成了演出后就“休息”了,从此后再也没机会登上这个舞台再演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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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6:35: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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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已入秋,谁人晓?春江水暖鸭先知,秋来雨声鸡不闻,全都秋困皆已眠。呜呼,蓉城昨日降冰雹,南边雨来北边晴,幸好开车躲得快,三道堰畔茶水香,竹藤椅上睡大觉,蚊子跑来嗡嗡叫,一个巴掌全吓跑。──—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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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6:35:10|只看该作者
上班就东奔西跑,上窜下跳,到处巡查,发现一些问题,手机相机拍摄,回办公室处理,下午又得到处跑,复查上午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忙晕了,全靠手上的笔记录。一个好脑瓜不如一支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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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6:35:20|只看该作者
业主对自己居住的小区有什么设施设备竟然不知道也不懂,我晕,这么多年了,咋会这样呢?按理说住上一两年就该关心一下的,弄得本人经常为这些事反反复复回答业主,遇到突发事件更是被业主问得一个问题要回答无数次,还不如让业主亲自看一下,也利于业主了解物管工作。咱可就准备本周或下周抽空组织业主实地参观考察调研交流互动一番,呵呵,这主意好,老早就用过了,效果是不错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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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8:20:57|只看该作者
尾号限行,晚上八点才能进入三环路,幸好早上七点半就冲出了三环路,要不然,扣分罚款没得商量,干交警这一行真的很来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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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8:21:05|只看该作者
一人的汽车坏了,请4S店维修,没修好,就又找一私人修,修好了,却跑到另外一家4S要求赔偿维修费,这人脑瓜子是不是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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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9 18:21:15|只看该作者
千里走单骑过五关宰六将,查看网上,发现这是三国演义中的故事,然三国志中没有,杜撰的啊!网上对关公的评论一下就让人跌了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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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18 21:50:42|只看该作者
看了网上一篇报导《成都狂风吹倒树木砸伤多辆车 引发赔偿争议》,对那个律师所说的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啦!按照律师说法,那车辆要是被城市里马路上的树砸伤,就该由市政府赔偿喽?因为市政府没有预见或管理不善且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嘛,市政府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喽。同样,律师说“物业公司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那物业公司可以预见成都地区属于地震带,万一地震来了,房子不安全,是不是发个通知告之业主提前做好防地震准备?为防地震不要住在房子里?天上有时有陨石掉下来,砸着脑袋不是闹着玩的,是不是也预见陨石掉下来闹烂业主脑瓜或房子,叫业主不要住房子里也不要走在蓝天下?那就住地下室吧,但物业公司是不是也预见一下会发生天坑地陷?地下室也住不得了,住哪呢?火星吧,物业公司也预见火星也不安全,太阳粒子、陨石……那住──看来哪儿都没法住,物业公司都可以预见一下的,整个宇宙都不安全,西方极乐世界安全,上帝那儿安全,去那儿吧,物业公司就不用承担这些所谓预见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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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18 21:50:54|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要物业公司来预见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你当业主是傻子、瓜娃子、二百五?还是不懂事的娃娃?在自然界天灾面前,人类就是渺小的,这些天灾还用得着预见吗?为什么合同中要写明一条:遇天灾甲乙双方免责?看来律师也是为吃饭而睁着眼站着说话不腰痛的。当人们面对利益时,都会绞尽脑汁使尽手段管他有理没理争夺一番,推卸责任那是理所当然,就看谁的脸皮厚或不要脸了,所以,当文明遇上无赖,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无赖占据了胜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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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孟良 发表于: 2016-8-18 21:51:06|只看该作者
建议以后居民小区不得种树、不得盖高楼、不得使用电梯、不得在外墙上贴外墙砖、不得使用电、不得使用天然气、不得有围墙、不得……因为天灾所给业主带来的损害物业公司没预见到要负责任──这TMD什么理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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