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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6-7-14 04: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论红军长征中民族政策的运用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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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西藏研究  : 李蓉
  1934年10月至1936年底,中国工农红军进行了战略转移。在长达2年时间、行程数万里的长征中,红军经过了福建、江西、广东、湖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西康、宁夏、河南、湖北、甘肃新疆陕西等15个省区的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彝、苗、瑶、壮、布依、土家、侗、纳西、白、傈僳、藏、羌、回、维、蒙古等少数民族直接交往,使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制定的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创造性地运用于实践,为红军长征的胜利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取得了正确推行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
  一、党的民族纲领政策的提出及主要内容
  1922年,受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革命理论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二大”上就民族问题提出:“着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以达到“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1]并指出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的少数民族是革命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在1923年党的“三大”上,又重申了对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的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主张。其后,国共两党结成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军阀的革命统一战线,在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中国民族自求解放”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主革命纲领,这一纲领由孙中山先生的“五族共和”思想演变而来,其中关于民族问题的主张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相吻合,因而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大力支持与拥护。从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到中国共产党“六大”召开前,由于在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中,要处理与中国革命前途命运息息相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而对当时影响整个民主主义革命尚不突出的各少数民族的具体问题无暇顾及,直至大革命失败后,才在远离国内恶劣政治环境的前苏联首府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上,重提中国的民族问题,并在大会所确立的党在民主革命中的“十大纲领”中重申“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3]
  在土地革命时期,伴随着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开始运用于实践,各地党组织根据所处地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开展民族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如云南临委提出了《少数民族问题大纲》、满洲临委发布了《告满洲朝鲜书》,以及陕西省委作出了《关于西北回民工作的决议》等。到1931年中华苏维埃政权在江西瑞金建立后,中国共产党更是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视为国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决议案》和《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均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民族政策,其中对民族平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指出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民众“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政治事务”。[4]
  纵观中国共产党成立至红军长征前,党对国内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都作了理论上的探寻,并在一定的革命区域进行了初步实践,取得了一些理论和实践成果。这一时期形成的民族纲领政策的主要内容有:(1)将各族民众当作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张全民族团结起来,寻求民族解放。(2)提出各民族不分宗教、不论区域,一律平等。(3)主张关心和团结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但由于党尚处在幼年时期,对民族问题的理论探索还不够完整和全面,有些内容或缺失,或因照搬苏联模式而出现了偏差(如强调民族自决权和联邦制等);在实践上,由于只在极少数民族聚居区、个别民族间运用,因而无法验证党的民族纲领政策的普遍意义,也无法使其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和发展.在运用中使之更贴近实际、更灵活机动。
  二、红军长征中民族政策之运用和发展的表现及特点
  对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进行全面的验证,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灵活机动地加以运用是在红军长征时期。这一时期,红军所经过的地方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上民族压迫造成的民族隔阂,以及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军阀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所进行的造谣和诬蔑,加之国民党军阀和当地的反动头人、土司推行诸如“凡给红军当通司和向导者,凡卖粮给红军者,均处死刑;若不执行坚壁清野者,所有牛、羊、粮食等财产,一律没收”[5]等高压政策,使得本来就对共产党和红军知之甚少的各少数民族民众要么对红军充满了疑惧和仇视,要么迫于压力不敢与红军接触。为使红军陷人困顿,有的群众将粮食和其他食物藏匿起来,不肯卖粮、借粮给红军,有的还在红军出没的地方设伏,一旦见到掉队的红军士兵,他们就“闪电般地扑过来……抢走粮食和背包,扒光他们的衣服,然后把他们留在树林里。”[6]面对这样的情形,共产党和红军始终将民族工作、军事和政治贯穿始终,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这一时期,党的民族政策被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的表现及主要特征是:
  (一)在红军长征途中所经过的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党的民族政策都得到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运用,从而使党的民族政策与实际相联系,得到较为普遍的检验。以红军三大主力之一──红一方面军所走过的长征路为例:1934年10月10日晚,中央机关和红一方面军共计8 6万多人从福建长汀、宁化和江西瑞金、于都出发,不久即进入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和杂居区,这些地方多位于中南、西南和西北,居住着苗、侗、壮、藏等14个少数民族,它们是:湖南的通道、陈步等县;广西的资源、龙胜、全县、三江等县;贵州的黎平、锦屏、榕江、黄平、剑河、施秉、龙里、松桃、仁怀、毕节、黔西、大方、郝章、威宁、水城、惠水、安隆等县;四川的叙永、古蔺、古宋、会理、西昌、冕宁、巴塘、甘孜阿坝等地;云南的宣威、曲靖、嵩明、师宗、罗平、武定、丽江、中旬等地;甘肃的西和、临潭等县;宁夏的同心、海原等县。红军在进入到这些地方后,为解决党、红军和少数民族彼此了解不深、存在着隔阂的问题,他们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党的民族纲领为依据,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工作,不断打破与各地少数民族之间的“坚冰”。在新中国成立前的党的历史上,红军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传播和运用党的民族政策,可谓是宣传和运用民族方针、策略历时最长、区域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
  (二)根据所经少数民族区域的不同,针对少数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生产、生活习俗,采取了不同的民族措施,使民族政策的运用同宗教政策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深入人心。红军长征所经地区少数民族众多,自然条件差异显著,宗教信仰、风土人情和生产、生活习俗各有不同,对此,红军对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既注重了与党的民族纲领保持一致,同时又注重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和生产、生活习俗,尊重它们的民族文化,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努力拉近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早在1934年11月29日,红军长征途径湘桂边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永明(今江永)及其周边几个县的时候,针对这些地方是瑶、苗、壮、汉民族杂居的地区,红军政治部制定颁布了一份长征中最早的民族政策的文件──《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并发出了《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这两份文件都提到:“汉族与瑶民的民族平等,给瑶民彻底的自决权”,“对于它们的统治方式、思想习惯及宗教仪式,应表示尊重”,[7]同年12月红军进入贵州后,时为红军总政治部代理主任的李富春还于24日发出了《关于沿途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专门就保护苗民生产所用的耕牛作出这样的规定:“山田牛少,居民视牛如命,决不应杀牛,土豪牛应发给群众,严厉处罚乱杀牛者”[8]
  在红军长征经过的大多数少数民族区域,都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宗教观念已深入到信仰者的思想和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股根深蒂固的传统力量和思想意识,在这些地区,对待他们宗教信仰的态度常常被看作是对待整个民族的态度,为此,红军十分尊重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信仰,力争消除民族隔阂和民族对立。1935年5月,红军渡过金沙江后,即进入地处偏远、人烟稀少的川康藏区,广阔的川康藏区长期以来形成“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藏传佛教的影响几乎遍布藏族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尊重藏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打消藏族百姓对红军的疑虑,红军指战员们忍着饥饿与寒冷,坚决不住寺庙,而是冒着高原的寒风在野外露宿,即使寺庙中空无一人,也同样保持着严格的纪律。针对个别红军战士把藏民放牧时念经作为笑谈,个别红军战士把供奉的漆布神像拿做包袱皮用,红四方面军特别制定了《番区十要十不要》,对这些行为进行了坚决制止。正是由于红军严明的纪律和严格推行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了红军与藏民族的关系,赢得了许多藏族群众对红军的好感,他们冒着被反动土司和头人“秋后算账”的危险,给红军当向导、做翻译,帮助红军找住房、买粮食、洗衣服、缝补子弹袋,有的还把家里的粮食、肉、青稞、酥油等送给红军。
  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到达甘肃的哈达铺、通谓回民区的时候,由于回民信仰伊斯兰教,为尊重其宗教习俗,红军政治部特颁发了《回民区域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进入回民区,要先派遣代表同阿訇接洽,获得许可后方可进人回民乡村宿营,否则只能在野外露宿;保护回民信教自由,不得擅入清真寺,不得毁坏回民经典;不准借用回民器皿用具;各部在回民地区不得吃猪肉、猪油等。在哈达铺,红军各伙食单位请驻地周围群众会餐,为尊重其习俗,都另备单桌。红25军军政委吴焕先在率军进入回民聚居的隆德县兴隆镇时,及时制定了“三大禁令、四项注意”,禁止部队驻扎在清真寺,禁止在回民家中吃大荤,注意不用回民水桶在井里打水,注意回避青年妇女等。为同当地的阿訇进行融洽的会谈,他还按照回民的礼俗,用清真茶具泡制一种名为“三炮台”的清茶款待客人,在回民心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长征前,党的宗教政策也只有较笼统的规定,而在长征中,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辅相成,得到了极大的充实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时期也是党的宗教政策得以创造性运用的“发轫期”。
  (三)结合各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处荒僻、信息闭塞以及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语言沟通不畅等情况,在宣传民族政策时,方式灵活机动、语言简明扼要。红军所经过的偏远少数民族区域,民众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信息流通不畅,再加上军阀和当地反动统治阶层对红军的造谣中伤,致使大多数人不但不理解党和红军的民族政策,不明白“红军是人民的军队”、“红军是为穷苦大众求解放的”,反而还传信什么“红军来了要抢走牛羊、杀人灭教”、“共产党来了要杀藏民,还要吃藏民的孩子”[9]等谣言。为了让少数民族群众尽快了解红军的宗旨和主张,红军采用了发表有关决议、布告、宣言,张贴有关标语、口号、法规,传唱歌曲以及让红军指战员用简单的民族语言进行喊话和宣讲等形式,宣传民族政策。红军通常所使用的宣传标语和口号包括:“红军是番民的好朋友”、“番民们,不要听信谣言”;“番民群众各安生业”;“优待少数民族,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遵守纪律,买卖公平”,等等,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以红军在大凉山冕宁县彝族聚居区所发布的《中国工农红军布告》为例,文中称:“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可恨四川军阀,压迫彝人太毒;苛捐杂税重重,又复枉加杀戮。红军万里长征,所向势如破竹;今已来到川西,尊重彝人风俗。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凡我夷人群众,切莫怀疑畏缩:赶快团结起来,共把军阀驱逐。建立夷人政府,夷族管理夷族;真正平等自由,再不受人欺辱;希望努力宣传,将此广播西蜀”。[10]短短156个字,高度浓缩并生动阐述了党和红军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主张,读起来琅琅上口,易于记诵。
  (四)在民族政策的运用与实施中,对各少数民族上层统治者采取了不同的斗争策略,既团结和拉拢了进步开明人士,又分化和打击了反动统治者及其武装。中共中央在《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中指出:“在有些民族,在斗争开始的阶段上,除少数上层分子外,还有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能性。”[11]在民族工作的实践中,党和红军对于那些拥护革命,或者对红军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不与红军为难的当地少数民族统治者都给于尊重和团结,红军中的一些将领还与他们结成各种政治的和军事的联盟,如刘伯承与大凉山彝族地区的头目小叶丹在彝海边歃血为盟,就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在信奉宗教的区域,由于在信教群众中,宗教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为此,红军在民族政策中提出:对进步头人、喇嘛政治上给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济上不没收他们的财产;仅没收顽固对抗的反动头子的土地和财产,将其分给群众。在红军帮助建立的民族革命政权和民族武装中,往往也吸收当地头人、土司、喇嘛和阿訇等爱国人士参加。
  而对于那些坚决同红军为敌的当地反动统治者和反动武装,红军则进行严厉打击。在红军所发表的许多决议、布告、宣言、通告中称:“如有破坏红军及造谣欺骗,当反革命的侦探,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定当严行处罚”[12],“如有不依军令或故意阻碍大军通行者,本军亦当从严法办。”[13]1936年2月,红二、六军团到达黔西北地区,大定县双山区凉风垭口庙内恶僧周儒德平时作恶多端,重利盘剥佃户,罪行累累,对红军持反动立场,敌视和诅咒红军,红军遂处死了这个恶僧,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和一致拥护。
  长征中,红军根据各地少数民族区域上层人士的不同情况、不同态度,制定了不同的民族政策,采取了争取、分化和打击等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红军长征中民族政策之运用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代表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符合其愿望的民族政策的制定与贯彻执行,使各地少数民族群众纷纷消除了对党和红军的疑虑与戒心,他们开始帮助和支持红军,从而为红军长征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红军长征历时长,所经地区荒僻偏远、气候恶劣、道路崎岖,前有高山峡谷、荒滩草地拦路,后有国民党的百万追兵围追阻截,如果没有当地老百姓的帮助,红军要想克服这些困难确实是相当艰难的。总的来看,各地少数民族对红军的帮助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为红军筹粮。红军在行军途中,所经地区往往人烟稀少、粮食奇缺,有许多红军战士常常因为饥饿而倒在了前进的路上,所以粮食问题成为了红军长征途中头等的大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感召下,许多地区的群众纷纷起来为红军筹粮,据1935年有关资料统计,当年红军过阿坝地区的前后16个月中,在当地的格勒德沙革命政权的领导下其各族人民帮助红军筹粮1000万斤,牛、羊、马、猪等各类牲畜约20万头,还为红军筹集一大批畜皮、牛羊毛及盐、麻等物资。甘孜地区白利寺在其进步僧侣格达活佛的带领下,将134石青稞、22石豌豆送给了红军。甘南地区进步藏族土司杨积庆为红军提供了粮仓内的几百石粮食。二是参加红军队伍,壮大红军。红军在长征途中扩充红军数千名,其中有不少是各地少数民族子弟。如红二、六军团从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出发开始长征,由于这里聚居着许多土家、苗、白、回等少数民族群众,因此许多少数民族青年毅然随军长征。据不完全统计,仅龙山、宝靖、慈利三县就有10900多名各族青年参加红军;在大凉山的冕宁县、越西县有l400多名各族青年加入红军;在阿坝地区茂县和金川县参军的各族青年达1000多人、理县380多人、汶川135人、小金县2l0人,总人数达2000人以上。三是帮助红军运输,协助架桥、修路、造船,给红军当向导、翻译,救护伤病员,等等,为配合红军作战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中央红军在渡乌江时,当地苗族群众帮助红军架设浮桥,使红军全部人马经过7天7夜顺利渡过乌江;在镇宁,红军准备西渡北盘江时,坝草布依族老人王风昌带领20多个布依族青年前来帮助搭桥,使红军顺利渡江;红军强渡金沙江时,在波涛翻滚的皎平渡口,中央红军仅仅依靠36名汉、彝、傣族船工和6只木船,经过7天7夜,未伤一人一马,几万将士迅速地渡过天堑;在云南,红军攻会泽时,少数民族群众帮助喊话,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红军当向导的纳西族群众,仅丽江就有70多人;在甘孜州道孚县就有近50人长期为红军当向导和翻译,甘孜县也有100多人为红四方面军当向导和翻译,其中不少人在北上途中牺牲。红军在撤离康北藏区时,仅在甘孜、道孚、炉霍就留下伤病员3000多人,托付给当地的群众照顾。所以邓小平同志在1950年深情地讲:甘孜藏区人民在红军长征期间“对保存红军尽了最大的责任”。[14]
  (二)由于贯彻执行了正确的民族政策,红军在所到之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红军的政策、法令、法规等的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播撤了革命的种子。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长征是宣言书,向全世界宣传红军是英雄好汉,蒋介石反动派是没有用的。它又是宣传队,向11个省(应为15个省──笔者注)的广大老百姓宣传了共产党、苏维埃和工农红军的解放道路。它又是播种机,在11个省播下的革命种子,将来一定会开花结果[15]。在2年的长征途中,由于党和红军中的众多将领以及广大普通指战员,无论在怎样艰苦的环境下,都始终严守红军的纪律,对各地秋毫无犯,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各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极大信任和普遍赞誉,因而,他们在所到之处对革命理论所进行的宣传也同样令人信服,更加打动人心。受这些革命理论的影响,有些少数民族青年加入了红军,随红军奔赴到抗日战争的前沿,有的则加入当地的民族武装,坚持不懈地同反动军阀和当地反动统治阶层作斗争,也有的怀着对红军的一份深深的思念和牵挂,默默地盼着红军回来。由此可见,红军在长征途中播下的种子,有其开花和结果,它为日后开创共同抗日的局面和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舆论和群众基础。
  (三)通过长征的实践,充实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推动新民主主义时期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向着更加科学、完善的体系发展打下了基础。红军长征时期是党和红军与少数民族群众接触最广泛、了解最深入的时期,也是探索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个特殊而重要的时期。在同各地少数民族直接而广泛的交往中,党和红军对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以及民情风俗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关于民族团结问题的认识上,摆脱了“五族共和”的局限。在民族政策的实际运用中,针对各民族社会形态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民族政策,采用了不同策略,积累了更加丰富的民族工作经验,使新民主主义时期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更趋于成熟、完善。

§ 参考文献
  [1][4]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R]:第1、7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11、773。
  [2][3]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资料组编,中国共产党历次重要会议集(上)[R],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13、101。
  [5][10][15]肖锋,长征日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95、78、132。
  [6][9](美)哈里森?索尔兹伯里,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 [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6:230、298。
  [7]蒋文龙,江永发现我党早期民族政策的重要文献[OL/ET],抗日先锋网站。
  [8]贵州省革命历史文物调查征集办公室编,黔山红迹[z],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220。
  [11]周锡银,红军长征时期党的民族政策[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123[12]见李富春签发的《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布告》(1935年1月)。
  [13]见贺龙签发的《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湘鄂川黔滇康分会布告》(1936年5月2日)。
  [1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z],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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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期间对回族的民族政策 长征时期党对民族上层的统战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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