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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最高法释疑贾敬龙案真相:他为何罪该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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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杀人案核准死刑多名教授呼吁“刀下留人”
源自:看看新闻

  导语:10月2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贾敬龙案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的第七天。在河北贾敬龙因强拆杀人命悬一线的时刻,最高法的死刑核准裁定亦引发了法学界与律师的广泛质疑,认为贾敬龙罪不至死。
  “最高院死刑核准裁定书已送达给辩护人了。通常一审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7天内执行死刑。我们不知道执行死刑命令书是否已签发了。时间很紧迫!”10月22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刘红说。
  一直关注河北贾敬龙射杀村支书案的刘红博士这几天份外担心和忙碌。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贾敬龙杀人案的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后,她终于赶在10月21日、上周工作日的最后一个下午,和斯伟江律师一起帮助贾敬龙之姐贾敬媛起草“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并快递发往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们现在都还没有放弃。”贾敬媛的语调里充满疲惫,能否挽救弟弟的性命,她心里并无把握。贾敬龙案发后,她曾两次申请会见其弟但未获允许,其后再未申请。而贾敬龙杀人案死刑核准一事亦引发舆论热议,包括北京大学张千帆、清华大学何海波等在内的多位法学界学者与律师呼吁,贾敬龙罪不至死。

“强拆”婚房引发的血案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贾敬龙举起手中的射钉枪,对准村党支书何建华的后脑,将其当场射杀在团拜会的现场。
  贾敬龙随后弃枪开车离开,汽车被村民撞停,民警赶到将其控制。此时贾敬身体多处受伤,右小腿粉碎性骨折。

这一切都缘于2013年5月7日的一次“强拆”。
  案件资料显示,2009年11月,北高营村村委会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向村民们宣布本村村民会议对全村进行旧村改造的决定。村委会的旧村改造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遭到包括贾敬龙家在内部分村民的质疑,主要不满拆迁补偿。因未得到回复,之后贾敬龙家和村里拆迁补偿较少的几户人家不同意搬迁。
  贾敬媛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那时起,“村里的福利待遇一分都没发。”根据贾敬龙一审判决书列举的贾敬龙父亲贾同庆的证人证言,贾同庆拒绝在签字拆迁协议上签名后,他住同村的兄弟的拆迁补偿等也受到影响,特别是年过八旬的老母被村里停发了生活保障福利待遇。亲属对他家拒绝签字拆迁协议开始有所抱怨。迫于这些,2010年11月10日,贾同庆在未征得儿子、女儿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 得知父亲擅自签字拆迁协议后,贾敬龙非常气愤,独自居住在被要求拆迁的房子里。2013年2月27日,村支书何建华带队开始进行强拆。“当时一共要强拆4家,我们报了警才停了下来。”贾敬媛说,此次“强拆”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此后贾敬龙一家多次找到何建华交涉此事,不过并未有结果。

网上流传的贾敬龙家被拆时照片,贾敬龙举着红旗站在楼上

  因为楼房宽敞明亮且朋友们都熟悉这个住址,贾敬龙决定于2013年5月25日在老房子举行自己的婚礼。为此贾敬龙精心装修婚房,并委托大伯等人向何建华求情。
  “而何建华气哄哄的说:‘结了婚,可能不?不定哪天给他拱了哩。’”贾敬龙在自辩词中写道。事实上本案被害人何建华也确实如此做了。
  2013年5月7日,距婚期18天,“多名不明身份人士强行用钩机拆除楼房主体,贾敬龙在楼房内不肯离开。”贾敬媛说,当时他们动手打人,贾敬龙妥协后也被打伤,她报警后贾敬龙到派出所录了口供。
  强拆婚房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婚期取消。贾敬媛证实,此后贾敬龙开始夜夜失眠,疯狂地给未婚妻打电话,“我能听到他在房间里大哭。”在未婚妻父母的干预下,婚约最终被女方取消。不久,贾敬龙的未婚妻在家人安排下另嫁他人。
  “何建华背信弃义,认为我家25万补偿过高,不符政策。”贾敬龙在自己的陈词中写道,自己多次和村支书何建华交涉,要求合理补偿,被拒。
  因为此事,贾敬龙感觉很没面子,从家里搬出来。“我放弃了婚姻,工作,我一度沦丧来到建筑工地,北高营村跑劳务市场的就我一个,我客走他乡,没有办法,没有人给我说法,那么好,我贾敬龙自取说法,我立下誓言,我是怎样被打出北高营的,那就用我同等的方式走回来,用灰太狼先生的话:‘我一定会回来的。’如果现在把时间倒回去,回到2015年春节,我的信念坚定不移,一样明确而公开,让北高营村民看的而且公开明确,就是我贾敬龙弄的你何建华。”贾敬龙自辩词中写道。
  辩护律师李玉克指出,在强制拆迁后,贾敬龙仍寻求调解,但其权利并未得到保护。一直关注此案的自媒体人张耀杰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贾敬龙通过官方举报途径未果后,还曾在网上匿名举报过何建华多次。
  最终,贾敬龙选择了在2015年2月19日用射钉枪射杀了何建华。此前一天,他已经在手机里编写了准备群发的短信:“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不过19日作案后,贾敬龙“未来得及发出”。

判处死刑
  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贾敬龙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贾敬龙虽事先编辑短信称作案后要投案自首,但并未向他人发送,其作案后也未拨打“110”报警电话,其驾车离开现场时被群众撞伤后抓获,证实其行为属正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证据不足,故对该辩解和辩护观点,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同时认定何建华对贾家住宅强拆的证据不足,否定了“不具有对社会公众危害性”的辩护观点。最终石家庄中院判决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代理律师李玉克与赵晓亮认为,《拆迁协议》是在强行、强制之下违背自愿原则的无效协议,贾敬龙在自己的财产受到暴力侵犯寻求救济未果、权利救济缺位下引发本案;同时贾敬龙在作案前编写自首短信、作案后也有与前女友通话表示自首意愿,应认定为自首;对被拆迁者杀人案从宽处罚。 不过2016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采纳任何辩护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北省高院判决书首页

  贾敬龙案的二审引起了张耀杰的关注,他特意旁听了河北省高院的整个庭审过程。
  “那时信息基本上是封锁的,鲜有媒体报道。”庭审过后张耀杰开始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案情的相关情况。
  为了弄清北高营村的情况,张耀杰还多次实地考察过。他坚持认为,在这一恶性案件的因果链条中,初始施害者并非贾敬龙,而是被贾敬龙用射钉枪当场射杀的何建华。
  张耀杰在文章中披露了贾同庆提供的一份关于何建华欺压贾家的信访材料:2009年初北高营村委制定的城中村拆迁标准毫无依据,村民如有不从,对村民实施“三停制裁”:“停水、停电、停发村民应享受的一切福利保障”,甚至还有朝村民院里扔礼花弹、打砸玻璃等。 贾敬媛也表示,在父亲贾同庆签字前,其母亲和奶奶的养老金都被村里扣下,至今未补发。2014年两亩多地至今被圈占,无法耕种,占地款也一直被村委会拖欠着。一份盖有北高营村村委会公章的通知里,也载明了对不支持村委会工作村民的惩罚:“不再享受村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养老保险、分房、分款等一切福利待遇。”
  贾敬龙案二审开庭的消息公开上网后,刘红博士立即与张耀杰取得了联系。“因为我是研究司法公正的,一直关注现实正在发生的案件,想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看当下司法是否运作公正。我向张耀杰先生要来一审判决书,并写了一篇小的评论文章。”
  刘红博士对上述判决书做的评价是:法院把一个复杂的刑事案简单化评议和判决了。她指出:
  首先,贾敬龙有自首的意愿和行为,法院应认定自首成立。贾敬龙在案发前预先编制短信内容,并预设要发给的人;案发后他离开现场的路线是朝长丰派出所(地图显示距离案发现场骑自行车仅六分钟);之后被拦截停车徒步依然是朝派出所方向走。如果看当时现场图可以发现中间有十字路口去别的地方,但他并未改变去派出所的方向。法院认证的证人证言显示他在被群众打成重伤的情况下都没有反抗,可见没有拒捕行为。证据第10和他的辩护人的辩护词显示,当时贾敬龙身上和车上除了手机、射钉枪外,没有一分钱或一张银行卡。所以法院以短信未发出和没打“110”,并不能说明贾敬龙改变了投案自首的意愿。贾敬龙在投案路上应该成立,归案后也坦白所有事实和意图。
  其次,法院对住宅强拆的否定,没有看到它从行政法上予以解说。本案涉及犯罪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强拆。村民会议做的拆迁决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当拆迁遭到被拆迁者的异议后,村长是否能代民间保安去强制拆迁?是否应该提交法院来解决?
  为了对案件发生背景有更深入地了解,刘红也与张耀杰一起到北高营村进行探访和社会调查。“我接触的当地出租车司机和村民都告诉我,何建华杀得太好了,贾敬龙为民除害,是英雄。”刘红称。她在调查中也多处印证了贾同庆信访内容的真实性。
  “社会底层在遭遇不公正的对待后,在当下社会结构里很难寻求到救济途径。现在的法官对社会多元阶层不同的利益和价值诉求其实不是很了解,这使得案件在涉及不是单纯运用法条,需要自由裁量,如涉及对冲突成因、真实的价值诉求的合理性等做本质判断时,只会简单和机械地应用法条的法官,是很难在其行使审判权时,以个案的判决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及公序良俗的。”刘红博士说,基于这样的认识,她开始关注贾敬龙案。
  此后,刘红开始在网上披露更多涉及贾敬龙案的一些调研结果,希望引起更多人从法学、社会学角度和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角度关注此案。刘红博士介绍,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一次审判工作会议上就有决定,即涉及邻里间民间纠纷的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有过错的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另一方面,在河北省高院维持死刑原判后,贾家也未放弃,他们委托魏汝久律师,继续为贾敬龙的死刑复核进行辩护。
  然而让很多关心贾敬龙案的人措手不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很快核准了贾敬龙的死刑。10月18日,裁定书送达了魏汝久的手里。

“罪不至死”
  贾敬龙死刑核准的消息很快在法律界的朋友圈里传开,法律界和学界一些知名学者也先后站出来为贾敬龙发声,认为其“罪不至死”。
  刘红博士指出:“贾敬龙为什么在拆迁当日矛盾最激烈时没杀何建华,而是在近两年后杀呢?通常法院或许对此评价为“预谋”主观极其恶劣。但贾敬龙从事装修工作,熟悉使用射钉枪,而且很容易购得。” 从贾敬龙的法庭陈述和自辩词入手,刘红还特意发文分析了其作案的心里路程:“强拆完仍受屈辱(如扣着应补偿的房子和钱款);正当地寻求政府其他部门主持公道不得和信访无果(公力救济无门)。因此他有很强的被不公平对待了的屈辱感,以致误以为射杀何建华是替天行道,是正义的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发表《废除死刑,从贾敬龙案开始》一文:“刑法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尤其是不得没有必要地伤害罪犯的生命;否则,国家就违背了尊重与保护生命的基本义务。”
  对贾敬龙的作案动机,张千帆认为:“在备受屈辱、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他愤起杀死了村长,而之后曾要自首,却因被围殴致伤而未成。一审、二审乃至最高法院罔顾诸多减罪情节,仍然判处贾敬龙死刑,是对国家权力的严重滥用。这一判决不仅不符合刑法的基本精神,而且也违背了尊重生命的中国传统。”
  北京理工大学的法学教授徐昕也在微博发文:“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本案属激愤型杀人,被害人强拆被告人的新装婚房,有过错;被告人有自首或坦白的法定从轻情节。从司法政策来看,可杀可不杀的,最好不杀。”
  此案亦引起大批网民的关注。如网民“子行_素食_環保”认为:“他有罪应该处罚,但应考虑他的动机,请留人。”网民“清香柠檬味”则强调“村委没有权利进行强拆”。还有网友类比以往案件,如网民“我要学会说不”分析:“杀贾敬龙,和杀夏俊峰的理由无出其右。”当然,支持法院判决者也大有人在。
  徐昕曾在微信里发出一项“贾敬龙是否应立即执行死刑”的投票,短短数小时内投票人数达到28000多人。截至10月22日下午4时32分,共有27382票支持“刀下留人”,占到97%;而支持“应当死刑立即执行”只有665票,占比不到3%。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何海波也发表了《何海波:贾敬龙是不该杀的》一文,表示:“看了裁判文书,我更加确信,贾敬龙不该杀!问题在于,村委会强制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拆迁。它侵犯了贾敬龙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激起了贾敬龙报仇杀人的心思。一个违法的私力强制引发了一个恶性的私力复仇,这是整个故事的要点。”
  与张千帆观点不同的是,何海波并不主张当下中国全面废除死刑。“但死刑的适用确实应当慎之又慎、少而又少……如果我们只严惩私力复仇,而不问其起因,那是对贾敬龙的不公;如果不抑制村委会非法拆迁,任私力强制泛滥,那更是对法治的背离。至少,贾敬龙是不该杀的!”
  尽管有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不断为贾敬龙案发声,但刘红并不觉得当下的情况乐观。在贾敬媛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后,她和斯伟江律师等人在帮助继续撰写另一份申请书,计划下周一(10月24日)再交由贾敬媛寄送给最高人民检察院。
  而下周一正是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的第七天,贾敬龙仍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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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0-25 14:48:01|只看该作者

中国日报谈贾敬龙案:对死刑有质疑应暂缓执行

源自:中国网
  社论:贾敬龙应暂缓执行死刑
  近日河北贾敬龙杀人案核准死刑引发争议,多位法学界学者与律师呼吁,贾敬龙罪不至死。案件的起因和贾敬龙自首的认定是影响量刑的两大因素,而从这两项因素看,贾敬龙案具有法定从轻理由。
  英文原文:Doubts over death sentence should delay its execution
  A gavel in a court。[Photo/IC]
  Jia Jinglong is to be executed anytime soon,after he and his attorney were reportedly informed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s approval of his death sentence。
  We are not in the position to call a halt。Yet we feel strongly that the order must not be carried out。Not because social media are rife with cries against the ruling。But because the circumstances are anything but normal,and there are some outstanding questions that need to be properly answered。Legal experts,from professors to lawyers,deem the sentence problematic。
  Jia shot and killed the head of his village in 2013,and he was convicted of murder。His death sentence is controversial,though,for the murder was a reaction to the ruthless,illicit forced demolition of his home that the victim allegedly masterminded。
  Legal professionals have argued that Jia qualifies for a lesser sentence,a reprieve for instance,as he tried to turn himself in and confess to police afterwards。
  Considering both the judicial authorities‘new emphasis on prudence in applying the death penalty,and the reasonable doubts surrounding the sentence,we urge the court to demonstrate discretion,and avoid the double tragedy to which we are dangerously close。
  Whatever happens,Jia‘s case should not be allowed to slip away as if it were just another regular criminal offense。Because it is not。Outside the courtroom,there are pricey lessons to be learnt。
  “I am a victim。。。from the very beginning,”Jia told the first-instance court in self-defense。“I would not have embarked on such a road of no return had there been a way out。”
  The murder took place months after his home was demolished by force。He called the police in the vain hope of stopping the demolition。He tried to negotiate for compensation afterwards。He lodged complaints to local authorities。He found himself helpless,hopeless,with no way to have justice done。
  As in many similar cases,Jia used to be an ordinary citizen concerned primarily about living a normal life。Like others who ended up desperate,vengeful and hurting themselves and others to have their injustices noticed,Jia would probably not have acted as he did if his loss had been properly taken care of。
  When residents are victimized by those who have power in their hand,they should not be deprived of the hope of having their wrongs addressed and justice delivered。
源自:中国日报
3# 峨眉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11-14 22:28:04|只看该作者

大年初一的命案是如何发生的?--走访贾敬龙故意杀人案发生地

源自: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消息,题:大年初一的命案是如何发生的?──走访贾敬龙故意杀人案发生地
⊙记者:罗沙、杨帆、孔维一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一时间,社会各界议论纷纷,一些学者和律师呼吁“刀下留人”。
  该案是否真如不少人所称,“凶杀源自强拆婚房”“被害村主任劣迹斑斑”“凶手被捕时正前往派出所自首”?“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走访案发地,寻找更多案件细节。

旧村改造引发矛盾
  位于石家庄市北部的长安区高营镇北高营新村,近两年因实施旧村改造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5年大年初一,该村村民贾敬龙在春节团拜会上当众用射钉枪将村主任何建华杀害。这场凶杀,就与旧村改造工程有关。
  记者在北高营新村社区居委会看到了一份2010年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批复同意将北高营村列入2010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居委会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9年由当时的北高营村两委会(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方案)》。一张《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签名表》附在方案正文之后,上面有30位同意该方案的村民代表签字。
  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里从2009年开始动员拆迁,2010年正式启动。当时全村人口2800多,有701户。对于村里的搬迁安置方案,“96%以上的村民都同意”。
  根据这份方案,村里拆迁的平房每户直接补偿200平米楼房,同时还可以购买100平米的平价房,平价房的价格最高不超过每平米1400元。“第一期白给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等旧村改造完成后再白给100平米。”实际超出的楼房面积,则根据不同楼型来补差价。
  村民陈某某说,他2010年冬天与村里签了拆迁协议,并于2011年拆掉了自己的老房子。作为补偿,他先后领取了分别约120平米、140平米和110平米的三套房,并付清了差价款。“不签协议,村里就不拆。签协议就分新房……给两三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完了,你就得拆老房子。”
  石家庄中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作为户主,于2010年11月与村里签订拆迁协议。村里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30多平米;2013年2月又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10多平米。
  面对记者,贾同庆表示,协议是出于无奈签的,因为“不签协议,就不给我娘入‘社保’,全家都受影响。我四个兄弟都来找我谈,说能吃多大亏啊,签了吧。我就签了,之后我、我娘和我媳妇的‘社保’就都入上了。”
  “村里给村民办了社保,贾敬龙父亲和奶奶的社保金都没有被克扣,一直都发着呢,这一点社保局可以证明。”对于贾同庆的说法,前述居委会工作人员予以否认。
  村民范某某对记者说,当时村里有一个政策,谁家有两个儿子的,如果拆迁的时候还没有到所在区域,有儿子要结婚的话可以先给一套。“村里人都是给一套就拆了,书记(何建华)给他们一个优惠政策,又分了一套,但贾家都拿到两套房子了还不拆,还说结婚房子住不开。贾家有搞特殊的,这让很多村民不满意。”
  对于自己领到的两套房,贾同庆说,第一套是自己主动要求按照平价购买的,总价14万多,当时付了6万,欠了8万多。第二套房是置换的,其中100平米按协议是白给的,超出部分应交房款2万余元。而自家二层楼的9万多元评估价款,村里还没有给他。
  根据村里的拆迁方案,如果村民的房子是二层楼房,“一层和平房户是一样的,补偿200平米楼房,可平价购买100平米楼房,往上再走评估,按照评估价来确定每平米多少钱,最后现金一次性付清。”方案这样写道。
  而本案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委会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显示,贾同庆的两套住房还应交给村里110291元购房款,村里将原本要支付给贾同庆家二层评估费和搬迁费93413余元用于冲抵了贾同庆所欠购房款,除此之外,贾同庆还欠村里购房款16878元没交。
  记者同时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北高营社区还剩一户没有签拆迁协议,也尚未实施拆迁。

“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
  贾敬龙究竟为何要杀村主任何建华?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
  “跟村里签这个拆迁协议,有跟贾敬龙沟通过吗?”记者问贾同庆。
  “没有,都是我自己做的主。”贾同庆说,贾敬龙对父亲决定签订拆迁协议十分不满。“贾敬龙后来跟我说:‘我租房子,你们也不应该不跟我说就签了。’”
  贾同庆告诉记者,他家的旧房是分两次被拆的。第一次是2013年初,只拆了门厅、前房梁和楼梯。拆迁的人走后,贾敬龙跟他说要断绝父子关系,随后就搬回了旧房二楼居住。
  调查显示,2013年5月7日,北高营村村委会根据与贾同庆签订的协议,组织人员对贾家的旧房实施了拆除。此时,贾同庆已经搬到了新房居住,而守在旧房中的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发生了冲突。
  贾同庆对记者说,旧房被拆后,贾敬龙就再也没有回家住过。
  贾敬龙的供述记载,改造拆迁的事情让他“感觉很没面子,一气之下就从家里搬出来了,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拆房之前,贾敬龙一直住在二楼。”贾同庆说,贾敬龙计划当年5月25日同女友在旧房结婚。家里人曾劝他去新房里结婚,双方父母还一起选了三个卧室的其中之一作为婚房。但贾敬龙“坚持要在二楼上结婚”。
  至于后来贾敬龙与女友为何不结婚了,贾同庆称他不知道具体原因。
  贾敬龙当时的女友吕某某拒绝了记者采访,但判决书中她的证言记载,家人都主张在新房里办婚事,“她父母和贾敬龙父母都劝贾敬龙,让他俩在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后来她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
  婚事告吹,贾敬龙把所有的帐全算在了何建华的头上。“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贾敬龙的供述如此记载。
  调查显示,为了报复,贾敬龙买了一把仿真手 枪、三把射钉枪和射钉、射钉弹等,并对射钉枪进行改装。普通的射钉枪需要将枪头抵住物体才能发射,而贾敬龙改装后的射钉枪可以随意发射,且威力巨大,射出的钢钉可以打透五合板。除了购买、改装武器,贾敬龙还买了一辆红旗牌轿车。
  “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后脑部就是想报仇,打别的地方起不到我想要的作用。”贾敬龙的供述写道。

当众倒下的村主任
  “这个人,从小就住过几次监狱。偷盗,抢劫,耍流氓。一个村的都知道。”贾同庆如此评价何建华,“怎么入的党,怎么当的书记(村主任),我说不清。”
  在高营镇党委组织部门,记者看到了何建华的2015年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审查表上的“纪检意见”“综治办意见”“派出所意见”栏中均为“同意”。
  记者又走访了石家庄市长安区党委,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说:“北高营村在2011年变为社区,在村支书的人选上,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镇党委,纪委,派出所等6个部门给了意见,区纪委,公安,检察院还有市公安局也都对人选进行了筛查,何建华没有前科,这件事审查过了。”
  长安区纪委工作人员也表示,区纪委方面没有收到过关于何建华的举报信。
  “何书记是我们村的一个人才,以前村里穷出了名,欠了60万外债。他来了以后,村里经济才逐步发展到现在。”居委会会计邱某某说。

邱某某也是何建华被害时,距离他最近的人。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早上9点多,身穿蓝色西服的何建华从北高营新村春节团拜会临时搭建的台子上讲完话走下来。一支老年人舞蹈队登台,团拜会现场热闹起来。舞台正前方还聚集着刚表演完节目的北高营小学几十名学生。
  “我跟书记说,今年的节目排得挺好,都能上电视了,这么整齐。刚说完,眼里余光看到一个人过来了,穿着浅色棉袄带着帽子,手往书记头上一顶,‘啪’的一声。我一回头,就看见书记倒下去。”接受记者采访时,邱某某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发生的一切。
  最初一瞬间,邱某某以为是村里哪个年轻人在跟何建华闹着玩。但很快,她就发现地上的何建华不对劲。叫他,没反应。伸手去扶,摸了一手血。再一看,何建华侧脸上冒着个钉子头。邱某某脑子里“嗡”的一声,马上大声呼喊起来。
  现场一片混乱。由于巨大的音乐声,与何建华相距不远的村民何某某并没有听到枪声。听到有人喊“打人了”,他扭头一看,一个人正朝西边跑去。
  人们手忙脚乱地关了音乐,围拢过来。邱某某清醒地意识到应该先打120再打110,握着手机的手却怎么也不听使唤。几名老师向现场的孩子们大喊“别动”。何某某和不少村民已经一边喊着“打人了”“截住他”,一边开始追赶行凶者。
  这时,行凶者贾敬龙正迅速跑向事先停在团拜会现场西侧的红旗车。

是“自首”还是逃跑?
  据何某某回忆,追着贾敬龙从团拜会现场跑出来的村民大概有十几人。但贾敬龙很快跳上红旗车,“开车就蹿出来了,谁也不敢上前,上前怕给撞死。”
  此时,北高营新村治安联防队的金某某和另一名队员就坐在团拜会现场的另一辆车里。听到喊叫声,看到一个人从团拜会现场跑出来,他知道出事了,便要发动汽车前去追赶。没想到车一时之间打不着火,待车子终于启动,红旗车已经跑出了几百米远。
  调查显示,村民张某某这时刚从家里出来前往团拜会,离现场还有五六十米就看到贾敬龙跑出来。“贾敬龙开着一辆黑色的汽车跑得很快,别人让贾敬龙停下,贾敬龙就是不听,谁拦贾敬龙就撞谁,贾敬龙开着车往南高营村方向跑了”,张某某的证言如此记载。
  根据金某某的描述,贾敬龙逃离现场开车拐上了一条往南去的并不宽敞的小路,金某某等几个人的车在后面追。很快,金某某看到一辆银灰色小车从他们的面包车身边超过,加速向红旗车追去。这辆银灰色小车上坐着的,后被证实是何建华的儿子和侄子。
  红旗车往南急驶了一公里左右后左转往东行驶,七八百米后,银色小车终于追了上去。“砰”的一声,银色小车的车头撞上了红旗车的侧后方。红旗车当即失控,车头朝北歪到了路边,右后轮胎滚出十米开外。
  这时后面的车也赶到了。“我们要上去抓他,刚到跟前,他从车上下来了,拎着把枪。”金某某向记者讲述道,“我们赶紧躲开,谁都不敢上去。”
  “如果不是他老拿枪指我们,早给抓住了。听靠得近的人说,后来他还开了一枪。”金某某说,贾敬龙下车后继续往东跑,并不时将手中的射钉枪指向围过来的人们,威胁大家不要靠近。
  贾敬龙的供述也记载,开车被村民用车撞停后,用手里的射钉枪开了一枪。
  金某某回忆道,现场僵持了一会儿,银灰色小车再次赶到,将贾敬龙别倒在地。直到贾敬龙手中的射钉枪摔在地上,人们这才一拥而上将他按住。
  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手机草稿箱内存有一条短信:“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但这条短信没有被发出。
  据办理此案的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贾敬龙当天中午就在病房里接受了警方第一次讯问。他交待了案发经过,包括如何预谋、如何改装射钉枪等细节,但并未提到自首的问题。在第二天的讯问中,贾敬龙才说了一句“我想着去长丰派出所自首的”。
  记者了解到,北高营村辖区派出所为高营派出所,距离北高营新村约3.3公里,而长丰派出所距离北高营新村地图显示车程约5.3公里。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6-11-14 23:48:00|只看该作者

五问贾敬龙案:9万多元拆迁补偿款到底给没给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五问贾敬龙案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上午9时许,石家庄长安区北高营新村的团拜会现场,28岁的村民贾敬龙用一把射钉枪打穿了党支部书记何建华的头部。何建华经抢救无效死亡。
  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一审、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敬龙死刑。
  其中石家庄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敬龙犯罪影响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二审中,河北省高院认为,上诉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应予依法惩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10月18日,贾敬龙的辩护律师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贾敬龙案的死刑核准裁定书。
  近日,记者走访石家庄市北高营新村案发现场,并查阅案件材料和采访相关证人、村民,还原该案五大焦点问题。

焦点1:大年初一团拜会案发时是何情形?
  北高营新村社区居委会会计邱某记得,何建华在团拜会开始没多久就出事儿了。
  北高营村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的东北部,人口约2000人。2009年夏天,北高营村委会换届,何建华被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在前一年,河北发布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决定从200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其中提出了城中村改造计划。石家庄当年也出台了《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迈大步实施方案》,也重点提出要进行城中村改造。
  在此背景下,北高营村于2009年启动旧村改造工程。
  随着村民们从平房搬进楼房,每到过年大伙儿觉得串门拜年上下楼多有不便,便自发商量,约一个地方大家见个面、问问好。团拜会因此应运而生,去年过年则是第二次举办。
  团拜会的舞台搭在村口往东约三四百米的空地处。多位村民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去年2月19日当天,到团拜会的村民大约有八九百人,其中包括学校的学生。先是北高营新村小学的学生在台上表演节目,接下来是村委会人员上台给村民拜年问好,作为党支部书记的何建华再跟村民讲讲一年的工作和来年要做的事。
  今年10月28日,邱某向新京报记者描述事发时的一幕,讲完话后何建华下了台,在蓝色西服外又披了件军大衣,站在台子南侧的街旁。当时村里的老年舞蹈队正在台上表演节目,她对侧后方的何建华说:“今年的节目排得挺好,都能上电视了,这么整齐。”
  邱某说,讲完这句话,她用余光扫到一个身穿浅色衣服的人走了过来。
  石家庄市中院一审判决书中邱某的证言显示,她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就看到何建华倒在地上。她赶紧上前,看到何建华右侧面部颧骨处插有一根钢钉,露出的钢钉长约六七厘米。
  邱某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舞台上音乐声音大,大多数人没留意这个声响。她看见何建华倒下时,还以为是有人和他开玩笑。见何建华不睁眼也不回应,她便用手去托他的后脑,却沾了满手血,“后面呼呼地往外流血。”
  邱某大喊让台上把音乐关了,又叫村里另一工作人员,让他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报警时,邱某才留意到在何建华倒地位置的一两米处有一把枪型工具。
  在邱某呼叫其他人的同时,周围也开始响起“打人了”、“截住他”的呼喊。
  这时,只见一名男子往西跑去。有村民认出此人为贾敬龙。

焦点2:贾敬龙杀人后追捕过程如何?
  贾敬龙往西逃跑后,迅速上了一辆自己事先停放的黑色小汽车。村民们也随即开车对其展开追捕。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19日4时许,贾敬龙从华曙制药厂北侧租住处开着自己的小汽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团拜会现场附近,将汽车停好后又步行回到租住处。8时许,他用纸箱装着三把射钉枪和一把仿真手 枪步行到团拜会现场。9时许,贾敬龙走到何建华身后,用一把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部打了一枪。
  多位村民向新京报记者描述,事发前贾敬龙的车已经停放在团拜会西边便道上,车头朝东。案发现场以西不到50米处有条向南的路,贾敬龙上车后随即右转进入这条路。
  村民何某说,当时有十几个人在后面追贾敬龙,“他开车就蹿出来了,谁也不敢上前,怕被撞。”
  贾敬龙驾车走的这条路连接北高营新村和南高营村,靠近北高营新村的一段因为两侧在建回迁楼而堆放着不少建筑垃圾和废土,道路已被来往的大货车碾压得坑坑洼洼。
  开车向南后,贾敬龙又左转向东进入御城路。据北高营新村治保会工作人员段某的证言,当天他和两个治保会成员负责放鞭炮,放完之后在戏台子附近一辆面包车上休息,听到有人喊便开车去追。
  北高营新村治安联防队队长金某就在追赶贾敬龙的第一辆车上,这是村治保会的一辆9座面包车,因为一时间打不着火,“贾敬龙的车把我们落了有几百米远。”
  就在治保会追车的同时,后面又追来一辆车,这辆车上的人后被证实是何建华的儿子何辉(化名)和侄子何轩(化名)。
  追到御城路上恒大御景半岛大门东侧、接近南高营村社区居委会处,何辉、何轩两人驾驶的汽车将贾敬龙的车别停。
  金某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说:“后面的车撞了贾敬龙的车一下,贾敬龙的车就歪到旁边的沟里了,我们刚到的时候想下车去抓他,他从车上下来提着一把枪,我们不敢上前。”
  御城路往东是高营大街,跑到高营大街后贾敬龙又向南跑,金某所在的面包车一路跟着,“不敢靠得太近,他中间说过,过来就打死你。”
  何建华之子何辉在证言中称,他们将贾敬龙的车逼停后,他和何轩下车往前追,贾敬龙也曾持枪对指:“再过来就弄死你们。”追出去不远,何辉让何轩去开车,而贾敬龙则在跑到高营大街向南拐弯时反身冲他开了一枪。
  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金某称,何轩开车赶上贾敬龙后,将他一别,贾敬龙摔倒在地,枪也被甩到一边。追捕的人这才敢上前。
  一审判决书中,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丰中队到案材料载明,贾敬龙下车后继续逃跑,被追赶的村民用汽车将其右腿撞伤并将其抓获。
  北高营新村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居民委员会委员何某某当时也在团拜会现场,他开车第三个跟上。他到达时,贾敬龙趴在地上,“我去了之后就劝别打人、谁也别动手。贾敬龙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长丰中队民警赶到并将贾敬龙控制。
  因腿部和头部受伤,贾敬龙被民警送往北高营新村西南方向的河北省胸科医院治疗,这里距何建华被送往的解放军260医院不到1000米。
  何建华经抢救无效死亡。

焦点3:贾家被拆前后发生了什么?
  据贾敬龙供述,他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后脑就是想报仇,打别的地方起不到他想要的作用。他与何建华结怨是因为北高营村改造拆迁的事情,这件事使他个人受了很大的委屈。
  北高营村的旧村改造工程于2009年启动。该工程涉及全村701户,也包括贾家。
  2009年11月28日,北高营村两委会通过《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方案)》,其中规定,旧村改造中每户每块宅基地一共给300平米的楼房,平房每户白给200平米(其中多层100平米、高层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的平价房(为村里定的购房价)。对于每套楼房中实际超出的面积部分,则根据楼型和超出面积按相应价格购买。
  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于2010年11月10日与北高营村委会签订了协议。按照规定,贾同庆要随时听候村委会关于拆迁房屋和置换楼房的统一安排。
  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签协议是出于无奈,因为他如果不签字,村里就不给办理他母亲的社保。
  采访时贾同庆又说:“我不签字,我其他几个弟兄就来劝我。我最终就签了。”
  新京报记者从北高营村多位村民处了解到,村里给符合条件的村民入了社保,办不了社保的由村里发放养老金。
  一名负责村财务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贾同庆及其妻子、母亲的社保编号,以此证明村里并没有中断过贾家人的社保。
  该村一名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先征求村民意见,当时同意拆迁的户已达96%。”
  新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显示,该办公室于2010年6月24日批复同意将长安区北高营村列入2010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文件的“拆迁和安置计划”部分显示,2010年内完成旧村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的拆迁。
  在家庭内部,贾同庆签协议的举动引起了儿子贾敬龙的不满。当初盖房时,贾同庆口头答应自己住一楼、贾敬龙住二楼,“他觉得二楼是他的,后来跟我说,‘你们不应该不跟我说就签字’。”
  贾同庆向新京报记者承认,签协议一事没有跟贾敬龙沟通,是自己做的主。
  签完协议后,贾同庆拿到了第一套楼房。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情况说明载明,该村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30多平方米。
  上述村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北高营村旧村改造为滚动式开发,改造搬迁也是分片区进行,村民同意后先签协议,分到一套房子后再给2个月的装修时间,然后拆家里的旧房,“这是村里的规定。”
  村民金某和陈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先分新房、装修、再拆旧房”这一说法。
  但2个月后,贾同庆没有自行拆除旧房。之后他和妻子搬入新房居住,原先旧房的物品已经搬了大部分,只留下一些不常用的东西。
  旧房第一次被拆是在2013年初,一审判决书中贾同庆及贾敬龙姐姐贾敬媛的证言都提及,这次拆迁是何建华带人去拆的,因为被贾家人阻拦,当时只拆了一部分。
  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拆迁拆除了门庭和前房梁,连接一层二层的楼梯也拆了,“贾敬龙自己收拾好,还买了个铁梯子上下楼。第一次拆了之后他就住到二楼去了。”
  在房子被拆当天,贾敬龙站在父亲跟前磕了三个头,称从此断绝父子关系。贾同庆向记者描述了第一次拆迁后父子间的这一场景:“我没说话,我就笑了笑,我养他这么大他说了句这样的话。”
  2013年2月20日,北高营新村再次向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约110多平米。
  2013年5月7日,贾家旧房第二次被拆,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旧房还是被拆完了。
  后来,贾敬龙并未与女友成婚。究竟为什么不结婚了,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新京报记者试图联系贾敬龙前女友采访但被拒绝。但案发后她的证言显示:她和贾敬龙不谈对象是因为当时村里要拆迁他家为他俩准备的婚房,贾敬龙不同意。她父母和贾敬龙父母都劝贾敬龙,让他俩在他家的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后来她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
  贾同庆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旧房拆除前,他和亲家曾劝贾敬龙在新房结婚,新房是三室一厅,亲家看过后还选好了婚后贾敬龙和女儿住哪个房间,“龙龙还是不同意,他坚持要在旧房的2楼结婚。”
  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证言显示,贾敬龙执意在旧房里结婚是因为旧房盖的时间不长,为这个房子家里花了不少钱,他一直不愿意这个房子被拆。
  多份证言表明,何建华没有出现在此次拆迁现场。在旧房被拆后,贾敬龙家里多次找到何建华商谈拆迁补偿款的事宜。贾敬龙供述称,何建华一直没处理。
  这事之后,贾敬龙感觉很没面子,一气之下从家里搬了出来。贾敬龙供述称,他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

焦点4:9万多元拆迁补偿款到底给没给?
  根据一审判决书,贾敬龙和贾敬媛都称村里一直没有给自家拆迁补偿费。
  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贾同庆也提到,分给他家的第一套楼房是平价购得,按每平米1000多元的价格,总共14万多元,目前已经给了村里6万多元,而自家旧房二层评估的9万多元补偿款一直没有收到。
  按照改造搬迁方案,二层楼房的一层和平房户一样给300平米楼房,再往上走评估,按照评估定价来确定每平米多少钱,最后现金一次性付清。
  相关证据显示,贾家所提的这笔9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已被冲抵了部分购房款。
  根据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显示,贾同庆分得的第一套130多平米房子应交房款148333元,实交60000元,欠88333元,第二套110多平米的房子应交房款21958元,两套楼房共计应交170291元,因已交60000元,故应再交110291元,贾同庆家二层评估费和搬迁费共计93413元已抵楼款。贾同庆家还欠16878元楼款没交。
  此外,北高营村拆迁办主任胡某的证言也显示,对贾敬龙家旧房进行拆除和补偿,先是通过河北正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贾敬龙家旧房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款,补偿款是在贾敬龙家旧房拆迁完,分新房时将补偿款抵新房的购房款,直接转账。
  也就是说,根据拆迁协议,贾同庆可以获得白给的200平米,并允许购买100平米的平价房,但超出面积部分按相应价格购买。贾家因为旧房拆迁可获得3套房,第一套房为130多平米的平价房,全部由贾家按平价购买;第二套110多平米的房子其中100平米为免费,贾家只需要付多出的10多平米房款。而还未分的第三套房中也有100平米为免费,多出面积的房款也需要贾家支付。
  因此按照村财务室出示的收据,贾同庆分得的前两套房一套为平价购买、一套要补齐超限面积房款,共需支付房款17万余元,除了已交的6万元,贾家人的二层拆迁补偿款9万余元已直接被冲抵房款。
  另据北高营社区居委会情况说明载明:2013年1月27日给贾同庆发放了拆迁安置费31400元。

焦点5:贾敬龙是否有自首情节?
  案发后,贾敬龙是否有自首情节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在该案一审及二审中,律师辩护词均提到,案发当日凌晨贾敬龙已经编辑了表达自首意愿的短信并设置为群发。一审判决书中载明的证据显示,贾敬龙的手机草稿箱内确存有短信:“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心絮沸腾的坦然;在此紧仅的分秒钟,想对你的有且只能深鞠一个真挚的谢!斯是此生,愧报淡雅;蒙恩为酬,来事相馈。贾敬龙”
  直至被捕,这条存在手机草稿箱里的短信并未发出。
  据当地一名参与办案的民警介绍,贾敬龙被抓获归案后的第一天讯问时,供述了杀人犯罪,但没有提到要自首。在第二天的讯问中,贾敬龙提到想去长丰派出所自首。
  一审判决书中贾敬龙的供述称,提前编好自首短信,为的是打完何建华后给他的朋友和家人一个交代。他跑的路线也是事先选好的,就是往长丰派出所跑。
  新京报记者调查中了解到,离案发现场最近的是高营派出所,地图显示北高营新村距高营派出所驾车距离约3公里,长丰派出所相对远一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营派出所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团拜会现场向西行400米左右到北高营新村村口,向南走建华北大街,路口右拐即是高营派出所。
  多位村民记得,当时贾敬龙事先停好的车车头朝东,开车后也是右转往南,随后又往东上了御城路。
  此外贾敬龙在供述中还称,案发后他在车上给前女友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告诉她爸妈,说他把何建华打了,去派出所自首。讲完话他就把电话从车窗扔了出去。
  贾敬龙前女友的证言证实了案发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贾敬龙给她打过电话。电话里贾敬龙让她告诉她爸妈他把何建华杀了,说完电话就没有音了。
  追赶贾敬龙的村民则证明贾敬龙驾驶红旗轿车被车撞停后,贾敬龙从车上拿着一把枪下车,拿枪指着追赶的村民喊:“再过来就弄死你们。”趁村民不敢上前,继续向南跑,并回身冲村民开了一枪,村民开车将贾敬龙别倒在地,枪甩到一边,村民上前一起将贾敬龙制服。
  石家庄市中院一审判决显示,对于被告人贾敬龙及其辩护人所提贾敬龙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和辩护观点,经查,被告人贾敬龙虽事先编辑短信称作案后要投案自首,但并未向他人发送,其作案后也未拨打110报警电话,其驾车离开现场被围捕时,当众开枪,直至被群众驾车撞伤后抓获,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作案后投案自首,故对该辩解和辩护观点,不予采纳。
  河北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同样没有认定贾敬龙的“自首”情节。
⊙记者:王梦遥
5# 华蓥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1-15 13:07:00|只看该作者

还原贾敬龙案:那些被忽视和放大的细节

原文标题:还原贾敬龙案:那些被忽视和放大的细节

⊙作者:作者:王辉  源自:公号《錄音筆》(微信公号ID:recorder2016)

  2016年11月15日一大早,石家庄市中院通知贾同庆去见了儿子贾敬龙最后一面。
  11月4日,贾敬龙在看守所写了一首词《沁园春·别》托律师带出,“一任孤掷,贾在高营,惟是泯仇愧泽酬。但已矣,恨有幸人来,泪与君别”,似乎对结局已有确信。
  身在看守所的贾敬龙,恐怕并不知道他这起枪杀村支书的案件,已经再次搅动中国舆论。
  多位法学者、律师卷入对该案判决正当性的讨论,放在中国宏大的城市化运动和乡村治理背景下,贾敬龙到底该不该死?
  上午,贾敬龙已被执行死刑,和被他杀死的村支书何建华一样,淹没在这场城市化运动中。

钉子
  “死、刑、立、即、执、行。”
  说起贾敬龙,何志辉从沙发坐起来立起身子,在这间他父亲曾经的办公室里,一字一顿表达他的诉求。
  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一直还在努力,向最高法最高检提交停止贾敬龙执行死刑的申请。
  这场命运的拔河里,何志辉要报杀父之仇,而贾家认为,贾敬龙是在报复不公正的强拆。
  在讲述2015年大年初一贾敬龙的报复时,人们还记得那“啪”的一声。
  何志辉57岁的父亲何建华,兼任河北石家庄北高营村村支书和村主任。在临时搭起的台子上,村里的新春团拜会正在举行。
  何建华刚讲完话,从台上下来。“啪”的一声,倒在地上。手一摸,满是血。人们看到何建华的脸上冒出一节钉子。
  为了钉子具有杀伤力,贾敬龙专门对射钉枪进行改装。最终,这颗钉子,让何建华不治身亡,贾敬龙也被判死刑。
  在何建华强拆掉贾敬龙心爱的两层楼房前,他们并无太多交集。
  这栋二层楼房2007年建成。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说,当初盖房子就是给贾敬龙结婚用的。未来一层归贾同庆夫妇,二层归贾敬龙。
  那年贾敬龙20岁,还没谈女朋友。为了可以白天装修楼房,贾敬龙专门申请换夜班。几年后厂子搬迁,贾敬龙嫌远,就没再做了。
  贾敬龙很用心地经营这个新房。2008年,他在二层上面加盖了一间新房,60平米左右。
  他喜欢花草,也爱小动物。在自己的房间,他摆满了仙人掌和芦荟科。三楼,则养起了藏獒。
  2009年,贾敬龙经人介绍交往了女友。同年,何建华当上村主任。当年11月村里下达了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规定,“曾经向村委会申请要过宅基地的户,不论面积大小,一律按三分地计算,每户每块宅基地一共给300平米楼房。”
  贾家为盖这栋楼,花去20多万。后来的拆迁补偿方案对此并没有对等补偿。
  2010年3月6日,村委会委托的公司评估称,贾家三层楼估值193,999元,其中平房及一层合计100,371元,二层及以上合计93,628元。在7个月后签署的拆迁协议书中,旧房一层不做补偿,只补偿二楼评估的93,628元。
  贾家认为补偿过低,贾敬龙尤其不满意。
  贾家人说,这笔评估费用,连同全村统一的过渡安置费31400元,从拆迁到案发的两年多时间里,始终未发。

村委会委托评估公司对贾家作出的评估价

强拆
  2010年11月10日,贾同庆与北高营村委会签了《北高营村旧城改造拆迁协议书》。这个决定,是他一个人做出的。
  在当地官方语境下,这个拆迁被叫做“旧城改造”。
  2008年,石家庄市政府计划“三年大变样”。预计花上3年时间,将市内73个城中村改造成为一流社区。其中二环路以内45个,二环路以外28个。位于长安区二环外的北高营村,位列其中。
  北高营村的拆迁从2010年开始。何志辉称,父亲何建华3月带头拆了自己的房屋,成为村里第一个拆迁户,余下的村两委也紧随其后。
  很快,就轮到一般村民。对当时决定签署拆迁协议的原因,贾同庆解释称,“不签没办法,老人(贾同庆母亲)养老金,还有社会保险都不给。”此外,贾家的5户兄弟的拆迁补偿也会受到影响。
  贾敬龙的二姐贾敬媛也说,签协议前,家里曾断水、电、网络,至少6个月。用水的话,要拿着桶去外面接。生活极不方便。
  多位村民向《錄音筆》证实,自己拆房前都曾遭遇到“三停”──停水、停电、停一切福利待遇。
  其中一名村民说,她家停了四年的电,只好靠点蜡烛照明。此外她还受到恐吓。半夜两点,有人用枪将玻璃打穿,所幸无人受伤。
  停水的原因,现任村主任何志辉解释说,是因拆出村里供水的水塔所致。而不给办养老金,北高营村拆迁办主任胡援祯在一审判卷中做证时解释说,是“村里的统一规定”,“是为了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
  贾同庆签署的这份拆迁协议,部分条款显得十分粗暴。

贾同庆与村委会签署的拆迁协议,其中条款显得粗暴

  拆迁协议称:“凡是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村民,必须按照我村制定的拆迁改造方案各条款执行;凡是不支持我村旧村改造及有关规定的,后果自负。甲方(村委会)有权终止乙方一切集体福利待遇,且今后不再补发,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在集体范围内安排的工作;在甲方(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拒不签署协议的拆迁户,后果自负。”
  该拆迁协议还显示,平房每户置换200平米(多层100平米、高层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多层或高层)的平价房,要分批分期进行。第一期置换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等旧城改造完成后再置换100平米。
  贾同庆称,在签协议前,何建华答应除了给他两套置换房和一套平价房外,贾家的闺女也可以购买一套。
  协议签署后,贾同庆才告诉家人。对父亲没有商量就签协议,贾敬龙有意见。
  贾同庆并不在意儿子的感受,在家里都是他说了算。他认为,贾敬龙“还是一个小孩。我咋跟他商量。”
  这导致父子关系越来越僵,甚至儿子婚事告吹也是通过妻子才知道。贾同庆认为,没了就没了,处个对象很容易。
  贾敬媛说,婚事告吹,贾敬龙哭了好久,还经常半夜给前女友打电话。
  贾同庆父子不合,村民也有议论。2007年,贾家盖房。为了上二楼的楼梯放屋内还是屋外,父子吵过。最后,依了贾敬龙的意见,楼梯放在屋外。
  贾敬龙在初中曾染乙肝,只有家人知晓。高中时贾同庆将乙肝之事告诉老师,贾敬龙回家父子也是大吵一场。贾同庆觉得理亏,没有说话,但也没有道歉。
  签拆迁协议,贾同庆现在也承认有错,“房子是跟儿子一起盖,没告诉他自己也有错。”
  2012年1月17日,贾家从村里以每平米900元的平价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38平米的三居室毛坯房。
  为什么第一套房采取购买的指标,贾同庆有自己的打算。他告诉《錄音筆》,自己先买一套房,那二层旧楼就可以不拆了。
  计划还是落空。“村委说,你只要签了协议,这房子就得拆了。”
  这套新房装修了2个月,贾同庆一个人装的。搬进去后,贾敬龙父母、贾敬龙奶奶各一间,已出嫁的贾敬媛和丈夫没房住,也拥有一间。
  贾敬龙继续住在老房。有了女朋友之后,贾敬龙希望能在自己盖的房子里完婚。
  贾敬龙把婚期定在2013年5月25日。贾敬媛说,这一天正好是贾敬龙26岁的阴历生日(4月16日)。
  2013年2月20日,正月十一。离贾敬龙的婚期还有3个月。
  贾家从居委会置换了第二套房子,并一次性缴付全款21,958元。
  贾同庆是希望儿子在新房里结婚。贾敬龙仍不同意。贾敬媛向《錄音筆》解释后来没搬的理由,“来不及装修。”
  不过这套房的钥匙,等到当年5月7日贾家才拿到。这与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有很大出入。
  贾家也努力与村委尝试沟通。
  当时,何义辰是村支部副书记,以及北高营村的拆迁办主任。他曾到贾家做工作。“(对方)只不过是拖延一下,”他告诉《錄音筆》,“孩子(贾敬龙)马上就要结婚了。结婚完以后,等我装完房子就搬走,到时你该拆就拆。”
  何义辰觉得可以商量。而且那块地也不急着用。他回去跟何建华说了,被骂“不中用”。此后,拆迁工作交由现任村支书张淑明与何建华来处理。
  这让何义辰与何建华交恶。何义辰后在2015年1月卸任了村支部副书记的职务。
  何建华儿子何志辉给出了另一版本。
  他称,第一次强拆本可避免。事先何建华和贾同庆已经说好,约定当天拆到你们家的时候,你就出来说等结完婚再拆,村里肯定有人围观,也能理解你们的情况。贾同庆当时表示,当天不会在现场,看房子拆难受。
  “这就走一个过场。”何建辉称。2月27日,何建华去了现场。贾敬龙在二楼冲着何建华大骂,还挥舞着红旗。这引来很多村民围观,何建华一看工作不好做,只好用挖掘机捣了几下,草草收场。
  但在贾敬媛来看,并非那样。当天是她挺着身孕的肚子,挡在钩机前,才使得拆迁停止。期间,110民警在现场。
  贾同庆未到现场。他告诉《錄音筆》,那天他在外上班,他也否认与何建华有私下说好的说法。
  这次拆迁后,贾敬龙仍然坚持要求25万补偿,以及在这个房子里结婚。
  但贾敬龙的坚持也让女方的父母产生了悔婚的想法。还没有等到婚期那天,他们在2013年初分手。
  《錄音筆》未能联系到吕某。贾敬媛转述吕某的近况,已与他人结婚成家。
  两个月后的5月7日,贾家的三层小楼轰然倒地,距贾敬龙预定的婚期5月25日还差18天。婚房被拆,贾敬龙的婚事也彻底泡汤。
  拆迁的当天上午,贾同庆夫妇去村委取了第二套房子的钥匙,房子下午就被拆除。
  期间,贾敬龙表哥王会勇因拍摄强拆视频,手机被砸烂,右眼眶被打破。
  贾敬龙也未能幸免。雇佣来拆迁的用长斧要挟贾同庆,他只好从楼上跳下。最后头被打破,流血至晚上八、九点。
  贾敬龙多次报警后,110到场,最后将其一人带至高营派出所做笔录。

贾敬龙父亲贾同庆持有的两份房屋产权证,一处是购买,一处为置换

报复
  何义辰分析,这次强拆,是因为贾敬龙在网上发布一些对何建华不利的东西。
  2月27日第一次拆迁当天,二姐贾敬媛用手机录下几分钟的强拆视频。贾敬龙将视频发到网上。
  贾敬龙在法庭自辩中说,这让贾家成了“出头的椽子”,遭致何建华“杀一儆百”。
  对此,何志辉回应说,“(贾家)要了第二个房子,就不拆了。旁边的房子都拆了,就他家不拆,这工作怎么做?”
  对第二次拆迁,何志辉强调,这并非强拆。理由是,户主贾同庆早已签协议同意拆除。最终发生强拆,是因为贾同庆没跟儿子做好沟通工作。
  然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贾敬龙是贾家房产之宅基地使用权的共有权人。江平等法学家签署的呼吁书指出,贾敬龙对自家房产也拥有共有权利。
  同样,在拆迁前一年正式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也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拆迁)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换言之,村委会无权强拆,且《拆迁协议书》也不是强拆依据。
  婚房被拆,女友分手,对贾敬龙来说,“天塌了”。
  因为没有地方可住,贾敬龙在回迁房住了几天。但不久他在附近的一处一处平房区租了一间房,月租200元。
  贾敬媛说,回迁房是他用最爱的东西和心血换来的,包括婚姻,他心里难受,住不下就搬了出去。后来女友吕某跟别人结婚,贾敬龙还让朋友替他送上1100元礼金。
  贾敬龙曾多次找何建华理论但无果。随后他开始上访。
  贾敬媛发给《錄音筆》的部分信访材料显示,在案发前,贾敬龙一人先后去过高营镇政府、长安区信访局和石家庄市信访局,以及市政府、市纪委。这些材料仍可在一些网络社区论坛里找到。
  然而并没什么用。一位同样经历过拆迁的村民说,贾敬龙与何建华之间的村一级矛盾没人管,如有人来调解梳理矛盾,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贾敬龙选择报仇。他在供词中称,自己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就是为了报仇,打别的地方起不到他想要的作用。
  贾敬龙曾写下一首诗:“人生一世草一秋,卑躯屈膝男儿羞;即有舍生取义志,何惧此刻命将休。”
  2014年,贾敬龙在石家庄市的两处五金批发市场共购买3把射钉枪和1把仿真手 枪。据判决书称,贾敬龙花了三天的时间,在出租房内对射钉枪进行测试并完成改装,射出的钢钉,可穿透五合板和一公分的木板。
  贾敬龙的这些举动,贾同庆和贾敬媛告诉《錄音筆》,因不在一起住,他们并不知道。
  最终,没人能阻止大年初一射进何建华头颅的钉子。

死刑
  除夕夜,贾敬龙用手机编写并打算群发的短信草稿,留作自首之用。
  短信内容为:“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心絮沸腾的坦然;再次紧仅的分秒钟,想对你的有且只能深鞠一个真挚的谢!斯是此生,愧报淡雅;蒙恩为酬,来事相馈。贾敬龙。”
  或许激动,短信里有好几处错别字,贾敬龙都未改正。在第二天团拜会现场用射钉枪将何建华头颅打穿后,贾敬龙在逃跑中,没来得及发出这条自首短信。
  在两次庭审包括后来的最高院死刑复核中,法院均未采纳。另辩护律师称,贾敬龙在逃跑中没有再用射钉枪打人、驾车去派出所自首却被撞停,以及与前女友的通话内容,皆有自首的情节,同样未被采纳。
  在群发短信前,贾敬龙用另外一个新号码拨打给前女友,并告诉对方,“告你爸妈说我把何建华打了,去派出所自首”。但在吕某的供词中,她表示,没有听到最后一句。
  贾敬媛相信弟弟去自首,并为此遗憾。“紧要关头,他没有先去发自首短信,只是打电话。”
  何家则相反,至今都不相信贾敬龙是在去自首的路上。何志辉的诉求更为直接:死刑立即执行。
  何志辉向《錄音筆》描述了当天追贾敬龙的细节,这与其在庭审证词基本一致。
  他无法理解贾敬龙自首的可能性,“要拎着射钉枪去自首,还有他的逃跑路线并非去自首的最佳路线,最后一段路可能还要逆行几百米,穿过一段绿化带,才能到达派出所。”
  本案除贾敬龙是否有自首情节外,在被害人何建华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上,也存在突出的分歧。
  依敬龙在自辩词中自称“是个受害者”,被“逼得无以为继,走上梁山”。而逼他的正是何建华。
  贾敬龙在此前检举何建华的材料称,何建华此前犯有前科,靠贿选当上村支书村和村主任,利用特权为己谋利,不择手段敲诈企业,另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也有问题。
  他还称,在旧城改造拆迁中,何建华采取暴力断水电,停办社保、养老保险等手段胁迫村民违心签字。
  贾敬媛向《錄音筆》透露,在一审前,贾家人写了“事出有因,罪不至死”的字幅为贾敬龙请愿,并请村民签名。后该字幅被抢夺撕毁,一些签署的村民也遭到受害者家属的威胁,后来贾同庆只好写下“签名不会出现在庭上”的保证书,才算作罢。
  何志辉未否认字幅存在的事实。他称,签名被撤回,是因为贾家在大人不在家的情形下找了家里小孩来签名。

北高营村原址盖起来的商品房,一栋30层楼位置正是贾敬龙原有的三层小楼,而“赫石府”门柱旁为贾敬龙射杀何建华之处,两处相距仅60步远

“村霸”
  在江平等法学界人士签署的呼吁书中,认为对贾敬龙的死刑判决,“没有考虑乡村基层政权的恶政现象。”
  在一些媒体报道和网络举报中,何建华被称作“村霸”。
  对于父亲遭受的指控,何志辉全部否认。
  在他眼里,父亲是个严父,也是个慈父,深受群众爱戴。
  他告诉《錄音筆》,在2008年底进入村委前,父亲一直是做生意的。1993年在村北开饭店,后开大卡车。1996年左右,在石家庄一家润滑油门市部工作,2000年起在胜利北大街汽配城卖一些防冻液等汽车用品。再后来自己开办了一家汽车用品厂。直到2006年,何建华回到北高营村大队。
  同样,何志辉亦否认自己在何建华死后当选村主任与父亲有关,他称自己是村民投票选出来的。
  不过,与何建华搭档工作多年的一个村委干部评价不同:何建华“霸道”,在做村支书和村主任之前,就是一个混混。
  他描述出另一面的何建华:做生意时制假卖假,卖过润滑油防冻液,被抓时还抄过家。受到法律制裁,因不够判刑被劳动教养了两回。第一次因什么被抓,不清楚。他只知道第二次是和别人偷汽车的合金头卖而被抓。
  《錄音筆》查询工商信息发现,何建华曾在2004年开办的这家汽车用品厂,如今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
  另有知情者向《錄音筆》透露并提供证据显示,何建华在村里的口碑并非如何志辉说的那样干净,令他敬佩。
  一位曾与何建华有过交往的知情人称,2010年左右,一家名为河北联诚物流公司与时任北高营村委书记何建华闹得最凶。2009年,联诚物流公司被其招商进驻该村北边的一块地(一般农田)发展。
  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承诺将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但何建华向该公司负责人王渊俊隐瞒了该块土地性质,实为基本农田。除此,王渊俊每年还要给何建华本人25万元。
  当时,在向村民征下这块田地时,何建华所在村委采取的手段,与后来的招数如出一辙:“不支持村委会工作的,严重影响集体发展的村民,今后不再享受村民各种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分房、分款等”。
  上述知情者称,何建华欲求未满,便使人到公司闹事。再加上此时,石家庄国土部门下发了违法占地的通知。最终导致投入运营不足半年的物流公司被迫离开,损失2000万。
  联成物流王渊俊多次向北高营村讨要,何建华未赔偿一分。
  后来,王渊俊遭到报复,一条腿被打折。在此事发生后,何建华在外被人用刀捅伤多处。王渊俊和和何志辉各自向《錄音筆》证实确有此事发生,但无确凿证据为对方所为。
  2010年,国家土地督查北京局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局,对石家庄土地例行督查。数个违法占地项目被查出,其中涉及北高营村的三个项目,包括上文提及的物流仓库,即联成物流项目,都在整改之列。
  另外两个由北高营村村委举办的“北高营钢材市场”和“仓库”这两个项目,存在“拆不彻底、未复耕,以及罚款未缴纳”等问题,分别占农用地73.4亩、7.2亩。
  后来,联成物流整改掉了。何志辉证实此事,“如果开发的价值更大,那就收回这片租出去的地”,也间接回应了当年联成物流给赶走之事。
  《錄音筆》获得部分书证显示,截至目前“钢材市场”项目,仍未拆除和恢复土地原貌。走访发现,这些钢材市场仍入住大小经营钢材相关产品的企业。租赁钢材市场的负责人叫王钢,每年只需给北高营村村委200万的租金收入。
  另村委会成立的一家石家庄市巨星旺商贸有限公司来揽下村里的开发事宜。
  但这些利用土地给北高营村带来多少的受益,村民并不知情。何志辉说这些财务都是公开的。帮村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金,还有逢年过节的米面油,都是土地受益后给村民带来的好处。在很多时候,这往往成了控制村民的手段。
  何建华死后,何志辉当选为村主任。坐在父亲的办公室,他处理这村内的大小事务,包括接待来采访的各路记者。
  雾霾下的北高营村,在村西头的村委会北边,最后的两栋回迁房仍在建设。
  在村东头,两栋高耸的商品楼中间,79岁的贾发义和老伴守着两进三大间平房和院子,院内栽着柿子树。他们是目前北高营村最后的一间未拆除的房子。
  夕阳落下,贾发义的老伴坐在门口拾掇着作物,余晖撒在她的身上。门前的不远处,是曾经的北高营村6队,如今毫无踪影。秋日里,枝头挂满鲜黄饱满的柿子,静静地等待摘下。
  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栋拔地而起的30层高楼。此处正是贾敬龙未拆之前的二层楼房,位于村东目前尚在开发中的一块地产楼盘入口处的门柱旁。
  这距当年贾敬龙射杀何建华倒地的地方,仅有60步远。
6# 青城山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1-15 14:48:00|只看该作者

探访贾敬龙案发地:为何大年初一杀害村主任

源自: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村民为何大年初一杀害村主任?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一时间,社会各界议论纷纷,一些学者和律师呼吁“刀下留人”。该案是否真如不少人所称,“凶杀源自强拆婚房”“被害村主任劣迹斑斑”“凶手被捕时正前往派出所自首”?
  近日,记者走访案发地,寻找更多案件细节。

老旧村改造引发矛盾
  书记已经给了贾家优惠政策,但贾家有搞特殊的,这让很多村民不满意。
  位于石家庄市北部的长安区高营镇北高营新村,近两年因实施旧村改造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5年大年初一,该村村民贾敬龙在春节团拜会上当众用射钉枪将村主任何建华杀害。这场凶杀,就与旧村改造工程有关。
  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里从2009年开始动员拆迁,2010年正式启动。当时全村人口2800多,有701户。对于村里的搬迁安置方案,“96%以上的村民都同意”。
  根据这份方案,村里拆迁的平房每户直接补偿200平米楼房,同时还可以购买100平米的平价房,平价房的价格最高不超过每平米1400元。“第一期白给100平米,再允许购买100平米,等旧村改造完成后再白给100平米。”实际超出的楼房面积,则根据不同楼型来补差价。
  石家庄中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作为户主,于2010年11月签订拆迁协议。
  村民范某某对记者说,“村里人都是给一套就拆了,书记(何建华)给他们一个优惠政策,又分了一套,但贾家都拿到两套房子了还不拆,还说结婚房子住不开。贾家有搞特殊的,这让很多村民不满意。”
  对于自己领到的两套房,贾同庆说,第一套是自己主动要求按照平价购买的,总价14万多,当时付了6万,欠了8万多。第二套房是置换的,其中100平米按协议是白给的,超出部分应交房款2万余元。而自家二层楼的9万多元评估价款,村里还没有给他。
  而本案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委会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显示,贾同庆的两套住房还应交给村里110291元购房款,村里将原本要支付给贾同庆家二层评估费和搬迁费93413余元用于冲抵了贾同庆所欠购房款,除此之外,贾同庆还欠村里购房款16878元没交。

婚事告吹全怪村主任
  什么都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
  贾敬龙究竟为何要杀村主任何建华?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
  “跟村里签这个拆迁协议,有跟贾敬龙沟通过吗?”记者问贾同庆。
  “没有,都是我自己做的主。”贾同庆说,贾敬龙对他决定签订拆迁协议十分不满。“贾敬龙后来跟我说:‘我租房子,你们也不应该不跟我说就签了。’”
  贾同庆告诉记者,他家的旧房是分两次被拆的。第一次是2013年初,只拆了门厅、前房梁和楼梯。拆迁的人走后,贾敬龙跟他说要断绝父子关系,随后就搬回了旧房二楼居住。
  调查显示,2013年5月7日,北高营村村委会根据与贾同庆签订的协议,组织人员对贾家的旧房实施了拆除。此时,贾同庆已经搬到了新房居住,而守在旧房中的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发生了冲突。
  贾同庆对记者说,旧房被拆后,贾敬龙就再也没有回家住过。
  贾敬龙的供述记载,改造拆迁的事情让他“感觉很没面子,一气之下就从家里搬出来了,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拆房之前,贾敬龙一直住在二楼。”贾同庆说,贾敬龙计划当年5月25日同女友在旧房结婚。家里人曾劝他去新房里结婚,双方
  父母还一起选了三个卧室的其中之一作为婚房。但贾敬龙“坚持要在二楼上结婚”。
  至于后来贾敬龙与女友为何不结婚了,贾同庆称他不知道具体原因。
  贾敬龙当时的女友吕某某拒绝了记者采访,但判决书中她的证言记载,家人都主张在新房里办婚事,“她父母和贾敬龙父母都劝贾敬龙,让他俩在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后来她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
  婚事告吹,贾敬龙把所有的账全算在了何建华的头上。“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贾敬龙的供述如此记载。
  调查显示,为了报复,贾敬龙买了一把仿真手 枪、三把射钉枪和射钉、射钉弹等,并对射钉枪进行改装。普通的射钉枪需要将枪头抵住物体才能发射,而贾敬龙改装后的射钉枪可以随意发射,且威力巨大,射出的钢钉可以打透五合板。除了购买、改装武器,贾敬龙还买了一辆红旗牌轿车。
  “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后脑部就是想报仇,打别的地方起不到我想要的作用。”贾敬龙的供述写道。

团拜会现场传来枪声
  起初以为是村里哪个年轻人在跟何建华闹着玩。但很快,她就发现地上的何建华不对劲。叫他,没反应。伸手去扶,摸了一手血。
  “这个人,从小就住过几次监狱。偷盗,抢劫,耍流氓。一个村的都知道。”贾同庆如此评价何建华,“怎么入的党,怎么当的书记(村主任),我说不清。”
  在高营镇党委组织部门,记者看到了何建华的2015年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审查表上的“纪检意见”“综治办意见”“派出所意见”栏中均为“同意”。
  记者又走访了石家庄市长安区党委,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说:“北高营村在2011年变为社区,在村支书的人选上,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镇党委、纪委、派出所等6个部门给了意见,区纪委、公安、检察院还有市公安局也都对人选进行了筛查,何建华没有前科,这件事审查过了。”
  长安区纪委工作人员也表示,区纪委方面没有收到过关于何建华的举报信。
  “何书记是我们村的一个人才,以前村里穷出了名,欠了60万外债。他来了以后,村里经济才逐步发展到现在。”居委会会计邱某某说。
  邱某某也是何建华被害时,距离他最近的人。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早上9点多,身穿蓝色西服的何建华从北高营新村春节团拜会临时搭建的台子上讲完话走下来。一支老年人舞蹈队登台,团拜
  会现场热闹起来。舞台正前方还聚集着刚表演完节目的北高营小学几十名学生。
  “我跟书记说,今年的节目排得挺好,都能上电视了,这么整齐。刚说完,眼里余光看到一个人过来了,穿着浅色棉袄戴着帽子,手往书记头上一顶,‘啪’的一声。我一回头,就看见书记倒下去。”接受记者采访时,邱某某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发生的一切。
  最初一瞬间,邱某某以为是村里哪个年轻人在跟何建华闹着玩。但很快,她就发现地上的何建华不对劲。叫他,没反应。伸手去扶,摸了一手血。再一看,何建华侧脸上冒着个钉子头。邱某某脑子里“嗡”的一声,马上大声呼喊起来。
  现场一片混乱。由于巨大的音乐声,与何建华相距不远的村民何某某并没有听到枪声。听到有人喊“打人了”,他扭头一看,一个人正朝西边跑去。
  人们手忙脚乱地关了音乐,围拢过来。邱某某清醒地意识到应该先打120再打110,握着手机的手却怎么也不听使唤。几名老师向现场的孩子们大喊“别动”。何某某和不少村民已经一边喊着“打人了”“截住他”,一边开始追赶行凶者。
  这时,行凶者贾敬龙正迅速跑向事先停在团拜会现场西侧的红旗车。

自称想去派出所自首
  大家要上去抓他,刚到跟前,他从车上下来了,拎着把枪。大家赶紧躲开,谁都不敢上前。
  据何某某回忆,追着贾敬龙从团拜会现场跑出来的村民大概有十几人。但贾敬龙很快跳上红旗车,“开车就蹿出来了,谁也不敢上前,上前怕给撞死。”
  此时,北高营新村治安联防队的金某某和另一名队员就坐在团拜会现场的另一辆车里。听到喊叫声,看到一个人从团拜会现场跑出来,他知道出事了,便要发动汽车前去追赶。没想到车一时之间打不着火,待车子终于启动,红旗车已经跑出了几百米远。
  根据金某某的描述,贾敬龙逃离现场开车拐上了一条往南去的并不宽敞的小路,金某某等几个人的车在后面追。很快,金某某看到一辆银灰色小车从他们的面包车身边超过,加速向红旗车追去。这辆银灰色小车上坐着的,后被证实是何建华的儿子和侄子。
  红旗车往南疾驶了一公里左右,左转往东行驶,七八百米后,银色小车终于追了上去。“砰”的一声,银色小车的车头撞上了红旗车的侧后方。红旗车当即失控,车头朝北歪到了路边,右后轮胎滚出十米开外。
  这时后面的车也赶到了。“我们要上去抓他,刚到跟前,他从车上下来了,拎着把枪。”金某某向记者讲述道,“我们赶紧躲开,谁都不敢上去。”
  “如果不是他老拿枪指我们,早给抓住了。听靠得近的人说,后来他还开了一枪。”金某某说,贾敬龙下车后继续往东跑,并不时将手中的射钉枪指向围过来的人们,威胁大家不要靠近。
  贾敬龙的供述也记载,开车被村民用车撞停后,用手里的射钉枪开了一枪。
  金某某回忆道,现场僵持了一会儿,银灰色小车再次赶到,将贾敬龙别倒在地。直到贾敬龙手中的射钉枪摔在地上,人们这才一拥而上将他按住。
  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手机草稿箱内存有一条短信:“我以颤抖激愤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但这条短信没有被发出。
  据办理此案的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贾敬龙当天中午就在病房里接受了警方第一次讯问。他交待了案发经过,包括如何预谋、如何改装射钉枪等细节,但并未提到自首的问题。在第二天的讯问中,贾敬龙才说了一句“我想着去长丰派出所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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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1-16 05:28:00|只看该作者

最高法就贾敬龙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问题答记者问

源自:新华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事实真相是什么?贾敬龙为何“罪该处死”?新华社记者就相关焦点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
  :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的事实真相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贾敬龙死刑,是严格依照法律,在对一、二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在讯问贾敬龙,听取其辩护律师意见后作出的。该案的基本事实如下:
  本案被告人贾敬龙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与其父母共同居住于该村南华路6号。2009年11月2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对北高营村进行拆迁改造,并于2010年6月报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拆迁工作由北高营村村委会统一规划、按同一标准实施。
  2010年11月10日,南华路6号户主贾同庆(贾敬龙之父)与村委会签订了同意拆迁协议,并按协议,从村委会取得平价房一套、置换房一套后,搬离了旧房。但贾敬龙拒不听从其父母及女友等人的规劝,不同意从旧房搬迁。
  2013年5月7日,北高营村村委会按照统一拆迁规划以及事先与贾敬龙之父贾同庆签订的拆迁协议,对贾同庆家的旧房实施拆除,导致双方发生冲突。贾敬龙遂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产生怨恨,并预谋对何建华实施报复。
  2014年10月,贾敬龙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 枪及射钉弹药等,并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试验,使射钉枪可以直接发射,射钉可以穿透一公分厚的木板。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凌晨4时许,贾敬龙驾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准备举办春节团拜会的会场,将车停在会场附近后步行返回到租住处。当日上午9时许,贾敬龙从租住处携带三把射钉枪和一把经鉴定属枪支的仿真手 枪,来到春节团拜会会场,持射钉枪当众朝从主席台上给群众拜完年走到台下的何建华的后脑部射击,射钉贯穿何建华颅脑,致何建华颅脑损伤死亡。
  作案后,贾敬龙驾驶事先停放在现场附近的汽车逃离现场。村民张瑞国试图拦截,贾敬龙拒不停车并开车向张瑞国冲撞。村民金庆昆、何志辉、何志轩等人见状后驾车追赶,并将贾敬龙驾驶的汽车撞停。贾敬龙下车后高声拒捕,持枪恐吓前来抓捕的村民,并朝村民开了一枪。后追赶的村民将贾敬龙制服,公安民警赶到并将贾敬龙抓获。

  :被告人贾敬龙确属“罪该处死”吗?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就是要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保证更准确地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故意杀人犯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最严重的暴力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对故意杀人的罪犯在决定处以何种刑罚时,必须严格依法,首先对是否罪应处死作出裁量,根据罪恶程度决定是否判处死刑。其中,对罪恶严重,特别是对蓄谋报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贾敬龙即属于法律规定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贾敬龙因对已签订拆迁协议的旧房被合理拆迁不满,在事过近两年后,蓄意报复,当众用射钉枪将被害人杀害,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具体来说:
  ──预谋报复,主观恶性极深。本案与突发性激情犯罪,即一般民间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在情绪冲动、一时失控下引发的突发案件不同,贾敬龙对以往因房屋拆迁产生的矛盾记恨在心,蓄意报复杀害被害人何建华。为实施杀人,贾敬龙做了近两年的准备,精心策划杀人活动,包括准备杀人凶器,选择杀人的时间、地点,直至实施杀人犯罪,反映出具有极深的主观恶性。
  ──持枪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涉枪犯罪历来是我国打击的重点犯罪。为实现故意杀人,贾敬龙事先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 枪以及射钉弹药等并进行改装试验。经他改装后的射钉枪装弹后可随意发射,且威力大,射出的钢钉能打透五合板,足以达到其所追求的杀人目的。
  贾敬龙作案时携带三把装好弹药的射钉枪,以及一把具有杀伤力经鉴定属枪支的仿真手 枪,在被害人何建华身后持射钉枪对其头部射击,射钉贯穿被害人头部后,存留在被害人右面部,致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
  ──杀人后持枪抗拒群众抓捕,人身危险性极大。贾敬龙杀人后驾车逃跑,村民试图拦截,贾敬龙拒不停车并开车向村民冲撞。贾敬龙所驾车辆被村民驾车拦截、撞停后,不仅拒捕,而且下车持枪恐吓追赶的村民,并开枪射击。其对村民开枪拒捕的行为反映出对社会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刻意选择在春节作案,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春节是我们中国人最重视、最重要的传统节日,而贾敬龙却有意选择农历大年初一,在全村老少欢聚一堂、互相团拜、自排节目演出的欢乐喜庆时刻,当着全村近千名男女老少的面开枪杀人,引起村民极大的恐慌和愤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案件一审时,北高营村数百名村民向法院联名请愿,强烈要求法院主持正义,依法严惩贾敬龙。

  :贾敬龙作案后是否具有投案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一般应是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办案机关投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后主动报案没有逃离现场,或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抓捕时没有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等情形的,也可视为自动投案。
  本案中,贾敬龙在作案当日,实施作案前的凌晨2点多,在其手机上编写一条反映其作案杀人的短信存在草稿箱中,其中虽有“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一句内容,但其在作案前至案发后,始终未向外界发送该短信。其前女友吕某某证明贾敬龙在作案后逃跑途中给其打电话,只是讲把何建华杀了,说完就挂断电话,并无要投案自首的表示。贾敬龙逃跑被群众驾车撞停后不仅没有表示要去自首,反而威胁前来抓捕的群众“再过来就打死你们”,并向群众开了一枪,直至被群众制服、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贾敬龙也没有任何投案自首的表示。故贾敬龙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自首,不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

  :本案中,被害人何建华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存在重大过错?
  :本案因拆迁引发,贾敬龙所在村实施的旧村改造方案系于2009年11月28日经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开会讨论,表决一致通过,2010年6月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拆迁工作由村委会统一规划、按同一标准实施。
  根据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和拆迁协议,每户每块宅基地共给300平米楼房,其中200平米是免费置换的,还可以平价购买100平米。户主的平房或楼房的第一层,只是用于换新房,不给补偿;楼房的第二层及以上,要按照评估价值补偿。签署协议并取得第一套新房的,村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并搬迁,搬迁后按照协议将旧房自行拆除或由村委会统一拆除。
  被告人贾敬龙家的两层楼房于2010年4月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第二层评估价值9万余元。身为户主的贾同庆代表全家,于2010年11月10日与村委会签订了旧房搬迁协议。此后,贾同庆根据协议先期取得了两套楼房。
  贾同庆搬进新房后,贾敬龙不听全家人的劝告,拒绝与家人一同搬迁,坚持要装修旧房,准备结婚。贾敬龙父母、女友以及女友的父母都劝说贾敬龙到新房结婚,贾敬龙仍一意孤行,因此,其女友父母认为贾敬龙性格太“硬”,不同意二人婚事。
  2013年2月,在贾同庆早已搬入新房的情况下,村委会根据协议组织拆除贾家旧房,因贾敬龙阻止而停止。经工作贾敬龙仍不搬走,村委会于2013年5月7日对贾家旧房实施拆除,为此,贾敬龙与村委会双方为拆除旧房发生冲突。此后,加之女友与其分手等原因,贾敬龙对何建华记恨在心,预谋报复杀害何建华。
  本案中,旧村改造工程是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村委会在户主贾同庆得到两套新房后,根据贾同庆代表全体家庭成员签署的拆迁协议,组织拆除贾家旧房,方法虽有不当,但并非何建华个人独断所为,不能成为贾敬龙藐视法律、肆意杀人的理由,也不能成为对贾敬龙杀人行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贾敬龙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是否考虑过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本案没有任何证据反映贾敬龙作案时和作案前后有精神病表现。
  贾敬龙预谋作案并精心策划,有备而为,作案动机和报复对象明确,有意选择特定作案时间、作案地点,被抓后对犯罪起因、作案过程等供述详细,对作案后果认识充分,反映出作案时意识清晰,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没有障碍。
  贾敬龙在归案后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工作结束前,其本人及其家属以及辩护人,均没有提出贾敬龙患有精神病,或要求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提审贾敬龙时,贾敬龙回答切题,没有精神异常表现。故贾敬龙属精神正常,无须进行精神病鉴定。
  综上,被告人贾敬龙经预谋,持枪当众杀人,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贾敬龙到案后虽能供认犯罪,但无悔罪表现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足以对贾敬龙从轻处罚。一、二审对贾敬龙判处死刑,量刑适当。最高人民法院遂对贾敬龙依法核准死刑。(新华社记者罗沙、杨帆、孔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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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1-16 06:28:01|只看该作者

律师称贾敬龙今日见家属最后一面 即将执行死刑

  11月15日早晨,贾敬龙现任代理律师甘元春向“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证实,今日早7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派人到贾敬龙家通知家属见其最后一面。“按照惯例见完面就会马上执行(死刑)。”甘元春律师称。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致电贾敬龙前任代理律师魏汝久得知,贾敬龙在二审判决后签订了器官捐献自愿书。家人得知后希望他撤回,但他坚持捐献。
  2015年2月19日,贾敬龙在北高营村的新年团拜会上用一把经过改造的射钉枪将北高营村村委会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华杀害。在北高营村的旧村改造中,贾敬龙与何建华因拆迁发生矛盾。
  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中院一审认定贾敬龙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证据不足,认定被害人何建华领导的北高营村委会拆除贾敬龙家房屋属违法强拆证据不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敬龙死刑。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2016年5月27日,河北高院作出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报最高法核准。8月31日,最高法核准了贾的死刑。10月18日,贾的代理律师收到了核准死刑裁定。
  关于“贾敬龙是否该执行死刑”在法律圈引起热议,多位法律学者撰文开展论战,呼吁“刀下留人”。10月24日,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到最高法申诉立案大厅递交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
  甘元春还透露,11月2日,贾敬龙曾委托他将一首诀别诗在行刑之日向亲友与外界关心他的人公布,代为告别。诗的最后两句为:“一任孤掷,贾在高营,惟是泯仇愧泽酬。但已矣,恨有幸人来,泪与君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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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1-16 06:48:01|只看该作者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行刑前法院安排其与亲属会见

源自:新华网
贾敬龙生前照。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5日消息,15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行刑之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贾敬龙与其亲属进行了会见。
  被告人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贾敬龙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贾敬龙因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旧房改造时自家房屋被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被害人,殁年55岁)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何建华的想法。贾敬龙事先为此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 枪、射钉及射钉弹等,并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试验。2015年2月19日4时许,贾敬龙从位于长安区华曙制药厂北侧的租住处开着自己的红旗汽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团拜会现场附近,将汽车停好后又步行回到租住处。8时许,贾敬龙用纸箱装着三把射钉枪和一把仿真手 枪步行来到团拜会现场。9时许贾敬龙走到何建华身后,用一把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部打了一枪,致何建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贾敬龙驾驶事先停放在附近的汽车逃离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贾敬龙因对2013年自家旧房被拆迁不满,即蓄意报复,购买射钉枪并进行改装、试验,时隔近二年,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村团拜会上将被害人何建华用射钉枪杀害,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死刑核准裁定下达后,因被告人亲属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再次进行审查,认为核准贾敬龙死刑的裁定正确,依法对贾敬龙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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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1-17 18:28:01|只看该作者

最高法释疑贾敬龙案真相:他为何罪该处死

源自: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故意杀人犯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15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行刑之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贾敬龙与其亲属进行了会见。
  被告人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贾敬龙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贾敬龙因对2013年自家旧房被拆迁不满,即蓄意报复,购买射钉枪并进行改装、试验,时隔近二年,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村团拜会上将被害人何建华用射钉枪杀害。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死刑核准裁定下达后,因被告人亲属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再次进行审查,认为核准贾敬龙死刑的裁定正确,依法对贾敬龙执行死刑。

■ 释疑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贾敬龙为何“罪该处死”?

  :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的事实真相是什么?
  :本案被告人贾敬龙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与其父母共同居住。2009年11月2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对北高营村进行拆迁改造。2010年11月10日,南华路6号户主贾同庆(贾敬龙之父)与村委会签订了同意拆迁协议,从村委会取得平价房一套、置换房一套后,搬离了旧房,但贾敬龙不同意从旧房搬迁。
  2013年5月7日,北高营村村委会按协议对贾同庆家的旧房实施拆除,导致双方发生冲突。贾敬龙遂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产生怨恨,并预谋对何建华实施报复。
  2014年10月,贾敬龙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 枪及射钉弹药等,并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试验,使射钉枪可以直接发射,射钉可以穿透一厘米厚的木板。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凌晨4时许,贾敬龙来到北高营新村准备举办春节团拜会的会场,持射钉枪向何建华后脑部射击,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作案后,贾敬龙驾车逃离现场,被村民撞停制服。公安民警赶到,将贾敬龙抓获。
  :被告人贾敬龙确属“罪该处死”吗?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贾敬龙即属于法律规定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故意杀人犯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最严重的暴力犯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首先对是否罪应处死作出裁量,根据罪恶程度决定是否判处死刑。其中,对罪恶严重,特别是对蓄谋报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依法严厉惩处。贾敬龙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具体来说:
  预谋报复,主观恶性极深。本案与突发性激情犯罪,即一般民间纠纷导致矛盾激化,在情绪冲动、一时失控下引发的突发案件不同,贾敬龙对以往因房屋拆迁产生的矛盾记恨在心,蓄意报复杀害被害人何建华。为实施杀人,贾敬龙做了近两年的准备,精心策划杀人活动,包括准备杀人凶器,选择杀人的时间、地点,直至实施杀人犯罪,反映出具有极深的主观恶性。
  持枪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涉枪犯罪历来是我国打击的重点犯罪。为实现故意杀人,贾敬龙事先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 枪以及射钉弹药等并进行改装试验。经他改装后的射钉枪装弹后可随意发射,且威力大,射出的钢钉能打透五合板,足以达到其所追求的杀人目的。
  贾敬龙作案时携带三把装好弹药的射钉枪,以及一把具有杀伤力经鉴定属枪支的仿真手 枪,在被害人何建华身后持射钉枪对其头部射击,射钉贯穿被害人头部后,存留在被害人右面部,致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
  杀人后持枪抗拒群众抓捕,人身危险性极大。贾敬龙杀人后驾车逃跑,村民试图拦截,贾敬龙拒不停车并开车向村民冲撞。贾敬龙所驾车辆被村民驾车拦截、撞停后,不仅拒捕,而且下车持枪恐吓追赶的村民,并开枪射击。其对村民开枪拒捕的行为反映出对社会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刻意选择在春节作案,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春节是我们中国人最重视、最重要的传统节日,而贾敬龙却有意选择农历大年初一,在全村老少欢聚一堂、互相团拜、自排节目演出的欢乐喜庆时刻,当着全村近千名男女老少的面开枪杀人,引起村民极大的恐慌和愤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案件一审时,北高营村数百名村民向法院联名请愿,强烈要求法院主持正义,依法严惩贾敬龙。
  :贾敬龙是否有投案自首情节?
  :贾敬龙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自首,不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一般应是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办案机关投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后主动报案没有逃离现场,或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抓捕时没有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等情形的,也可视为自动投案。
  本案中,贾敬龙在作案前,在其手机上编写一条反映其作案杀人的短信存在草稿箱中,其中虽有“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一句内容,但其在作案前至案发后,始终未向外界发送该短信。其前女友吕某某证明,贾敬龙在作案后逃跑途中给其打电话,只是讲把何建华杀了,说完就挂断电话,并无要投案自首的表示。贾敬龙逃跑被群众驾车撞停后不仅没有表示要去自首,反而威胁前来抓捕的群众“再过来就打死你们”,并向群众开了一枪,直至被群众制服、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贾敬龙也没有任何投案自首的表示。
  :被害人何建华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本案中,村委会组织拆除贾家旧房方法虽有不当,但并非何建华个人独断所为,不能成为贾敬龙藐视法律、肆意杀人的理由,也不能成为对贾敬龙杀人行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本案因拆迁引发,贾敬龙所在村实施的旧村改造方案系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开会讨论,表决一致通过,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每户每块宅基地共给300平米楼房,其中200平米是免费置换的,还可以平价购买100平米。户主的平房或楼房的第一层,只是用于换新房,不给补偿;楼房的第二层及以上,要按照评估价值补偿。签署协议并取得第一套新房的,村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并搬迁,搬迁后按照协议将旧房自行拆除或由村委会统一拆除。
  贾敬龙家的两层楼房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第二层评估价值9万余元。身为户主的贾同庆代表全家与村委会签订了旧房搬迁协议。贾敬龙坚持要装修旧房,准备结婚。贾敬龙父母、女友以及女友的父母都劝说贾敬龙到新房结婚,贾敬龙仍一意孤行,因此,其女友父母认为贾敬龙性格太“硬”,不同意二人婚事。
  在贾同庆搬入新房后,村委会拆除贾家旧房,贾敬龙与村委会发生冲突。此后,加之女友与其分手等原因,贾敬龙对何建华记恨在心,预谋报复杀害何建华。
  :死刑复核是否考虑过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本案没有任何证据反映贾敬龙作案时和作案前后有精神病表现。
  贾敬龙预谋作案并精心策划,有备而为,作案动机和报复对象明确,有意选择特定作案时间、作案地点,被抓后对犯罪起因、作案过程等供述详细,对作案后果认识充分,反映出作案时意识清晰,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没有障碍。
  贾敬龙在归案后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工作结束前,其本人及其家属以及辩护人,均没有提出贾敬龙患有精神病,或要求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提审贾敬龙时,贾敬龙回答切题,没有精神异常表现。故贾敬龙属精神正常,无须进行精神病鉴定。
  综上,被告人贾敬龙经预谋,持枪当众杀人,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贾敬龙到案后虽能供认犯罪,但无悔罪表现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足以对贾敬龙从轻处罚。一、二审对贾敬龙判处死刑,量刑适当。最高人民法院遂对贾敬龙依法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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