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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6-12-30 10: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城市民族工作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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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民族报  : □ 刘吉昌 金炳镐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趋势越加显著。2015年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过3000万,占全国流动人口的10%以上。以往民族工作所依赖的区域格局、人口构成、民族分布等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民族工作的对象正在从民族地区扩展到中东部地区,从农牧区扩展到城市,从聚居地区的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扩展到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一、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我国民族分布散居化更加广泛、城镇化更加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更加多元,民族交错居住的格局更加普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联系的增多和流动人口的增长,城市各民族交往更加频繁,交往内容更加丰富,交往形式更加多样;民族关系日益深入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城市各族群众对民族关系的感受更加直接,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日常化、复杂化。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更为重要而迫切。
  (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最突出的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对滞后的矛盾。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协力推进。其中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逐步把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让他们进入城市就业。他们进入城市,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增长了本领、增加了收入,既提高了本人和家庭的生活水平,也缓解了民族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和就业压力,又可以通过技能提升、信息反馈、资金回流、回乡创业等方式带动民族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为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转得出、留得住、富得了、融得进,能扎根城市,是实现各民族共享改革红利、共享城市幸福生活、增强城市认同感的重要途径。
  (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城市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中心,人口密集度高、资讯发达,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决定性影响。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来自边远、高寒、贫困地区,而且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具有显著特点,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存在诸多不适应,而城市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容易交织、容易爆发、容易扩散,也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利用,在民族地区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重视和开展好城市民族工作,对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上给予扶持、政治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照顾、情感上给予理解、权益上给予维护,有利于拉近彼此间的距离、消除彼此间的隔阂,有利于促进城市的和谐稳定。
  (三)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大部分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少、居住相对分散,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容易被忽视,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城市出现的侵害少数民族群众正当权益、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事件,更容易引起社会关注,更容易引发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随着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生活、工作日益增多,在城市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成员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融入城市,在城市生存与生活,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在饮食、服饰、语言、风俗等方面的相互了解,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成员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城市民族工作需要创新管理方式、采取有效对策,来解决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
  二、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各民族生产生活、交往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城市社会管理的重心。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社区民族工作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一,社区是城市社会网络系统的组成细胞,是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安身的港湾。一个社区就是一个微型社会,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聚集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城市各大小社区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带的社区成为他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因此,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加强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其次,要结合多民族的特点,在设施的功能上,针对社区多民族特点,讲求对各民族群众的实用性,满足各民族多样化的基本文化需求;再次,要以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满足各民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
  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打破不同民族间居住区域隔阂的状况,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有效举措。
  各民族相互嵌入是社会一体化与社会整合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我们要以促进各民族经济繁荣进步、安居乐业共学、幸福生活共享为牵引,结合各地实际,有序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社会变迁中一种必然的现象,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需要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合力推动,也要充分尊重各民族自愿自主。这就需要我们掌控好条件、范围与限度,既要防止无所作为,又要避免“用力过猛”。
  三、城市民族工作要注重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包容、文化多元的世界,海纳百川、族际交融是一个城市创新活力的重要标志。要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需要维护好、实现好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一)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
  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聚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直接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或单位,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这一规定充分地保障了散居和城市地区的少数民族权利。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强调,要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2011年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指导意见》,着力加强了社区、国有企业的民族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在解决民生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及其实际困难,竭力帮助其解决子女上学、办理相关证件、就业培训指导、医疗卫生服务、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困难。在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要对各族群众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的教育引导。要积极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
  (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要根据城市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在城市规划和城市经济发展中,适当考虑少数民族传统风俗习惯和特殊合理需求,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做好清真食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要及时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要建立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纠纷的发生。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四、重视做好当前城市民族工作
  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科学、和谐、包容发展为目标,以彰显城市的生命力、创造力、包容力为指引,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探索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径,不断完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努力开创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新特征
  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有序、合理的流动是社会生产力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迁移和流动,以及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都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大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改变了原来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与内容,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特征:民族性因素更加突显;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关系调处难度加大;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期待值高。
  (二)探索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径
  第一,包容和接纳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前提。对于城市人口和城市管理者来说,要深刻认识到包容和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生存、生活,是经济发展之必然、政治民主之必备、社会进步之必须、发展成果之必享;有助于增加各民族相互了解,丰富城市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城市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力;有助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有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第二,注重民生问题的解决,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城市管理者要结合实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一切努力,安排好、照顾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生所想、民生所需。
  第三,抓好城市社区工作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要结合社区实际,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抓手,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城市特色文化,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精神支撑和文化营养。
  第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这是对新阶段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和发展趋势的正确判断,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中必须把握的正确方向。在城市民族工作中,需要我们通过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环节入手,采取团结共建、牵手结对、互帮互助等形式,引导各民族在互动中加深了解,拉近共同利益和情感纽带,共同营造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欣赏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城市社会生活。
  第五,构建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格局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城市民族工作是一个整体,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涉及社会领域的各阶层、各行业、各单位、各成员,需要各个城市结合实际,构建好城市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平台。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扩大服务管理的覆盖面;再次,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关系的预警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沟通协作机制;最后,要建立和完善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信息宣传平台、救济扶持平台、就业创业平台、教育培训平台、社会保障平台等。
  第六,营造人人宣传、人人珍惜、人人共享的城市幸福生活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传播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民族情感,提高全社会的民族政策意识,提高公务人员自觉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行。其次,不组织开展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专项整治活动,不简单化地处理违规现象;针对不同领域发生的纠纷,要依照法律、依照行业规制处理,既不无视民族因素,也不搞特殊对待、特别处理;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狭隘意识、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和怂恿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犯罪的人员,要依法打击。再次,要大力宣传褒奖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
  总之,城市民族工作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点,也是整个社会民族工作的联结点和辐射点。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全社会责无旁贷的重任。
  【本文系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2015年项目“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研究”(2015-GM-173)中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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