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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英 发表于: 2017-10-29 07:35:00|只看该作者|只看大图|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企业长春长生疫苗案6名中管干部42名非中管干部被处理

 [复制链接]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2年08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高俊芳。
  从2014年4月起,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其有的批次混入过期原液、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部分批次向后标示生产日期。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药监局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对此责令吉林食药监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并责令狂犬疫苗停产。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介绍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责令停产、立案调查,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2018年7月23日消息,深交所对长生生物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实施限售处理。长生内部员工均已放假,所有生产线全部停产。2018年8月1日,长春长生9处房产和61台车辆被查封。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关处置决定;部署以改革举措破除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障碍,激发经济活力和动力。
  2018年9月,ST长生公告称,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018年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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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qwer222 发表于: 2019-2-2 23:08:00|只看该作者

长春长生疫苗案6名中管干部42名非中管干部被处理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处理6中管干部

  (记者:许雯)“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追责继续。昨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问题疫苗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多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问题疫苗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派出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了监管责任调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对6名中管干部作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调查认定事实,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42名非中管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厅局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包括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1名副司长、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名副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或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29名责任人给予其他党纪政务处分。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被查
  另据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严重削弱国家对药品的监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提供虚假材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干部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与监管对象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贪图享乐、腐化堕落。
  吴浈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长春长生被罚91亿 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27#
 零距离 发表于: 2019-2-2 19:23:00|只看该作者

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6名中管干部被严肃处理

源自:新华社
原文标题: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 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获悉,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派出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了监管责任调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对6名中管干部作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调查认定事实,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42名非中管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厅局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包括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1名副司长、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名副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或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29名责任人给予其他党纪政务处分。
26#
 灰头 发表于: 2018-12-27 16:23:00|只看该作者

市场监管总局:让类似长春长生事件举报者衣食无忧

源自:中国新闻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应让类似“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举报者一生“衣食无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27日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经验表明,类似长春长生疫苗的重大事件,都是公司内部出现不公后内部人举报的。未来,要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实施重奖,“让举报人一生衣食无忧”。此外,还要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对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实施巨额罚款,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加大对消费者直接赔偿力度。(王庆凯)
25#
 wsch1688688 发表于: 2018-12-11 16:23:00|只看该作者

“长春长生”母公司:证监会对高俊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长春长生”母公司:证监会对高俊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深陷疫苗事件的长春长生母公司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提及,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产品抽验不合格、全面停产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关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药监局调查的信息;未披露长春长生相关产品GMP证书失效和重新获得GMP证书以及2015年至2017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上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相关案件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刘良文、王祥明、徐泓、沈义、马东光、鞠长军、万里明、王群、赵志伟、杨鸣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 5年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许雯

  见习编辑:侯佳欣 校对:王心
24#
 区区之众 发表于: 2018-11-28 11:28:00|只看该作者

流感疫苗批签发量仅去年一半 前主力长春长生等停产

源自:法治周末
  这个冬天,流感疫苗去哪儿了
⊙记者:高原

  流感疫苗短缺的消息,和今年年初的流感一样,弥漫在这个秋冬。
  从9月份开始,北京市朝阳区的张扬(化名)每天上午十点都会给社区医院打电话询问流感疫苗的事,她的孩子还不到一岁,计划给孩子接种的二类疫苗里,流感疫苗是除了肺炎疫苗之外的首选。
  “缺货,缺货,缺货”,打了两个月的电话,社区医院保健科的工作人员的答复一直没有变化。
  马上进入12月份了,因为一般流感疫苗的接种时间集中在秋季的9月至10月份,社区医院的大夫对张扬说:“别等了,短期内不会有货的。”
  截止到11月中旬,负责对疫苗制品开展强制检验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8年已经批签发的流感疫苗约为1400万份,而2017年这一数字约为2900万份。
  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一针难求的局面,流感高发期转眼将至,而疫苗缺口很难补上,急待接种疫苗的人们想知道,这个冬天,流感疫苗去哪儿了?

断货与等待
  张扬的手机里,一个预约宝宝疫苗的APP上关于流感疫苗是这样描述的:最便宜的收费疫苗,一针管一年。相比于一针就700元的肺炎疫苗,100元左右的价格让张杨认为流感疫苗的性价比非常高。
  除了性价比,让张扬想让孩子接种流感疫苗的另一个原因是,今年年初肆虐的流感,张扬身边很多人都中招,看到同事们在医院陪着孩子打点滴的消息,当时还在坐月子的她就想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接种流感疫苗。
  今年2月,一篇名为《流感下的北京中年》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它描述了29天里,一位老人从流感到肺炎、从门诊到ICU,从健康到去世的全过程。人们对流感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第一次有了直观感受。
  每年11月到次年3月,初冬到初春,是流感的流行季节。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接种疫苗是最好的自保方式。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共同发布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8-2019)》,老人和孩子是最需要接种的人群。
  流感是65岁以上老人住院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所有因流感去世的死者里,81%是65岁以上的老人。孩子也很脆弱,一项研究显示,2015年至2016年间,北京0岁至4岁的孩子,每3位里就有1位患过流感。学校也是流感最容易爆发的场所。
  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冯子健的说法,过去这些年,中国流感疫苗的接种率并不算高,大约在2%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60%至70%的接种率。冯子健甚至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在10月底的一天,在金融街一家社区医院撸起袖子接种流感疫苗,为的是给公众接种疫苗做表率。
  政府层面上,也将预防流感细化在下发的文件中。1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
  眼下的11月,被认为是接种流感疫苗最合适的时间。因为一般接种后两周见效,而12月就到了流感的高发期,刚好对病毒有足够的抵御力。
  10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的通知》,称接种流感疫苗是目前预防个体发生流感最有效的措施,要特别针对儿童、老年人、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接种。
  不过该通知中未提及流感疫苗供应紧张等内容。
  张扬的孩子不满一岁,父母已经60有余,正是最需要接种的人群,这让张扬心急如焚。
  朝阳区疾控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3岁以下儿童的流感疫苗,北京几乎所有的医院都已断货,“这个月底情况可能会好些,不过也错过了流感疫苗最佳接种时间”。
  相同的情况在其他城市也在上演,兰州市多家疫苗接种点流感疫苗全部断货;江苏省只有少量疫苗,都被预约了;广州市预约了接种流感疫苗的家长被告知,目前尚未收到疫苗,请大家留意通知……
  张扬把希望寄予到私立医院,得到的回复依然是“继续等待”。

格局突变
  在年初流感肆虐之前,流感疫苗并没有现在这么炙手可热。
  冯子健介绍,以往每年生产2600万支左右的流感疫苗,有大约600万支会因为没有接种而被销毁。
  同时,一位业内专家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2017-2018年流感季中国乙型Yamagata系(By)流感病毒突起,是因世卫组织在2017年未能预测出中国流感病毒优势毒株突然转换,此前公众接种的三价流感疫苗在2017-2018年流感季并未起到足够防护作用,助长了国内流感高发态势。
  而今年2月,世卫组织发布的2018-2019年度北半球季节性流感疫苗推荐组分中,四价流感疫苗组分被优先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国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问世。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包含甲1型H1N1、甲3型H3N2、乙型Yamagata系(By)和乙型Victoria系(Bv)四种流感病毒抗原成分,而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只包含甲型H1N1、甲型H3N2、乙型Victoria系(Bv)三种流感病毒抗原成分。
  也就是说,四价流感疫苗涵盖更多的流感流行型别,将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流感疫情。
  今年6月,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华兰生物、长春长生生物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生产注册申请也已正式获批。
  当时有分析称,四价流感疫苗对三价流感疫苗有较强替代性(免疫型全覆盖),四价流感疫苗上市后,流感疫苗市场竞争格局,有望从之前十几家激烈竞争格局演变为2家至3家企业较为宽松的市场竞争格局。
  正是因为这样的格局,一个月后,长生疫苗事件爆发之后,流感疫苗短缺添上了一根压倒骆驼的稻草。
  同时,中国流感疫苗的行业格局也在不断变化。有媒体总结,2010年,全国有13家企业参与供货,而到了2018年11月,这个数字减少到了6家。
  华兰生物在2017年财报中表示,一类疫苗由六大生物研究所占据最大份额,民营企业比重逐渐增大,外企占比相对较小;二类疫苗竞争激烈,民企占据6成份额,国企占据约3成。一类疫苗由公家买单,“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自愿受种”。
  事实上,除2016年外,华兰生物已经占据中国流感疫苗批签发量头把交椅多年。2017年财报显示,该公司包括流感疫苗在内所有疫苗制品的毛利率约70%,同比上涨约17%;营业成本上涨约66%;营业收入增长158%。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影响逐渐消退,华兰生物疫苗销售大增约加1.1倍。

大户停产
  中检院流感疫苗批签发数据显示,截至10月21日,全国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批签发总量约为1095.1万剂,其中三价数量为879.3741万剂,四价数量为215.7075万剂,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还不足去年同期(截止到2017年10月底)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批签发总量(2861.5万剂)的四成。
  上述业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导致供应总量锐减的一个原因,是部分往年生产流感疫苗的主要企业停产。
  今年国内供应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企业只有5家,分别是华兰生物、深圳赛诺菲巴斯德、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生物”)和国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去年,有8家企业供应,并获得批签发。
  其中,最为人所知的一家主力公司是长春长生。
  今年7月,这家公司被曝光违法违规生产不合格的百白破、狂犬疫苗,被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款91亿元,彻底停产。
  它去年供应了市场上15%左右的流感疫苗,而今年中检院的批签发数据显示,其流感疫苗批签发数量为零。
  而另一家国内重量级疫苗生产企业──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因企业控制权争议问题,同样生产不出来疫苗。
  科兴公司的员工在一篇文章中描述,2018年4月17日,数十人冲击北京科兴位于海淀上地的厂区,多次强行切断车间电源,导致近600万剂疫苗产品报废,包括流感疫苗及供应国家免疫规划和多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甲肝疫苗。
  此种情况下,他们销毁了已经完成生产的流感疫苗原液,和后续投入生产的产品,共40批次。他们今年无法再供应流感疫苗了。
  另一家主力厂商上海生物,今年流感疫苗批签量也是零。一则动态新闻中隐晦地提及,母公司国药中生有关质量体系的检查组在10月底对该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其中一项工作是“检查核实……2018年,接受各级药监及中生检查缺陷项完成整改情况”。
  这3家公司去年的流感疫苗产量接近1000万支,占到全年流感疫苗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他们的停产造成了今年流感疫苗供应的最大缺口。
  还有一家外国药企赛诺菲巴斯德,今年也大量减产。去年它共签发了620万份流感疫苗,今年的数量则是120万份。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在对2017年生产的流感疫苗进行质量跟踪检验时,发现了疫苗有效价下降的趋势。出于这个原因,他们决定停止上述批次疫苗的销售和使用。
  因为上述厂商的停产或减产,2018年流感疫苗相比去年减少了约1500万份。

接种率低与中标之忧
  尽管流感疫苗被认为是预防流感和减少流感扩散的最有效方法,但在今年之前,中国流感疫苗的接种率却不甚乐观。
  根据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任政等学者2014年发表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上的论文,流感疫苗并非强制,而是采取自费、自愿的原则。
  此外只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接种,公众对接种网点具体分布不一定了解,再加上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绝大多数地区疫苗接种率普遍较低。
  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公布的数据,在2013年至2018年,各年龄段在流感季前期和末期的疫苗接种率维持了稳定态势,全年龄段接种率接近40%。
  2017-2018流感季全美大约会接种1.51至1.66亿支流感疫苗,生产商估计其中1.19亿支为四价疫苗,占比超过70%,表明四价疫苗在美国已占据主流。全球医药健康领域的行业咨询及市场调研机构Evaluate Pharma预测,到2025年流感疫苗规模将达到50亿美元,其中赛诺菲将凭借其Fluzone系列疫苗独占鳌头。
  而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我国流感疫苗实际接种率不到2%。
  公开资料显示,与其他疫苗2至3年的有效期不同,流感疫苗的有效期通常只有一年,无法存储至次年使用。另外考虑到流感病毒种类繁多,为提升疫苗的针对性,厂家须每年根据世卫组织提供的不同疫苗株开展生产,因此也无法利用上年的疫苗。
  世卫组织2018-2019年针对北半球的建议中,推荐重点防范的是甲型密歇根株(A-H1N1)、甲型新加坡株(A-H3N2)及乙型科罗拉多株;而此前,2017-2018年则推荐重点预防的是甲型密歇根株(A-H1N1)、甲型香港株(A-H3N2)及乙型布里斯班株。
  在流通制度上,无论是作为公家买单的一类疫苗,还是民众自费的二类疫苗,厂家生产的流感疫苗都需要经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以获得特定省份的准入资格。
  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招投标往往在疫苗生产后举行,若企业不能中标,则生产的疫苗也无处可卖。
  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是去年600万份疫苗报废、疫苗出厂数量下降厉害的原因之一。
23#
 区区之众 发表于: 2018-11-18 09:28:00|只看该作者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后:引进惩罚性赔偿 有望震慑厂商

源自:经济观察报
  疫苗管理引进“惩罚性赔偿”期待迈开实质步伐
  经历了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后,国家推出了痛定思痛的改革。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监管总局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的第一部疫苗法,距离上一次庞红卫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之后,由国务院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时隔仅两年。《征求意见稿》将疫苗事业放在了“维护国家安全”这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之上,可说是全面升级。另一个亮点则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像是打开解决疫苗问题的一把钥匙,它对再平衡已然失衡的弱势用户和强势厂商的关系,对推进中国法治升级有着巨大的想象空间。
  相对于天价罚款,惩罚性赔偿才是震慑厂商的杀器,它能驱动与疫苗质量直接相关的、数量达亿万的接种群体拿起法律武器监督和制约药企。今年10月,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长春长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的18.9亿元,处以违法生产和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为72.1亿元,共开出91亿元的天价罚单。当时就有人感叹,这些钱与其罚入国库,不如给受害者。
  传统大陆法系确定的赔偿原则是“赔偿即补偿损失”,出售不合格食品、药品、疫苗,商家原则上只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人身损害等“客观的损失”。结果就是消费者、病患维权得不偿失,谁较真谁吃亏。因此,引进“惩罚性赔偿”机制是有必要的,它可以填补受害者的真实损失。
  但中国“惩罚性赔偿”立法一直很谨慎,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假一赔一”,之后修订为“假一赔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领域规定了“假一赔十”。《侵权责任法》第47条原则性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但是对“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金额,没有详细规定,司法机关也没有出台过有关司法解释,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过大快人心的“惩罚性赔偿”个案。
  这样一来,“惩罚性赔偿”就像是睡眠条款,用户很少拿它维权,厂商怕的是政府惩罚,而不是受害者打官司。此外,目前“惩罚性赔偿”还面临所谓“敏感化”的问题。
  但是,这次长春长生疫苗风波之后,国家对疫苗改革的决心和力度空前,不仅对众多高官严厉问责,还对疫苗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升级。在此背景下,“惩罚性赔偿”无疑会起到牛鼻子的作用。
  首先,在维权程序上,通过“惩罚性赔偿”能激活集体诉讼,以“惩罚性赔偿”之“利”驱动相应法律服务实现可持续经营,不仅是“公益”,而且还是一门正常、正经的业务。集体诉讼的主要突破点在于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对启动公益诉讼的主体做了严格的限制,制度大门还有待全面打开,对证券、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方面的集体诉讼还需要“去敏感化”。这次如果中央层面能够在疫苗领域打开“惩罚性赔偿”通道,下一步激活集体诉讼就水到渠成了。
  其次,“惩罚性赔偿”机制能倒逼疫苗侵权案件中的证据适用标准、举证责任的改良。比如,之前山东儿童夏富兴因被狗咬伤,接种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后出现眼睛致残,山东省高院提审了此案,认为尽管长春长生生产的疫苗没有检验合格证明,但不能推定为不合格。这种对问题疫苗疑似受害者严苛到不正常的举证责任,需要通过大规模的惩罚性赔偿诉讼实践来改变。
  对于疫苗的“惩罚性赔偿”,中国法学界有不小的争议。有学者指出,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应有一个明确的限制,不然容易出现随意确定赔偿金等司法不公现象。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中国从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假一赔一”到现在已经24年,“惩罚性赔偿”一直就没迈开步子,相关的证据标准改革、集体诉讼改革几乎在原地打转,现在正是需要一次大变革的时候,借疫苗体制改革的契机推动其进步是民心所向,期待能有实质的行动。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22#
 不取 发表于: 2018-11-16 23:38:00|只看该作者

*ST长生:因长春长生违法行为 公司股票19日起停牌

源自:第一财经
原文标题:*ST长生:11月19日起停牌

  *ST长生11月16日晚间公告,因长春长生的违法行为,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11月19日(周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21#
 不取 发表于: 2018-10-28 19:08:01|只看该作者

市场监管总局:长春长生疫苗案后续处置正抓紧进行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市场监管总局:长春长生疫苗案后续处置正抓紧进行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针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的巡视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今日(10月28日)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显示,目前,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后续处置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即将正式印发。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2月24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7月2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记者注意到,通报多处提及疫苗安全。通报提到,继山东疫苗案件发生后,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再次敲响了疫苗监管的警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妥善处置的同时,研究起草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并于9月20日经中央深改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正式印发。
  通报指出,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药监局党组也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深刻检查。目前,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后续处置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市场监管总局在通报中表示,已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巡查抽查,加大疫苗批签发检验力度,挂牌督办问题疫苗案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此外,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关于药品审评审批监管廉洁风险较大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整改通报中表示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查摆药品审评审批监管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具体表现形式,梳理廉政风险。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构设置,健全工作流程,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同时,完善审评审批规程,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相关制度,规范审评过程,防范廉政风险。
  其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国产药品、进口药品、药包材、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批件发送信息、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情况公示等方面的数据,每月发布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公告,并在以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健全防范利益冲突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利益冲突相关措施。
⊙记者:许雯 编辑:张畅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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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区之众 发表于: 2018-10-18 09:23:00|只看该作者

银保监会:中国人寿负责管理长春长生公司专项赔偿金

源自:新浪财经综合
  银保监会公布《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中国人寿负责管理赔偿金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付秋实
  记者付秋实报道 银保监会网站10月16日公布的《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药监局责令长春长生公司设立专项赔偿金,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狂犬病问题疫苗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药监局指定中国人寿管理赔偿金,银保监会负责对赔偿金管理支付工作进行监督。
  《方案》明确,受种者接种长春长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生产的狂犬病问题疫苗后,符合下列情形且造成残疾、死亡等后果的,可依照本方案申请一次性赔偿:一是既往已报告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损害后果的;二是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有原始医疗记录的;三是经过本次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观察,存在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的。
  《方案》还明确了赔偿标准,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作为专项赔偿金管理方,中国人寿全国各客户服务中心受理赔偿申请后,经审核确认后以转账方式支付赔偿申请人。另外,中国人寿每年须将赔偿金使用情况报告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药监局和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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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yliaoge 发表于: 2018-10-17 17:06:00|只看该作者

长春长生回应赔偿:设立狂犬病问题疫苗专项赔偿金

源自:新浪科技
  10月16日晚间消息,长春长生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公司设立狂犬病问题疫苗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
  根据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以下为长春长生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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