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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3-8 15:08:0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部门·机构·社团] 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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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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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驷马河 发表于: 2022-5-29 14:25:16|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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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

源自:央视网
  当前,我国南方地区陆续进入主汛期,江南、华南、西南等地已经遭遇多次强降雨过程,接连发生贵州织金、四川荣县、福建武平等多起地质灾害。自然资源部于5月27日18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66名专家分赴各地,一线驻守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持,联合各省专家队伍,指导趋势研判、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协助优化落实防灾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气象部门预报,5月28日至31日,秦岭-淮河以南大部地区自北向南有较强降雨过程,局地雨量可达150~200毫米。经省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研判,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局地灾害风险较高。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于27日18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增派上述省份现场专家技术力量,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做好风险隐患巡查群测与滚动预警,对中高风险区要预置防御力量,强化避险转移和值班值守、信息速报等工作。
  各地应不断检视优化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方案,严实细化预警响应行动。相关行业部门应严格落实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重视对公路铁路、矿山、水电工程、输油(气)管线、旅游景区、人居环境建筑边坡等险工险段排查,尤其是防范高陡斜坡下、泥石流沟谷区临时厂地、工棚及其他生产生活区地质灾害风险。
  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导中心专家跟踪研判认为,考虑到山坡渗流弱化滞后性及多期降雨叠加作用,应继续加强上述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防御,中高易发区县(市)应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高效运转,并结合过程雨量、气象预报和灾险情变化,不断提高预警时效性,做好危险区避险疏散准备,遇到重大险情应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
  今日8时,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未来24小时预警:2022年5月29日08时至30日08时,浙江西部、安徽南部、江西东北部、广西东部、贵州南部、新疆西部局部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黄色预警);浙江西部局部、安徽南部局部、江西东北部局部、贵州西南部局部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橙色预警)。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平溪河 发表于: 2021-11-22 16:24:15|显示全部楼层

遇难地质人员是如何找到的?他们为什么进山?更多细节披露

源自:新华社
原文标题:遇难地质人员是如何找到的?他们为什么进山?更多细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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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云南哀牢山失联人员搜救联合指挥部通报,11月13日,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4名工作人员,从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者东镇进入哀牢山开展野外作业后失联,经全力搜救,截至11月22日8时30分许,4人已全部找到,均已无生命体征。
  据通报,11月21日18时33分,搜救指挥部接到搜救人员报告,在玉溪市新平县水塘镇哀牢山山区发现3名失联人员,已无生命体征。指挥部接报后,立即安排在附近搜救的救援队伍6支56人进行接应,并在距发现失联人员地点直线距离3.58公里的老鹰塘设置接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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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0时32分,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山岳救援昆明大队队员到达发现地点,迅速将3名失联人员遗体向接应点转移。同时,以发现地点为中心向四周对第4名失联人员开展地毯式搜索,11月22日8时32分,在附近发现第4名失联人员,已无生命体征。相关原因正在深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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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4名人员失联以后,多支专业救援力量和当地干部群众全力搜救,分别在哀牢山镇沅县一侧片区、玉溪市新平县一侧片区、楚雄州双柏县一侧片区和哀牢山山脊线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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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按计划,4名地质调查员13日徒步进入哀牢山内部,翻过山脉到达玉溪市新平县完成预定任务。他们本计划于13日下午或14日上午下山,但并未在计划时间内下山。
  据初步调查,4人此次进山为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带有罗盘、工兵铲、铁锹等工具和约1天半的口粮。据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局长王鸿东介绍,4名失联人员中,最大的32岁,最小的25岁,都曾当过兵。
  新华社综合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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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君山 发表于: 2021-1-26 00:15:56|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资源部通报5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源自:自然资源部
原文标题:自然资源部通报5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5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20年12月,全国共有17个省(市、区)报送了7月份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典型案例共42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南京局和广州局在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例共10起,总计52起。其中,土地已复耕的39起,土地已恢复原状的1起,违法建筑已拆除的4起,正在整改中的4起,已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2起,已完善相关手续的2起。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大多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及时处置,体现了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达到了警示震慑、保护耕地的目的。但也有少数案例是在有关督察局发现后,地方才进行处置,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报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此次公开通报的52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天津市东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违法占地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案。2020年5月,该办公室违法占用东丽区军粮城街道永兴村11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古海岸廊道项目游客服务中心,7月后仍持续建设。12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目前,已立案调查。
  2. 天津市宝坻区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房案。2020年9月,王某违法占用宝坻区王庄镇潘套村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彩钢房。12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目前,王某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3.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宏砖厂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该砖厂违法占用榆次区乌金山镇苏村513.33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6.67平方米)建设房屋。同月,乌金山镇国土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砖厂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霍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霍某违法占用祁县城赵镇原西村2.6亩耕地建设房屋。同月,祁县自然资源局城赵镇国土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月,城赵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10月,李某违法占用闻喜县桐城镇东宋村2.5亩耕地建设仓库。同月,桐城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桐城镇政府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6.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芦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9月,芦某违法占用万荣县里望乡南阳村6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10月,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同月,县自然资源局联合里望乡政府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7.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1月,张某违法占用原平市新原乡武彦村68.8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同月,新原乡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发现该违法行为,口头责令当事人停工,并函告原平市农业农村局和新原乡政府。12月,新原乡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8.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太焦高铁7标四分段项目部违法占地建设高铁制梁场案。2020年9月,该公司违法占用潞城区史回镇宋家庄村3.2亩耕地建设高铁制梁场。同月,潞城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吕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9月,吕某违法占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双龙泉村118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11月,尼尔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10.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金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8月,金某违法占用葫芦岛市兴城市沙后所镇3.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12月,兴城市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兴城市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已完成案件前期调查程序,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11.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杨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3月,杨某违法占用兴隆台区兴盛街道上房村7.85亩耕地建设仓库,7月后仍持续建设。10月,兴隆台区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当事人正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12.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孙某违法占地建设辅助房屋案。2020年9月,孙某违法占用海州区云台街道朱麻村66.67平方米耕地建设辅助房屋。同月,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台山景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当场制止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云台街道办事处。12月,云台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3.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大棚及硬化地面案。2020年11月,王某违法占用东海县平明镇周徐村4.37亩耕地建设钢结构大棚及硬化地面。同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立案查处,并抄告平明镇政府。12月,平明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和硬化地面。目前,土地已复耕。
  14.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卢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瓦房案。2020年9月,卢某违法占用张家港市塘桥镇顾家村4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彩钢瓦房。12月,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5.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停车场钢架大棚案。2020年12月,王某违法占用沭阳县胡集镇5亩耕地建设停车场钢架大棚。同月,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胡集镇政府组织拆除了钢架大棚。目前,土地已复耕。
  16.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附属用房案。2020年7月,周某违法占用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61.2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附属用房。同月,桐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城南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7.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7月,王某违法占用桐庐县旧县街道西坞山村28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同月,桐庐县旧县街道办事处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旧县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8.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多位村民违法占地建设村聚餐点和老年活动室案。2020年10月,4个自然村的村民违法占用安仁镇项边村岭坤自然村10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村聚餐点和老年活动室。同月,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仁所发现该违法行为,两次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安仁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9.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楼案。2020年3月,该公司违法占用瑞金市云石山乡9.44亩耕地建设万年青水泥厂卫生防护区拆迁梅坑安置区,实地在建住宅21栋,已基本建成13栋,7月后仍持续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目前,该安置区已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整改到位。
  20.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3位村民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10月,3位村民违法占用瑞昌市横港镇风景村8组肖家湾21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房。同月,瑞昌市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该案移交横港镇政府处理。11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1. 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12月,张某违法占用贵溪市泗沥镇珠岭村圳张村小组60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0平方米)建设住房。同月,贵溪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将该案移交泗沥镇政府处理;泗沥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2.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10月,陈某违法占用潍城区于河街道韩家村666.67平方米耕地建设仓库。同月,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于河街道办事处;于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3.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张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6月,张某违法占用沙市区岑河镇桂花村1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7月,沙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月,岑河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4.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彭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彭某违法占用鄂城区花湖镇永华村10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立即制止。11月,鄂城区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5.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十堰洪鑫玻纤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10月,该公司违法占用房县红塔镇高碑村四组4.07亩耕地建设厂房。11月,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6.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肖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肖某违法占用隆回县滩头镇柏林村柏水点4组12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11月,滩头镇政府和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2月,滩头镇政府和隆回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7.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建材干粉厂房等设施案。2020年8月,王某违法占用双峰县杏子铺镇清华村泉塘村民组4.96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4亩)建设建材干粉厂房等设施。12月,双峰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同月,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和杏子铺镇政府联合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8.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万林山泉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万林山泉农场有关配套房屋案。2015年以来,该公司违法占用惠阳区永湖镇麻溪村13.3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万林山泉农场有关配套房屋,已建成办公室、餐厅、员工宿舍等设施,2020年7月后仍持续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12月,永湖镇政府和该公司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9.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华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华某违法占用英德市望埠镇鹤坪村华屋组33.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准备建设房屋,现场为堆填土状态。同月,望埠镇自然资源所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抄告望埠镇政府;当事人停止了违法行为。目前,土地正处于复耕过程中。
  30.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金某违法占地建设水泥房案。2020年11月,金某违法占用徐闻县迈陈镇那朗村33.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水泥房。同月,迈陈镇综合执法办和规划建设办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12月,迈陈镇政府联合徐闻县自然资源局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正处于复耕过程中。
  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六高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村“两委”办公用房案。2020年3月,六高村委会违法占用陆川县沙坡镇六高村90平方米耕地建设村“两委”办公用房,7月后仍持续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同月,陆川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32.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3月,黎某违法占用东兴市江平镇山心村150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7月后仍持续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经查,该户属“一户多宅”。目前,该房屋已整改到位。
  3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梁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2月,梁某违法占用宾阳县新圩镇公义村93.33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宾阳县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圩镇政府作出整改决定;新圩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4.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8月,陈某违法占用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新联村145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属于7月后仍持续违法建设。9月,利国镇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未整改到位。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经查,该户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不符合分户条件。目前,该处违法建设已停工,并移交至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处置。
  35.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林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9月,林某违法占用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望楼村136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属于7月后仍持续违法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经查,该户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不符合分户条件。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正处于复耕过程中。
  36.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韦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0月,韦某违法占用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望楼村1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属于7月后仍持续违法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经查,该户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不符合分户条件。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正处于复耕过程中。
  37.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9月,李某违法占用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丘文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属于7月后仍持续违法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经查,该户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不符合分户条件。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
  38. 重庆市涪陵区雷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8月,雷某违法占用涪陵区罗云乡铜矿山村4社1549.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11月,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9.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胡某违法占地建设棚房案。2020年12月,胡某违法占用新津区宝墩镇董大桥村1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棚房。同月,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0.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吕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吕某违法占用东坡区崇礼镇家相村9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12月,崇礼镇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1.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青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青某违法占用苍溪县河地乡天主村12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准备建设房屋。12月,苍溪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向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河地乡政府移交线索。同月,当事人完成整改。目前,土地已复耕。
  42.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李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11月,李某违法占用六枝特区岩脚镇老卜底村瓦房寨组1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同月,岩脚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12月,六枝特区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3.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朱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2月,朱某违法占用绥江县新滩镇银厂村31组5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场地平整,准备建房。同月,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4.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卢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2月,卢某违法占用砚山县干河乡干河村18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正在组织查处。
  45.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郑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房屋案。2020年8月,郑某违法占用成县城关镇北关村七社80平方米耕地建设彩钢房屋。同月,成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6.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9月,刘某违法占用成县城关镇支旗村二社160平方米耕地修建房屋。同月,成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7.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秦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房屋案。2020年10月,秦某违法占用成县城关镇石碑村三社240平方米耕地建设彩钢房屋。同月,成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8.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高某违法占用成县城关镇石碑村一社12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成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9.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徐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徐某违法占用成县抛沙镇高桥村井岗社7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成县自然资源局抛沙自然资源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0.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何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架房案。2020年11月,何某违法占用西峰区彭原镇506.67平方米建设钢架房。同月,彭原镇国土所发现该违法行为;彭原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阿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阿某违法占用阿克陶县玉麦乡10村7组20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阿克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复垦。11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买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买某违法占用乌恰县膘尔托阔依村113.33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乌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复垦;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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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了然 发表于: 2020-9-14 15:56:00|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中国第11次北极科学考察的“雪龙2”号 北冰洋北风海盆内1870米水深处成功取样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执行中国第11次北极科学考察的“雪龙2”号 北冰洋北风海盆内1870米水深处成功取样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执行中国第11次北极科学考察的“雪龙2”号近日利用重力活塞取样器,在北冰洋北风海盆内1870米水深处成功取得柱状沉积物岩心样品18.65米,创造了我国北极科考的新纪录。该样品的分析研究将为北极海冰、冰盖变化过程和机制、北冰洋环流演化等关键问题提供科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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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黑密林小妖 发表于: 2020-4-28 14:45:48|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资源部通报10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自然资源部通报10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今天(4月28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10起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督促地方依法履职尽责切实保护自然资源。
  这10起违法案件分别是:
  1。山西润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案。
  2。江苏通海染整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墓地案。
  3。河北泰源机电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机电市场案。
  4。河南省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占地建设能源公司案。
  5。湖南森特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化工项目案。
  6。贵州省普定好运达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案。
  7。陕西省蒲城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公司管网案。
  8。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刘大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案。
  9。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无证开采案。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姚家湾采石场越界开采案。
  自然资源部表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让法律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高压线。
  (总台央视记者 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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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思 发表于: 2018-11-7 17:08:00|显示全部楼层

陆昊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林锐任公安部副部长,陆昊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

  人社部网站11月7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任命林锐为公安部副部长;陆昊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库热西·买合苏提兼任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任命李元元为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免去刘俊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李元元的吉林大学校长职务;免去丁烈云的华中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温水青蛙 发表于: 2018-3-20 10:23:00|显示全部楼层

陆昊执掌的这个全新部门自然资源部 到底是做什么的?

源自:新浪综合
  陆昊执掌的这个全新部门自然资源部 到底是做什么的?
源自:侠客岛

  19日上午,经过投票表决和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新一任的国务院系统负责人亮相公众。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许多人所在的部门、担任的职位,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出现的。比如,曾任北京市副市长,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的陆昊,最新的职位,是自然资源部部长。
  这个全新的部门,相信大家关注也有几天了。昨天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的第一条,也对它做了描述:
  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术语很多、部委也很多,可能很多人看了一头雾水。所以今天岛妹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一囊括了8个部委、局的自然资源监管职能和空间规划职能的全新机构,其组建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顶层思考?

现状
  故事可以从一只青蛙讲起。
  话说,有一种珍稀青蛙,生活在湖泊、湿地和周围的农田、山林之中。为了保护好它,法律赋予了林业和渔业部门的主管职责。不过,在此之前,大型湖泊和水库同时归属于水利部门管理,而农田、山林也同时涉及到国土部门。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青蛙在水里游就归渔业管,跳到岸上就归林业或者国土部门管,被人抓了呢,就归工商管……很自然地,在青蛙的管理上,我们很容易看到类似于基层执法时“七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个破草帽”的“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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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青蛙的故事只是一个比喻,并无确指。但这一故事,却折射出了当前机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机构的“条块化”职权分割。
  客观地说,这种行政机构“条块化”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比如1982年的国务院机构设置,我们可以看到一大批非常有存在感的产业型管理部门,像农林牧渔部、水利部、石油工业部等。这些部门既负责相应的产业发展,又负责对应类目的自然资源管理。
  平心而论,这种模式有其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专业性强,行政效率高。也正是因为如此,此后国务院各部门虽经多次调整,但不同部门分别管理不同类别自然资源的惯例,还是保留了下来。但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迁,权责分工的界限越来越清晰,“九龙治水”的问题开始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
  顾名思义,“九龙治水”就是所有的龙都去治水,没有人管布雨之事。映射到现实中,就是对于那些立竿见影、有利可图的项目,大家都想挤进去分一杯羹;对于那些投入大、见效慢还得罪人的项目,大家都往后退,比谁跑得快。最后,监管空白和监管打架的现象就这样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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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
  在此背景下,整合的意义与优势就凸显出来。有人还会问:那这次有自然资源部,还有生态环境部,它们之间的职责又有什么区别?
  简言之,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原国土等8个部、委、局的规划编制和资源管理职能,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原环保等七个部、委、办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职能。通俗来说,前者将负责全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和300万平方公里海洋上的所有自然资源的空间规划和数量监管;后者将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的监管。
  这两个新组建的部门,其实也有相关性。用网友的话来说:两者合作,将实现“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实际上也完整地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原则。
  自然资源部的组建本身也充分体现了整合的优势。我们可以以改革中涉及到的“土地资源为基础的空间规划”为例。
  众所周知,过去,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它曾是发改、国土、住建等主导权竞争的焦点。试想,如果城市边缘有一块地,既适合建商场、住宅,又能植树造林,或恢复成湿地,这块地在过去一定是不同部门的“必争之地”。
  这样一来,一项资源的开发或者保护,可能就不是基于科学的理性判断,或者社会各界的共同需求,而是由多个相关部门中谁更强势来决定的。在经济发展优先的导向下,最后往往是资源开发部门而不是资源保护部门“笑到最后”。
  现在,自然资源部将几个部委的规划职能整合到一起,就能对各类规划进行统筹,相当于真正实现“多规合一”。我们都说要“一张蓝图干到底”,自然资源部的一大重要职责,就是给出这张蓝图的空间底图,告诉我们哪些地方能开发,哪些地方要保护。

职权
  这张蓝图背后的自然资源部职权范围,简单来说,可以归结为两条红线。
  一条是可以在地图上肉眼可见的“生态红线”。各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重要森林、湖泊、海岛、湿地等,都要被划入生态红线,禁止或限制开发。要知道,这些可是占国土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关系到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瓜瓞绵延的生态区域,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动的。
  想动一动?可以想象祁连山的大案处理了多少人。殷鉴不远。
  另外一条则是“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相较于前者,这更像是一条隐形的控制红线。怎么理解?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可能有些抽象,其实岛友们只需要想象越来越紧张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就能明白其中通行的道理。
  不仅如此,一项自然资源的开发,往往关系到生态系统中的其他要素,如果不加注意,后患更是无穷。
  还是以青蛙的生存和栖息为例。如果开采某座大山上的矿产,就会破坏山上的森林植被,从而让山间的溪流和山下的湖泊干涸,最后影响某种青蛙的生存。这时候,是否决定开采,可以开采到什么程度,每年可以开采多少,可以开采几年等问题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的需求程度,又要考虑林业资源、水资源破坏带来的损失,还要考虑青蛙的物种多样性价值。
  这些工作由一个部门统筹,要比多个部门协调高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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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
  总结来看,无论是可见的“生态红线”,还是抽象的“资源利用上限”,最终表现都是各类自然资源的确权管理。
  自然资源全民所有(部分为集体所有),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不出意外的话,今后各级政府的自然资源部门,都将统一行使其全民所有者职责,负责保护、修复生态红线以内、资源上限以外的自然资源,并向社会释放可供生产经营、开发利用的各类自然资源产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自然资源部来统一管理,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出现了计划经济的影子;恰恰相反,明确了哪些资源要出于公益目的而保留、保护和修复后,就能更加明确哪些资源可以向市场放开,并可以由更为规范的市场机制来进行配置。
  例如,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正在试行的水权交易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都可以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和扩容。供给侧结构改革,少了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自然资源的供给改革怎么行?
  自然资源产权的整体明晰,同时有利于各类资源税、费的系统化改革。像大家普遍关心的土地财政转型、房产税征收等问题,如果放在自然资源税费改革的大框架下,可能将有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同样的,由于涉及到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合作,统一交给自然资源部来管理,将再一次体现职能整合的便利优势。
  当然,作为一个掌握着如此巨大职能的新设机构,自然资源部同样需要考虑与其他部委之间的相互合作、监督的问题;在垂直管理、内部机构融合方面,也有一定的探索空间。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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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眼 发表于: 2018-3-17 16:28:00|显示全部楼层

学者谈组建自然资源部:可避免规划“打架”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学者谈组建自然资源部:可避免规划“打架”,节约行政成本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天津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促进经济发展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改革开放40年来,改革力度最大、涉及面最广、体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的一次深刻改革,适应了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说。

国务院机构改革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机构改革,将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江浩然表示,“改革”将有效减少多头管理和职责分散交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机构改革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制度机制基础,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长期以来民生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既满足短期需求,又解决长远发展问题,有效缓解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平衡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更好的适应了新时代发展需要。”江浩然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推动政府监管更加透明、更有效率,形成监管合力,更好的防范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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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龙
  天津市政治学会会长、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龙表示,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特点是管理权设置更为科学,机构设置更为合理,更便于行政权力的运行,在理顺横向部门间关系和纵向央地关系方面的作用明显。对此,杨龙分别举例来进行说明。
  在理清横向部门关系方面,以组建自然资源部为例,杨龙认为,这有助于解决职责交叉和政出多门的问题。过去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别由国土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制订,三个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制订自己的规划,结果出现了不同的规划之间交叉、重复,甚至不一致。现在这些规划功能合并在自然资源部,由同一个部门负责制订这些规划,既可以避免规划“打架”,又可以节约制订规划的行政成本和技术资源。对于组建生态环境部,杨龙认为,这有助于解决政府规制时出现的“九龙治水”问题,通过把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环境保护职能归并,使得天气、空气、地面、农田、地下水、河湖海,以及人工渠等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权力集中在一个部门,形成一个规制体系,各类监管按照分工,协同执法,可以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此,杨龙认为,这将解决地方机构改革面临的“大部制孤岛”问题。此前,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中有很多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试行大部门制改革。目前一些省级政府已经合并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三个部门,成立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并后的市场监管部门把原来的多支执法队伍合为一支,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减少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是成功的改革。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理顺纵向关系,使得国务院的机构改革与地方机构改革进展一致。不仅如此,此次国家层面率先进行多个领域的大部制改革,也为地方机构改革提供了宏观制度环境。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对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张智龙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进一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机构设置有些与时代不相符,如机构重叠或划分不科学,职责交叉或缺位,权责脱节,效能不高等,影响了履职能力,因此,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进入新时代,医药卫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医疗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张智龙认为,为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效能,提高政府执政能力。
  “党中央站在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全局,将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的部门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健康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张智龙说,“这将有利于统一领导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利于国民健康政策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有利于顶层设计,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各种标准制度;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放管服”工作的落实。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今年两会亮点之一,政府职能进行重新优化,减少机构重,充分体现了政府在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决心和务实精神。”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丛屹说,“减少机构重叠、权利重叠,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结果上减少了办事人的行政成本。”
  改革方案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根据提请审议的方案,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有“一行三会”格局调整为“一行两会”,引起了业内诸多想象。丛屹告诉“津云”新闻记者:“机构设置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宜。证监会仍旧独立运行,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市场运行具有独立性特征,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构建以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仍旧是未来中国金融发展的主攻方向。特别是在下一步国企混改,支持创新型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都需要继续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团泊湖湿地
  团泊新桥
  对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特别是设立生态环境部,静海区团泊水库管理处处长韩滨表示,非常认同国家的改革方案,改革机构设置将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促进地方深化职能、提高效率。
  韩滨说:“作为团泊湿地的一线工作者,得知国家设立生态环境部后十分振奋,我也深知责任重大,要积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团泊湿地保护工作继续落实到位。”
  据韩彬介绍,随着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团泊湖的鸟类迁徙越来越多了,生态环境好了,对区域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今年,我们将从多方面做好团泊水库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水库安全监测,水面环境卫生巡查,加大鱼苗、蟹苗投放,自然保护水下生态,定期化验水质,生态补水等重点工作,对团泊水库从水下到水面,从堤坝到两岸做好湿地生态保护,这也将有力地促进静海的整体发展。”韩滨说。
源自:北方网
 楼主|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3-13 19:48:00|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部原总工:建自然资源部利于追责生态资源破坏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组建自然资源部 有利于追责生态资源破坏丨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今日(3月13日)上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亮相。根据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表示,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统一了功能区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等职责,是巨大进步,以后追究责任不会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责任”的现象。
  根据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杨朝飞认为,新组建自然资源部,包括由其管理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基本把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整合在一起。
  他指出,管理职能的加强首先体现在规划方面。过去城市规划归住建部门、国土规划归国土部门、森林规划由林业部门、草原规划由农业部门、流域规划由水利部门,“现实中,各地的森林和草原等都是相互交织的,中间还有湖泊,而且河流也穿梭而过,有湿地遍布其中,规划的时候难以分清,到了地方上,更是没法儿执行。”。
  其次,管理职能的加强还体现在确权。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后,首先要明确这个资源的所有权,究竟是谁的。往往权利人不明确,究竟是省级,还是市或县级管理,谁来保护不明确,就出现“谁都有责任,又谁都没责任”的现象。这次自然资源确权职责统一到自然资源部,有利于追责。
  杨朝飞说,组建自然资源部后,监督职能也有所整合加强。首先在立法、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会有统一规定,在执行法律等方面更加顺畅。其次,不同的职能之间以及确权管理后,可以进行有效监督。另外,生态环保部的生态保护监督功能也没有削弱,依然能从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制约。同时,近年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也是监督方式之一。

附:国土部诞生、成长史
  国土部诞生于1998年的部委大撤并。当时国务院机构经过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精简为29个。新设立的国土资源部由原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而成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2008年3月,国土部实行新的三定方案。根据方案,国土部取消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2013年国土部职责经历过微调,当时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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