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以至西南古史似有许多未解之谜可以讨论,然而因其记载之缺漏或史料纷杂而模糊难明。徐先生论岷山庄王及蜀楚关系、庄蹻王滇与楚民西迁等文章,都具发微抉幽之功效,令人深思。古蜀国于公元前316年被秦国所灭,蜀王室的去向扑朔迷离,其最终命运令人关切。徐先生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巴蜀文化初论·蜀的历史》中已谈到蜀国亡后的历史,其中引用到《水经·叶榆水注》所载《交州外域记》的一段文字,这似为学界首次关注到这条珍贵史料。徐先生发表于1981年的《交州外域记蜀王子安阳王史迹笺证》[4]更是详尽地解答了这个问题。《交州外域记》是一本久已亡佚的书,赖有《水经·叶榆水注》存其原文,该文记载了古蜀国灭后,蜀王子安阳王建国于瓯雒的史迹,长期以来谁也没有注意到它。《笺证》指出,蜀亡以后,蜀王子孙率其部族流散于川西各地,自青衣江、若水沿横断山脉南下。《水经·青衣水注》叙写青衣江五百年间遗迹,是研究蜀国国亡以后的重要资料。越南有雄王的传说,以为乃越南有国之始。其实,“雄”乃“雒”之讹,又附会为田螺之“螺”,《笺证》指出,越南史籍晚出,所言原出《交州外域记》,杂以误解或附会之说,不足置信。蒙文通先生1968年5月竣稿的《越史丛稿》[5],其中有《安阳王杂考》一章,亦揭古蜀开明王南迁史实,与徐中舒先生《交州外域记蜀王子安阳王史迹笺证》一篇得出大体相类的结论,是乃蜀史研究中的耀眼的双璧。据蒙默教授在《越史丛稿》末之整理《附言》[6], 1964年秋,有越南史学家致函徐中舒、蒙文通、邓少琴诸先生,请教越史疑义。蒙文通先生乃深研越史,最终在文化大革命“牛棚”中完成了这部惊世的绝笔之作。当时徐中舒先生也处于“被孤立被管制,不许乱说乱动”[7]的状态,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就为学界交上了《笺证》这份关于蜀国古史的厚重大礼,可以认为,徐先生关于安阳王的思考大体也是在文化大革命困苦的环境中更加完善的。这是一段多少有些令人心酸的学术史佳话,而二先生追求学术真理枉顾其他的豪迈气概也多少令今人为之汗颜。
作为语言文字学家,徐先生对巴蜀以至西南古代民族的研究特别对语言文字材料予以充分重视。《笺证》一文提到郦道元解汉嘉良夷为“嘉此良臣”望文生训之误,进而指出,《蛮书》明言“谷谓之浪”,是“古代西南地区凡以良、郎、浪、梁为名者,皆因其居于溪谷之中而得名”。又指出,《交州外域记》所载之蜀王子治下之雒民,实“即魏晋以后的僚人,唐宋以后则通称之为革佬或仡佬”,进而从音韵学的角度作了分析,遂乃不刊之论。再如,徐先生认为,“夜郎”的得名,也与此有关,当是“居于溪谷中的部族”[8]。先生在《续论》中说:“黔、越、溪、洞、阴、阳、林、箐等名称,是历史上常用以记述南方部族居处的自然环境的,懂得这些名词的含意,对于理解我国境内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是有帮助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从语言而分析自然环境,再而论及民族社会历史,“历史”与“语言”之密不可分,在这里显现得再清楚不过了,此亦老一辈治史的优良传统。再如,西南民族地区山峦连绵,多丘陵地带,又多山间谷地,唐宋时汉文史料中称之为“溪洞”,如《宋史·西南溪洞诸蛮传》说,“诸蛮族类不一,大抵依阻山谷,并林木为居”,“溪洞”一词长期未得实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羁縻州洞》谓:“自唐宋以来内附,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徐先生撰《论商於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9]指出,这里的“洞”,是羁縻州县下的基层组织,湘西五溪蛮被称为“洞蛮(峒蛮)”,海南岛黎民所居被称为“黎洞”都是此意。“洞”又写作“峒”,洞有洞丁(峒丁),民称洞民(峒民)。徐先生以海南黎洞为例,论证了宋代的黎洞实为父系小家庭组织,是古代村社共同体发展的最后阶段。把宋代的材料和解放初的民族调查材料相比较可知,“解放前黎洞规模大小,与宋代还是相差不远,这里就是一个进步的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与合耦共亩制相结合的社会”。这个发现十分重要,不仅揭示了“洞”的丰富内涵(切忌望文生义解作“山洞”),也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续论》又指出,西南古代的农村公社,有许多地方都称为“甸”,应当都是隋唐以来蛮夷所在的农业区。凡此都给人予深切的启示,利用留存下来十分稀少的语言材料或者对相关材料作出语言学上的分析对民族史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先生对古民族的研究,把历史学与语言文字学、考古学、民族学、文献学等多学科有机结合来考察,真正做到了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为今日学人向往,自然是值得赞许的努力,然而这需要深厚的知识背景,并非想综合就可综合得了之事。
包括巴蜀在内的西南古代民族,种类繁多,族群庞杂。所谓“椎髻左衽,不晓文字”是早期西南古代民族的普遍现象,留下的少量“图语”或象形文字不能说明更多的问题。由于材料的奇缺,对他们社会性质的探讨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从对“洞”的探讨可以看出,徐先生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的探讨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堪称典范之作。《论商於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一文的副标题就是《对中国古代村社共同体的初步研究》,文中论道,西南地区的“洞”(溪洞或山洞),是“原始形态的村社共同体”,各地的名称有所不同,“它就是以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在土旷人稀土地公有的条件下,合耦而耕,共同分配生产的耕作制的社会”。又说:“这和十九世纪存在于印度的村社共同体十分相似,它们都是属于同一类型的社会。这样的村社共同体,就是构成古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基础。”这也是对20世纪50年代学界讨论热烈的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个回应。论文以海南黎洞为例指出,“洞是古代村社共同体发展的最后阶段”,宋徽宗时期,经略广西,开通道路,抚定黎洞,黎洞开始接受中原王朝的统治。而在其未归附宋王朝以前,合耦共耕的村社制度还保留得相当完整。再如,《续论》首论“宗、里、邑、都的社会性质”,从中原而到西南民族,从视角宽广的对比研究中,清晰地揭示出中国古代民族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续论》在论“黔、越、溪、洞、阴、阳、林、箐诸名的意义”一节中,也从自然环境出发进而论证了包括西南民族在内的中国古代的农村公社问题。关于中国古代不同阶段社会性质的研究是中国史学界20世纪的热门论题,徐先生有多篇研究古代社会性质的名作。先生对包括巴蜀以及西南古代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也和先生对巴蜀古代民族的其他问题一样,往往是放在一个宏大的视野中加以审视的,所以读来如鸿鹄展翅,令人思绪飞扬,总是给人以新的启示。
后记: 1985年秋季,我在职考取了徐中舒先生的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因先生病中,实际指导者为吴天墀教授。惶恐的是, 1990年初通过论文答辩时,不意竟成徐先生名下的“关门弟子”。学生虽以未得先生亲灸为憾,然而先生的治学方法与精神,时时感召着我这个“未及入门”的弟子。值此先生诞辰110周年纪念会召开之际,谨奉小文,寄上深切怀念。
2009年4月
参考文献:
[1]徐中舒.跋苗族的洪水故事及伏羲女娲的传说[J].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人类学集刊, 1: 1, 1938.
[2]苏秉琦.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4.
[3]徐中舒.四川涪陵小田溪出土的虎钮錞于[J].文物, 1974, (5).
[4]徐中舒.交州外域记蜀王子安阳王史迹笺证[J].四川大学学报(丛刊5)之《四川地方史研究专集》, 1981.
[5]蒙文通.越史丛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3.
[6]蒙默.越史丛稿·整理附言[M]∥蒙文通文集(2)古族甄微.成都:巴蜀书社, 1993: 444.
[7]徐亮工.徐中舒先生生平编年(未定稿) [C]∥徐中舒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成都:巴蜀书社, 1998: 358.
[8]徐中舒,唐嘉弘.夜郎史迹初探[J].贵州社会科学, 1980,创刊号.
[9]徐中舒.论商于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J].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 1978, (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学视野下的近代蜀学与四川地方文化》成果。
作者简介:刘复生,重庆忠县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源自:《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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