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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讯成都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同侧同路段只能停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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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的兴起,为成都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点亮了大家“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梦想。
  每月15日为共享单车定期清理整治工作日,全面开展针对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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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崇正:文学的先锋性一直是流动的 昆明2所学校无纸化教学 家长担心孩子不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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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ko 发表于: 2019-1-15 09:22: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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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同侧同路段只能停一排

源自: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月14日消息。据市政府网消息,近日,市城管委印发《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市级市容秩序示范街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其他道路同侧同路段只能停放单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连续停放长度不能超过10米,且单排之间距离不少于20米。
  原文如下: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
  《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已经市城管委2019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监管,并按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考核排名通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其他市县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
  第四条(管理原则)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监管、企业主责、多元共治”的原则,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发展,保持我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第五条(管理主体)
  运营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应对本企业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共秩序,遵守本市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若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与经营管理,则运营企业与第三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监督管理)
  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实施四级监管责任制:
  1。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2。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实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运营企业对城市街面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监管规范与清运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实施监督管理与组织指挥工作。在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监管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常停放秩序管理情况,组织指挥运营企业按规定管理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时清运街面需要转运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4。各社区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实施日常协调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与城管队员协助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第七条(停放要求)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街面停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市级市容秩序示范街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非机动车停放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时停放数量不得超过停放区最大容量的三分之二,单一运营企业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时停放数量不得超过非机动车停放区最大容量的三分之一。非机动车停放区最大容量由属地主管部门测算公布。
  2。其他道路同侧同路段只能停放单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连续停放长度不能超过10米,且单排之间距离不少于20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3。不得在盲道上停放。
  4。不得在公共绿化带(绿地)上停放。
  5。不得在过街通道(人行天桥)上停放。
  6。不得在公交站台上停放。
  7。不得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停放。
  8。不得在宽度小于2米人行道上停放。
  9。不得在地铁站出入口前30米范围内停放(施划有非机动车停放区的除外)。
  10。不得在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内停放。
  第八条(日常管护)
  运营企业应切实落实以下管护措施:
  1。建立专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维护团队;建立对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建立对所属运维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对每日工作、重大事件的影像存档制度。
  2。及时清理回收停放在本市街道上的破损、闲置的互联网
  租赁自行车,及时清运调度超规定范围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3。及时清理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身“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保持车容整洁。禁止车身设置广告。
  4。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做好停放秩序管理。
  5。所属运维人员在岗管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时,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6。积极探索采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或委托第三方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
  第九条(应急处置)
  运营企业应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应急保障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备和物资等。
  运营企业所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现大量聚集停放情况时,应在发现或接到相关信息后,按市级市容秩序示范街30分钟、其他街道40分钟的标准对聚集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完毕。
  运营企业未能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将聚集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完毕的,由属地代为应急处置,处置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
  第十条(检查考核)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检查考核工作,适时发布考核通报。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检查考核工作,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方案,定期通报,并抄送市城市管理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每月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情况提出考核评分意见,报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举报投诉)
  市城市管理部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设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投诉、服务公开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社会参与)
  市城市管理部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鼓励公众发现、制止、纠正各类不文明停放行为。
  第十三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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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乡亲 发表于: 2018-12-19 08:22:00|只看该作者

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交警通知企业及时拖移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何方迪)12月18日,成都高新南区锦悦西路附近,交警六分局一大队民警刘延鹏执勤巡逻时,发现了少量乱停放的共享单车。随后立即通知了共享单车企业前来拖移,不到20分钟,单车都被装进了货车。
  刘延鹏说:“共享单车如果不按规定停放,会给成都市范围内道路带来拥堵,影响行人或机动车通行。”正因为如此,成都各个交警分局均和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机制,例如微信群。一旦遇上共享单车乱停放,会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清理,还道路一片“清净”。
  封面新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通知企业后,两辆大货车很快来到现场,几名工作人员随即将各辆单车装进货车,快速完成了拖移工作。
  在此,刘延鹏提醒广大市民:“高新南区正在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区,市民用完共享单车后,请将车停在白线内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文明守法,低碳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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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oningsheng 发表于: 2018-12-17 09:22:00|只看该作者

4次集中清理 成都中心城区少了30万辆共享单车

源自:成都商报
文化宫地铁站附近的共享单车整齐停放
  从9月15日开始,每月15日是成都市互联网租赁单车集中清理日。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目前,经过4次集中清理,成都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量已经从9月初的约100万辆降至约70万辆。本月,市城管委还出台一项新的政策建议,鼓励各区城管部门与辖区单车运营企业按实际需求共商共建清运车辆存放场地(仓库),所有入库单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投放。

鼓励各区与共享单车企业共建清运仓库
所有入库单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投放

  昨日是12月的成都市互联网租赁单车集中清理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12月1日~15日共清理各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258062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38230辆、成都高新区92083辆,锦江区12549辆,青羊区36800辆,金牛区38200辆,武侯区16660辆,成华区23540辆。
  “9月初,成都市中心城区集中投放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及成都高新南区延伸至天府五街区域)共享单车投放量达到100万辆,目前,经过4次集中清理,中心城区集中投放区的共享单车已经降至约70万辆。”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清理行动以清理整治破损单车、“僵尸”单车为重点,中心城区“5+2”区域(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力争实现破损单车3小时内清除率99%、“僵尸”单车不超过街面总量的5%。
  该负责人还介绍,本月市城管委提出一项新的政策建议,即鼓励各区城管部门与辖区单车运营企业按实际需求共商共建清运车辆存放场地(仓库)。“这是基于前3次集中清理的经验,考虑到目前各单车企业的仓库偏小,并且多是短租形式,清运单车存放仓库不足,我们提出了这一建议,目前尚在各方讨论阶段,已经确定一些基本原则,比如仓库选址原则上在三环外交通便利之处,数量不限,总容量应不少于各区单车数量的30%,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属地城管部门应督促企业清理单车开展库存管理,指导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月考核依据之一;而所有入库单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投放。”

一线运维人员不足
共享单车停放乱象严重

  昨日,记者随市城管委工作人员到金沙汽车总站、地铁1/4号线骡马市站、地铁2号线人民公园站、地铁4号线草堂北路站和地铁7号线文化宫站周边区域现场走访发现,上述点位共享单车都实现有序停放,只金沙汽车总站和地铁7号线文化宫站附近存在车辆摆放过多现象,市城管委工作人员督促现场运维人员立即将多余车辆清运。
  “虽然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已较9月初减少30多万辆,但由于各单车企业一线运维人员不足,市民停车仓促等原因,部分点位尤其是地铁站口附近,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依然严重。”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市城管委要求单车企业一线运维人员和单车投放量要达到1:200,但多数企业并未达到这一比例,目前摩拜和OFO小黄车在中心城区各有20余万辆单车,运维人员只有200余人;青桔单车情况较好,中心城区11万辆单车,运维人员已接近500人。
  为治理共享单车停放乱象,各区城管部门梳理出了3到5个攻坚点位,联合企业重点整治;并将新增建设2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文明停放示范街”,除示范街街面无坏损单车、僵尸单车、车身带“牛皮癣”车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30米内)、人行道盲道、机动车道(含非机动车道)无停放车辆等标准外,还须设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提示牌”,提示牌上须公示停放总量、街道责任人、公司责任人等内容。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庄灵辉/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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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oningsheng 发表于: 2018-12-16 09:22:00|只看该作者

12月上半月 成都已清理共享单车25万余辆

源自:四川在线  : 殷鹏
  (记者:殷鹏)</b>从9月15日开始,每月15日是成都市互联网租赁单车集中清理日。12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从12月1日至15日,成都市已清理各类共享单车25万余辆。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集中清理日以清除街面破损单车、“僵尸”单车为重点,着力减少单车总量,攻坚整治“潮汐式”单车停放乱象,扩大文明停放示范街引领效应,从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保障等方面不断提升清理实效。
  截止12月15日下午4时,成都市12月1日~15日共清理各单车258062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38230辆、成都高新区92083辆,锦江区12549辆,青羊区36800辆,金牛区38200辆,武侯区16660辆,成华区23540辆。本次清理行动中心城区出动城管、志愿者21800余人次,车辆9370余车次,散发传单13600余份。
  据悉,成都市本月清理行动以清理整治破损单车、“僵尸”单车为重点,全面清理主街干道及背街小巷的违规单车,切实减少街面停放单车总量。力争实现破损单车3小时内清除率99%、“僵尸”单车不超过街面总量的5%。
  同时,着力攻坚“潮汐式”点位停放乱象。各区针对每天早晚出行高峰时段,集中办公区、繁华商圈、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等重要点位存在的单车大量淤积、超越非机动车停车位停放、市容秩序混乱现象,梳理出了3-5个攻坚点位,开展单车潮汐式密集、堆集停放乱象集中整治。
  为解决部分企业清运单车存放仓库(场地)不足的问题,各区城管部门可与辖区单车运营企业按实际需求共商共建清运车辆存放场地(仓库)。场地原则上选址在三环外交通便利之处,数量不限,总容量应不少于各区单车数量的30%,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属地城管部门应督促企业清理单车开展库存管理,指导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月考核依据之一。所有入库单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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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猴 发表于: 2018-11-29 09:22:00|只看该作者

一个月减少22.9万辆!成都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瘦身”见效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殷鹏)11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日前成都市城管委发布《10月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截至10月30日,成都中心城区集中投放区单车数量下降到75.1万辆,比上月同期约减少22.9万辆,城区街面单车明显减少,停放秩序进一步好转。
  记者了解到,10月,成都市考核通报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排名依次为:青桔单车(91.831分)、OFO小黄车(89.897分)、哈啰单车(89.609分)、摩拜单车(89.605分)。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成都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以“控制投放总量、文明规范停放”为目标,以10月15日单车集中清理日整治活动为抓手,全面清理城区街面乱停乱放和坏损单车、“僵尸”单车。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部分区域存在单车超量投放、未及时清运、停放秩序混乱等情况。
  通报显示,单车运维力量有待加强。城区现有单车总量仍然超出城市容量,也超出企业运维能力。破损单车、超范围停放单车和长期未用闲置单车仍然常见;重要点位高峰时段的单车停放超量,清运不及时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个别点位存在突击式清理问题,缺乏实现场。态化管理的运维力量,反弹回潮现象严重。
  清退单车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未提供满足需求的存放场地,大量清理单车由属地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代为存放;部分清理单车仅暂时存放至维修场、中转站,整备后重新投放使用,没有做到真正清退减量;个别企业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清理单车台账,清理数量难以核实。
  政企配合协作有待加强。政企联动例会制、主街干道分包制、重要节点实名制、三级监管责任制、检查考核曝光制等现行管理制度落实落地不够,个别企业存在“喊不醒”、“说不听”的问题。比如,针对重点点位潮汐式淤积问题,要求责任企业组建专门的应急清运队伍服从属地主管部门指挥调度,个别企业配合积极性不高、响应不够及时、措施不够有力,清理效果大打折扣。
  针对当前现状,成都市城管委要求,要进一步减少单车总量,集中力量清理城区破损单车、超范围停放单车和长期未用闲置单车;要持续增强运维力量,企业要严格按照每投放1000辆单车至少应配备5个专职运维人员的标准配备运维人员;要加强属地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单车停放秩序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对屡劝不改的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环境。(成都市城管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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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jiao 发表于: 2018-11-19 09:22:00|只看该作者
11月共享单车集中清理日现场

重点清理一横三纵四环六节点单车
  除继续清理街面坏损闲置单车数量外,本月共享单车清理工作还将严格控制主街干道单车数量。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重点清理整治中心城区“一横三纵四环六节点”(一横:蜀都大道沿线;三纵:人民北、中、南路,天府大道,红星路和科华路沿线;四环:一环路、二环路、中环路、三环路沿线;六节点:春熙路-太古里商圈周边、宽窄巷子景区周边、武侯祠-锦里景区周边、杜甫草堂景区周边、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区域、高新区桂溪街道全区域)主街干道非机动车停车区位以外停放的单车,达到单车数量要与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区域相匹配。
  此外,背街小巷单车秩序方面,所有街道同侧同路段只允许停放一排单车,单车单排连续停放长度不能超过10米,且单排之间距离不能少于20米,人行道2米及以下不能停放单车,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30米内)、人行道盲道、机动车道(含非机动车道)一律不得停放单车,停车点位单车车头朝向必须一致。

目前中心城区单车总量低于75万辆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15日起,成都已开展了两次集中清理,目前,中心城区(5+2区域)单车总量已低于75万辆,总量控制成效明显,单车停放秩序较为好转。但城区部分区域仍然存在破损单车、超范围停放单车和长期未使用单车。
  他解释,根据近日成都市交委共享单车监管平台信息反馈,中心城区(5+2区域)日均单车活跃率只有30%左右,近70%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由此说明,单车总量削减仍有较大空间。”因而提出,到下个月中旬(12月15日),力争将中心城区(5+2区域)单车总量减少到60万辆。(成都市城管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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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jiao 发表于: 2018-11-19 09:22:00|只看该作者

成都首批共享单车文明停放示范街出炉 力争一个月内再减15万辆

源自:四川在线
11月共享单车集中清理日现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邓童童)11月15日是成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1月集中清理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本次集中清理日,成都中心城区(5+2)各区分别打造了首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文明停放示范街,并将力争实现至12月15日(下一个集中清理日),中心城区(5+2)单车总量不超过60万辆的目标。

共享单车文明停放示范街将每月打分排名
  11月集中清理日公布了成都第一批共享单车文明停放示范街,由中心城区(5+2)区域各建设2条构成。
  其中,天府新区为华新下街、华阳大道三段;高新区为一环路南四段、世纪城路北段;锦江区为人民南路二段、天仙桥南街;青羊区为金河路、支矶石街;金牛区为蜀汉路、迎宾大道;武侯区为林荫街、郭家桥北三段;成华区为踏水桥北街、建设南支路。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清理日当天,成都各市级督导检查组将对各区示范街进行检查打分排名,综合特色亮点、公众评价等渠道,最终评选出成都市“最佳单车文明停放管理街”,扩大单车清理整治工作影响力。
116#
 蜀猴 发表于: 2018-11-8 09:22:00|只看该作者

成都约谈6家共享单车企业 要求严管高新南区乱停放

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付真卿)10月29日,成都交警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南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11月7日上午,作为此次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通告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成都高新南区共享单车目前存在的问题,成都市交管局、市交委、市城管委等多部门联合约谈了摩拜、青桔、ofo等6家共享单车企业,要求企业在高新南区加大运维力度合理投放,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为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区发挥作用。
  据成都市交管局秩序处静态科科长殷驰介绍,目前整个高新南区共享单车投放的总量过大,约有15万辆,大量的车每天使用的频次只有一两次,长时间处于静止状态。而一些乱停的车辆占据了人行道甚至是非动车道,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畅通。
  在约谈会上,相关部门要求,市容和交通秩序需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高新南区设置的静态交通严管区域内禁止乱停共享单车。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管,对乱停车的行为和企业进行严格处罚。约谈中,各企业表示将在服务居民群众的同时,切实维护市容和交通秩序。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共同监管共享单车企业,每个月将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考核,实行通报制度,并联合媒体强化曝光。
  成都交警也表示,希望市民在骑完共享单车后,一定要将车停放在规范区域内。市民发现单车乱停放行为,可拨打城管等部门的电话进行投诉。
  (成都市交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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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jiao 发表于: 2018-11-8 09:22:00|只看该作者

整治共享单车乱象 多部门约谈6家共享单车

源自: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姚雯君)11月7日报道。昨天,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及相关部门对高新南区的共享单车的管理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调研情况,今天上午,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交委对包括哈罗单车、摩拜单车等6家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约谈。
  约谈要求,市容和交通秩序需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有效停放单车,特别是高新南区设置的静态交通严管区域内禁止乱停车。三家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管,对乱停车的行为和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并将联合新闻媒体曝光。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在进一步加强高新南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实行后,机动车的乱停现象明显下降,市民也在自觉遵守,但是共享单车的问题凸现了出来。问题表现为共享单车在南区大量停放在车行道上、花坛区域内,严重影响了秩序。
  “目前共享单车问题主要体现为总量较大,乱停车行为较多。高新南区的共享单车数量达到了15万辆,并且单车使用效率低,大量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乱停放行为较多,”成都市交管局秩序处静态管理科科长殷驰表示,“高新南区是成都市打造的第一个绿色交通示范区,它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希望企业可减少单车总量,增加线下运维服务,增加和大量投放线下的调度力量。同时,市交委、市城管委等部门会科学地规划一批新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把共享单车引导到规划的停车区位里。另外,交管、城管、交委将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共同监管共享单车企业,每个月将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考核,实行通报制度,并联合媒体强化曝光。”
  约谈会上,企业代表表示会全力配合绿色交通示范区的打造,将在重点区域增加运维力量和调度车辆,并运用科学化的手段进行调度提高车辆的活跃率、使用率、周转率,减少僵尸车、破损车的出现,切实维护市容和交通秩序。
  同时,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希望市民规范停车,共同监督乱停放行为,在骑完共享单车后,一定要将车停放在规范区域内,发现单车乱停放行为,可拨打城管等部门的投诉电话,实现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共建、共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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